虽然很多人把对H公司制裁视为大麻烦,但单一一次制裁不是大事情。
从整个事情的过程来看,无论是之前的Z公司,还是当下的H公司,都是因为与YL的交易触犯了北美大国法律。
这种行为在东亚大国人看来是在商言商,但在北美大国来说,Z公司和H公司违反了采购北美芯片时签署的承诺书,是不诚信行为。
从结果上看,北美大国认为Z公司和H公司的行为是“资助”北美大国假想敌,用搭载北美大国的核心器件的整机产品提升了YL的通信基础设施和能力,因而进行长臂管辖要惩罚H公司和Z公司。
当然,北美大国的长臂管辖是非常霸道的,这种长臂管辖的基础是其强悍的军力和全球军事基地。在东亚大国军力无法压倒北美大国之前,讨论北美大国长臂管辖的合法性或法理基础没啥意义,毕竟当今国际社会依然是奉行强权即公理。用枪炮都保护不了的权益,别指望用“嘴炮”就能护的住。
Z公司身段软,而且出了一个犹太律师当内鬼,直接把Z公司内部文件交给北美大国,导致这几乎办成铁案。Z公司没办法直接认罚,在缴纳10亿美元左右的罚款和高管大换血之后,Z公司度过难关。
H公司身子骨硬,不和解、不认罪,于是北美大国加码制裁,北美大国那些保持冷战思维的政客趁机发难,借助H公司硬顶的事件升级局势,并把近300家东亚大国公司或单位拖下水。
其实,很多公司都被北美大国罚过,比如东芝、西门子、爱立信。
此前大众就被北美大国开出了240亿美元罚单。
瑞士信贷2014年被罚款28.8亿美元。
葛兰素史克公司因误导和隐藏产品安全信息,2012年被罚款30亿美元。
高盛因向投资者兜售有毒证券(垃圾股),2010年被罚款为50亿美元。
安纳达寇因由于环境污染问题,被罚款51.5亿美元。
花旗集团因兜售更坏的抵押房贷,2014年被罚款70亿美元。
法国巴黎银行由于故意藐视America施加给流氓国家经济制裁,2014年被罚款89亿美元。
摩根大通由于兜售不良抵押房贷,2013 年被罚款130亿美元。
America银行因涉及兜售不良抵押房贷和金融诈骗案,被罚款166.5亿美元。
英国石油公司由于在墨西哥湾深海钻井导致井喷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环境污染,在2016年被罚208亿美元。
1961年,通用电气副总裁William S. Ginn 因为串通投标和操纵价格被判入狱。涉案金额七十亿美元,历时7年,涉及通用电气和西屋为首的29家公司,共有44名公司高管受审。
可以说,北美大国对外国公司罚的凶,对本国公司罚款也凶。从金额上看,对Z公司的罚款还真谈不上特别高。
如果仅仅就事论事,交了罚款就能过去,那也罢了,怕就怕醉翁之意不在酒,制裁H公司的动因,不仅仅是H公司违反法律,更因为H公司是一家东亚大国公司,与YL贸易和金融欺诈等罪名,只是明面上冠冕堂皇的理由。
特别是经过这一轮的摩擦升级和政治挂钩之后,北美政客、华尔街精英和北美资本财阀对H公司会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会深陷修昔底德陷阱不可自拔。就怕即便将来H公司放下身段认罪,也会受到一些额外制约,无法像正常的商业公司一样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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