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69年4月入伍,当年8月加入共产党;1970年11月服役期2年未满提为排长。1986年12月副团转业到烟台市税务局涉外征收处任副主任,后改称涉外分局副局长。有幸在党的一百周年华诞之际获得“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甚是高兴。老党员特向党汇报:
一、六件大事作贡献
一是我作为全国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的一员有幸参加了1988年11月中国税务学会国际税收研究会(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的前身)在深圳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会上我做了《用现代管理和孙子兵法的观点谈有效的税收管理》(后改写成《简谈有效的税收管理》发表在1989年第5期《税务研究》,并获“山东省全省十年优秀税收理论研究成果二等奖”),得到总局局长刘志诚、美国前国内收入局局长艾格、“国家荣誉勋章”“世界500名人勋章”获得者邓子基教授等与会领导、专家一致好评。会后总局局长刘志诚亲自提名增补我为研究会第一届会员(全国42人山东省唯一),每年我代表山东省担负国家课题研究,都高标准地完成任务,论文收入《国际税收论文集》或发表于国家级刊物。1991年我承担了“老企业嫁接税收问题研究”课题,写了《老企业嫁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被当年国际税收研讨会选为优秀论文在大会上交流,并发表在1992年第4期《税务研究》。1992年我承担了“国际逃避税研究”课题,写出了论文《国际逃税、避税逆向流动的探源与对策》发表在1992年第11期《国际税收》,并获山东省“全省四年税收优秀科研成果评选”一等奖,同时获“全国税收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三等奖 。
二是应总局特邀参加了《中国工商税收征管改革》的编撰,撰写“征管管辖”部分,填补了我国的空白。后改写为《关于管辖与机构设置的政策建议》发表在《中国税务报》1996.03.18 第3版,一些意见被采纳。
三是得到国家税务总局主要领导的赞赏:总局局长刘志城信中称:“你努力钻研理论,勇于探索写作的精神是很好的。”副局长许善达信中称:“你在对问题的分析中,努力运用马克思哲学理论去分析税收问题,这是很不容易的。税收理论界的同志......,你的努力就更是难能可贵了。”副局长牛立成信中称:“你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潜心研究是难能可贵的,希望你以自己理论研究的体会和实际工作的经验,经常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涉外税司司长王选汇信中称:“我对你善于结合实际探讨问题,肯于钻研的奋进精神,很敬重和赞赏。”
四是为我国注税做出重大贡献。在2007年第4期《中国注册税务师》(《注册税务师》的前身)刊登的《在注税行业开展资质等级认证的探讨》建议已在全国实行。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一系列有关注税的文章:在《中国税务报》发表:《快解税务师事务所无法定业务之急 》2005.05.16 第9版,《依法节税当纳税的智者》2005.05.30 第9版 ,《内企为何不招聘税务筹划主管》2005.06.06第9版,《放宽税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2005.08.08 第9版,《到外国挣钱要关注相关税收协定》2000.06.28第7版 ,《税务处理决定为何被变更》1999.07.22第7版;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发表:2006年第6期《调整准入制度 加快注税发展》,2007年第6期《全面理解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2008年第3期《涉税鉴证法律责任适用的探讨》,2009年第4期《注税行业发展亟待立法与修法》,2010年第1期《新设重组助推税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等等。我还被中国税务报的网站聘为“特聘顾问”。
五是应财政部特邀参加了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一些观点被采纳。如,老个人所得税法没有纳税时间(包括时点和时段)、纳税地点的明确规定,我亲自写了相关条款。我的论文《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表在1994年《税务研究》;《纳税地点-新税制存在的问题及相应调整》发表在1995年《国际税收》。
六是能直接效力全国人大,法工委的LYP(雷宴平)同志给我来信称:“如果您有制定税法方面的研究成果,我很愿意向您学习,因为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将财税立法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各单行税法的研究制定工作已经提上日程,个人所得税法的研究修订已经势在必行,我们也在进行相关的研究工作,如果能得到您的指点自然是再好不过了!如方便,请将电子版发给我,我可以同其他同志一起学习您的大作。”我给人大写了一系列文章,一些意见,如外资企业不是外国企业等,被全国人大采纳。
二、勤奋自学勇登攀
入职时我国际税收业务知识是“零”,社会上普遍认为“退役军人业务不行”。我不服气,下定决心,打破成见,干出样子,为退役军人争光!我是文革前的“老三届”高中生,没机会上大学,一切只有靠自学。在部队靠勤奋自学考取了中专。转业是对退役军人的一次最大的考验,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一次工作转换。从部队来到完全陌生的税收岗位,我发现实际情况比预料地复杂得多,困难也大得多。不但要掌握完全陌生的税收方面的知识,而且还要熟练掌握财会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不但要了解涉内税收,而且更要熟悉涉外税收和国际税收。法律方面,不但涉及国内法,而且还涉及国际法。面对困难决不动摇,我暗下决心:决不能辜负党和部队的多年教育和培养,要在全新的岗位做出崭新的成绩,为退役军人争光!我给自己订出了目标:三年打基础,六年成专家!并制定和逐步修订了详细的自学计划,结合实际工作坚持学业务与参加省高教自学税务专业考试相结合,打基础与攀高峰相结合,我称为由中向上攀,由下向上接,然后达到上下贯通。这样,我就踏上了艰苦的自学之路。只要有空就用来学习,从不看电视,从不午睡,从不参加娱乐活动,利用了几乎全部节假日,特别抓住了晚上和中午的宝贵时间。通过三年刻苦自学,我获得了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税务大专证书,实现了基础目标。用六年获得“烟台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高级会计师,还获得“烟台市优秀理论工”称号,荣立二等功,实现了我的目标。
三、理论实践结合全
我从事的国际税收是我国刚刚起步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两方面:一是理论方面,概念不准确,理论不系统;二是实践中因法规有漏洞,税款白白流失。我的应对就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齐头并进。理论方面:我在自学考试时就发现,税收概念大都不准确,于是我就一边学习应对考试,一边思考撰写论文。写了一系列文章:《“外国企业”概念析疑》(发表在1990年《国际税收》)、《涉外税收概念质疑》(发表在1990年《国际税收》)、《谈国际税收概念》(发表在1993年《国际税收》)、《税收国际惯例谈》(发表在1995年第8期《中国税务》)、《规范税收用语势在必行》(发表在1996年第3期《税务研究》)等等。我的专著《中国涉外税收概要》(获省二等奖)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就是论述税收概念、职能、作用等税收基础理论。同时,我还写了税收理论的系统文章《中国税收论》,包括四篇:第一篇中国税收理论的问题与对策,第二篇中国税收立法的问题与对策,第三篇中国税收执法的问题与对策,第四篇中国税收司法的问题与对策,发表在《价值中国》我的网页上。(我在《价值中国》第一届“最具影响力专家100强”评选中获第12名)另外,还写了其他理论文章几十篇,在纸质刊物上发表。实践方面:我总结和撰写了《烟台市税务局改进外轮税收征管的做法 》(发表在1988年第6期《国际税收》)弥补了税法的漏洞,仅烟台就一个年度征得250多万元人民币的外汇收入,得到总局肯定1989年全国在烟台召开了现场会,并以国税外函发〔1991〕033号文在全国征求意见推广,给国家增加了大量外汇收入。我总结和撰写的《烟台市国税局加强预提所得税征管的经验》(发表在《中国税务报》1999.06.16 第3版)也是弥补了税法的漏洞,只我们烟台一个年度就征得1000多万元人民币的税款,被省局以鲁国税函〔1998〕36号文在全省推广,并在全省涉外税收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又给国家增加了大量收入。另,我获国家奖的《运用辩证思维全面准确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92年参加《人民日报》全国征文作品,是与王锐生教授92年《人民日报)发表的《正确理解社会主义的本质》的商榷。时过近30年,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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