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几天,微博上有个话题火了。
有关报道前两天就看到了。对深圳这个地方,会出台这样的政策,我是不相信的。在深圳这个地方,我们一贯看到的就是拖欠社保啊、抓补劳工啊之类的,那是一座对劳动者特别不友好的城市。反之,对资本家、企业家、投机者来说,深圳是一个特别友好包容的城市。就在不到一个月前,深圳市一把手还说,要包容天使投资失败,郑辅最高承担40%风险;反过来,如果赚钱了,一分都不要,连利息都不要。所以突然出来消息,说什么“推行强制休假制度”,这不是大白天见了鬼吗?
但是这些天有关的报道铺天盖地,微博也上了热搜。吹捧一个地方,也用不着这样吧?如果与实际不符,岂不是丢脸?让我们来看一看吧。
这个吹上天的“推行强制休假制度”是怎么回事呢?事情是这样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10月29日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11月5日予以公布,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个《条例》分为七章,分别为: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健康城市
第一节 健康规划
第二节 健康环境
第三节 健康社区
第四节 健康评估
第三章 健康促进
第一节 健康教育
第二节 健康生活
第三节 心理健康
第四节 职业健康
第四章 健康服务
第一节 健康服务体系
第二节 基本健康服务
第三节 居民健康管理
第四节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第五节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第六节 重大疾病防治
第五章 健康保障
第一节 健康服务费用
第二节 人才与技术
第三节 健康产业
第四节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总则》第一条说得很明白,“为了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深圳建设,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因此制定了这个条例。所以什么“强制休假制度”,只是其中非常小的一部分内容。如果宣传这个条例,有许多地方可说,却偏偏捡了这么一个最不起眼、最可笑、做得最差的内容,实在是有点“高级黑”的意思。
整个《条例》133条,其中关于所谓“强制休假制度”的内容,在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安排员工作息时间,对脑力或者体力劳动负荷较重的员工实行轮休制度,避免对员工健康造成人体机能过度损耗或者身心健康伤害。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依法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
敢问这里,哪里有“推行强制休假制度”的影子?还有的报道甚至夸张到“深圳率先对‘996’出手 自愿加班也不行 必须强制休假 ”,真是不知道这种人的汉语是跟谁学的。什么地方对“996”动手了?哪里涉及到加班了?许多企业根本不认为996超出8小时以外是加班,反倒认为那天天经地义的事情。“强制”又在哪里呢?
这一条根本就是陈词滥调,而且是毫无约束力的陈词滥调。用人单位“应当”严格依法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这不还是问题照旧吗?深圳的历史早已经告诉人们,深圳的“用人单位”不会“严格依法执行”有关规定,而且深圳的劳动部门也从来不管这些违规的事情。所以难怪知乎上许多人反复强调,首先把劳动法落实好!
在这个第三章第四节《职业健康》中,还有其他的美妙内容。比如第六十二条,说“员工应当树立个人职业健康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自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自觉参加年度健康体检。”可是条例中又没有任何一条说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年度健康体检。
在第六章《法律责任》中,也没有相关的条目说,如果用人单位不“严格依法执行带薪休假制度”会怎样?也就是说,在这个条例的范围内,用人单位不“严格依法执行带薪休假制度”,没有任何法律责任。所以,问题还是回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而事实依旧是,深圳市的劳动行政部门,不能让人信任。
在2008年中国实施《劳动合同法》之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程度得到了切实的提高,因此十几年来,《劳动合同法》进而《劳动法》一直被企业主们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特别是最近这几年来,对劳动者权益的践踏发展到了新的高度。以深圳和杭州这两个城市为代表,以所谓的新经济行业为急先锋,率先疯狂地压榨劳动者,剥夺劳动者休息的权利,公开鼓吹996、007,以及所谓的“狼性”文化,在整个中国的范围内掀起了对劳动者的反攻倒算。在这方面,深圳是有责任的。不论是从前的血汗工厂,还是现今的互联网企业,都在侵犯劳动者权利方面走在最前列。如今出台了一个《健康条例》,其中在居民健康方面确实有许多亮点,却拼命宣扬什么“推行强制休假制度”,看来是真不知道什么叫做廉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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