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评“2020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的青岛居民有多幸福
我是青岛市黄岛区的居民,在青岛获评“2020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全国人民都在羡慕青岛人民的同时,也是2020年脱贫、全面小康一个都不能少之时,我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除了有病、有债务和有多种重大疾病需要我尽赡养照顾义务的82岁老母亲,再一无所有,吃、穿、住、医疗等等,生活上没有任何保障,青岛市黄岛区民政局和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不给我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临时救助、低保和住房基本保障。
我姥爷是为新中国牺牲的革命烈士,还有个小姥爷19岁没结婚就牺牲了,烈士纪念塔上铭刻着我两位亲人的名字。我22岁那年正在经期时,奋不顾身、见义勇为救冰窟窿里的落水儿童,导致终生疾病,终生不能生育,四处求医没有工作。因为不能生育,丈夫想要自己的孩子而离异,10年前我又得了严重的甲亢心脏病,随时有生命危险,我到了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投靠的亲人黄岛区的妹妹家里。妹妹因皮肤癌做过手术,每月要还5000多元的房贷,独自赡养年迈多病、交了一辈子公粮没有退休金的农民父母,父亲在2017年10月30日,因尿毒症、心脏病、肺积水、脑溢血等多种大病,医治无效去世。母亲有严重的心脏病、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右眼失明三年多,左眼有一点光感,糖尿病足时常复发,脚趾溃烂的露出骨头、趾甲脱落,出现过三次昏迷不省人事,从死亡线上抢救过来。我从2015年开始向青岛政府求助,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第三条临时救助制度第(二)款的规定,黄岛区政府对于我这个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居民和具有本地户籍的居民应该同等受理救助,还应该主动发现受理,加大政策宣传普及力度,使临时救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政府的作用、个人的权利,可黄岛区政府一直以我人户分离不给受理。青岛市公安部门也一直以我在青岛没有房产和投资,超过退休年龄没有社保,而不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办理户口迁移,我找到民政部和公安部,转到青岛市政府后,各级政府的各个相关部门仍然不给我办理。2020年6月8日我找山东省委第十巡视组求助,请求按照国家法律办理户口迁移到青岛,以解决人户分离居住地和户籍地都不给办理低保、基本生活保障救助的问题,第二天下午两点青岛公安部门就通知我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多年的户口问题得到了解决。
我万分感激山东省委巡视组,户口迁移到青岛后,7月份,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民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0〕18号的规定,向当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和民政局申请低保、一事一议临时救助,同时请求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机制,“一站式”窗口办结公租房和租赁补贴的住房基本保障。
青岛市社会救助领域“一次办好”,实现申请办理救助的困难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我以为真是这样,户口迁移到青岛了,就可以“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政府能救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可黄岛区民政部门说,黄岛区民政局规定,户口迁移到黄岛不满一年不给办理低保,黄岛区的规定违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279号第十七条、《青岛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第五条。他们还让我超过法定劳动年龄有病也要出去打工,否则没工作没工资也要给按照有工资收入计算,我说有多种疾病不能工作,腰间盘突出腰腿疼痛麻木不能走路,医生让做手术,因为没钱住院,医生说那只能在家卧床三个月,在床上躺了三个月虽然可以走路了,稍累或受凉病情就加重。他们还要我去青岛市办理无劳动能力的鉴定,而这个鉴定需要几个月才能出来,并且按照国务院和公安部的规定,我的年龄已不是法定劳动者,属于无劳动能力者,不需要做无劳动能力鉴定。主任邢兆光问我有没有见义勇为事迹,我说有啊! 84年……邢主任打断我的话说:“都几十年前的事了,那不算。几十年前我爷爷还是大地主,有300多亩地呢,现在还能算我们的吗?”不算见义勇为的事迹,那我也符合国家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低保条件,也应该给我办理低保。根据《立法法》第八十条、第八十八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双方冲突时,地方法无效。黄岛区户籍不满一年不给办理低保,属于超越权限、 下位法违反上位法。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国家没授权限制的条款,他们限制了,剥夺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权力,对上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导致政令不畅,对下致人民群众于死地。毛主席说: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请问他们这是想要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万岁还是灭亡???!
邢主任说,不是只有低保救助,除了低保他们还有很多的救助政策,还可以办理临时救助。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岛市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和《青岛西海岸新区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规定,我符合生活严重困难的临时救助,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一年可申请两次,全年最高额度三万的临时救助标准。黄岛区民政局同意给办理临时救助,在9月底给了我三千元的临时救助。而同样是申请低保和临时救助的、也是户口刚迁移来的、比我年龄小20多岁无病的、有几套楼有多少亩地的人,黄岛区民政局给按照最高额度一年3万、且一次向前补了好几年的临时救助,还办理了每月发放一千多元的低保。
10月初小区物业收冬季暖气费,我把3000元都交了暖气费还不够,治病、吃、穿、水、电、燃气、物业费……都没钱,就再次向居委会、街道办申请救助。几天后,居委会通知我,街道办事处说我的临时救助申请系统登录不上,需要过3至6个月再申请,上次救助也没医药费单。我问为什么要过3至6个月?我有多种疾病,没钱哪个医院给治病?腰间盘突出都不能走路了,到医院检查后,医生要住院做手术,因没钱治病,只能回家卧床三个月才能走路,至今稍累着或受寒就腰腿疼痛麻木加重,没钱治病哪来的医药费单?居委会说街道办让我再去找区民政局。我到区民政局请求临时救助,邢兆光主任问我没收到救助吗?我说收到了3000块钱,并给主任看申请救助理由,他让交给姓董的女工作人员,并让我到隔壁的接待室。副主任马军奎、姓董的工作人员和我一起进的接待室,我把申请交给姓董的工作人员,姓董的不收,说看过了,街道办已经把救助申请材料给民政局看了。我说救助的三千块钱交三千多的暖气费还不够,治病、吃、穿、水、电、气、物业费......都没钱。副主任马军奎大声冲我喊:政府什么都管你呀?没钱你扫大街去! 洗碗去!创业去!!! 我说,按规定我符合一事一议,一年可以申请两次临时救助,今年还能再申请一次。马军奎说,现在救助提高了,那三千块钱给的是四个月的吃饭钱,今年不能再申请救助!我问,同样的政策,我的救助为什么比有房有地没病的法定劳动者的救助还少?还没人家的零头多,才几十分之一?为什么人家可以向前补好几年的,不给我补?马和董大声逼问是给谁办的,我说你们都给谁办的你们不清楚啊?就算是给我了人家那么多的救助,我也比人家救助前困难百倍。他们还要逼我说名字,我说按照救助监督规定这应该是你们告诉全社会,你们都给谁办的!
马和董无言以对的回办公室,我跟着找姓董的工作人员办理救助,姓董的说再给你救助了你拿着钱跑了怎么办?我说怎么会跑了呢?姓董的从装满一堆银行卡和厚厚一沓崭新百元钞的钱包里拿出一张百元钞拍在办公桌上,指着大声问,你现在拿着这个钱跑了怎么办?我说,我是按规定申请救助的,我跑什么呀?姓董的又抽出了三张百元钞拍在办公桌上指着追问,你拿着钱跑了怎么办?! 我反问,我为什么要拿着钱跑啊?姓董的一边再拿出一大沓百元钞拍在桌上,一边歇斯底里的用手指着桌子上的钱冲我厉声喝问:“我就问你,我给你申请了救助,你拿着这个钱跑了怎么办?! 我的饭碗砸了怎么办?!”我觉得姓董的问话真是莫名其妙!区民政局不给我办理低保和临时救助,我再去找,民政局就找街道办和居委会维稳,让警察镇压。
我向黄岛区政府纪委监察求助,请求处理区民政局不依法执政,违反群众纪律,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不作为,可他们也不受理,说区民政局不作为不属于他们管,应该去找青岛市民政局。我再怎么请求也没人理,打多少电话也没人接,只好在外面大声喊着请求他们依法执政,他们不仅不受理还找警察来镇压。
居委会还通知我,我申请的住房基本保障也不能办理,今年6月底青岛市刚执行来青岛户籍不满五年不给办理公租房和租赁补贴,之前不满5年都可以办理,街道办让我去找区住房保障中心,黄岛区批准办理他们才能给办。区住房保障中心也答复我,他们是按照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的规定办理,之前不满5年都可以办理,现在执行刚出的政策《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建房字〔2020〕19号,户籍不满五年系统不能办理,让我再找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而市住房保障中心还是答复,户籍不满五年不能办理,让我再向上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政府,或者等下次青岛制定政策时,看看能不能把这个五年的规定给提个建议去掉。我只好再找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还是让我再找制定政策的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我只好再去请求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员给按照国家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办理,工作人员请示处长后答复,领导说不能办理。
我求见处长徐恒达说明了自己的情况,现在无住房、无收入、无财产,除了有病、有债务再一无所有,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号第七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第一章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的困难家庭和新市民的公租房保障的条件,符合加大保障力度的困难家庭,请求给予办理住房基本保障。徐处长说,因为青岛生活水平提高了,他们刚把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由2936元提高到3388元,提高了452元,这个标准已经很高了,所以财政保障不了户籍不满5年的困难家庭的住房基本保障。他们提高标准不能剥夺国家对困难新市民的住房基本保障,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国家没5年的限制,他们给限制了5年,根据《立法法》第八十条、第八十八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他们属于超越权限、下位法违反上位法,双方冲突时,地方的规定无效。山东省其他各地区公布的水平现在都还低于青岛之前的2936元,却都能执行国家和山东省的住房基本保障政策,都没有户籍年限,青岛为了拔高虚抬住房基本保障水平,侵犯户籍不满5年的居民的合法权益!
因为青岛的政策是住房保障中心制定的,我请求处长给特批特办或者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徐恒达说我只有一个人,没关联人办不了,他特批特办了一个正在监狱里劳动改造的人员的老婆的住房补贴,因为和劳改人员有关联,劳改人员的户籍在青岛满5年了。我问劳改人员的房产关联吗?回答是:劳改人员几套楼跟他老婆没关系,他没结婚证,也没给他住房补贴。我问,没结婚证你怎么能给他们关联到一起?徐处长无言以对就要上楼。我请他先解释清楚再走,为什么能给劳改人员的老婆办理不能给我办理?处长让他的年轻下属打110报警,警察来了,我向警察说明情况后,问为什么能给劳改人员的老婆办不能给我办?年轻下属说,他们之所以办理是因为不能歧视劳改人员。我问:难道你们能歧视革命先烈的后代和见义勇为的人吗?!国家把烈士的第三代已经融入到了人民群众之中,同等待遇没有特殊的政策,你们也不能歧视到还不如劳改人员没结婚证的老婆呀!党和国家给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关怀,你们凭什么给剥夺了?!警察让他们安排人接待我,就走了。
之后,再怎么求他们也没人再接待更没人给办理,我就大声请求徐处长下来,给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办理住房基本保障,一直也没人理我,我只好每天去联系工作人员,请求处长下来,没人受理,我就大声背诵相关的法律条款、党的十九大精神,背诵毛主席语录: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定要改正,这就叫向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唯一的宗旨。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背诵毛主席的《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
这期间他们多次找警察镇压,找区、街道办、居委会维稳。我就大声背毛主席语录:对人民群众是保护还是镇压,是共产党与国民党的根本区别;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根本区别;是无产阶级专政与资产阶级专政的根本区别。必须重视人民的信访,要给人民信访以恰当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要把这件事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的态度。
低保、临时救助和住房基本保障没人受理,我无奈再找青岛市政府,青岛市信访局的范绍鹏说,黄岛区政府纪委监察都不受理,我们青岛市政府也管不了,黄岛区政府是独立的,不受青岛市政府管。他在青岛市政府干了十多年了,上级政府管不了下级政府,只能到法院行政诉讼,告黄岛区政府纪委监察和区民政局不作为,如果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那就再上诉。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只能执行地方的政策,各地都有自己的政策,不可能执行国家的规定。我说,众所周知,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享有命令、指挥、监督、指导等权力,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按照他的说法,难道青岛市政府是不受中央人民政府和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的法外之地的独立王国吗???!值班的警察不让我在那里辩理,让我去找省里。
我又只好再打电话和写信向山东省委第十巡视组求助,巡视组说他们转给青岛政府,尽快给我解决问题,可是青岛政府还是一直没人受理,我就再给巡视组打电话,巡视组说已经给转到青岛政府了,让我再去找地方政府,不管找多少次也没人受理,我只好再一次次给巡视组打电话和写信,每次巡视组都说已转给青岛市政府,怎么还没人联系你吗?再给你转到青岛政府。可总是反映后转给青岛政府,再就杳无音信了。
11月19日我再找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还没人受理,副处长又让他们的物业打110,警察前几次一看是我就走了,这次警察让拍视频再报警,副处长警告我,下次警察来直接对我抓捕!11月20日我又去区民政局,保安告诉我,领导交待过不让我进大门,我向门口的信访反映了情况,请求帮助。街道办信访和居委会马上就接到电话,让他们到民政局对我维稳。下午让我进去了,可我等到下班时间了也没人接待,我请求见领导,工作人员说领导已经下班回家了。我说吃、穿、住生活没有任何保障,就在民政局等领导,副主任马军奎就对我动手,另一名女工作人员全力阻拦,并带我到大门口保安室,马军奎又让保安打110叫警察镇压。
11月22日是星期日,居委会韩书记打电话让我到居委会,街道办信访张主任也在,他们先了解了一下最近我的信访情况,说他们接到上级政府的通知,如果我再到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和区民政局上访,背诵毛主席语录和法律法规,会对我进行抓捕!我说我不怕抓,我肯定还要去找他们依法办理基本生活保障。张主任说,政府已经通过我妹妹的房子查到我妹妹、妹夫的身份证和工作单位,如果我再上访,政府会给我妹妹、妹夫单位施加压力,让我妹妹、妹夫在单位也不能正常工作!在法律上,我妹妹对我没有任何义务,如果没有我妹妹的帮助,我早就死于青岛政府的官僚们不依法执政、不作为的“政治腐败”了,都可以死几百次了!!!
根据青岛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民声倾听主题活动的意见》,我打12345求助过,只是按程序一级一级的向下转到居委会,居委会还是告知他们没权力办理,再打求助电话就没回音了(因为迁移户口等问题,打过很多次12345,基本都是没有回音)。我还向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都打过了求助电话......
毛主席早在一百多年前的《湘江评论》创刊宣言中就指出:“世界什么问题最大?吃饭问题最大。”中国也有句古话:民以食为天。人几天不吃饭就可以饿死! 户口迁移到青岛之前的几年求助,青岛政府一直以人户分离为借口不给我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办理救助,现在户口迁移到青岛了,他们依然刁难,我和他们每个公职人员都无冤无仇,可他们为什么要置我于死地?!!! 我百思不得其解。
毛主席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中指出,我们对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的生活问题,就一点也不能疏忽,一点也不能看轻。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一切这些群众生活上的问题,都应该把它提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应该讨论,应该决定,应该实行,应该检查。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人民的要求,就是我们经济工作的目标。经济问题的核心,就是关心群众的痛痒,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盐的问题,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
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毛主席领导全国人民抛头颅洒鲜血换来的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矿产资源属于全民所有,《宪法》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疾病或者无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救助的权利。2020年全面小康一个也不能少,“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民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青岛市政府各种形式的官僚“政治腐败”——懒政、怠政、庸政,推诿扯皮,不作为,坚持执行不合理也不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地方政策,违反党的群众纪律,侵犯群众的切身利益,违背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导致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不下去,他们拿着国家的高额俸禄,人民用血汗钱养着他们都不肯依法执政,不管人民群众的死活,这是对国家和人民的犯罪!官僚的“政治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放任这些腐败,最终必然亡党亡国!
我要吃饭,我要活着,亟待救命!!!
孙春喜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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