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抢夺搞垮工厂,此事应由谁来管?
我是青岛市进口汽车大修厂厂长余仁高。近日在我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暴力破坏生产案。青岛浮山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焦相敏及我厂原会计王可友在市南公安分局八大湖派出所的庇护纵容下,暴力抢夺洗劫我厂,已将我们这个正常经营的企业搞垮关门,职工全部被赶回家。光天化日之下发生这样一起严重的违法犯罪事件,已长达几个月,期间我们多次报案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但至今仍没解决。。
一、焦相敏、王可友等人两次暴力抢夺工厂破坏生产案
前几年焦相敏曾亲自操作把浮山公司下属的三个企业的土地以市场价的半价出卖给开发商。他当上浮山公司董事长之后,看上了我厂的地块,故伎重演,想把我厂的土地卖给开发商,想原价收购我们不同意,他于2019年1月纠集了浮山公司员工及社会人员六十多人到我厂强行抢夺,关门拉闸,破坏生产。我们报警,警察制止了他们的暴力行为后,他们又派二十多人天天来厂里实施软暴力捣乱破坏生产,直至市南区政府派工作组进驻浮山公司并暂停了焦相敏党委书记的职务,他们才撤走。
此案在八大湖派出所,报案已近两年,至今既未立刑事案件,也没给我们下达不予立案通知。
派出所的包庇助长了他们的气焰。第一次抢夺失败后,他们不甘心,变换了手段,指使王可友等人召开所谓股东大会,选举王可友为董事长。2020年7月2日,他们开完会后立即雇车将参会人员拉到我厂,声称新董事会接管了我厂,然后撬开办公室门,破坏监控,夺取全部档案资料。他们将厂长办公室门锁上不准厂长进入,锁上工厂大门,将所有来修车的客户拒之门外,在厂门口挂上停业整顿的牌子,后又将全部生产车间经营场所断电锁门,员工全部被赶出厂门。好好的一个工厂,他们仅用了20多天,就关门停产,几十名员工失去了工作岗位。7月31号后,他们将大修厂交给了浮山公司,现浮山公司已将厂房租给了别人。浮山公司第二次暴力抢夺终于成功。
浮山公司第二次暴力抢夺,是让王可友等人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新的董事会的名义进行的,他们的做法完全是违法的。
我单位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目前调整此类企业的法律依据是青岛市政府制定的《青岛市规范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试行意见》及企业的公司章程。该股东大会完全违反了《试行意见》及我厂章程的规定。
(1)我厂企业章程规定,股东代表大会由董事会决定召开,由董事会书面张贴开会通知,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长主持股东代表大会。
王可友等人未经董事会同意,以股东大会筹备小组的名义张贴会议通知,未经董事长主持,也未经董事长授权指定,以筹备小组的名义主持召开了股东大会,显然程序严重违法。
(2)王可友等人召集的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约有50多人,都是辞职离开我厂的浮山公司职工和我厂退休职工,没参会由他们代为签名的约50人,也基本上是退休或离职人员。
而他们选出的董事会、监事会8名成员,其中王可友因违法被解除劳动合同,连股东都不是,其余7人全部是退休员工。这些人退休时间长的十几年,短的七、八年,这些年来他们根本不到厂里,让这些离开厂里七、八年、十几年的人来行使企业管理权,这不是一出闹剧吗?王可友职务侵占问题,公安正在侦查,这样的违法犯罪分子也能当董事长吗?
(3)所谓董事会接管大修厂之后,所做的唯一事情就是把员工驱赶回家,把厂门关上。然后交给浮山公司。可见,他们成立所谓新董事会的目的,就是为了搞垮大修厂。
一个由违法犯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及退休多年的人组成的董事会,成立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搞垮大修厂,这样的董事会合法吗?
(4)我厂与浮山公司借款纠纷案在青岛市中院审理期间,王可友等人以大修厂法定代表人及新董事会的名义向法院提出撤诉,并提交了所谓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等,中院审理后下达(2020)鲁02民终8229号判决书认定,因大修厂的工商登记信息仍显示余仁高为法定代表人,因此对撤诉申请不予受理。
这是生效的法院判决否认所谓新的董事会具有合法性。法院判决否认其存在的合法性,他们的所作所为能是合法的吗?对这样一起严重的暴力聚众破坏生产案,八大湖派出所为什么不予立案?
浮山公司利用王可友等人暴力抢劫我厂的另一理由是,我厂与浮山公司厂房使用权纠纷案,法院认定双方是租赁关系,判决我厂返还厂房,对此判决我们不服,因为当年改制时,浮山公司变通上级文件的精神,将房屋不作价出售,导致职工不愿购买股份,为推行改制,浮山公司书面承诺我们对厂房有永久使用权。所以,双方是一种历史和改制遗留的附条件的房屋使用关系而非租赁关系。近日,我们正准备申请抗诉。
退一步讲,法院判决我厂返还房屋,并没判决让我厂停产关闭。浮山公司正确的做法是,应该给我们另外租赁厂房并交上几年的租金,让我们搬迁倒出房屋。如他们申请执行,法院也会这样处理。但浮山公司不依法协商或申请法院执行,而是利用王可友等人暴力抢夺,把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搞垮,这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二、王可友职务侵占厂资金6.2万余元案
王可友原系我厂会计,此人野心极大,前几年曾提出我退休后由他接任董事长的要求,遭拒绝后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从2016年开始,利用职务之便,职务侵占厂里资金6.2万余元,2020年4月7日,我们发现后向公安举报,八大湖派出所调查情况完全属实,公安找到他后,他将46794元偷偷还给了财务,余款16000元至今仍未偿还
这样明显的一起职务侵占罪,八大湖派出所在接到报案后,时而答复我们不够刑事立案标准,时而又答复准备上报立案,这样拖了七个月之后,以其我们再次报案,公安同样不管不问。
无犯罪事实为由,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我们依法于5月底解除了他的劳动合同,通知其交接工作。他非但不交接,反而于6月初偷偷溜回厂里将营业执照、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优盾及48张空白支票全部盗走,拒不交出,导致企业财务无法正常运转。我们报案,派出所称这不是个案件。
三、王可友等人抢劫职工工资4.5万元案,并洗劫厂里公私财物几百万元
我厂6月份工资应于7月18日发放,之前我已将工资发放名单及工资现金交给财务发放。但王可友之流强行占领财务后,擅自扣下10名员工的工资4.5万余元,由他们挥霍一空。我们报案,公安不作任何处理。
2020年9月底,他们强行砸开保险柜,将待售的7部汽车,厂里所有生产工具设备、材料、备件、办公用品、全部档案及员工个人物品洗劫一空,价值几百万元的物品去向不明。我们再次报案,公安同样不管不问。
7月份职工工资我们已做好工资表,并加盖了公章,并与银行协商好,让王可友他们盖上财务章后银行就可发放。但经银行、市南区劳动监察局多次做工作,他们就是不配合,导致全厂职工7、8、9三个月的工资至今无法发放,职工生活困难,被迫多次到政府及劳动监察部门上访投诉,最近又申请劳动仲裁。
当前中央再三强调要稳就业,保民生,而焦相敏、王可友等人却将我们这个50多年历史的老厂,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青岛市唯一的东风雪铁龙品牌汽车4S店,采用非法的暴力手段给搞垮了,几十名员工失业,这显然是明目张胆地同中央的精神唱反调。我们的章程第45条明确规定,只有在企业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由股东代表大会决议通过,报原审批部门批准,企业才能终止。而这个伪董事会几个人就擅自将正常经营的企业关闭终止,作为企业的厂长,一名参加过自卫反击战的退伍军人,一名有4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我对那些暴力搞垮我们企业的犯罪分子痛恨至极,光天化日之下竟发生这样的事情,这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我们曾多次向八大湖派出所举报,并向上级公安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至今未能解决,我们真感到走投无路,欲哭无泪。万分绝望中我们只有向媒体网站投诉。希望有关部门关注这场严重的暴力破坏生产案,尽快处理我们举报的上述案件,立即制止他们的破坏行为,严厉打击犯罪分子,保住我们的工厂,归还我们员工的工作岗位,还我们一个公道,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谢谢!
青岛市进口汽车大修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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