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和制造业工人在日常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可能的职业伤害,包括垃圾中的化学品伤害、流水线机器导致的身体伤害、高温导致的严重中暑、锐器或搬运物品中导致的外伤,以及频繁发生的交通事故,都属于工伤的保障范围。
严格意义上讲,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害、职业病(高温、噪音、毒物)对人体的伤害或造成的伤亡,以及上下班途中的非本人主要责任导致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出差中的伤亡,都属于工伤。
那遇到工伤,怎么办?下面这份工伤指南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撰写,如果工友或者家人朋友不幸遇到工伤,可以仔细阅读一下条例,明白自己的权利和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这里是一个粗略的梳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生工伤后的处理——“三步走”
首先不要怕,尤其工伤认定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伤,无论是否有自己的过错,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均享受工伤待遇,但自残、自杀、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等情形除外。发生工伤后首先要了解一下关于工伤的一些知识和相关程序。
不幸发生工伤,想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分三步走:认定工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简单讲,遇到工伤后,先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并让单位为其申请工伤认定(自己也可申请),之后是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级别,按级别享受工伤待遇。
第一步:工伤认定
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首先要认定工伤。事故发生30天内,用人单位应该向统筹地区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呢?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可以在事故发生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是医疗诊断证明,四是事故发生相关证明(交警出具,如有)。
受工伤以后,怎么离职/辞职?这里着重强调!!!先别忙着办离职,先把工伤认定做了。辞职后职工自己再去做工伤认定的话,如果单位不配合,再要维权就难了。没有工伤认定,后面什么都没有。
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
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该做劳动能力鉴定。有了“工伤认定”的决定,用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和获得怎样的工伤赔偿是挂钩的,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分十个伤残等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鉴定,分三个等级,包括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如果做完鉴定,工伤的伤残情况又加重了怎么办?鉴定结论1年内,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三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有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工伤保险待遇都有什么?工伤保险待遇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的,包括: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工伤康复费用、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中单位还需承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转院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以及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等。
如果遭受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来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由单位按月支付。评定了伤残等级,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根据伤残鉴定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其他待遇:
1)一到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直至退休。2)五级、六级伤残的,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若终止劳动关系,可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七到十级伤残的,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终止劳动关系,可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参见《工伤保险条例》
常见问题
01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很多时候就要进入司法程序了,要通过劳动仲裁来确定劳动关系。那么工人就需要注意收集、保留证据,证明自己和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不限于:排班表、厂牌、厂服、银行流水、工资单、社保/公积金流水或同事证明等。
02
没有工伤保险怎么办?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在职工出现工伤的时候,为职工认定工伤,让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即使公司没有为工人买工伤保险,公司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进行赔偿。
03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实习人员怎么办?
总体上,同样适用。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虽然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还没有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没有享受养老保险的待遇的;另一种是已经享受社保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
对前一种情况,一般来讲,在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的,仍然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所以还是按照上文所说,三步走。
对后一种情况,退休返聘人员或实习人员和公司的用工关系一般按劳务关系处理,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劳务关系,原则上应该按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进行赔偿。不过好消息是,人社部【人社工险便函〔2019〕44号】文件指导各地政府完善工伤制度,不构成劳动关系的实习生、退休人员等人员也应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广东、浙江等地已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3号,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04
公司不给做工伤认定,工人自己申请应该怎么做?
如果单位没有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可以自行在1年内去申请。工人自己申请,要注意保留充足的证据,比如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一切证据,还有受伤时要留证,拍照,证人证言。如果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则保留事故现场,及时报警第一时间要报警,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工伤之后要做责任划分。
05
怎么和公司协商解决问题?
通常,如果公司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按程序“三步走”,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受待遇就可以了。如果公司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需要单位承担全部赔偿,选择协商解决的可能性较大。
和公司协商解决前,要注意以下几点,有利于为自己争取到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第一,要对自己所受伤害有一个准确的定性,判断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第二,可以咨询诊断的医生和律师等专业人士,对自己的伤情能否鉴定伤残,以及具体的伤残等级,有一个比较准确的判断;第三,熟悉《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了解工伤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避免被公司随意打发。
工伤赔偿是根据评定的等级以及你的平均工资来算的。在还没评级之前,赔偿的事情很难说得准,很可能会损失赔偿;建议评完级后再去谈私了,谈不拢再进行仲裁。如果公司不配合不愿意赔偿,要做好走司法程序的准备,注意保留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和工伤相关的证据。此外,如果双方协商有了结果,和公司签订协议也要注意内容是是否公平合理,比如协议里有职工自愿放弃权利,或者放弃撤销权等条款,可能对后续维权有不利影响。
在和公司协商,或者认定工伤的过程中,工人都可以找当地工会,请工会帮助一同协商或是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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