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国际卫生条例修正案》的提案
最近从网上看到秦顺宁的文章《一个新的世界政府即将诞生,我们是拥护还是反对?》对文章中的观点大多表示赞同。只是对提出中国退出世卫组织的观点不甚赞同。我认为这恰恰是中了美国的圈套。美国就是想通过这个修正案把我国排斥出世卫组织。当然如果我们不退出世卫组织,一旦美国提出的修正案通过,我们则将十分被动,不得不听任美国的摆布。这似乎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尽管美国这个修正案十分荒谬,十分狡猾,而且参加世卫组织的许多国家出于对美国的惧怕会对这个修正案投赞成票。但这个修正案毕竟用心险恶,仔细分析不难找出破绽。我们不妨将计就计就此修正案提出我们的提案。
首先我们认为美国这个修正案有违民主原则。当今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都已摆脱了君主专制,而实行民主制。就连美国总统本身都不可能不经国会批准随意调动国内的资源,比如美国总统要为抗疫拨款,也得经过国会批准。美国总统也不能随意让比尔盖茨、马斯科为抗疫捐多少钱。那么世卫组织干事怎么可能比美国总统还有权力,随意让某个国家不经国会批准,随意让某个财团为抗疫捐钱呢。
其次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修正案赋予世卫组织及总干事绝对的权力,请问谁来监督其行使权力。没人监督怎么能有保证不出现腐败问题;不出现为某个利益集团收买,从而为某个利益集团服务;不以权谋私,为个人谋取利益的问题。
其三谁也不是上帝,谁也不是神。是人都会犯错误。美国中情局有那么多情报人员,那么尖端的科学的搜集情报,分析情报的技术,尚且有判断错误。为了一小管洗衣粉就悍然发动对一个国家的侵略战争。世卫组织难道比美国中情局还有本事,能够利用各种手段搞清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疫情的情况。世卫组织可以调查中国的病毒研究中心,可不可以调查美国的病毒研究中心?如果世卫组织的判断错了,给一个国家造成巨大损失,要不要负责任,谁来追究责任?要不要赔偿损失,世卫组织有这个能力吗?
根据当今世界的情况,我们认为不宜用命令经济的方式解决疫情问题,而应用市场经济的方式解决疫情问题。因为解决全世界的疫情问题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要有足够的经费。不论是病毒的检测,还是疫苗的研制使用,甚至病毒源的查找都需要大量的经费。这个经费不是哪一两个国家所能承受得了的。也不是哪个国家都有义务去为其他国家承担的抗疫不利所造成损失。世卫组织本身也既没有经费,也没有义务。
采取市场经济的办法就是由世界各国政府或财团出资,成立一个或若干个股份公司去应对疫情。按照美国的修正案,世卫组织可以授权这些股份公司动用自己的资源,在世界各国开展疫情防治工作。包括检测、疫苗研制、病人治疗管理、病毒源头调查等等。谁出资谁受益。风险自负。
想法不一定对,希望抛砖引玉,并得到批评指正。
202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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