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巴勒斯坦抵抗组织哈马斯发动“阿克萨洪水”袭击,招致以色列空前的报复性进攻,时至今日加沙地带的人道主义危机仍在恶化,火热的舆论场也有着不小的分化。我们看到,国内的“巴以之争”未必源自对被压迫民族反殖民运动的同情,更有可能是围绕着如何定义的“现代性”“反美—亲美”之争。[1](而在海峡对岸,以巴之争深深嵌在近年来的战争焦虑和想象之中)。问题在于,将国内的意识形态对立简单地投射到巴勒斯坦不仅仅是巴以冲突的误解,也是对我们自身的误解,因为对于我们来说这么做反而让巴以冲突“不存在”了。
但是要把握巴以冲突的关键,必须认识到“巴勒斯坦(国)并不存在”。在舆论场双方的发明里面,巴勒斯坦往往作为一个国家实体与另外一个实体“以色列国”发生关系,所以一方面国家主义者热衷谈论阿拉伯“兄弟国家”们的反美事业,另一方面自由派又试图通过以色列国的“文明程度”来论证其相对于“恐怖主义国家”的优越性。
以色列“后锡安主义”历史学家艾兰·佩普在他的《现代巴勒斯坦史》中否决两种民族主义现代性的历史叙事,而是强调“一块土地上两个民族”的历史。进而言之,民族主义和现代性本身需要被解构,这里就需要来到一种基于底层社会的视角。佩普指出,无论是锡安主义事业还是巴勒斯坦民族主义都是上层社会的筹划,而两个民族之间的底层流动早已成为不可禁止的事实。更重要的是在20世纪上半叶的“托管时期”里,巴勒斯坦和犹太工人阶级越来越有可能超越民族界限去谋求共同的抗争。我们知道,这种可能性被1948年粗暴的分治方案打破了。
但是为什么说“巴勒斯坦国并不存在”呢?因为与生活在传统农村社会的巴勒斯坦人不同,犹太人在巴勒斯坦的出现本身就是十九世纪巴勒斯坦殖民史的一部分。随着欧洲反犹主义的猖獗和锡安主义的兴起,针对巴勒斯坦的殖民计划逐渐成型,早期的定居者以西进运动中的美国白人形象自居,并且和德国殖民者“圣殿骑士者”等等构成竞争关系。随着奥斯曼帝国崩溃和英国托管统治的开始,犹太人作为和英国竞争的殖民集团,在1917年《贝尔福宣言》中得到了成立独立国家的保障。因此,1948年分治本身就是锡安主义集团与英帝国主义合谋的结果。
从殖民计划开始之初,锡安主义者对巴勒斯坦人民的剥夺就已经开始了:“他们所关心的是土地而不是当地民众,而现代化和开垦土地意味着清除‘原始’的土著居民”,这种清除行动从1948年分治开始持续到今日,这也是后锡安主义历史学家们最为关注的事实:在1948年5月的“独立战争”爆发之前,犹太领导层制定了“D计划”,用武装力量清洗、驱逐和屠杀境内的巴勒斯坦聚落,这种做法在战争爆发后越演越烈,使得100万巴勒斯坦人中的四分之三沦为难民。
巴勒斯坦并不存在,或者一开始它就被以色列的殖民主义计划所消灭了。[2]而六十年代开始来自巴勒斯坦人民的反击,正是法农所言打破殖民关系所必要的暴力,抵抗组织的激进化和制度化,以及所谓“恐怖袭击”的出现,恰恰植根于巴勒斯坦难民和土地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这一切不过是以色列的殖民统治所咎由自取的。随着“和平进程”被以色列的拓殖地步步侵蚀,忍无可忍的巴勒斯坦人民发动了第二次大起义,巴以双方走向激进化和宗教复兴,我们今天熟知的哈马斯和杰哈德就是在那个时候兴起的。
但佩普的叙事并不止于此,而是要让我们看到“一块土地”上的各种可能性:比如说围绕着以色列共产党发生的以色列巴勒斯坦人抗争,比如说阿拉伯社会主义与巴勒斯坦抵抗组织的左转,比如说米兹腊希犹太人(即东方犹太人)发起的黑豹党运动,又比如大起义之前以色列发生的“后锡安主义”文化运动。最重要的是,犹太人和巴勒斯坦人交流和共存并没有被帝国主义—殖民主义暴力所完全中断,相反真正破坏和平的恰恰是以色列统治集团,后者在其几十年统治史上的各种残酷做法和虚伪作态都被一一呈现出来。正如佩普主张的那样,现在留给巴勒斯坦大地的出路只有一国方案,人民必须合力推翻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统治,才能开辟出“一块土地上两个民族”的全新可能性,重建一个摆脱以色列统治集团的新巴勒斯坦。
对于我们中国读者来说,现代巴勒斯坦的抗争也并非只是远方的故事。暂且不论前三十年社会主义中国与巴勒斯坦抗争为核心的反殖民主义运动之间的唇齿关系,今日舆论场上国家主义者与自由派“两种现代性”在巴以冲突中的投射,难道没有反射在我们身上?在“保卫我们的现代生活”的大合唱里面,对现代国家力量不切实际的呼吁与崇拜是一方面,对前现代“洪水猛兽”的拒斥是另一方面,但是现代化本身难道不是一个充满统治关系的差别秩序(比如沿海/内地或者东部/西部) ? 我们同时看到点状的“文明高地”(据说他们拥抱“多元开放的文化价值”,拥有“现代、法治”的治理体系) 和面状的“落后地带”(他们据说生活在前现代的民族劣根性之中),自然资源、资本与廉价劳动力定向地从后者流向前者,作为殖民体系补充的区隔与歧视也在我们面前清晰地呈现出来。巴以冲突并不在我们远方,它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后发生。
注释
[1] 简而言之,多数国家主义者支持巴勒斯坦更多是将其嵌在挑战美国霸权的“民族复兴”叙事之中(这种叙事又在过去第三世界革命的话语身上借尸还魂,试图跻身为某种“替代现代性”方案),巴勒斯坦成为继乌克兰之后对抗美国的“第二战场”。然而遗憾的是,海峡对岸恰恰接过这种话术,将一切同情巴勒斯坦的人都打成ccp同路人,而被寄予厚望的国家本身采取的是各打五十大板的中立立场。支持以色列(尤其是轰炸加沙之前)的自由派又是基于另外一种现代性想象(中东唯一的民主国家、高文化素养的犹太人以及据说比社会主义还社会主义的基布兹农场等等),并以“保卫现代生活”的姿态将哈马斯视作不可名状的洪水猛兽。
[2] 简单来说,1949-1967年的分治时期,以色列之外的巴勒斯坦人主要生活在周边阿拉伯国家的难民营以及被约旦控制的约旦河西岸地区,1967年以色列占领了巴勒斯坦全境,被统治的巴勒斯坦人分为以色列国内的巴勒斯坦人和被占领土的巴勒斯坦人。1987年的大起义打击了以色列的统治,并助推了以1967年版图为基准的奥斯陆协议通过,所谓的“巴勒斯坦国”才得以出现。需要指出的是,奥斯陆协议的内容相比于1947年分治方案更偏向于以色列,且在以色列监管下的约旦河西岸地区根本不可能存在一个正常的国家实体。随着2000年第二次大起义的爆发,奥斯陆协议也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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