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率先大规模建设公共租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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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大规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着力打造以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实现住房“双轨制”。此举引起专家学者、业界人士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他们认为大规模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不仅有利于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题,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也是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有利于建立“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城市住房供应体系。
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蓝图
今年2月28日,位于重庆北部新区鸳鸯组团的公共租赁房聚居区民心佳苑正式开工建设,这是重庆首个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房聚居区,新建小区为高层电梯房,户型在80平方米以下,主力户型以50平方米至60平方米为主,将容纳住户1 .2万户至1.5万户。
6月20日,位于北碚区蔡家组团的公租房项目也正式动工修建,这也是“两江新区”成立以来的第一个公租房项目。就在同一天,位于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的公租房项目也破土动工。这两个公租房片区的动工修建,标志着2010年重庆主城区开工建设六个片区、750万平方米公租房目标全面落实。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孙力介绍,未来若干年,重庆市将建设公租房4000万平方米,从今年起的三年内每年建设1000万平方米,今后视社会需求再建1000万平方米或更多面积的公租房。今年,重庆市将计划开工建设1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其中主城区750万平方米,万州、涪陵、长寿等8个区县开工建设250万平方米。
“400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建设规模,不是拍脑门决策的,而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孙力说。
据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的入户抽样调查,重庆主城区常住的约220万户家庭中,住房私有化率约为78%,22%的家庭租房居住。根据规划,2020年主城区常住人口预计达到1000万人,约400万户家庭,按照20%的租房比例计算,需求共计80万套,减去近年来通过廉租房等方式保障的13万户,大致需要67万户租赁房。其中,公租房承担租房需求中的一半,即未来若干年主城区约需提供33.5万套公租房,总建筑规模则为2000万平方米。而远郊区县规划的2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则依据各区县城市化进程有序推进。
推进“双轨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攒钱的速度永远赶不上房价上涨的速度。”电视剧《蜗居》的热播,折射出都市“房奴”的辛酸苦辣,也暴露出我国住房供给体系存在的制度缺陷。在房价高涨的背景下,重庆推出的公租房制度触及了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层次问题,是对城市住房制度完善的重大探索。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逐步实行,重庆市住房供应严重不足的状况得到有效缓解。但由于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体制的单一性等方面的原因,低收入群体无力购房的问题日益突出。虽然重庆市用廉租住房等五种方式开展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廉租住房主要保障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设计上还不完善,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有阶段性,新生代就业人员和暂时买不起住房又不能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就凸显了出来。住房完全由政府保障或完全市场化都存在缺陷,必须积极探索城市住房供应的“双轨制”,对住房制度进行必要完善。
重庆市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徐鸣分析说,新生代城市居民、大学毕业生、外来工作人员、新就业人群等“夹心层”群众被排除在现有的住房体制之外,他们既享受不到保障房,短时期内也买不起商品房。而这部分人多是有知识、有技术的人才,也是将来最有可能成长为中产阶级的群体,高房价过度透支他们的未来收入和限制他们的发展前景,有可能导致亟待培育的中产阶级难以形成。
房产具有保障性和商品性的双重属性,完全由政府保障或完全由市场供给的“单轨制”都存在不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说,住房是当前百姓最关注的问题,解决住房保障是一个重大民生工程。他明确提出,帮穷人造房是政府的责任,要让老百姓都有房子住。
“一个社会总有30%左右的低收入群体,基本买不起房,保障他们的住房需求,是政府责任所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说,城市住房供给体系的合理结构,应该30%是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70%是市场主导的商品房。
近年来,重庆市不断探索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力争让更多中低收入人群“居者有其屋”。在此过程中,重庆 市 决 定 以 公 租 房 为 主 体 和 “ 抓手”,着力对构建新的城市住房供应体系,特别是解决不属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又暂时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
黄奇帆介绍,重庆市完善住房制度的基本思路是:30%至40%的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由政府提供的公租房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安置房予以保障,60%至70%的中高收入群体由市场提供的商品房解决,并对高端商品房和投机性炒房采取相应的遏制措施,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制度体系,逐步实现住房保障的全覆盖。
黄奇帆指出,重庆的公租房建设作为住房供应“双轨制”的关键一环,涵盖了过去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并延伸到既不能享受廉租房,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实现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一体化。一方面,不再单独新建廉租房,而是包含在公共租赁住房体系中。廉租 房 居 民 与 公 租 房 居 民 住 同 一 小区、同一品质的房屋,只是租金有所区别。根据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有关补贴政策,廉租房租金一般只是公租房租金的10%左右。另一方面,公租房租满5年之后,可通过成本价购买,转换成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如果转让,只能以购房价加利息升值由政府公租房管理机构回购,再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流转使用。这就从根本上堵塞了经济适用房因退出环节失控而造成的利益输送和灰色交易的通道。
“夹心层”群众“有房住”、“有住房”不再是梦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重庆主城区已开工建设750万平方米,完成了全年开工计划任务,下半年将再开工建设150万平方米,其它区县开工建设250万平方米。
重庆的公租房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保障方式新,突破了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过窄、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范围受限等问题,解决不属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又暂时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导的住房保障新体制。
二是建筑规模大。今年起三年内每年建设1000万平方米。今后几年视社会需求将再建1000万平方米或更多面积的公租房。
三是保障范围广。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等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都可以申请;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还不受收入限制。
四是无户籍限制,打破了传统住房保障户籍限制界限,只要来渝置业、兴业,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
五是投资建设主体明确。公共租赁住房是由政府投资和提供政策支持,国有非赢利机构建设,产权由政府指定的机构拥有。
六是租金较低且稳定。公租房租金 相 当 于 同 类 商 品 房 出 租 价 格 的60%,只求收支平衡,收取的租金主要用于兑付建房款利息,租赁期最长为五年。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张定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重庆正在大规模修建的公租房是改善民生、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同时,公租房实行“租售并举”,按收入层次实行差别保障,实现了与现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制度的有机接轨,可以缓解中低收入群体从“有房住”过渡到“有住房”的购房资金压力。此外,大规模的公租房建设有利于拓展城市空间,降低人口密度,优化城市布局,建设“宜居重庆”。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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