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在公众号上我发了一篇文章,《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的争论》。我在其中指出,黄奇帆的目的是“有利于形成庞大的长期资本供给,为资本市场繁荣稳定奠定基础”。
4月16日,黄奇帆再发文《黄奇帆再谈取消公积金:三个措施保证老百姓完全不会吃亏》,文章开篇明义:“而通过改革公积金制度,和年金相结合,将可形成资本市场长期投资资金的重要来源。”
看来资本市场是这么重要,黄先生念念不忘。但是普通群众关心的不是谁来做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而是群众的利益有没有得到保障。黄先生的文章题目也是“老百姓完全不会吃亏”,所以我们重点还是应该看这块的内容。
因此,文章前边一长篇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历史回顾我们不去理它了。从中间看起。黄奇帆写道,
每个月工资中自己的钱拿了6%放入公积金账户,大家依然觉得是福利的原因在于,个人所在单位也帮大家在公积金中心存入了工资额的6%,这样每个人的公积金账户就变成了工资额的12%。用我的6%换来了12%,从这个角度来看,每个人都有一个6%的既得利益。所以很多人说,取消公积金就是取消了大家的福利待遇。
但是如果我们从整个国家福利系统的角度看问题,再回到老百姓自身,就会看到,改革现行的公积金制度体系,并不会降低老百姓的公共福利。取消公积金不是单一的政策,一定要和建立一个新的企业年金体系配套实施。
黄先生要我们从整个国家福利系统的角度看待问题,从这个角度看到老百姓身上去,取消公积金就不降低福利了。为什么呢?因为同时要建立企业年金体系。
很多人对企业年金制度比较陌生。其实这不是新东西。早在2004年,有关部门就出台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其实,甚至在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有关探索。试行了十多年后,2016年出台了《企业年金办法》,正式于2018年2月1日起实施。《办法》说明,“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也就是说,企业年金不是强制性的。
所以,大多数人都没见过企业年金这玩意。黄奇帆说,“2018年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为14436.1万人,占我国城镇就业人数的33.2%。也就是说,公积金政策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试水,2002年颁布《条例》,到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也才覆盖了三分之一的城镇就业。这本身就说明了问题。”完全可以套用他的话说,“企业年金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试水,2004年颁布《试行办法》,到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参加职工只有2548万人,才覆盖了5.8%的城镇就业。这不知道说明了问题。”(未核对黄奇帆上述引文中的数字)
我本人,有幸作为5.8%中的一员,深深怀疑黄先生把住房公积金改革和企业年金联系在一起的做法。究竟为什么企业年金取代住房公积金不会减少员工福利呢?黄奇帆这么说,
如果公积金政策取消,公民在工作期间已经缴纳的公积金(2018年末的缴存总额为14.6万亿元)全部转入补充养老的年金中。实施中要明确,公民的这笔钱应放入个人账户,而非统筹账户,否则对老百姓不公平。
这是从左口袋到右口袋。顺便说明一下,企业年金只有个人账户,没有统筹账户,所以黄先生担心的“不公平”不会发生,因为没有发生的条件。这种颠来倒去的好处究竟在哪里,黄先生后边会说。住房公积金由住建部主管,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个人账户;企业年金由人社部主管,同样在委托人设立个人账户,但是受托人情况要复杂得多。黄先生的建议,看似是从个人的左口袋到右口袋,但是如果“从整个国家福利系统的角度看待问题”,看到老百姓身上的时候,就知道,这两个口袋不但不在同一件衣服上,甚至不在同一间房子里。这其中转换的难度,黄先生轻轻忽略了。
就算不管这些,他继续说,
但不同于公积金的是,年金的运行可以进入资本市场,通过保值增值产生更高的收益。2013年人社部出台的《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中规定,年金可以投资股票、偏股型基金等高风险高收益产品,最高比例不超过30%,由专业机构运作的企业年金的收益率可以相对比较高。
所以,居民缴存的公积金变成年金之后,只要投资合理运作,就会给居民带来更大财产增值。假如某人有20万公积金且还有10年退休,如果在公积金账户,他最终最多能拿到(1.5%复利)23万元左右,而如果在年金账户,一般而言可以拿到35万元左右。
这确实是的,企业年金由于投资渠道不同,收益更高。但是,企业年金不能用于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偿还房贷或者交房租。就是按照他说的,10年间35万也不过比23万多了12万元,可是粗算5年期以上100万公积金贷款(贷100万公积金贷款可不需要有用20万公积金余额)比一百万商业贷款年利息少16500元,10年就是16万5千元,还是比12万多一些。
所以,对于个人来说,怎么合算,还是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有购房需求的,肯定是公积金划算;如果不需要买房,企业年金更好一些。但是用企业年金取代公积金,就是用一种需求取消另一种需求。黄先生也只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后,原有公积金贷款转商贷之际给予利率优惠,却没说以后就没有公积金贷款了。
而且黄先生还没提到,企业年金至少理论上有亏损的可能。
黄先生就像个卖保险的,跟你说得天花乱坠,就不告诉你理赔的时候有多难。他继续说,
取消公积金后,企业原本替职工缴纳的6%公积金转变为企业给职工缴纳的6%企业年金,而职工个人的6%年金,并不强制缴纳,职工可以自愿决定是否缴纳。如果不缴纳,意味着每个人多了工资额6%的现金进入消费市场,对经济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如果缴纳,职工的年金理财增值收益将比住房公积金收益高得多。
首先,并不是住房公积金转了企业年金之后,企业就一定会交纳企业年金。没有这回事,没有任何法律强制企业交纳企业年金。
其次,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部分免个人收入所得税,而企业年金在缴纳的时候免税,在领取的时候交税;既不缴纳住房公积金也不缴纳企业年金的话,直接作为现金收入交所得税。
第三,消费市场相比房地产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还是不够大吧。房地产市场可以直接拉动建筑业、制造业、金融服务业,居民消费呢?
第四,年金的相对高增值收益是以丧失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作为代价的。
随后黄先生讲了许多“活跃”资本市场的话,这些话与他的标题“老百姓不吃亏”没什么关系,我们也就不多谈了,虽然资本市场才是他真心想说的话。其实,真正的问题是,黄先生自始至终都没有想过,为什么不可以同时有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呢?
听到这个问题,不知道有多少“精神资本家”的穷鬼和多少装成穷鬼的资本家会大叫:企业负担已经太重,怎么能承受得了?所以,企业要减负,企业要照顾,但是老百姓的福利,却仅限于“不吃亏”,而不是“有增长”。这就是中国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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