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马编者按
保马今日推送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朱迪丝•施克莱《不正义的多重面孔》(详见“每日一书”)选译,本文摘自第二章“不幸与不正义”,题目为保马自拟。
朱迪丝•施克莱对西方经济学“大市场、小政府”的自由主义思想历程进行简洁明了的梳理,试图从政治学的角度分析自由市场的“必然性”共识背后蕴含的实质。尽管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没有回避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下会导致社会不幸的问题,他们将“不幸”与“不正义”进行切割,认为分配规律有其自在的道德,“不幸”的发生是客观规律运转不可避免的磨损,将市场活动视作“双向自愿且信息充分”的理想国,以此驳斥追求人人平等的政治乌托邦。施克莱重新将政治的正义引入经济学,认为“看不见的手”是一个糟糕的论证,对于“不幸”的虽然承认但是漠视的态度,是一种消极不正义,有悖于民主国家的基本伦理。
感谢译者钱一栋老师授权保马发布!
“看不见的手”是个糟糕的论证
文 | 朱迪丝·施克莱
译 | 钱一栋
确实,人们依然承认某些火灾、洪水、风暴和地震是无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但还是希望灾害出现时政府能预警、保护、解救我们。……在所有这些情形中,人们都会觉得在有技术资源可用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有能力将所有自然灾难转化为可控的挫折阻碍。如果控制灾难的努力失败,我们的不正义感就会被深深唤醒。我们的技术期望常常太高了,但鉴于最近两代人所取得的成就,当没人保护我们免受野性未脱的自然力量伤害时,我们会怀疑是不是存在错误的冷漠或不正义。……受害者似乎觉得,如果他们的不幸与不正义有关,而不只是坏运气导致的,那这种不幸似乎还更容易忍受一些。
虽然必然性一直都是外交政策专家最喜欢的词汇,但这个词当然并非只有他们在用。自由市场的鼓吹者也在自己的论证中使用这一词汇。我绝不是在评判这些或其他那些经济学理论在经济学上的正确性,我将只考虑它们的政治意涵,特别是其社会必然性观念和不正义观念。自由市场也许确实像所宣称的那样高效,但这并不意味着,它的一切糟糕后果都不在政治判断的考虑范围之内。这些后果或者不正义,或者就是不可改变的不幸。有些也许是消极不正义导致的,或者至少并没有超出人类的控制范围;有些可能是改变的难度太大或成本太高,但耗费大并不等于不可能做到。
根据自由放任主义信条,如果我们的市场并非完全自由,那么暴政的出现就将不可避免,这是限制我们作出政治选择的最大单一影响因素。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承认,资本主义本身不足以确保自由,战前的日本和沙皇俄国的情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它是自由的必要条件。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里的诸种权利仰赖于这一可能性:当政治狂热分子炒我们鱿鱼时,我们还有可能找到别的工作。如果政府是唯一的雇主,那这种可能性就不存在了。因为政府是一个纯粹的强制机构,而市场是“双向自愿且信息充分的”交易体系。如果政府干涉后者,灾难便会随之而至;这注定会导致繁荣和自由彻底消失。这一结论更多地依赖于经济系统和政府——任何政府——以何种方式被定义,而非源于历史分析。它的必然性色彩就是这么产生的。
尽管弗里德曼书中有一处偶然提到了不幸,虽然他讨论了自由的无情要求,后者使得我们无法作出政治选择,但他的作品并非真的在传达一种宿命论观点。为了理解自由市场的必然性及其蕴含的不幸,我们必须转向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edrich Hayek)的非凡著作。在《社会正义的幻象》(The Mirage of Social Justice)中,他充满勇气且毫不含糊地问道,完美的经济体制必将导致的不幸是否可以被视为不正义。尽管他确信答案是否定的,但他确实没有回避自己的立场导致的一切难题。在这一点上,我认为他独一无二。
我们需要自由市场或者说——按照哈耶克的说法——“自发秩序”,因为我们的无知是无可补救的。这不是怀疑主义者眼中的那种普遍无知。哈耶克所说的无知被限定在我们关于市场交易的知识这一范围之内。在作出经济决定时,个人对自己的决定将会导致的结果全然无知,因为这种结果依赖于其他无数人的行为。我们不仅受看不见的手支配,还被无法知晓的手统治着。统计数据和可能性计算都无法预测,这只手会对我们造成什么直接影响,这不是因为我们无法科学地思考,而是因为这种思考(在这类问题上)是无用的。我们在一片漆黑之中进行选择。
尽管哈耶克这么认为,但社会无知并不会导出任何具体的推断。在彻底的不确定状态中,我们无法知晓自己会做什么,但结果不太可能是出现一个自发秩序或其他任何秩序。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是瘫痪,因为无助的无知者不会参与任何计划、不会选择承担风险、不会制定生活计划。他们会知道什么是刑法、什么算财产,但这还不足以使他们预测自己的未来。我们的实际状况是拥有不完全的信息,这非常不同于完全的无知,但任何程度的可预测性本身都无法带来自发的、无统治状态下的社会合作。无知并没有将必然性强加到我们身上;它并没有把我们引往特定方向,虽然瘫痪停滞似乎是最合理的结果。
有必要再三说明,哈耶克的无知观并不是一种柏拉图或蒙田式的哲学怀疑主义。它是高度选择性的。事实上,他相信我们确实知道许多东西,特别是我们的历史进程。这是一个进化的文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个体自发地、功能性地适应变化,以维持整体秩序。简言之,我们知道什么能发挥功能,什么没用。因此,看不见的手不只是对复杂社会模式的说明,后者是由人们的诸多决定促成的,但并非源于明确的个人设计。它也可被用来预测整体秩序的未来状况。它还毫不动摇地指出了可能与不可能之事的牢固界限。鉴于我们的无知,这只手的具体运作细节是无法说明的,但我们可以识别出整体,并准确预测整体秩序在未来将会有何种表现,尤其是如果我们不遵守它的要求,将会出现什么后果:暴政就是我们不遵守要求的确定惩罚。
自发秩序是一个纯粹的机运游戏,作为个人,我们无法猜测能够期待什么。我们所需要的和应该拥有的就是关于个人行为和所有权的规则,这些规则清晰、普遍,使生活具有可接受的可预测性,并维持着这个游戏本身。这就是“法治”,它由一般性指令构成,类似交通规则,但不会像交通规则那样具体。它不是,或至少不应该是人类立法者刻意创制的。它已经成了实证主义者——尤其是汉斯•凯尔森——不幸的自证预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这种预言使得我们事实上创制而非仅仅记录会在整体进化过程中出现的规则。一般性规则的任务是帮助人们适应进化过程中遇到的变化,后者不在计划之内,而是在大量盲目的个人行动中自发出现的。
对于那些无法摆脱过去流传下来的泛灵论迷信的人,哈耶克说了很多刺耳的话,虽然如此,但他还是承认,自己的观点——法律是一张自我编织的网——具有深刻的传统性。在这一点上,他与迈克尔•奥克肖特(Michael Oakeshott)很不一样,奥克肖特认为我们可以拥有一个善好社会,但必须是在这种情况下才可能:把治理之责交给这样一些人,他们至少已经花了三代人的时间去学习掌握从事这项任务所需要的行为习惯。(哈耶克的传统主义之所以和奥克肖特的传统主义不一样,是)因为它并不需要什么技能或普遍性观念,有这样一种流传下来的能力即可:能识别所在社会的指示(intimations),并按照那些共享的理解行动。哈耶克设想的政府明白,分配不是它该管的事儿,因此实现原初正义不在它的责任范围之内。荣誉、职位和财富不归它管。它仅仅直觉性地对一个民族的传统作出回应,不是为了达成任何计划或实现任何具体的结果,而只是为了让每个人在一场没有且刚好在此上演的戏剧中继续扮演自己的角色。如果不能接受这一在历史长河中逐渐写成的剧本,我们就会遭遇灾难,特别是战争和暴政。哈耶克倒是没提这一点:诸如此类的灾难也存在于古希腊、古罗马以及中世纪的英格兰。
在自由市场经济中加入传统主义政治远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威廉•格雷厄姆•萨姆纳(William Graham Sumner)的《民俗论》(Folkways)是对“不可能去改变社会风俗”这一论点所作的高度道德化的说明,最终,最高法院在为人唾弃的普莱西诉弗格森案(Plessy v. Ferguson)中所作的判决将它写进了我们的宪法。萨姆纳并不缺乏道德热情。他认为市场选择了有美德之人获得财富,抛弃了无能之辈,这都是他们应得的。百万富翁被选中来完成他们的工作,我们所有人都因此受益。他笔下的看不见的手与其加尔文宗先祖所说的神意非常相似,这一点常常被人提及。
米尔顿•弗里德曼警告我们说,虽然种族主义是“低劣趣味”,但在自由社会中,要减少种族主义只能借助社会压力而非法律。在说这话时,弗里德曼以自己的方式附和了萨姆纳的观点。此外,“我们不应天真地认为,可以借助法律将根深蒂固的价值观和信念……连根拔起。”自由市场的批判者反对自发秩序中的社会“原子化”,他们应该会觉得这一传统主义很是宽慰人心。鉴于这一游戏自身的规则必须如此死板,它逐渐产生的影响几乎排除了社会选择。在必然性领域,抱怨不正义是很荒谬的。
不仅分配正义是一种“幻象”——我们套用下哈耶克的词儿——下面这种观点同样是错误的:不正义是这种自发社会必然、内在的组成部分。当个体的既有期待落空时,他们很可能会觉得自己遭受到了不正义的对待,但他们错了。这只是一种不幸。威廉•格雷厄姆•萨姆纳以“奖励应得之物”为根据,来捍卫自由事业,哈耶克专门批评了这一点。在他看来,市场不涉及这类事务。市场的结果在道德上完全是随机的。承认这一点相当有勇气,因为有充分证据表明,美国公众之所以支持自由市场,就是因为他们和萨姆纳一样,对市场分配的正义性抱有道德信念,罗伯特•莱恩已经令人信服地证明了这种信念的存在。
……
看不见的手想传达的真实信息很简单。虽然它可能导致诸多个人不幸,但它并没有产生不正义。我们(因市场问题而产生)的不正义感是不恰当的,不幸与不正义的界限既清晰又严苛。尽管如此,这个世界却被认为是理性的,它自然而然就会向着更高的文明阶段前进,并要求我们适应它的历史要求。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糟糕的论证,因为显然,无论某种痛苦是怎么引起的,在我们有能力减轻痛苦时,如果站在一边什么都不做,那就是消极不正义。面对灾难,人们是否有无可辩解的消极表现?对于这一问题,我们能够作出判断,判断依据并非伤害的起因,而是防止和减轻其损失的可能性。不正义感也并非不恰当。受害者的声音必须永远得到优先对待,这不只是为了确定得到官方认可的社会期待是否没被满足,也是为了听取他们对这一处境的解释。是否需要根据得到政府认可的主张作出改变?如果询问受害人的话,她本来是不是会认同这些规则?如果受害者的苦难源于意外或不幸,但却可以被公职人员救助,那么假若后者没有施以援手,便意味着不正义。如果有根据的期待被忽视,那么受害者的不正义感就应该得到表达,并且我们都应该去抗议。对于民主国家的公民,人们至少要有这种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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