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人民富豪炮轰金融系统,公开评价巴塞尔协议是一个“老年俱乐部”,“今天的银行延续的还是当铺思想,抵押和担保就是当铺”,可谓火力全开。随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蚂蝗集团实际控制者人民富豪、董事长井某、总裁胡某进行了监管约谈。昨天,蚂蝗集团被暂缓上市。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根源还是蚂蝗集团的业务风险过大,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一切从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监管层决定让蚂蝗集团暂缓上市。
互联网金融是披着高科技外衣的高利贷
近年来,不少互联网公司将自己标榜为高科技企业,互联网金融机构也将自己标榜为金融科技公司,但实际上,这些公司在基础软件和基础硬件上大多依赖西方国家的产品或国外开源代码,在基础软硬件上基本就是一卡脖子就休克的水平,无助于我国IT产业解决缺芯少魂的问题。至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其经营的一些业务堪称高利贷。
据披露的数据,某金服集团数字支付交易规模118万亿,微贷科技平台贷款余额中消费信贷1.7万亿、经营者信贷4000亿,理财科技平台资产管理规模4.1万亿,保险科技平台518亿。
就利润而言,该公司100亿的利润45亿源自小微贷业务,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小额贷款及花呗、借呗利率相对于银行借款明显偏高。
以花呗为例,名义上分期利率为:12期8.8%,真实的年化利率达到了17%以上!
以贷款12000元,分12期还款,分期利率为8.8%来说。
一年总手续费:12000×8.8%=1056元
每月手续费:1056÷12=88元
分期每月还款金额为12000÷12+88=1088元
这其中存在一个很容易忽视的问题,就是我们每个月都要还1000元,本金其实一直都在减少的。
比如本金第一个月还了后,第二个月本金就变成11000,第三个月就变成10000,第4个月成9000了....,最后一个月本金成了1000元。
每个月本金在不断变化,所以每个月的利息应该是递减的。
按照正常的银行贷款,本金减少,利息也要减少,但是这种分期,本金减少,利息是不变的,这就是这种名义上“低利率”分期的问题所在,以分12期还款,8.8%分期利率折算,真实利率高达17.07%。
根据最高法的文件,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85%的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的利率已经超过了最高法规定的高利贷利率了。
互联网金融在割弱势群体的韭菜
当下,几大银行在扶持小微企业和发放消费贷方面非常给力,就普惠金融和帮扶小微企业而言,传统银行做的比互联网金融强太多。六大行和农商银行都有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低息贷款(年化利率3.85%),这个利息只有花呗12期分期利息的27%左右,(花呗分12期还款,8.8%分期利率折算,真实利率高达17.07%)。
几大行还推出了非常优惠的信用贷,比如建行快贷(年化利率4.35%)、农行网捷贷(年化利率4.35%,搞活动优惠到3.85%),农商银行推出的信用贷年化利率为4.15%,中国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的信用贷年化利率为4.35%至4.4%......利率都比互联网公司的利率低很多很多。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已经是贴着LPR在放贷了,这对于银行而言,这些业务完全就是给予小微企业和老百姓的红利,基本是不赚钱的。从普惠金融的角度看,显然是六大行等传统银行做的更好。不过,几大行放贷也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信誉良好,以借款人的纳税、公积金、养老金等事项的缴纳额度作为参考计算信用额度。
相比之下,互联网金融则是利用信息的不对称,通过3至6%的利息把钱从银行借出来,然后以10至18%的利息放贷给消费者。由于信誉良好的借款人可以从银行借到低息贷款,因此,会向互联网金融借款的人往往是收入较低、信用较差,或信息搜索能力和理财判断能力较差的人。
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缺乏对还款能力的有效评估,往往形成过度授信,依靠其用户量和流量优势进行导入,与场景诱导共同刺激超前消费,使得一些低收入人群和年轻人深陷债务陷阱,着完全是利用信息不对称优势当中间商赚取高额利润。央行原行长周小川称年轻一代过多地靠借债过度消费、奢侈消费,储蓄率在明显下调,就是年轻人越来越习惯于借债消费的佐证。
由于富人可以通过银行获得高端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对于割富人的韭菜其实是无能为力的,到头来只是割普通老百姓的韭菜,其作用无非是诱导普通人,特别是年轻人借贷消费、透支消费,普通人只是债务越来越大而已。
就贷款额度而言,蚂蝗集团对小微企业的放贷仅占20%左右,80%左右的放贷都是消费贷,人民富豪口口声声说蚂蝗小贷帮助小微企业发展,但实际上,80%的贷款都被用于发放高利率的消费贷。
从利率上看,从几大行借款是非常实惠的,是真正能够帮助老百姓解燃眉之急的,而互联网金融提供的高利贷,则是饮鸩止渴。为了把高利贷放出去,蚂蝗集团通过铺天盖地的广告制造毒鸡汤诱导非理性消费了。那种给蚂蝗集团叫好的人是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
资产证券化操作无限放大杠杆风险巨大
就风险而言,黄奇帆在《结构性改革》中介绍了蚂蝗集团的运作模式,通过债权、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以及将债权包装成理财产品循环放贷,形成了100倍的杠杆。针对这些贷款,蚂蝗集团没有出多少本金,反而以债权和资产证券化来回运作,交叉购买,将风险层层转嫁给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客户。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的文章指出:
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合作中,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金融机构,但是金融科技公司利用寡头垄断地位,收取过高费用,增加了金融消费者成本。在对个人和小微企业的联合贷款中,90%以上的资金来源于银行业,有的高达98%以上,金融科技公司利用导客引流的优势,直接收取的费用占客户融资综合成本的1/3左右,加上代销或其他过度增信产品等收取的费用,往往高达2/3。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经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这些乱象的本质是将本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数据,变成部分公司谋取自身利益、向消费者收取高额服务费的资本。
可以说,蚂蝗集团一方面通过较低利率从银行借钱,转手又对借款人放高利贷,仰仗的就是信息不对称,数据不透明。互联网寡头通过各种方式获取了大量老百姓的个人数据,所以才能够在中间套利。另外,蚂蝗集团无限放大杠杆的做法是具有非常高风险的,由于蚂蝗集团对弱势群体放高利贷,而弱势群体还款能力较差,抗风险能力较差,这些高利贷具有很高的风险。有鉴于此,一位网友将之称为蚂蝗次级贷。
这些次级贷经过资产证券化包装之后,以理财产品的面目出现在金融市场,然后由投资人去买单,这等于蚂蝗集团赚走真金白银,却是把有毒的次级贷推向市场,这几乎就是美国当年次贷危机的翻版。透过现象看本质,蚂蝗搞证券化,无资产抵押,想无限放大杠杆被不允许才炮轰的。杠杆放大100倍,无论整样蚂蝗都不亏,出事了就是国家人民集体买单。这东西西方08年金融危机就炸过了,拿人家玩剩下的在中国玩。这是非常危险的,美国可以把次贷危机转嫁到全球,中国能么?
老百姓把钱以2%-3%的低利息把钱存在银行,互联网金融机构从银行贷款后再对外放高利贷。一旦贷款无法收回,金融科技公司可以赚完一波红利就爆雷跑路,总不能让存款人承担风险吧?反对巴塞尔协议,不过是互联网巨头自私自利的肉食者言论。金融创新当然要鼓励,但是不能要无数普通人承受巨头们创新失败的代价。
本次蚂蝗集团暂缓上市,体现了监管层的深谋远虑,是资本不能为所欲为的典型范例,堪称时代的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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