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关乎社会主义长远大计,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著名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程恩富在接受专访时表示,应综合采取国资分红、财税政策、教育改革和房地产调控等多种措施促进共同富裕。
一、实施国资全民分红,提高个税起征点
“实施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全民分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这可以助力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再迈上新的大台阶,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使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表明国有企业是名副其实的全民所有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具有相同的市场属性和治理规则,破解西方对我国非市场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等方面的认定和规制,占据国际经济贸易规则的法理制高点。”因此,程恩富建议,相关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开展理论论证和实证推演,完善制度顶层设计和实施细则。选取若干省份或中心城市开展试点,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全面推广。可以考虑借鉴澳门全民分红的经验。
除调整所有制结构的政策之外,财税政策是促进社会各阶层共同富裕的主要手段。程恩富认为,通过一系列财税政策,既可对不同要素所有者在收益上从事前角度产生稳定预期和积极引导,也可从事后角度对财富和收入分配格局作出必要调节。
程恩富建议,对家庭人均收入实行新的累进所得税。按家庭人均月收入,免征额可以提高到1万元,并且以实际人均月收入减掉1万元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8万元(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7万元)的部分,可以实行60%的最高边际税率。在不少国家,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都相当高。可以预期,这样征税既有助于促进社会各阶层共同富裕的实现,又可以更好地体现超高收入者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并且,即使在这样的个税制度下,超高收入者的税后收入依然是很高的。
程恩富强调,应尽快开征税率较高的退籍税(借鉴美国、法国、加拿大等,指对退出中国国籍的纳税人)、遗产税(借鉴日本等)、资本利得税(借鉴美国等,指对非专门从事不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的纳税人),设法预防和制止通过离岸信托途径大量转移在中国的资产。
二、采用12年制义务教育,尽快实行免费医疗
程恩富认为,为了促进社会各阶层共同富裕,有必要在教育均衡化和免费医疗等方面作出政策努力。主要是三点:
其一,将义务教育全面提升至高中阶段,即采用12年制义务教育。其中,我国尤其需要加强职业教育。这样做的目的是创造起点上更加公平的人力资源基础,从源泉上促进社会各阶层共同富裕。
其二,在考虑劳动力流动的基础上,促进基础教育的区域均衡化。尤其是加强农村地区基础教育,为农村孩子将来实现阶层向上流动奠定必要基础。
其三,尽快实行免费医疗制度和政策。我国在改革开放前以及不少资本主 义国家都实行免费医疗,为了显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成就和制度优越性,有必要尽快恢复免费医疗体制机制。目前,家庭成员健康出了问题特别是大病住院,可能因为劳动能力中止甚至丧失以及需要承担高额医疗费用而对未来收入、财富乃至生活产生长期难以恢复的巨大影响。因此,有必要建立个人出资极少的政策性保险机制,分摊和平滑这种冲击以促进共同富裕。
三、抑制房价上涨,调节住房资源恢复公平
由于业主劳动就业、基本生活和社会交往等在住房周边长期展开,进行征收时需要作出一定补偿。程恩富指出,业主住宅面积很大时,其将因物业被征而暴富。由此引起的问题是房多者或被征者因区位因素而暴富,产生特殊阶层。这有悖于社会各阶层共同富裕。
另外,程恩富还指出,在非一手物业交易中,还会引出两类难题:一是高中介费导致房地产中介公司垄断市场并且以抬价牟利,使无房或少房者的财富阶层下移;二是政府征地成本日益提高,对旧城改造以及老城区其他建设产生不利影响。为了消除区位因素产生的共同富裕难题,为了消除其给后续经济发展产生的阻碍,需要在政策上作出妥善安排以控制房价。如大幅降低房地产中介费,对相关垄断和操控价格的行为进行惩罚等。
此外,程恩富强调,应该征收房地产税。最佳方案是根据不同地区的收入与房价,确定每位18岁以上公民一定的免税金额,并让大多数居民不用交税,以免影响大多数居民的生活质量。超出金额或面积者,应实行密级距和大幅度的累进税率。
“这种征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抑制炒房和住房贫富分化。究竟哪种方案可以达到征收房产税的宗旨,应该由全民先讨论,待方案完善之后再推出。为此,应尽快开展全国性住房普查,摸清我国住房家底,参照其他国家有关经验,立即对空置房和闲置房采取包括征税和收费在内的必要措施,促其出租或出售,以抑制房价上涨和调节住房资源与恢复公平。” 程恩富最后强调。
(程恩富,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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