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奸王鹏九伏法
“八一五”前一日,大汉奸活阎王王逆鹏九,于牡丹江4万群众公审下判决死刑,按王逆自6月中旬于哈尔滨落网以来,轰动整个北满及东满。被害群众奔走相告,要求伸冤复仇,数日间由哈市、佳木斯、宁安等处即收到控诉状300余件,口头控诉者尚不在内。牡丹江民主政府应广大群众请求,转呈民主联军总部于上月29日将王逆解至“八一五”前王逆任东满总省(包括东安、间岛、牡丹江等数省)高等检查厅思想检查官所在地之牡市公审。王逆生前罪恶,罄竹难书,当其任高等检查官时,常以“我就是法律”任意判处爱国志士及无辜百姓死刑。又以“陛下检查官”自任,深得伪帝信任。数年来,在法庭、刑场、牢狱上、炭窑中遭其毒手者不下数万。有名之秋(秋田,日寇名)湖(镜泊湖)惨案,程村长以下47名抗日英雄惨遭毙命。佳木斯血案,70多名“政治犯”、“思想犯”,仅一人逃生。直至“八一五”日寇投降,彼仍将牡市200余“政治犯”拉至日寇宪兵队要求枪决,时日寇已纷纷离牡窜逃,彼仍与日寇狱长将志士分装数辆汽车,拉往铁岭河用机枪射死,造成惨绝人寰之“铁岭河大血案。”祖国光复,人民满以为报仇有日,不意在国民党反动派加委下,竟摇身一变而为接收大员,任松哈省府人事科要职。群众苦泪逆吞,怨愤莫名,只得暗中追随监视,及民主联军进驻哈市,即报告政治部将其逮捕。此次解牡后,反动派犹散布流言,为其辩护说什么:“那是伪满制度不好,不是他的事。”“告他的都没有好人。”“过去的事,死就死啦,还提他做啥?看‘中央’来了杀头!”但终未遏止群众控诉的怒焰。市府应群众请求,14日上午,假车站举行公审,公审前将其绑在汽车上游街,每至一处,围得水泄不通,汽车无法转动,小石头和瓜皮不断地往他头上飞。牡市及由其他地区前来控诉群众达4万人。首由褚市长宣布开会:“牡丹江市诸位父老兄弟姊妹们!今天我们公审人民公敌王逆鹏九,有冤报冤,有仇报仇,民主政府是绝对听从百姓意见的,请大家尽情申诉吧!”
接着大会通过由七星、阳明等七区及商会、各界联会、控诉团、铁路总工会、邮局、铁路总局、高丽同盟等团体选出的人民法官,并开始由被害者组成的控诉团控诉。
高建业说:“康德三年(1936年),我在抗联工作,因到镜泊湖取人民捐助给我们的公粮,和程村长等好几十个人,被日寇秋田捉住了。由王鹏九过堂,他给我们上大吊、灌辣椒水、过电等30多种酷刑,由宁安解到牡丹江没问出口供,又解回宁安用刑,死在刑具下者20多人。在牢中不给吃,饿得我吃破棉花套子。我亲眼看见抗联同志郑喜良等被活活打死。“八一五”红军来了,东北解放啦,王鹏九还将我们骗到宪兵队去。鬼子都跑光了。用两辆汽车把我们拉到铁岭河枪毙。第一辆车在机枪扫射下只逃掉一个。我们这一辆又开回来,他先给我们吃毒药,毒死了很多,红军飞机来轰炸,监狱起了火,看守都跑了,王鹏九还用枪打犯人,我听见哭叫声,心想,横竖是死不如跑,就爬出来打开门把别人放了。他就用手枪打我,没中,我也跑了,今天我要给我殉难的同志复仇!”胡须斑白的农民汤德臣拿着一束人骨,骨头上面带着生锈的铁铐,爬上台去哭声说:“今天我是给我的朋友报仇!‘八一五’光复,想往牢中去接回我的朋友,赶车赶到铁岭河就看见王鹏九用机枪扫射一群绑着的犯人,里面就有我那朋友,今天我背着他的骨头来向王鹏九算血帐!你们看这上面还锁着铁铐!铁岭河那里白骨头有的是!都是他害的,要是我能背动,我都背它来!”
控诉历4小时,还有许多老太太、中年妇人、孩子、商人、工人、农人围在台下等候控诉。法官宣布王逆罪状后,判决王逆死刑,当即执行枪毙。抗联的战士并鸣枪为死难的同志致哀。
尹鲁供稿,《东北日报》1946年8月18日刊载
老报旧闻:国共东北决战纪实/辽宁省档案馆编
中国档案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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