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周一平,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孔维达,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
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时时提醒干部们不能做脱离群众的事,时时告诫他们脱离群众就会被打倒。他执着地与党和政府中脱离群众的不正之风进行斗争,积极查找、分析干群、党群关系滑坡的原因,并努力进行制度建设。他主张整风、整党要定期化;建立了信访制度、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等;抓法律、法规建设,起草了《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主持制定了《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
关键词
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改善干群、党群关系
引言
干群关系(官民关系)、党群关系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基本关系之一,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内部的基本关系之一。干群矛盾、党群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的集中体现,能不能处理好,是对执政党和政府有没有执政能力及执政前途的一种检验。如果处理不好,执政党和政府就难以得到群众的拥护,就容易出现合法性危机、执政危机,容易“覆舟”。这是恒定的历史逻辑、政治逻辑。
处理好干群关系,解决好干群矛盾,最基础的是要关心、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的利益、需求,需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并处理好其中的各种关系。群众路线贯穿党和国家治理过程,是独具中国特色的民主治理模式,群众路线的党群关系话语建构了民主治理的崭新话语体系,在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建构了治理共同体,通过党群合作和共治优化党群、干群关系意义重大。关于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思想的研究已有一些,关于毛泽东群众观的研究著作也有一些,但专题论述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干群、党群思想的著作还没有。专题论述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干群、党群思想的论文有几篇,这些论文都论述了毛泽东干群、党群关系思想、实践的某些方面,但仍需要进一步系统分析。
本文拟从工作路线视角探讨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完善干群、党群关系的多方面探索和贡献,为新时代进一步完善干群、党群关系,全面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提供某些经验借鉴,也有助于进一步研究习近平对毛泽东干群、党群关系思想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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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时提醒脱离群众的危害
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之一,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他深深懂得人民群众是打江山、守江山的决定性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决心跳出历史上政权兴亡的“周期率”,跳出守江山难的怪圈,交出人民满意的“进京赶考”答卷,对处理好干群、党群关系的政治忧患意识更强烈了,政治警觉性更高了。
(一)时时提醒不要脱离群众
1950年2月27日,毛泽东访问苏联回国到达哈尔滨。晚上中共松江省委负责人请求毛泽东题词,毛泽东题了“不要沾染官僚主义作风”。这个题词,不只是对地方干部说的,实际上是对全国的干部说的。官僚主义,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当公仆当老爷,容易引起甚至激化干群矛盾、党群矛盾,是不正之风,是执政及其能力有问题的表现,是人民群众痛恨的,是搞好干群、党群关系的大敌。新中国一成立,毛泽东就提出了要警惕、反对官僚主义,给干部们敲警钟,体现了毛泽东对干群、党群关系有强烈的政治忧患意识、高度的政治警觉性。
1950年2月28日中午,毛泽东到达长春,见大街小巷没有行人,立即追问这是为什么,当弄清是搞了戒严,就严肃批评了当地负责人:“搞戒严,不让老百姓出来,这样太脱离群众了。”责令负责人立即解除了戒严。中央领导人来了搞戒严,地方领导认为理所当然、不是个问题,但毛泽东意识到这是严重脱离群众,是破坏干群、党群关系,要求立即纠正。把某些干部习以为常的举动,似乎是常规性的工作,作为严重脱离群众的政治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
1951年,毛泽东看到一份报告中披露了某些干部动员群众给中央写致敬信、发祝贺电等,便对中共中央的指示稿进行了修改,加写道:“某些党政机关动员群众写致敬信发祝贺电,以及机关团体和群众给中央送锦旗送礼品的事情,不但是一种浪费,而且是一种政治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工农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翻身作主人,人民群众对中国共产党感恩戴德,自发地给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机关等写感谢信、送锦旗,是正常的。但以后出现干部动员群众做这类事,甚至攀比着做,就不正常了,就成了政治上的形式主义、政治上的浮夸风,这也是背离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的命令主义的一种,是要引起群众反感、厌恶的,是要破坏干群、党群关系的,是要败坏中国共产党的声誉、事业的。某些干部乐此不疲,自以为是应该做、值得做的,是政治正确的,毛泽东狠狠批评这是一种政治错误。实际上,毛泽东就是提醒干部们,做脱离群众的事,不是一般的错误,而是政治错误。足见毛泽东高度的政治警觉、政治直觉。同时也可以看到,毛泽东痛恨某些干部不为人民群众、不为党和政府干实事、正经事。
(二)时时告诫脱离群众就会被打倒
在搞人民公社运动的过程中,出现了披着平均主义外衣的新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无偿调拨集体资产的“平调”问题,引起了农民的不满,极大损害了农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我们平调了农民二百亿元,我们不退赔,就要被打倒……人民公社不彻底退赔,就会成为人民的敌人……剥夺农民还能搞什么社会主义?”毛泽东强调,剥夺农民,农民就对党和政府不满意,党和政府就会成为人民的敌人,就要被打倒,更谈不上搞共产党的社会主义事业了。那时候,农民人口占全国人口总量的百分之八十,从生产活动来说农民是大多数,大多数人没有生产积极性,经济自然难以发展,社会主义自然难以建设;从政治活动来说农民是大多数,他们不拥护共产党,共产党执政就会失去合法性,共产党政权就会有被打倒的危机。毛泽东说不能做农民不满意的事,实际上就是说不能做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做了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必须马上改正,否则离人民群众越来越远,就会成为人民群众的敌人,被打倒。毛泽东不断告诫:“凡是不适合群众要求的事都不办。”“我们一定要依靠劳动者中的多数,只有这样,这个党才可以巩固,这个政权才有保障。”“党群关系好比鱼水关系。如果党群关系搞不好,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制度建成了,也不可能巩固。”毛泽东反复强调一定要依靠人民群众,一定要搞好党群、干群关系,否则中国共产党的政权就没有保障,就无法巩固,共产党的社会主义事业就无法发展,共产党的理想愿景就难以实现。通俗地说,脱离群众,就难以守江山、固江山,还会丢掉江山。毛泽东从巩固中国共产党政权、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谆谆告诫党和政府的干部们,绝不能脱离人民群众,绝不能成为人民群众的敌人。
毛泽东的提醒、告诫,是他强烈的政治忧患意识、高度的政治警觉性的体现,是共产党的使命意识、历史责任意识的体现,是共产党的为民执政意识及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意识的体现,也是毛泽东建设为人民谋幸福、为人民服务的党和政府,确保社会主义江山永不变色的初心、意志的体现。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有了政治忧患意识、政治警觉性,才会有防患于未然的政治上的思考、准备和努力。
二、积极查找、分析干群、党群关系出现问题的原因
对于已出现的问题,查找、分析原因是彻底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解决科学问题是这样,解决政治问题、社会问题也是这样。通俗地说,只有清楚症状,找到病因,医生才能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养成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查找、分析原因的习惯,特别是干群、党群关系出现问题时,毛泽东总是着重在党和政府方面找原因。例如,1941年6月3日,陕甘宁边区一位农民的一头驴被雷电击死,这个农民逢人便说:“老天爷不睁眼,咋不打死毛泽东。”保卫部门要追查这个农民,毛泽东加以阻止,说要想想我们做了什么错事引起了群众的反感。毛泽东调查发现,原因是公粮征多了,1941年征20万担,人们因负担太重而不满。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决定减征,1942年的公粮由原定的19万担降为16万担,同时开展大生产运动,减轻群众的负担,受到了群众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对干群、党群关系中的不正之风,一如既往地及时总结教训,积极查找各方面的原因,努力思考对策。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里面产生的脱离群众的不正之风的原因,毛泽东有多方面的思考和分析。
第一,毛泽东指出,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就其社会根源来说,这是反动统治阶级对待人民的反动作风(反人民的作风,国民党的作风)的残余在我们党和政府内的反映的问题”,是“民主革命尚未完成,封建势力大大作怪”。这道出了共产党及其政府内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产生的社会原因。中国经历了数千年的封建社会,封建社会中的官僚作风、官场作风、衙门作风,融进了封建文化、封建传统、封建习惯,这些意识形态类的因素有一定的独立性,在封建社会被推翻以后,仍顽固地存在并有着影响。毛泽东说:“在北京做官,官气比较重,下去的时候要很注意,不要学‘巡按出朝,地动山摇’那一套。”毛泽东说的“官气比较重”,就是指封建官僚作风比较重。毛泽东说的“不要学‘巡按出朝,地动山摇’那一套”,就是强调不要学封建官僚作风,不要把封建官僚作风带到各地。“出现这些坏事,是必然不可避免的,是旧社会坏习惯的残余,要有长期教育工作,才能克服。”毛泽东清醒地认识到,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与“旧社会坏习惯的残余”、与封建主义的斗争仍是长期、艰巨的任务。
第二,毛泽东指出了党和政府干群关系中不正之风产生的理论上的原因,即在某种程度上是受了“干部决定一切”论的影响。毛泽东1958年3月19日在成都会议上说:“技术决定一切,政治思想不要了?干部决定一切,群众不要了?”“技术决定一切”“干部决定一切”都是斯大林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看到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滋长,他强调:“我们不提‘技术决定一切’、‘干部决定一切’,因为这两个口号不很全面,它容易片面。”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决定性力量。“干部决定一切”,片面夸大干部的作用,忽视、贬低人民群众的作用,背离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片面性,会导致实践的片面性。理论上片面夸大干部的作用,实践中就会重视干部,忽视群众,就会使干部脱离群众得到理论上的支持(借口),就会把干群、党群关系搞僵、搞坏。为了适时端正理论指导,在否定斯大林的“干部决定一切”理论的同时,毛泽东提出:“我们现在非常需要看列宁的著作,他讲民主集中制,讲党同群众的关系,讲得非常好。”列宁对于党群关系等确实有很多经典的论述,如:“大多数人的意志永远是必须执行的,违背这种意志就等于叛变革命。”“对于一个人数不多的共产党来说,对于领导一个大国的社会主义过渡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来说,最大最严重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毛泽东希望干部们多看列宁的书,实际上就是要求干部们学好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全面、正确认识干部和群众的关系,处理好干群、党群关系。
第三,毛泽东指出了“人是会变化的,革命者也会发生变化。没有群众的监督和揭露,他们可能进行贪污、盗窃、做投机生意、脱离群众”。“人是会变化的,革命者也会发生变化”道出了社会和人的发展辩证法、发展规律,有哲学的意味。社会在不断发展变化,人在不断发展变化,问题是在变好还是在变坏。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律的定力,加上外界的负面影响,反向变化即变坏是很容易的。共产党人进城后,住得好了,吃得好了,穿得好了,工作舒服了,官做大了,高高在上了,一部分不能自律的“革命者”是很容易因为生活、工作的改变,习惯、作风也随之改变,以致蜕化变质、变坏。毛泽东曾忧心忡忡地指出:“我们从来就讲上下一致,官兵一致,军民一致,拥政爱民,拥军优属,但进城以后变了。”人是会变的,是可能变坏的,怎么办?必须设法领人、引人、促人、逼人向好的方向变。
第四,毛泽东说的“没有群众的监督和揭露”有的“革命者”就会变坏。这道出了一个社会政治的定律——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权力不受监督,就会被滥用,权力被滥用,必然导致腐败。陈正人在一封信中说:“一部分老干部在革命胜利有了政权以后,很容易脱离群众的监督,掌管了一个单位就往往利用自己的当权地位违反党的政策,以至发展到为所欲为……这就是在夺取政权之后一个十分严重的危险。”毛泽东看了信后批注:“我也同意这种意见。”为什么一部分干部会发展到为所欲为?显然与干部没有受到群众的有效监督、制约相关。为什么干部没有受到群众的有效监督、制约?应该与群众还没有一定的有效的监督权、制约权相关。当时干部的产生、升降还不完全是由人民群众决定的,大部分是由领导、上级决定的。群众对某些干部有意见,不满意,但群众对这些干部没有罢免权,只能向上级反映,一旦群众的反映被搁置(石沉大海),群众的监督也就名存实亡。于是,一些干部的为所欲为会日益发展,脱离群众会日趋严重,与群众的对立会日益尖锐,干群矛盾、党群矛盾就会激化。
“没有群众的监督和揭露”有的“革命者”就会变坏,毛泽东不仅重视群众的监督,而且重视群众的揭露。监督和揭露相辅相成,没有揭露,问题难以被发现、被重视、被解决,也就没有监督,监督离不开揭露,揭露有助于监督,是监督的重要手段。要让“革命者”不变坏,就要让群众能够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揭露,就要让群众有监督和揭露的权力,并要有效维护群众的这种权力。
第五,毛泽东指出,组织上还缺乏对干部的审查。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中说:“这是对各级干部特别是对县、区、乡三级干部没有审查,或者审查工作做得不好的问题。”这里说的干部审查,是党和政府内部的审查。干部审查有很多内容,其中之一是鉴别干部是不是称职,能不能胜任。犯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错误的干部,就是不称职者,就应撤职,以保证干部队伍的革命性、公仆性,从而保证党和政府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干部不审查,或审查不到位,走过场,不称职者就不会被清除,就无法保证干部队伍的革命性、公仆性,无法保证党政机关的革命性、公仆性,也就无法保证党和政府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
审查也是一种监督,“没有审查,或者审查工作做得不好”,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内部没有监督或监督做得不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内存在没有监督或监督做得不好的问题。1953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出台《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要求“在两三年内对全国干部进行一次细致的审查”,“清除混入党政机关内的一切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堕落分子,以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
第六,毛泽东指出,整党整风还没有很好开展。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中说:“这是对县、区、乡三级尚未开展整党工作,尚未在整党中开展反命令主义和清除违法乱纪分子的斗争的问题。”这里说的整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整顿,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纪律,整顿干部、党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经验已证明,整党、整风,是整治、清除党内不正之风的有力手段,有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如不适时整党,不及时与党内的坏作风、坏现象进行斗争,党的组织及干部、党员就有可能蜕化、变质。
毛泽东从政治、社会、工作等角度对干群、党群关系中滋长不正之风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一针见血的分析,为提供整治对策建立了理论基础。
三、努力进行改善干群、党群关系的制度建设
干群、党群关系出现了问题怎么办?毛泽东一手进行应急处理,严厉惩处人民群众痛恨的坏官,一手进行改善干群、党群关系的制度建设。通俗地说,治标、治本一起抓,两手都硬,从而领人、引人、促人、逼人向好的方向变。
对败坏党的优良作风、败坏党的事业、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众痛恨的坏官,毛泽东主张严惩。毛泽东指示对典型的官僚主义案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其违法情形严重者必须给以法律的制裁”,“其最严重而有民愤者,应予枪决”。毛泽东说的“在报纸上广为揭发”,就是给人民群众公开监督和揭露的权力,就是鼓励报纸帮助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和揭露,鼓励报纸为人民群众发声,代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和揭露。1953年2月2日,《内部参考》刊载了《安东县干部中一件严重违法乱纪案长期未处理》。2月4日,毛泽东看到该文,迅即批示胡乔木:“此件应在《人民日报》发表,请酌办。”2月6日,《人民日报》报道了这起严重违法乱纪案件,推动了问题的解决。对违法干部(官员)进行法律惩处,一方面是法制建设应有之义,另一方面也是改善干群、党群关系和回应民意的需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就要依法严惩。1952年3月,毛泽东看到罗瑞卿关于长沙市公安局违法乱纪行为的报告,起草了《关于在“三反”中检查和解决公安、司法机关违法乱纪行为的指示》,明确指出长沙市公安局长王丕敏“应予枪决,公开宣布罪状,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并强调,长沙市委市政府和湖南省公安厅对于长沙市公安局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也负有责任,应查清责任轻重,给以适当处分,各地如发生此类事,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司法机关亦应受到适当的处分,“以为放纵不法行为及以官僚主义态度对待工的鉴戒”。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有助于及时解决问题,可以防止错误发展、扩大,中止其危害,使更多的人引以为戒。如果不及时处理,就会使错误发展、扩大,危害增大,正所谓“姑息养奸”后患无穷,加剧人民群众的不满。应急处理,“治标”,是不可或缺的,也是可以领人、引人、促人、逼人向好的方向变的。当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治本。
改善干群、党群关系的治本之策就是制度建设。在社会主义中国与封建主义及其思想、作风、习惯进行斗争,是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不是处理一时一地之事就可以根治的,需要着眼于全社会,着眼于社会风气,着眼于基层和上层,着眼于眼前和长远,需要进行制度建设,正如毛泽东说的“要有一套制度防止修正主义”。毛泽东努力进行改善干群、党群关系的制度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整风、整党制度化
毛泽东已觉察到,没有开展整党、整风是不正之风、违法乱纪滋长的一个重要原因。他多次强调:“官僚主义这种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坏作风,一年不用扫帚扫一次,就会春风吹又生了。”“如果我们不整风,哪个县都要出修正主义。”而要有一套制度防止修正主义,就要把整党、整风制度化。
从1950年开始毛泽东就抓整党、整风,并努力把它常态化、制度化。1950年3月27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就提出地方党政要“一年一大整,半年一小整”。1951年2月18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毛泽东起草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其中有:“(八)整风。一年一次,冬季进行……”到1960年,毛泽东再次重申:“年年要整风。”
毛泽东努力把社会主义时期的整党、整风制度化,并把反对干群、党群关系中的不正之风、违法乱纪等作为重要内容,这是延安整风运动的一个发展,是整风运动的与时俱进。
(二)建立信访制度、信访机构
关注、处理人民来信,是对党和政府进行监督、检查的好方法。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很重视人民群众的信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正是在毛泽东的重视、倡导、督促下,信访制度、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
1950年4月1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说:“有许多人写信给我们,不管他是什么人,是很有好处的。党中央与中央政府应该有专门机关,来处理这类事情。”1951年5月16日,毛泽东为转发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关于一至三月处理群众来信工作情况的报告起草了发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党组一级并告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门党组的批语。批语说:“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要把这件事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种方法,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的态度。如果人民来信很多,本人处理困难,应设立适当人数的专门机关或专门的人,处理这些信件。”很快,1951年6月7日,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人民日报》1951年6月8日第1版发表),这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第一份关于信访工作的文件。在这个决定发布后,各地的信访机构、信访制度相继建立。
1957年5月28日至31日召开的全国第一次信访工作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暂行办法》。1963年10月5日,国务院秘书厅制定了《国家机关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条例(草稿)》。社会主义时期的信访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毛泽东尊重、维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实际上就是尊重、维护人民群众的批评权、揭露权、监督权,尊重、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毛泽东希望:“把我们中国变成这样一个活泼的国家,使人民敢于批评,敢于说话,有意见敢于说,不要使人不敢说。不论什么都可以说,使我们这些在台上的同志有错误、缺点逼着改,不解决不行。”毛泽东就是要发动人民群众来监督党和政府及其干部,帮助党和政府及其干部改正错误、缺点,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改善干群、党群关系。
(三)建立干部参加劳动制度
1957年4月27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整风和党政主要干部参加劳动的指示》,指示说:“提倡县区乡三级党政主要干部,凡能劳动的,每年抽一部分时间下田参加生产,从事一小部分体力劳动。县以上党政军主要干部(不是一般干部),凡能劳动的,也要这样做,每年以一部分时间,分别下田、下工场、下矿山、下工地或者到其他场所和工人农民一道从事可能胜任的一小部分体力劳动(哪怕是很少一点)。这样一来,党和群众就打成一片了,主观主义,官僚主义、老爷作风,就可以大为减少,面目一新。”毛泽东认为,“人们在劳动中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是打成一片的关系”,干部参加劳动可以“把资产阶级思想作风那一套化掉”;干部不参加劳动,“不能和农民打成一片,老百姓就不信任你,不和你讲真话”;干部不参加劳动,“就不懂得群众了,和群众隔离了”,“过了若干年以后,这些人就变成修正主义”;“不搞干部参加劳动,整党整不好的”。毛泽东说的“人们在劳动中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这是经验之谈。干部参加了劳动,搞特殊化就会少,在劳动中干部会与劳动者穿戴一样,而不会穿戴特殊,不会穿戴名牌;在劳动中,大家肩并肩、脚碰脚,声相应,心相通,可以无话不说,可以相互了解,可以相互信任。在毛泽东看来,干部参加劳动,不仅是融洽干群关系、党群关系的问题,更是反“修”防“修”的问题。参加劳动,就是参加生产斗争,这与参加阶级斗争同样重要,可以使共产党人免除官僚主义,避免修正主义和教条主义,是共产党人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确实保证。
毛泽东修改审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1957年4月27日)还强调要“建立党和国家的领导工作人员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根本制度”。这里不仅提出了干部参加劳动的制度化问题,而且把干部参加劳动看作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问题,这就又提升了干部参加劳动的意义。向共产主义社会发展,就需要消灭三大差别,其中之一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干部参加劳动,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正是向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消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差别的有效手段。1960年3月,毛泽东总结的“鞍钢宪法”,既强调干部参加劳动,又强调工人参加管理,这就更全面地解决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问题,也更有助于逐步消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
毛泽东把建立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看得很重,他在一个指示中说,应使干部参加劳动“逐步地形成为一种永久的制度”。
毛泽东不仅在思想上理论上大力倡导干部参加劳动,而且自己身体力行。影响最大的就是1958年5月,毛泽东及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领导人并中央机关干部到十三陵水库工地参加义务劳动。在毛泽东的带头践行和大力推动下,干部参加劳动在各地、各部门逐步得到落实。
1958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决定》(1958年9月30日《人民日报》发表),这就使干部参加劳动制度完全建立起来了,很好地改善了干群、党群关系。
(四)抓法律、法规建设
法律、法规,对人的行为有约束作用、指导作用、教育作用,而且其发挥的作用是刚性的、持久的。毛泽东很重视抓法律、法规建设。
1952年,毛泽东主持制定了《惩治贪污条例》。条例规定“对国家和社会事业及人民安全有严重危害者”“贪赃枉法者”“敲诈勒索者”等等,“得从重或加重处刑”,“凡对检举人施行打击、报复者,应依其情节轻重,予以刑事处分或行政处分”。条例的发布,推动了“三反”运动在法制的轨道上深入发展,为改善干群、党群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4年,毛泽东主持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经常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第十八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效忠人民民主制度,服从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这些条文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党和政府中干部们的基本行为规范,使所有地方、所有时间、所有干部及其行为有了最根本的指导和约束。干群、党群关系的改善有了根本大法的指导和支持。
1958年,毛泽东起草了《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一定要把整风坚持到底。全党要鼓起干劲,打掉官风,实事求是,同人民打成一片,尽可能地纠正一切工作上、作风上、制度上的缺点和错误。”第二十六条规定:“以真正平等的态度对待干部和群众。必须使人感到人们互相间的关系确实是平等的,使人感到你的心是交给他的……人们的工作有所不同,职务有所不同,但是任何人不论官有多大,在人民中间都要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决不许可摆架子。一定要打掉官风。对于下级所提出的不同意见,要能够耐心听完,并且加以考虑。”第二十七条规定:“各级党委,特别是坚决站在中央正确路线方面的负责同志,要随时准备挨骂。人们骂得对的,我们应当接受和改正。”这些都对改善、完善干群、党群关系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还强调:“工作检查,党委有责。”“一年至少检查四次。中央和省一级,每季要检查一次;下面各级按情形办理。”检查在任何工作流程中都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的一环,在改善干群、党群关系中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的一环。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不等于问题就解决了,必须及时进行检查,看看好办法是付诸实施了还是被“束之高阁”了;如果已付诸实施,还要看看是不是打了折扣,变了样;还可以看看是不是出现了新问题,是不是需要提出新办法。有没有检查,检查的水平如何,实际上是对管理能力、执政能力的一种检验。毛泽东重视检查,就是为了各项工作能取得实效,使改善干群、党群关系的好办法能收到实效。毛泽东提出的工作规范是切中实际的,是切实可行的。
1961年,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三大纪律:一、一切从实际出发。二、正确执行党的政策。三、实行民主集中制。八项注意:一、同劳动同食堂。二、待人和气。三、办事公道。四、买卖公平。五、如实反映情况。六、提高政治水平。七、工作要同群众商量。八、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如果说军队《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主题是搞好军民关系,那么《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主题显然是搞好干群、党群关系。这是在宪法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更具体的规定,也可视为实施细则,进一步对党政干部的行为作出了指导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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