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革命时期,国共两党在反对外部帝国主义与重塑“大一统”政治格局目标上存在交集,但对民族主义的理解各执一端。之所以不同,外部因素颇为重要。中共作为共产国际一员,以阶级斗争为手段,助力共产主义运动。国民党联俄之目的是助力国民革命。至于联共(布)、共产国际,一是出于革命利益,致力于国共两党政治理念的布尔什维克化,二是出于国家利益,通过联合孙中山向北京政府施压,实现国民党、北京政府对苏俄政府、外蒙古“独立”的双重承认之目标。国共两党关于民族主义的理解,对外蒙古等边疆民族问题的态度,是共产国际检验共产主义革命工作成效的试金石。
关于国共两党民族理论与政策之研究,多聚焦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它们在中华民族话语、内蒙古等问题上的分歧与斗争。[1]对于国民革命时期国共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分歧,以及这种分歧与两党关系演变的内在逻辑之研究,尚显薄弱。[2]敖光旭以1922年至1924年国民党与中俄交涉为切入点,认为国民党为取代北京政府之执政地位,从而与苏俄开展正式谈判,对外蒙古问题的态度“模棱两可”,适成国共两党及国民党内部党争之根由。[3]如果将国共两党民族理论与政策的缘起和演进视作二者关系演变的考量因素,不仅要将研究时限定格于国民革命前后的长程视角,更要将苏联、中共、国民党三方势力的互动纳入历史情境,以此推究:苏联如何推进国共两党接纳苏联民族理论?面对边疆民族问题与国家统一之间的矛盾,国共两党的因应之策及背后的国家理论是什么?分裂后国民党的民族主义如何调整?
一、中共民族理论之源起
1912年1月孙中山建立中华民国时废弃“驱除鞑虏”的口号,代之以“五族共和”,声明“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4]政界、知识界颇为推崇五族话语,李大钊说道:“五族平等,天赋人权理论固不容有所轩轾”。[5]然而,“蒙藏离异”之“隐忧”日显。[6]1917年2月,李大钊表达对“五族共和”话语的不满,提倡消融五族的“新中华民族主义”,即“五族”同“隶于一自由平等的共和国体之下……凡籍隶于中华民国之人,皆为新中华民族矣”。[7]1918年7月,李大钊再次倡言“合汉、满、蒙、回、藏熔成一个民族的精神而成新中华民族”。[8]李大钊所指“新中华民族”既是融合国内各族群的中华民族,也是生活在“自由平等的共和国体”之下的国民。
一战结束之际,为解决战争遗留问题,美国总统威尔逊基于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学说提出“十四点和平原则”,其中一点是“民族自决”,即国家不论大小,均享有政治独立之权。该主张在中国赢得声誉。针对日本人宣传“大亚细亚主义”,李大钊以威尔逊之“民族自决主义”予以反驳,称大亚细亚主义实是“吞并弱小民族的帝国主义”。[9]陈独秀把爱尔兰与朝鲜的独立运动称作“民族自决运动的精神”典范。[10]1919年中国在巴黎和会的外交失败刺激了时人的民族自尊心。失望之余,李大钊仍相信“民族自决”对于“弱小民族解放”颇具意义。[11]
俄国革命的成功促使部分激进知识分子倾向苏俄式的社会主义。1920年9月,毛泽东注意到“俄国的旗子变成了红色,完全是世界主义的平民天下……全世界风起云涌,‘民族自决’高唱入云”。基于此,他将“湖南自治运动”冠以“自决主义”的美誉,提倡成立“湖南共和国”。[12]该激进主张不免与当政者的意志扞格,最终归于静默。同年11月,毛泽东致信向警予,称“政治界暮气已深”,仅靠“政治改良”,已“绝无希望”。[13]12月,毛泽东致信蔡和森,提出“凡是社会主义,都是国际的”,既要“有人在中国做事,更应该有人在世界做事”。[14]全球视角下,毛泽东设想“帮助”各个国家或地区实现的目标迥异,对于殖民地“南洋”“朝鲜”是实现“独立”,对于“新疆、蒙古、西藏、青海”是实现“自治自决”。[15]二者均被视作社会主义应有之义。
即便毛泽东的思想如此激进,也不能掩盖李大钊等人只从民族国家理论的外围对民族自决理论展开批判之事实。[16]换言之,他们尚不能用无产阶级民族理论分析民族问题。罗章龙言:五四运动的领导者是“小资产阶级式的知识分子,特别是学生”,虽然“不自觉地趋向无产阶级”,但“无产阶级尚未引进中国民族解放运动”。[17]譬如,1918年7月,陈独秀指出中国之政治问题是“国家民族根本存亡”之“根本问题”。[18]1919年5月,陈独秀论及山东问题时,用“中国民族”与“日本民族”代指中日两个国家。[19]他所言“国家民族”“中国民族”实质将民族等同于国家。再如,1921年11月,《新青年》发文称“在民族生存权的理由上,我们须与外国帝国主义者之侵略奋斗”。[20]此处“民族”也等同于“国家”。
综上,早期共产党人对边疆问题的思索没有从传统塞防思路中跳脱出来,对民族自决的阐扬也未与中国民族问题相联系。当时共产党人关注的是被压迫民族的民族国家的自决,而非一国之内各民族之自决。透过中共一大的决议,可以看到其专注点在无产阶级专政、组织工会等方面,民族问题未走入共产党人的视野。一年后,中共二大提出解决国内边疆民族问题的纲领。对中共来说,最大的外力莫过于共产国际的指导与援助。
俄国十月革命后,为尽快夺取政权,列宁主张赋予少数民族以“民族自决权”,即“分离和成立独立国家的权利”,[21]以此化解少数民族对主体民族的怨恨。然而,“这种要求并不等于分离、分散、成立小国家的要求,它只是反对一切民族压迫的彻底表现”。[22]基于此,1919年俄共(布)八大正式提出“党主张按照苏维埃型式组织起来的各个国家实行联邦制的联合,作为(各劳动人民——引者注)走向完全统一的一种过渡形式”。[23]1920年6月,列宁在共产国际二大确定“联邦制是各民族劳动者走向完全统一的过渡形式”。[24]民族自决与联邦制作为苏俄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政策得到共产国际确认。
为铸就追随苏俄的共产主义运动,共产国际开始输出革命,不仅扶持中共,也向国民党抛出橄榄枝。张国焘等共产党人与张秋白等国民党人赴莫斯科参加远东人民代表大会即是明证。赴苏俄之前,其支持外蒙古“独立”行径令国人不满。1922年1月大会召开时,国民党人要求苏俄归还外蒙古。张国焘向大会提交的报告也流露出外蒙古是中国之一部分的观点。[25]这使苏俄警惕。1月23日,共产国际远东局负责人萨发诺夫指责国民党是“压迫别民族”的资产阶级政党,声言“凡是压迫别民族的民族永远是不能自由的”。[26]共产国际在外蒙古问题上的强硬态度,令中共颇为敬畏。这意味着中共既要对外蒙古问题作出表态,还要在民族理论上接受共产国际的指导。[27]
于前者,1922年6月30日,陈独秀给共产国际的报告指出“联络各革新党派,作承认蒙古独立及苏维埃俄罗斯的运动”。[28]吊诡的是,同年6月,苏俄遣越飞同北廷商谈建交事宜。对于缺乏政治实践的共产党人来说,自然不可能质疑苏俄外交活动中展现的国家利己主义。对中共来说,苏俄与北廷的谈判,是站在国际层面应对中国反革命政权的策略,非出于“主义”。[29]于后者,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首次表明中共在边疆民族问题上的立场。根据决议,中国革命要完成两大解放任务:一是解放“本部”(包括东三省),二是解放边疆(新疆、蒙古、西藏)。之所以如此划分,其一,进化序列上的先后导致二者“根本”的经济差异。以汉族为主体的“本部”“已由小农业手工业渐进于资本主义生产制的幼稚时代”。边疆尚处在“游牧的原始状态”。其二,是出于军阀割据的考量。若“强其统一于中国本部还不能统一的武人政治之下,结果只有扩大军阀的地盘,阻碍蒙古等民族自决自治的进步”。这使得两者的统一既不可能,也不可取。因此,应首先铲除军阀,在“本部”建立统一的“民主共和国”。对于边疆,中共主张放弃“传统的政策”,“尊重边疆人民的自主”,建立“民主自治邦”。最后,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实现“真正民主主义的统一”。[30]
中共二大通过的民族纲领融入无产阶级的民族平等观念。这种理念与军阀武力统一理念截然不同。“中华联邦共和国”的要义是寓统一于平等,寓统一于包容,寓统一于民主。[31]这在外蒙古问题上表现得尤为明显。1922年9月,高君宇认为,“蒙古在他的经济和文化方面,样样和中国截然不同,他自成一种民族……想将更落后的蒙古要安放在经济较为进步的中国政治的管理之下,便不会合蒙古人民的需要”。不过,蒙古“独立”是暂时的,“中蒙终久是会合在一起的,不过他的实现,至少要在中国打倒军阀和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势力,能建立一个真正共和国的时候”。[32]同年11月,陈独秀参加共产国际四大。出席会议前,陈独秀撰写汇报材料,就外蒙古问题阐述道:“应该尊重民族自决的精神,不应该强制经济状况不同、民族历史不同、言语不同之人民和我们同受帝国主义侵略及军阀统治的痛苦。因此,我们不但应该消极的承认蒙古独立,并且应该积极的帮助他们推倒王公及上级喇嘛之特权,创造他们经济的及文化的基础,达到蒙古人民真正独立自治之客观的可能。”[33]他采用“应该消极”的表述,是因为外蒙古的喇嘛、王公之“特权”尚未废除,只能“消极的承认”。外蒙古实现“真正的独立自治”,是创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的一环。
还需注意,中共二大宣言倡言中华民族对帝国主义“自决”,但未提出边疆民族的“自决权”,而是采用“自决自治”的表述。既往研究未纠结这一点。[34]笔者认为这绝非无的放矢。面对中国的政治现实,这些背负传统观念,又经历近代民族主义观念洗礼的共产党人,必须努力使共产国际的理论适应现实需要。清朝覆亡后边疆地区的离心离德是中国内政中极为情绪化的问题,为顾及国人脆弱、敏感的民族情感,[35]中共需谨慎处理关于边疆问题的声明。革命话语反映鲜明的政治立场,“自决”与“自治”不可混淆。宣布边疆民族自决,隐含着鼓动边疆民族独立的潜在危险,也为帝国主义染指边疆提供口实。中共二大宣言采取“自决自治”的模糊措辞,既说明中共在边疆民族问题上宣传变调之艰难,也表现出其游移于共产主义理念与中华民族主义诉求之间的纠结与矛盾。
总之,中共二大之前,中华民族国家观念与振兴中华使命感阻止共产党人在边疆民族问题上倾向共产国际,也使其尚不能运用无产阶级民族理论来分析国内民族问题。中共二大之后,共产党人虽未直接赞言无产阶级联合,但也觉察出民族自决与无产阶级联合之间的关联,中共民族理论开始呈现布尔什维克化的特质。
二、国民党与苏联就“西北军事计划”的分歧
国民党对民族政治并不陌生,辛亥革命“在是一场天翻地覆的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之前,首先是一场民族革命”。[36]为统合边疆,孙中山抛弃“驱除鞑虏”口号,代之“五族共和”,以完成中华民国的疆域整合。20世纪20年代,当中共对边疆民族问题的认识尚停留在理论层面,孙中山等国民党人已锐意将革命推向边疆。二次革命、护国运动、护法运动的失败,陈炯明的叛变,以及西方列强对两广地区财政、军事的干涉,使孙中山逐渐对以南方为根据地发动北伐而统一全国的构想失去耐心。他也在积极寻找境外援助者。以革命为号召,建立政权的苏俄引起了他的关注。1922年8月,孙中山向马林(越飞代表)坦言,“与苏俄建立更紧密的联系是绝对必要的”。[37]同年9月,越飞私人代表格克尔向孙中山允诺:“俄国原则上准备帮助中国的统一事业”。孙中山向格克尔讲述“西北军事计划”,即在“西北边境地带或土耳其斯坦(指新疆——引者注)组建自己的军事力量”。[38]1922年8月至12月,孙中山相继致函越飞、列宁,表示“接受莫斯科无意割裂中华民国政治制度领土(指外蒙古——引者注)的保证”,商讨“符合俄中利益的共同行动”。[39]与北京政府交涉无果后,1923年1月越飞前往上海,与孙中山开展谈判。1月下旬二人发表联合宣言,就苏维埃制度或共产主义不适用于中国达成共识;孙中山认为苏俄军队不必从外蒙古撤出,默认苏俄对外蒙古的暂时控制,以取代北廷对苏俄之谈判地位。[40]
1923年9月,孙中山委托蒋介石率代表团出访苏俄。蒋介石虽是国民党内的边缘人物,但其早年留学日本,以军事为志业,对国际格局及中国边疆形势颇为关注。俄国十月革命之前,关于沙俄策动外蒙古“独立”一事,蒋介石认为鉴于沙俄内外交困,当政者应以武力“征蒙”,以彻底解决“俄患”。[41]俄国十月革命成功,苏俄向中国民众展现和平友好姿态,使蒋介石不仅钦佩布尔什维克党人的“自立自强”之举,[42]对其革命意识形态也渐生认同,称“革命当不分国界,如有一国革命能正真成功,则其余当可近✕而解”。[43]初抵莫斯科,蒋介石向苏联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斯克良斯基转述“西北军事计划”,即国民党想要“把战场转移到中国另外一个地区”开展革命。[44]早在1922年8月底,俄共(布)中央政治局认为外蒙古“独立”是一次“伟大胜利”,这使苏俄在中国及日本之间有了一个广阔缓冲地带。[45]但是,以世界革命中心标榜的苏联显然不能将出于国家利益的考量向代表团和盘托出。1923年10月21日,苏联外交人民委员契切林以蒙古人“怕中国人”为由,建议国民党暂缓军事计划。蒋介石认为蒙古人“怕”的是北洋军阀,绝非“主张民族主义的国民党”。国民党主张民族平等,不仅不会导致“各个民族的分立”,还能“解除历史上所遗传”对中央政权的“笼统”恐惧。该计划寄托了国民党解决边疆民族问题的意愿。[46]11月11日,斯克良斯基等人正式拒绝该计划,建议国民党全力“开展政治工作”。[47]11月27日,蒋介石拜会苏联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托洛茨基。后者明言即便国民党在政治层面“使广大群众做好对解放运动的准备”,也不希望其从外蒙古,而应“从自己国家的本土”发起军事行动。[48]托洛茨基希望中国将外蒙古“视为兄弟”,支持其“独立”。蒋介石失望至极。据瞿秋白转述,蒋介石“很生气,说托洛茨基骗他们,如果蒙古想独立,那需要我们承认……而不是自己承认自己”。蒙古也“不该怕中国,因为中国是主人”。[49]蒋介石视外蒙古问题为中国内政。
除商讨“西北军事计划”,代表团就国民党改组问题与共产国际进行磋商。10月18日,代表团提交报告,传达国民党对民族主义的理解:一是“同外国帝国主义作斗争”,二是“帮助弱小民族发展他们的经济和文化”。[50]如果说,“西北军事计划”预示着国民党欲将外蒙古纳入中国统辖之下,就民族主义的阐释,昭示国民党已将包括外蒙古在内的边疆纳入革命进程,这将影响苏联的地缘利益。而这促使共产国际就国民党的改组工作提出新要求。
11月26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同代表团会谈,力图纠正国民党的民族主义主张。季诺维也夫等人指出,国民党宽泛提倡各民族一律平等而不承诺各民族自决权的民族主义,是资产阶级政党的主张。[51]为使其民族主义得到更清晰的阐释,以开展“健康的反帝运动”,共产国际于蒋介石回国前一天即11月28日通过一份决议(即《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十一月决议”)。民族主义包括两个方面:对外,联合“国内广大的农民、工人、知识分子和工商业者各阶层”,为反对帝国主义、争取中国独立而斗争;对内,国民党“不要忙于同这些少数民族建立某种组织上的合作形式,而应暂时只限于进行宣传鼓动工作”。中国官方多年压迫,使“少数民族对国民党的宣言也持怀疑态度”。因此,国民党“应公开提出国内各民族自决的原则”,以便“中国革命取得胜利以后,这个原则能体现在由以前的中华帝国各民族组成的自由的中华联邦共和国上”。[52]契切林于12月4日致函孙中山:为区别“中国各个地区军事专政”的统治,国民党要“支持”国内民族的“自决权”,“不许在这些地域使用武力”。[53]其中,“不许”的表述,更像是共产国际对国民党的警告与命令。可以看出,十一月决议关于民族问题的阐释违背了列宁主义关于民族自决权的基本论断与根本目的,因为列宁认为民族自决并非简单的政治独立,而是超越族裔的阶级联合。换言之,倡导民族自决的目的是加强党对民族主义运动的绝对领导,而非放任民族主义运动的自由发展。[54]访苏之行使蒋介石开始怀疑联俄政策的可行性。[55]1924年1月,蒋介石回国后,向孙中山汇报访苏观感,流露出对联俄的消极态度。孙中山认为蒋介石“未免顾虑过甚”,北伐“一旦胜利,三民主义就可如期实行”。[56]作为羽翼未丰的国民党少壮派,蒋介石自然没有西山会议派元老们坚持“反共抗俄”的政治资本。[57]3月14日,蒋介石致廖仲恺的信函流露了其心迹。在信中,他提醒廖仲恺勿“过信俄人”,苏俄“殊无诚意可言”,其“对中国之政策,在满、蒙、回、藏诸部,皆为其苏维埃之一”,其主义实质是赤色帝国的扩张主义。至于苏俄支持中共党员加入国民党,“乃在造成中国共产党为其正统”。[58]蒋介石已忧虑联俄后中国革命的领导权问题。
综上,国民党与苏联就“西北军事计划”出现分歧。苏联认为该计划会侵犯本国地缘利益,其出台十一月决议,试图通过强调中国边疆的民族问题,使国民党放弃以汉族为中心的民族主义观念,承认边疆民族的自决权。蒋介石的边疆意识极为强烈,承认民族自决权,无疑会失去边疆。事实上,国民党本就不赞同外蒙古“独立”。1922年1月,在远东人民代表大会上,季诺维也夫指责国民党是“压迫别民族”的资产阶级政党一事,令国民党人颇为不满。据彭述之回忆,起先张秋白等人对于“在历史上第一次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国家,抱有很大的幻想,而此时,他们已经极度失望了”。[59]张秋白回国后,组织中华民族自决大会。他认为,民族主义之运动,“根本原则,要在以一民族建设一国家”,但是中国很多民族,则需“同化而维系之”,造成一“中华民族”。[60]就在蒋介石为落实“西北军事计划”而一筹莫展时,广州国民党的改组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国民党与共产国际代表鲍罗廷同样就边疆民族问题产生矛盾。
三、国民党改组过程中苏联、中共、国民党就边疆民族问题的博弈与妥协
国民党与苏联关于民族主义的阐释存在分歧,这里有必要先了解1924年国民党改组前孙中山的民族主义主张。1919年孙中山批判“五族共和之说”,系出自“无知妄”,以“五族”为基础的“五色国旗”是导致国家“四分五裂”的“官僚旗”。故而,孙中山主张抛弃五族共和论,仍以民族主义为号召。他认为,推翻满清专制统治已达民族主义之“消极目的”。为达“积极目的”,“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如美利坚之合黑白数十种之人民,而冶成一世界之冠之美利坚民族主义”。[61]此后,孙中山不断倡导“以美为师”的大中华民族主义。1922年6月,陈炯明的叛变使他决心再次整顿党务。1923年1月,国民党颁布“浸透着陈独秀等人的辛勤汗水”的《中国国民党宣言》和《中国国民党党纲》(以下简称《党纲》),[62]确立“联俄容共”政策。《党纲》就民族主义作出新阐释:“积极的为去除民族间之不平等,积极的为团结国内各民族,完成一大中华民族”。[63]“同化”的表述被摈弃,“大中华民族”的提法实际是要将中国整合为一个单一民族国家。这样的民族主义与共产国际的民族主义仍存在分歧。
为推进国民党政治理念的布尔什维克化,1923年8月,共产国际委派鲍罗廷协助国民党改组。同时,国民党人限定了改组的范畴,即关于《党纲》的“内容解释,当以孙中山先生之说为断”。[64]为此,孙中山召请鲍罗廷,“详细”向他“叙述了他如何研究自己的理论,并如何始终不渝地为之进行奋斗”,要求鲍罗廷在“党纲草案的理论部分指出一个事实,即国民党的主义是他早就拟定了的”。[65]鲍罗廷并未朝着孙中山期待的方向倾斜。他认为国民党党组织松散,其“作为一支有组织的力量已经完全不存在”。[66]而且,诸多国民党人按照自己想法“随意解释”孙中山革命学说之现象,说明国民党对“中国国民革命运动的任务和斗争方法的认识是模糊的”。基于此,鲍罗廷“始终不懈地阐释建立一个组织良好的团结的民族解放政党的思想”。[67]谭平山的态度与鲍罗廷的态度基本一致。1923年11月,谭平山在《国民党周刊》发文,指出国民党既然是以三民主义为中心的革命团体,那“对于国内一般反革命派应该采取绝对不妥协的手段”,借此提醒国民党之改组应“对于三民主义有很详明的解释”。[68]鲍罗廷和共产党人批评国民党之言行,引起了部分国民党人的不满。孙中山最终以领袖权威化解危机。[69]
1924年1月4日,鲍罗廷收到共产国际寄来的十一月决议,就民族主义而言,鲍罗廷向维经斯基表示,已向国民党提出“适用于中国国情的‘自决权’概念”,并“慢条斯理地、羞羞答答而拐弯抹角地”使他们正确理解了共产国际式的民族自决概念。[70]1月15日,鲍罗廷、汪精卫、胡汉民、瞿秋白等人在对《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具体内容的讨论中,就是否赋予少数民族以自决权,以及如何理解自决权的问题发生争论,分歧有二。
其一,何为“中国”?鲍罗廷认为中华民国在疆域版图上不能与“中华帝国”比肩。换言之,共产国际对中国民族问题的认知基础,是将中华民国视为以汉族为主体的国家,中华民国的疆域等同于清帝国直接统治区域。汪精卫援引孙中山关于中华民国疆域的观点,“西藏、蒙古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都不是单独的国家,当我们将来组织统一的共和国时,这些地区将处于同其他各省相同的地位”,指出中华民国是以汉族为主体、以其他民族为支脉的中华民族国家。[71]
其二,何为“民族自决”?汪精卫主张在“统一的共和国”的前提下承认民族自决,其“自决”实质是地方自治。同时,他认为“有必要同少数民族建立组织上的联系”,主张“立即同少数民族合作”。[72]鲍罗廷坚持认为,“自决”应当理解为少数民族的独立,“统一的”或者“自由的”中华民国的提法,“不完全符合共产国际关于联邦制原则的提纲”。而且,如果现在就将少数民族纳入国民革命运动,并企图树立起对其的领导,则是一种“陈腐的帝国主义情绪”,这会使“少数民族只能看到老帝国主义的复活”,从而“有理由怀疑一些党派的声明”,反而更不利于国民革命之开展。以外蒙古为例,“迄今为止,蒙古人民革命党对国民党的著作、声明,而主要是对其活动,不能完全信任”。[73]鲍罗廷的意思很明确:国民党在未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目标之前,应果断授予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政治分离权。[74]
囿于史料缺乏,瞿秋白等人在会上的表现尚不得知。能明确的是,1923年6月,瞿秋白、马林、张太雷等人为中共三大起草《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从反对外部帝国主义与军阀的角度,提出“西藏蒙古,新疆青海等地和中国本部发生关系由各该地民族自决”。[75]为贯彻十一月决议,1924年1月,鲍罗廷与中共中央、团中央联名发表关于民族主义的声明:“对于党纲草案,我们大致赞同;惟关于民族主义内容的解释,我们的主张是:对外反抗侵略主义的列强加于我人之压迫,对内解除我人加于殖民地弱小民族(如蒙古、西藏)之压迫”。[76]中共发表该声明,既出于尊崇共产国际指示之需要,也委婉批驳国民党的民族主义主张中的资产阶级色彩,即民族同化思想。而且,“殖民地”的表述,凸显了无产阶级政党推翻“帝国主义”或“宗主国”统治的决心,与共产国际将中国边疆地区视作“殖民地”的主张一致。[77]相比国民党对民族自决的抵拒,中共不仅已提前接纳民族自决,就民族主义的阐释也是先声夺人。
国民党一贯坚持大汉族主义的态度和统一国家的方向,使鲍罗廷颇为介怀。在此之前,为打消国民党在外蒙古问题上的疑虑,加快改组进程,共产国际已通过间接方式向国民党人作出外蒙古回归中国的承诺:若国民革命胜利,“中国有一个民主的、廉洁的国民政府,也许蒙古人会同意在某种自治的基础上加入共和国的版图”。[78]为统一基调,鲍罗廷将李大钊、谭平山、瞿秋白、毛泽东等人召集在一起,于1924年1月18日组织召开中共党团会议。他认为“不能说在统一的或自由的中华民国范围内自决”,中共“应该揭示这个矛盾”。此外,他指示中共“仍要劝说国民党,现在不要着手建立组织上的联系”。[79]令鲍罗廷未想到的是,这项提议未完全得到共产党人的有力支持。就民族自决与“统一的或自由的中华民国”之间的矛盾,李大钊认为,“中国内部所有民族都拥有自决权”的民族纲领在孙中山起草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已“明确指出”,对这一点修改或争论“不必过于坚持”。李大钊的观点出于对国共两党合作前景的担忧,因为他发现“从北京到广州,存在这样一种气氛:我们共产党人加入国民党,却不打算支持它”,因此,“有你们所说的那个行动纲领就足够了”。[80]毛泽东认为民族纲领缺少“更明确的表述”,对“某些细节表示怀疑”。中国的边疆极为广袤,国民党与苏联有共同的战线,所以蒙古和新疆“应该获得自决权”。至于毗邻英国殖民地的西藏,苏联与国民党认为“还不可能在西藏有影响”,因此自决的口号“反而可能会成为英国人手中的工具”。[81]毛泽东认为民族自决政策的实施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必须保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在国民革命的统辖之下,而不是受帝国主义势力辖制。在他们看来,边疆领土与中国革命的利益不可分割,中国的革命政党与边疆少数民族建立组织联系方能更好地推进国民革命。
最终,孙中山与苏联殷切合作的期望,无形中支持了鲍罗廷,这对于国民党一大宣言的颁行起到推动作用。国民党一大宣言就民族主义有内外两个层面的阐述:对外,“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使中国民族得自由独立于世界”;对内,“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因“中国之政府乃为专制余孽之军阀所盘据,中国之旧日之帝国主义死灰不免复燃,于是国内诸民族因以有杌陧不安之象,遂使少数民族疑国民党之主张亦非诚意。故今后国民党为求民族主义之贯彻,当得国内诸民族之谅解,时时晓示其在中国国民革命运动中之共同利益。……随国内革命势力之伸张,而渐与诸民族为有组织的联络,及讲求种种具体的解决民族问题之方法矣。国民党敢郑重宣言,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于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之革命获得胜利以后,当组织自由统一的(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华民国”。[82]
其一,“中华民族”被“中国民族”这一概念取代,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折射出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的巨大变化。如果说1923年孙中山关于“团结国内各民族,完成一大中华民族”的提法尚存在同化思想的话,那“中国民族”的提法便具有世界革命的思想。[83]其二,“承认”一词,略显中性色彩,而共产国际致国民党的信件中所使用的譬如“主张”“支持”这类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话语未体现。其三,同时使用“民族自决”与“统一的中华民国”,各民族自决的目标,不是分立为若干小国,而是联合为自由统一的中华民国。要之,中华民国的国家主权已凌驾于中国境内任何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之上。其四,鲍罗廷不允许国民党与边疆民族建立组织联系,而“与诸民族为有组织的联络”明显有违共产国际的意愿。
国民党一大还公布了《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就边疆民族问题,它指出:“对于国内之弱小民族,政府当扶植之,使之能自决自治。”[84]弱小民族虽然是具有世界革命意蕴的表述,但是孙中山指的是中华民国境内的弱小民族。既然如此,弱小民族自决自治需中央政府的扶植,而非外力。有趣的是,1922年中共二大宣言提出边疆民族自决自治。孙中山抵制布尔什维克理论的行为,恰与1922年中共领导人的做法如出一辙。据张国焘回忆,1924年1月10日左右,他和李大钊刚抵广州,孙中山将他“亲笔拟定的建国大纲给我们传观,征询我们的意见”。[85]总之,它采取“自决自治”的模糊措辞,足可说明国民党争取苏联援助的良苦用心。对国民党来说,采用“自决权”与“自由联合”的话语,实际意义是获取苏联对国民党的认可与支持,以“速图中国之统一及解放”。[86]
就国民党对民族主义的理解,还反映在孙中山欢迎前来参加国民党一大的外蒙古代表雅布丹增的演讲中。1924年1月20日,即国民党一大召开当晚,孙中山专门提及外蒙古与中国的关系:“巴先生(即雅布丹增——引者注)尚且不远万里而来,想联合成一个大中华民国,就是因为我们有主义,由此可见主义胜过武力。”[87]雅布丹增未被共产国际授予“签署任何协议或作出任何具体的保证和承诺”的权力,其任务只是在赞襄国民党一大时,表达外蒙古希望独立的愿望。[88]在孙中山的演讲中,外蒙古代表前来与外蒙古回归中国版图被阐扬为响应国民党“主义”之必然结果。而且,“来朝”“武力”“征服”“反叛”的表述,颇有王朝统治者号令天下、绥藩抚属之底色,凸显出孙中山的“主义”与孔子所言“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的儒家治国方略存在共通之处。这些表述,寄托了孙中山收复疆土的希望,也明显掺杂规复旧物的幻想。至于孙中山承认外蒙古“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之表述,有学者认为“在当时的场合,这话只能说是一种外交辞令”。[89]笔者认为,孙中山所言外蒙古独立,是赞成外蒙古断绝与北廷的政治隶属。这与外蒙古对广州国民政府的拥戴形成鲜明对比。
1924年2月3日,孙中山讲演民族主义时,提出“国族”概念。他认为在中国,非汉民族占极少数,“四万万中国人可以说完全是汉人”。汉人持有相同的血统、言语文字、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完全是一个民族”,故“民族就是国族”,“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当前之任务,即“提倡民族主义,用民族精神来救国”。[90]至于民族自决权,孙中山并未提及。
就国民党对民族自决的刻意抵触,鲍罗廷可谓洞若观火。国民党一大宣言颁行之际,反对它规定明确、激烈的反帝内容的国民党元老右派一直在向孙中山施压,力图使他取消发表。出于团结和安抚国民党内部右倾势力与完全倒向苏联所带来的不确定因素的考量,孙中山建议鲍罗廷用“即将成立的全国性政府拟定的纲领”来替代。[91]虽然孙中山在鲍罗廷的劝说下,放弃了此主张,但在后者眼中,孙中山实质是“一个充满各种矛盾的结合体”:既主张“赋予少数民族以自决权”,又“夸耀中国的历史是东方的导师和征服者的历史”。[92]鲍罗廷认为,鉴于“国民党目前的状况下,我不可能争取到我们所希望得到的东西,而只能争取到我们能够得到的东西”,只能“同准备领导争取国民革命运动争取中国独立的国家社会主义者们妥协”。[93]加拉罕对国民党一大宣言的出台表现出由衷的喜悦,因为这或许能增加他与北廷谈判的筹码。他指出,它的民族主义是按照十一月决议的“精神解释的”,这说明“国民党处在我们的影响之下……正在变成一个生气勃勃、积极的、组织良好的国民革命党”。[94]即便如此,加拉罕也承认它在“民族自决的问题上有一些模糊不清的地方”。[95]事实上,任何集团、群体都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对它作出阐释,是以,围绕民族自决与外蒙古问题的争论并未止息。
四、国共两党关于民族自决与外蒙古问题的争论
随着苏联政权的稳固,西方国家同苏联的关系开始缓和,纷纷在外交上承认苏联。中国政局动荡,尤其直奉两系相持、对峙,北京政府对苏谈判显得疲于应付。内外形势的变化,使北廷原定“先解决外蒙古问题,后承认苏联”的谈判战略动摇。1924年5月31日,《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以下简称《协定》)订立,规定“苏联政府承认外蒙古为完全中华民国之一部分”。[96]苏联并未因该规定而放弃既定对蒙政策,仍支持外蒙古独立。同年6月,八世哲布尊丹巴活佛去世,蒙古人民革命党宣布废除君主立宪制度,实行共和政体。
国共两党对外蒙古问题的认知存在分歧。共产党人以阶级斗争为基点,高度评价了外蒙古独立运动。瞿秋白认为“活佛去世,政权完全转移于国民会议之手”,开辟了外蒙古“改良进步的光明之路”。[97]1924年5月13日,李大钊在北京政治学会发表演讲,鼓励国内经济生活不同的民族“自决而独立”,并指出这是“中华民族应对世界民族加入阶级战争的准备”。[98]要之,苏俄既为世界革命之中心,支持外蒙古独立,有利于中国革命。
国民党反应如何?国民党既已打上“联俄容共”的政治标签,不得不对苏俄之举“感其正义与友谊”,但也申明“此协定在北京伪政府存在期内,决无实行之希望”。[99]就外蒙古问题,国民党以民族国家为基准,强调外蒙古是中华民国之一部分。孙科于1924年5月在《民国日报》发文,称“蒙古民族,追认为国族,则蒙古土地之为民国领土”,“外间有疑国民党主张弃蒙,或让蒙于俄者,可谓羌无故实”。[100]
国共两党之政治理念本就存在差异,《协定》及外蒙古问题加剧了两党的政治分歧与斗争。1925年11月23日,邹鲁、张继等人在北京西山另举“中央”,非法召开“国民党一届四中全会”。会议推翻国民党一大宣言的民族主义,重新采用1923年1月《中国国民党宣言》关于民族主义的阐释:“扫除任何属性的帝国主义之压迫,以建设中华民族之独立的国家”。[101]邹鲁等人声明,苏联“以日本对朝鲜方法而攫我蒙古”之举,足证其援助国民党的用意“不是单纯的”。[102]因此,应立即断绝与苏联的合作关系,“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103]西山会议派也将批驳矛头指向共产党人,指责中共“专意为共产主义发挥,事事效忠苏俄。……利用中国国民党的招牌,来宣传他的共产主义”,务使两党“闹成一个皂白不分”的苏俄“附属团体”。[104]大会通过“开除”共产党人在国民党内的职务及其国民党党籍,撤销鲍罗廷的职务等决议案,力图改变“联俄容共”政策。1926年3月,西山会议派非法召开“国民党二大”,指斥苏联是“带有帝俄时代之遗传病”之赤色帝国主义国家,不然外蒙作为“省区之一”为何不“复有我中央直接统系”。国民党之责任,“在使苏俄遵从国际革命之正轨,而纠正其回复帝俄时代之旧习”。[105]
面对这些攻讦和反对的声音,中共作出了回应与反击。首先,中共严正声明共产国际组织的性质与行动宗旨。其一,共产国际“向来未和苏俄发生直接关系”,联共(布)亦为其支部;其二,国际联盟确是“压迫弱小民族之总机关”,共产国际则“是一个全世界被压迫阶级的组织”,其主要目的乃是“联合全世界所有被压迫的无产阶级与所有被压迫的弱小民族”,推翻国际帝国之统治。否则,它怎会支持中国革命?[106]
至于苏俄,孙中山在“民族主义第一讲”中“根本认定”苏俄是“没有侵略野心的国家”,是“真诚帮助中国的民族自决运动”。[107]况且,“中俄协定已经明白规定蒙古的领土主权属于中国,是中俄对于蒙古关系,已经不成问题了,所余下来的就是政治组织问题”。[108]基于此,国民党才与之结盟。故,不应“造谣中伤”。如果苏俄沾染帝国主义流毒,共产党人必“首先起来反对”。[109]至于苏俄与北廷建交,实是“无产阶级斗争的手段,没有什么可疑的”。[110]李大钊强调共产主义者要学会“用阶级分析的方法看问题”,从而“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111]
在此基础上,中共表达对民族自决与外蒙古问题的立场与态度。与西山会议派以边疆立意不同,受共产国际民族理论影响的共产党人立足民族理念,承认蒙古、西藏等“亦是一种民族,和汉族一样”。民族自决是边疆少数民族的天然权利。“主张蒙古民族独立自治,乃是对于弱小民族的同情,不是为了俄国,西藏、青海等处的小民族若有独立自治的要求,我们也一样与以同情”。[112]
更重要的是,边疆民族自决的对象是帝国主义、汉族军阀与少数民族上层势力。关于帝国主义以汉族军阀压迫蒙、回、藏各族为依据,唆使边疆民族脱离中国而独立的做法,恽代英指出其不是为边疆民族谋利益,而是把中国“锤碎为数多小国”,以便其渔取利益。中国“不同民族的平民,不应当轻易的分离。我们的分离,是我们仇敌的幸运”。至于军阀官僚对边疆民族的“敲吸剥削”,也不能理解为“汉族虐待别族”。要之,“革命亦不仅是汉族所应做的,是全体中华民族所应做的”,“我们最后最大的目的,是要求中华民族的独立”。[113]瞿秋白指出:“中国的平民决不能承认汉满钜商及官僚对于蒙古等民族的特权……中国革命的平民应当承认这些民族的完全自决权,尤其要帮助国民革命的蒙古以自由平等的原则,和他联合一致反抗帝国主义”。[114]施存统认为,“中国未成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之前,反对任何军阀派兵去镇伏蒙古,同时亦应主张俄兵退出蒙古,让蒙古人民完全独立自治”,同时“我们却极希望将来能有一个真正的民主的国家包括蒙古平民在内,由全体平民组织真能代表平民利益的中央政府”。[115]这样的政府一旦成立,“蒙古民族应以平等的资格自由地与中国其他民族联合,组成自由联合的中华民国”。[116]因此,“自决”不能仅仅视为赞成其政治独立,更应偏重于列宁所说的“只是反对一切民族压迫的彻底表现”。
如何实现内地与边疆的整合?可效法苏联的联邦制。恽代英从现实角度分析,在中央政治权威缺失的情况下,“蒙、藏本不驯服,回、苗亦仅羁縻一时,欲化其疆土成为内地郡县,事实上亦决不可能”。[117]苏俄“本列宁提携弱小民族之主义,毅然许各民族自决,建独立之苏维埃共和国,各民族建国之后,反感于苏俄之诚意,与自身之需要,四年之间,遂以联邦国统一全俄”,“此正合我国情”。[118]瞿秋白也认为“中国劳动平民”应当“以苏联为模范,来组织革命的政权”,“使中国境内蒙古、西藏、满洲、回回等民族,完全以自由、平等的原则,加入革命的中国”。[119]
可见,此时共产党人关于加强革命政党与少数民族的组织联系,并将少数民族纳入国民革命运动的论述,显然洞悉了共产国际的十一月决议与列宁主义的无产阶级民族解放理论之间的微妙差异。可以说,中共已经能熟练运用无产阶级民族解放理论来分析国内民族问题了。
然而,如果说引用苏联民族解放理论有为苏联背书嫌疑的话,那以孙中山的新民族主义辩护更具说服力。孙中山“不主张以帝国主义待国内的弱小民族”。[120]国民党一大宣言标示平等的民族主义,也已“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只有这样,才能号召“这些弱小民族自愿加入中国国民革命的联盟”。[121]要之,国民党一大宣言的民族主义等同于无产阶级的民族主义,主张“一切民族皆有自决权,主张自求解放,不受他族压制,同时也主张解放隶属自己的弱小民族”。[122]国民党右派之民族主义“立脚在一民族一国家的利益上”,“以大中华民族口号同化蒙藏等藩属”,实质是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123]中共延续共产国际的思路,将国民党右派视作资产阶级政党来抨击。
就批驳效果而言,相对于国民党右派的猛烈抨击,共产党人的回应虽针锋相对,却显得疲弱。在《孙文越飞联合宣言》中,“苏维埃制度,事实上均不能引用于中国”与“俄国政府决无亦从无意思与目的,在外蒙古实施帝国主义之政策,或使其与中国分立”这两项决议,是国民党“联俄容共”的政治基础。孙中山虽以北廷难以接受之外蒙古问题向苏联让步,但亦着重强调“中国最最要急之问题,乃在民国的统一之成功,与完全国家的独立之获得”。[124]是以,国民党一大宣言虽“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但也明确反对边疆民族脱离中国的自决权。然而,苏联与北廷建交,支持外蒙古独立,改组国民党时鲍罗廷强迫国民党将民族自决纳入国民党一大宣言,严厉禁止国民党与边疆民族建立联系,这一系列活动完全出乎国民党人意料。这不仅破坏了国民党“联俄容共”的政治根基,更违背了孙中山团结国内各族力量以践行国族主义路线的主张。对于国民党人来说,孙中山所有思想、观念均可作为立论根据。早在1925年5月,戴季陶确定“孙中山思想学说之最高权威性”,称“不尊奉总理之遗教者,本党皆一律以纪律制裁”。[125]三民主义作为一种权威,既是国民党推进革命的方针,也是压制共产党人的话语。
相较之下,共产党人在淡化沙俄对中国疆土侵占的前提下,大力推崇孙中山的新民族主义理念以驳击国民党右派民族同化主张,表面看来义正词严,但无疑否定了孙中山在1924年前后对民族主义的阐释,这势必激起国民党右派的攻击。作为共产国际支部的中共,一开始便“为尊者讳”。比如,涉及沙俄侵华史实,李大钊仅列举沙俄侵占旅顺一事。[126]瞿秋白避而不谈唐努乌梁海、外蒙古等边疆问题,却阐扬苏联主张民族自决“是真诚的”。[127]这为熟悉沙俄侵华史的国民党人留下攻讦的口实。据王凡西回忆,当时中国共产党人的“立场反不及右边(国民党右派——引者注)明确”,且“本身的理论尚未臻充实”。[128]这说明,受国民革命思想深刻影响而加入国民党(或中共)的青年学生鲜有系统研究列宁民族自决主张之可能,因而共产党人阐扬列宁民族自决理论的言论,很难得到时人的理解。
伴随北伐行动推进,国共两党在边疆民族问题上的分歧最终仍不可免。等到国民党通过北伐将权势扩充至长江流域,因不认同中共在民族主义等问题上的看法,下令“清党”。在清除中共组织力量时,将民族自决理念也一并清掉。可见,国共两党之分裂,并非完全是权力斗争的产物,它们对民族主义的不同理解也应纳为考量因素。
五、结语
近代中国的政党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需界定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晚清以降,面对西方列强对中国边疆地区的侵蚀、边疆分离势力的崛起,孙中山等国民党人对边疆民族属性的认识较为淡薄,无意接受苏联民族理论,并拒绝将阶级斗争应用于中国。国民党之民族主义是以汉族为核心的“大中华民族”对帝国主义自决的主张。国民党致力于建立基于少数民族同化于汉族基础上的“大中华民族国家”,即单一民族国家。国民党形式上统一全国之后,开始谋划边疆与内地各省建制的一体化。当然,也不能武断地认为国民党对苏联民族理论毫无借鉴。1934年7月,蒋介石提出师法苏联的联邦制,创立“五族联邦制”,以缓解边疆危机。[129]这仅可视为蒋介石控制边疆的权宜之策,其真实想法是以“行政区域统驭国内少数民族”。[130]
中共初创,中华民族国家观念与振兴中华的使命感阻止中共在边疆民族问题上倾向共产国际,也使其尚不能熟练运用无产阶级民族理论来分析民族问题。随着中共与共产国际联系日益密切,中共以开展阶级斗争和从事共产主义事业为基点,将边疆民族问题纳入革命斗争。阶级是其看待民族问题的重要媒介。无产阶级政党之民族主义,既主张中华民族(中国境内所有民族)对帝国主义自决,又主张汉族工农与少数民族“劳苦群众”对汉族军阀与少数民族上层势力自决。当时中共最高政治目标是建立无产者主导的独立、统一的阶级国家或平民国家。国共两党在民族主义上各执一端,既反映了两党对国家统一路径与国家形态的不同认知,又呈现出两党对重塑“大一统”政治格局的共同追求。这为抗战期间国共两党宣传阵地开展关于民族政策的路线斗争埋下了伏笔。
注释:
[1]李国芳:《中共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形成——以建立内蒙古自治政府为例》,载《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6期;黄天华:《民族意识与国家观念——抗战前后关于“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论争》,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国史研究室等(编):《1940年代的中国》下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044—1061页;黄克武(主编):《隐藏的人群:近代中国的族群与边疆》,台北:秀威资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版,第41—73、90—132、193—239页。
[2]松本真澄、王柯、刘晓原指出孙中山从未接受苏联式的“民族自决”与“联邦制”理论,其对边疆民族一直持同化主义立场。相反,中共接纳苏联民族理论。[日]松本真澄:《中国民族政策之研究——以清末至1945年的“民族论”为中心》,鲁忠慧译,北京:中国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日]王柯:《民族与国家: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思想的系谱》,冯谊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Xiaoyuan Liu, Frontier Passages: Ethnopolitics and the Rise of Chinese Communism, 1921-1945, Washington: Woodrow Wilson Center Press, 2004。
[3]敖光旭:《失衡的外交——国民党与中俄交涉(1922-1924)》,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台北)第58期(2007年)。
[4]《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宣言书》(1912年1月1日),载《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页。
[5]李大钊:《一院制与二院制》(1913年9月1日),载《李大钊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2页。
[6]李大钊:《隐忧篇》(1912年6月),载《李大钊全集》第1卷,第1页。
[7]李大钊:《新中华民族主义》(1917年2月19日),载《李大钊全集》第1卷,第478—479页。
[8]李大钊:《雪地冰天两少年》(1918年7月1日),载《李大钊全集》第2卷,第232页。
[9]李大钊:《大亚细亚主义与新亚细亚主义》(1919年元旦),载《李大钊全集》第2卷,第269页。
[10]陈独秀:《随感录》(1919年3月16日)、《朝鲜独立运动之感想》(1919年3月23日),载《陈独秀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420、428—429页。
[11]李大钊:《秘密外交与强盗世界》(1919年5月18日),载《李大钊全集》第2卷,第339页。
[12]毛泽东:《湖南建设问题的根本问题——湖南共和国》(1920年9月3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湖南省委《毛泽东早期文稿》编辑组(编):《毛泽东早期文稿》,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54页。
[13]毛泽东:《致向警予等信》(1920年11月25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湖南省委《毛泽东早期文稿》编辑组(编):《毛泽东早期文稿》,第493—494页。
[14]毛泽东:《致蔡和森等》(1920年12月1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书信选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2页。
[15]同上。
[16]毛泽东的“湖南建国”主张在新民学会会员中引起热议,罗章龙专门撰文批驳。1921年后,“湖南建国”的问题就不存在了,见罗章龙:《亢斋文存·罗章龙回忆录》上册,尤勒斯:溪流出版社2005年版,第19页。
[17]同上,第333页。
[18]陈独秀:《今日中国之政治问题》(1918年7月15日),载《陈独秀文集》第1卷,第305页。
[19]陈独秀:《为山东问题敬告各方面》(1919年5月18日),载《陈独秀文集》第1卷,第471页。
[20]《中华女界联合会纲领》(1921年11月),载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4页。
[21]列宁:《民族问题提纲》(1913年6月26日),载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列宁论民族问题》上册,北京:民族出版社1987年版,第194页。
[22]列宁:《社会主义革命和民族自决权》(1916年),载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列宁论民族问题》下册,第503页。
[23]斯大林:《反对联邦制》,载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斯大林论民族问题》,北京:民族出版社1990年版,第89页。
[24]列宁:《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初稿》(1920年6月),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档案史料丛书》第2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20年版,第125页。
[25]《中国共产党代表张国焘向远东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报告》,载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编):《中共首次亮相国际政治舞台(档案资料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204—205页。
[26]《萨发诺夫在第二次会议上的报告中关于蒙古职任的论述》(1922年1月23日上午),载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编):《中共首次亮相国际政治舞台(档案资料集)》,第238页。
[27][日]王柯:《民族与国家: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思想的系谱》,第251页。
[28]《中共中央执委会书记陈独秀给共产国际的报告》(1922年6月30日),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档案史料丛书》第2卷,第327页。
[29]向警予:《评〈商报〉与〈时事新报〉》(1922年11月2日),载《向警予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55页。
[30]《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1922年7月),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30、133页。
[31]陈明明:《联邦制:中国共产党早期纲领与政策的一个观察》,载《浙江学刊》2005年第4期。
[32]高君宇:《国人对于蒙古问题应持的态度》(1922年9月27日),载中共太原市委党史研究室(编):《高君宇文集》,1986年,第53—55页。
[33]《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1922年11月),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196—197页。
[34]许彬、谢忠:《论中共二大提出“民族自决”的历史原因》,载《民族研究》2007年第2期。
[35]敖光旭:《革命、外交之变奏——中俄交涉中知识界对俄态度之演变(1919-1924)》,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台北)第55期(2007年)。
[36][日]王柯:《消失的“国民”:近代中国的民族“话语”与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07页。
[37]周文琪、褚良如(编著):《特殊而复杂的课题——共产国际、苏联和中国共产党关系编年史(1919-1991)》,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9页。
[38]《马林为格克尔同孙逸仙的谈话所作的记录》(1922年9月26日),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档案史料丛书》第1卷,第134—136页。
[39]《孙中山致越飞的信》(1922年8月27日、12月20日),《孙逸仙给列宁的信》(1922年12月6日),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档案史料丛书》第2卷,第417、420—423页。
[40]《孙文越飞联合宣言》(1923年1月26日),载薛衔天等(编):《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1917—1924》,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670页。
[41]蒋介石:《蒙藏问题之根本解决》(1912年),载秦孝仪(主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35卷,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4年版,第20—21页。
[4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蒋介石年谱初稿》,北京:档案出版社1992年版,第62页。
[43]《蒋介石日记》(1923年3月14日),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档案馆藏。
[44]《鲍罗廷关于华南形势的札记》(1924年12月10日),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档案史料丛书》第1卷,第363页。
[45]田保国:《民国时期中苏关系(1917-1949)》,济南出版社1999年版,第118—121页。
[46]同注[42],第138页。
[47]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671—1673页。
[48]《巴拉诺夫斯基关于国民党代表团拜访托洛茨基情况的书面报告》(1923年11月27日),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档案史料丛书》第1卷,第338—339页。
[49]《鲍罗廷同瞿秋白的谈话记录》(1923年12月16日),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档案史料丛书》第1卷,第378—380页。
[50]《国民党代表团关于中国国民运动和党内状况的书面报告》(不晚于1923年10月18日),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档案史料丛书》第1卷,第301页。
[51]《有国民党代表团参加的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会议速记记录》(1923年11月26日),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档案史料丛书》第1卷,第334—336页。
[52]《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1923年11月28日),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档案史料丛书》第2卷,第589页。
[53]《契切林给孙中山的信》(1923年12月4日),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档案史料丛书》第2卷,第591页。
[54]熊芳亮:《从大清到民国——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历史变迁(1644—1949)》,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55—56页。
[55]《蒋介石日记》(1923年11月28日),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档案馆藏。
[56]蒋介石:《苏俄在中国》,载秦孝仪(主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9卷,第32页。
[57]张宪文:《试析蒋介石早年对共产党态度的演变》,载《历史教学》2001年第2期。
[58]同注[42],第167—168页。
[59]程映湘、高达乐(编撰):《彭述之回忆录》上卷,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2016年版,第281—282页。
[60]张秋白:《华民族自决声》,载《民国日报》(上海)1922年12月25日,第10版。
[61]孙中山:《三民主义》(1919年),载《孙中山全集》第5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87—188页。
[62]徐涛:《论中共二大前后的陈独秀与孙中山》,载《中共党史研究》2023年第2期。
[63]《中国国民党党纲》(1923年1月1日),载《孙中山全集》第7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5页。
[64]同注[47],第1740页。
[65]同注[47],第1740—1741页。
[66]同注[44],第364页。
[67][苏]亚·伊·切列潘诺夫:《中国国民革命军的北伐——一个驻华军事顾问的札记》,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翻译室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5、40页。
[68]谭平山:《国民党改组中应注意诸点》(1923年11月25日),载《谭平山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51—255页。
[69]孙中山:《批邓泽如等的上书》(1923年11月29日),载《孙中山全集》第8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58—459页。
[70]《鲍罗廷给维经斯基的信》(1924年1月4日),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档案史料丛书》第1卷,第395页。
[71]黄修荣、黄黎:《共产国际、联共(布)视角下的中国革命》,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第84页。
[72]《鲍罗廷的札记和通报(摘录)》(不早于1924年2月16日),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档案史料丛书》第1卷,第456页。
[73]同上,第440—442页。
[74]列宁强调各民族的自决权,即政治分离权,但并非放弃布尔什维克对非俄罗斯族之劳动群众的领导,这与共产国际领导人强迫国民党放弃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革命领导权大相径庭。
[75]《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1923年6月),载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141—142页。
[76]《中国共产党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局对于国民党全国大会意见》(1924年1月),载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215—216页。
[77]该声明在中共是否与边疆少数民族建立组织联系的问题上,采取了缄默不语的态度。从之后共产党人的言论看,国共两党虽基于不同视角审视民族问题,但关于加强革命政党与少数民族组织联系的问题达成了共识。
[78]《加拉罕给鲍罗廷的信》(1923年12月27日),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档案史料丛书》第1卷,第384页。
[79]同注[72]。
[80]同注[72],第458页。
[81]同注[72],第459页。
[82]《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1924年1月23日),载《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8—119页。
[83]毛必祥、蒋贤斌:《从“中华民族”到“中国民族”:中共与孙中山在概念使用上的转变》,载《苏区研究》2019年第3期。
[84]《国民政府建国大纲》(1924年1月23日),载《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27页。
[85]张国焘:《我的回忆》第1册,北京:东方出版社1991年版,第315页。
[86]孙中山:《复苏联全权代表加拉罕电》(1924年1月24日),载《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30页。
[87]孙中山:《欢宴国民党各省代表及蒙古代表的演说》(1924年1月20日),载《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07页。
[88]同注[78]。
[89]崔书琴:《孙中山与共产国际》,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71页。
[90]孙中山:《三民主义·民族主义·第一讲》(1924年1月27日),载《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85—189页。
[91]《鲍罗廷笔记》(1924年),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档案史料丛书》第2卷,第607—610页。
[92]同注[72],第426页。
[93]同注[72],第455—456页。
[94]《加拉罕给契切林的信》(1924年2月9日),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档案史料丛书》第1卷,第408页。
[95]《加拉罕给鲍罗廷的信》(1924年2月13日),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档案史料丛书》第1卷,第413页。
[96]《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1924年5月31日),载薛衔天等(编):《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1917—1924》,第271页。
[97]瞿秋白:《战壕断语》(1926年2月2日至16日),载《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519页。
[98]李大钊:《人种问题》(1924年5月13日),载《李大钊全集》第4卷,第452页。
[99]《国民党关于中俄协定之宣言》(1924年7月16日),载薛衔天等(编):《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1917—1924》,第286—287页。
[100]《孙科之国民党对蒙主张谈》,载《民国日报》(上海)1924年5月28日,第6版。
[101]《附中国国民党取消共产派在本党之党籍宣言》(1925年11月23日),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中国国民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暨中央全会文献汇编》第1册,北京:九州出版社2012年版,第193页。
[102]《邹鲁回忆录》,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137页。
[103]《决定本党此后对于俄国之态度案》(1925年12月9日),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中国国民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暨中央全会文献汇编》第1册,第198页。
[104]《告国民书》(1925年12月14日)、《为取消共产派在本党的党籍告同志书》(1926年1月4日),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中国国民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暨中央全会文献汇编》第1册,第236—237、256—276页。
[105]《伪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26年3月),载荣孟源(主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上册,北京:光明出版社1985年版,第403页。
[106]陈独秀:《列宁主义与中国民族运动》(1925年4月22日)、《国民党右派大会》(1926年4月23日),载《陈独秀文集》第3卷,第238、384—385页。
[107]瞿秋白:《苏俄与民族解放运动》(1926年4月),载《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3卷,第589页。
[108]《中共中央关于中山先生逝世周年纪念日告中国国民党党员书(摘录)》(1926年3月12日),载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第43页。
[109]存统:《反抗帝国主义和收回蒙古——答曾友豪君之“崇拜苏俄与断送蒙古”》(1924年3月30日),载《评论之评论》1924年第2期。
[110]同上。
[111]乌兰夫革命史料编研室(编):《乌兰夫回忆录》,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版,第60页。
[112]陈独秀:《我们对造谣者中伤者之答辩》(1925年1月7日),载《陈独秀文章选编》下册,北京: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2页;瞿秋白:《对于阶级斗争的讨论——再答明致先生》(1926年3月17日),载《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3卷,第573页。
[113]恽代英:《论三民主义》(1923年11月20日),载《恽代英全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67页。
[114]瞿秋白:《列宁主义与中国的国民革命(改译)》(1926年1月17日),载《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3卷,第410页。
[115]同注[109]。
[116]存统:《蒙古问题争论之结局》(1924年4月13日),载《评论之评论》1924年第4期。
[117]恽代英:《政治学概论》(1926年9月),载《恽代英全集》第8卷,第182—183页。
[118]同上,第184页。
[119]同注[114]。
[120]恽代英:《孙中山与戴季陶主义》(1925年12月27日),载《恽代英全集》第7卷,第359页。
[121]同注[114],第411页。
[122]陈独秀:《我们的回答(摘录)》(1924年9月17日),载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第60页。
[123]《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1925年1月),载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1921—1925),第330页。
[124]同注[40]。
[125]戴季陶:《国民革命与中国国民党》(1925年7月),载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中国近现代政治思想史教研室(编):《戴季陶主义资料选编》,1983年,第73页。
[126]李大钊:《从印度航路发见以至〈辛丑条约〉帝国主义侵入东方大势年表》(1925年9月9日),载《李大钊全集》第5卷,第58—70页。
[127]同注[107],第473—474、588页。
[128]王凡西:《双山回忆录》,北京: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第15—16页。
[129]蒋介石:《中国之边疆问题》(1934年3月7日),载秦孝仪(主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2卷,第106—109页。
[130]杨思机:《以行政区域统驭国内民族——抗战前国民党对少数民族的基本策略》,载《民族研究》201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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