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建设
1927年10月,毛泽东率领经过“三湾改编”的秋收起义部队到达湘赣边界的井冈山地区,和朱德等创立党领导的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直到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22年时间,毛泽东领导根据地军民开展军事斗争、政治斗争的同时,还领导根据地军民致力于经济建设,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关于根据地经济建设的经验和理论。他不仅阐明了经济建设在革命战争中的重要地位,而且提出了要有计划地发展根据地的商品经济、扩大根据地的对外贸易,以及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等重要理论和方针政策。认真总结和整理毛泽东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建设经验和理论,对当前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有着承前启后的重要指导意义。
第一节 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建设概况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农村革命根据地范围内的国民经济,就其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经济。1927年以后,中国共产党人把党的工作重点由城市转入农村,在农村建立人民政权,组织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使农村成为巩固的革命根据地,开创了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建立全国政权和建设新中国的革命道路。
一、革命根据地的经济成份
革命根据地经济主要由公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私人经济(包括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三部分组成。公营经济属于社会主义性质,是根据地经济的领导成份。合作社经济是农民和手工业者在个体经济基础上,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在生产、交换和信用等方面实行互助的新民主主义集体经济,具有社会主义因素。个体经济是在消灭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属于农民和手工业者所有的私人经济,就农民而言就是“耕者有其田”的经济(从1937年2月至1946年5月,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政策,凡未经土地改革的根据地,原属地主的土地仍归地主所有)。根据地实行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城乡一直存在资本主义经济成份。
中国共产党领导根据地的经济建设时,在处理各种经济成份的关系方面,实行尽可能地发展公营经济,大规模地发展合作社经济,鼓励私人经济发展的政策。在建设工作方面,围绕着革命战争这个中心,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把农业生产放在首位,同时有计划地恢复和发展手工业和某些工业,发展商业,建立独立自主的银行和金融系统,充分发挥公私两方特别是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以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为保障革命战争供给和改善人民生活建立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发展
(一)1927~1937年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经济发展
1927年9 月,中国共产党、毛泽东和朱德等在井冈山地区建立了第一个革命根据地。1931年11月,以江西瑞金为中心建立了中央根据地,此时,全国已有鄂豫皖、湘鄂西、广西左右江、陕甘、陕北等根据地,遍布10多个省、300多个县。在农业方面,根据地人民政府领导农民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组织农业互助合作,鼓励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家庭手工业。在工商业方面,根据地人民政府大力建立国营工矿企业,至1934年 2月中央根据地有厂矿32个,职工2000余人,川陕根据地至1935年5月有兵工、纺织、被服、煤炭等10个行业,职工5000余人;同时,恢复和发展从事纺织、造纸、采矿、煤铁、农具及各类日用品造制的个体或合作经营的手工业生产;对合法经营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保护、提倡和奖励的政策,使之有利可图;废除以往一切苛捐杂税,实行统一累进税,合理负担,实行自由贸易,公平买卖,同时建立管理机构,组织公私力量,有计划地扩大工矿产品出口,增加必需品进口。在金融方面,建立国家银行,发行货币,禁止金银、外币和其他货币流通,以保障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1935年,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造成了损失90%的革命根据地的严重后果,多年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得来不易的经济建设成果亦损失殆尽。
(二)1937~1945年抗日战争时期的经济发展
根据毛泽东的人民战争理论和策略,中国共产党实行人民战争的抗日路线,至1945年5月,建立了遍布19省、人口将近1亿的19块抗日民主根据地。在经济建设方面,根据地人民政府执行统一领导,分散经营,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以及减租减息,互助合作,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组织军民开展大生产运动。农业生产方面,农民群众各种形式的生产互助合作以及部队、机关、学校的自给生产得到普遍发展。工商业方面,公营工业迅速壮大,生产能力增强,如陕甘宁边区1944年10月有厂矿130个,职工7000余人。晋绥根据地1944年建立了煤铁、化学、兵工、机器工具、纺织、被服、造纸、印刷、制药等行业,职工约2000人。山东根据地1945年初有厂矿88个,职工3000余人。城镇个体的和合作的手工业,特别是农民群众以穿衣自给为主要目的的手工纺织合作到处兴起。根据地人民政府对资本主义性质的工业、手工业实行贷款、订货、保障销路和利润的政策措施,加上市场扩大,私人投资积极性也很高。如陕甘宁边区的私营织布厂,1939年有 6家,1941年增至30家,1943年再增至50家。商业继续执行对内自由、对外管制的政策。金融方面,各根据地均建立了公营银行,独立自主地发行和管理货币。根据地的经济建设有力地支持了长期的抗日战争,普遍地改善了军民生活,在陕甘宁边区达到丰衣足食,其他抗日根据地也实现了生产自给。
(三)1946~1949年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经济发展
中国共产党实行包括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果夫和陈立夫为首的官僚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经济纲领,提出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指导根据地和新解放的地区的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上述理论、纲领、方针和政策,激发了工人和农民群众的革命热忱和生产积极性,解放了社会生产力,巩固了解放战争的后方,以充足的人力和物力源源不断地支援中国人民解放军,保证了解放战争的胜利。
三、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的历史作用
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的主要作用:一是粉碎了敌人对根据地的经济封锁,为革命战争的胜利和根据地的扩大建立了可靠的物质基础;二是改善以农民为主体的人民大众的生活,巩固经济上的工农联盟,保证无产阶级对于农民的领导;三是建立和壮大公营经济,实现公营经济对私人经济的领导;四是积累了领导经济工作、财政金融工作以及管理工商业的经验,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经济建设的干部队伍;五是培养革命队伍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革命精神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为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领导全国建设作了必要的经验、理论和物质准备。
第二节革命根据地的互助合作运动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为发展农业生产,解决缺乏劳动力和耕牛等困难,抢农时,促生产,中国共产党和根据地人民政府领导农民组织起来所开展的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和根据地人民政府就非常重视在革命根据地开展互助合作运动。1931年11月,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在瑞金成立,次年2月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发布《关于春耕问题的训令》指出,要发动群众由雇农工会贫农团领导,在春耕中开展耕种互助运动,无论人工、耕牛、农具、种子一概彼此帮助,以便适当解决春种困难。当时,互助合作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劳动互助社、耕田队、犁牛站和犁牛合作社等。劳动互助社和耕田队是农民在个体经济的基础上,为调剂劳动力而建立的劳动互助组织。犁牛站和犁牛合作社是农民为了解决耕牛缺乏而建立的一种互助组织。1933年,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陆续颁布《劳动互助社组织纲要》、《耕田队条例》、《组织犁牛站的办法》和《组织犁牛合作社的训令》等,对这些组织的组织原则、组织规模、内部管理、互助办法以及报酬计算等,都作了规定,及时指导了当时的互助合作运动。1933~1934年,根据地互助合作运动得到了广泛发展。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和抗日根据地人民政府继续采取积极领导,提倡和鼓励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实行劳动互助的办法。1943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运动》的指示,不久,毛泽东发出“组织起来”的号召,使抗日根据地的互助合作运动有了更加广泛的开展。当时主要采用的形式是各种变工队(组),包括人力变工、牛力人力变工、军民变工等,还有互助组、劳动力互助社和少数农业生产合作社。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各解放区的互助合作运动在已有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和推广。组织形式则逐渐统一为农业生产互助组,同时还发展了各类小型的合作社。
革命根据地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对促进农业生产,增加收入,保障供给,发展根据地经济建设、支援革命战争,都起了积极作用。
第三节革命根据地的大生产运动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根据地军民发展生产的群众运动,亦称大生产运动。当时,针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经济封锁,确定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调动革命根据地全体军民的积极性,用发动大规模的、持久的生产运动的办法,为抗日战争建立物质基础。
根据地的大生产运动开始于1938年陕甘宁边区的军队生产。1939年初,中共中央发出“自己动手”、“自力更生”的号召,组织军民开展以开垦荒地、增产粮食为主的生产运动,边区政府和军队、机关、学校建立了一批工矿企业。1940年2月,中共中央提出“集中领导,分散经营”的方针,促进边区和各根据地军队、机关、学校发展自给性的农业、工业和商业。1941年3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八路军359旅开赴南泥湾屯垦,经营农业、畜牧业和工业。1942年底,毛泽东总结了根据地的经验,提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以及“公私兼顾”、“组织起来”等一系列方针政策,并提出积极开展生产竞赛,奖励劳动英雄。在1943年,各抗日根据地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参加生产的人员极为广泛,有中共中央和各抗日根据地人民政府以及各系统各部门的领导人,有军队的指挥员和战斗员,有干部和学生,有工人和农民。农村妇女也广泛参加了农业、手工业生产。1943年边区军队、机关、学校生产自给总额占财政总支出的64%。359旅经费物质自给率,1941年为78.5%、1942年为90.3%、1943年为93.3%、1944年达到耕一余一,全部自给以外,还给政府上缴公粮。359旅成为军队大生产运动的模范。农民群众从生产发展和赋税减轻以及减租减息等几个方面,得到了物质利益,实现了有吃有穿直至丰衣足食,大大激发了从事经济建设工作,支援抗日战争的热忱。
大生产运动具有重大的经济和政治意义,它克服了严重困难,普遍改善了军民生活,为争取抗日战争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它增强了人们的劳动观念和劳动纪律,进一步改善了党政军民的关系,巩固了革命根据地;它培养了一大批生产管理干部,积累了经济建设的经验。
第四节革命根据地的银行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革命根据地的银行,是由人民民主政权建立的银行。以建设根据地,巩固革命政权,冲破敌人经济封锁为宗旨。它有革命政权的信誉和公营经济的保障。它的任务是:发行货币,建立独立统一的货币制度和金融市场;领导信用合作社,打击高利贷,反对封建剥削;低利借贷,大力发放农贷,支持工农业生产,组织贸易,开展经济斗争;建立健全金库制度,组织收入,增加财源,支持财政,保障供给,支持革命战争。随着革命战争形势的发展,革命根据地的银行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分散到统一的发展过程。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由于敌人的分割封锁,中央苏区、湘鄂西、海陆丰、鄂豫皖、闽浙赣、湘鄂赣、湘赣。川陕、陕甘等革命根据地都建立有各自的银行。建立银行最早的是海陆丰根据地,1928年2月20日海丰县苏维埃人民委员会颁布第四号命令,建立劳动银行,使工农贫民在革命过程中有借贷机关,得以从事生产,发展社会经济。1931年11月,中央苏区的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规定:实行统一币制,帮助劳苦群众,开办工农银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的第一次执委会议上决定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1932年2月1日正式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毛泽民任行长,内设业务处、总务处和券务科。业务处下设营业科、会计科、出纳科;总务处下设管理科、文书科。在长征途中,国家银行干部参加后勤供给工作,同时组织货币的发行和收兑。长征到达陕北后,与陕北根据地的陕甘晋苏维埃银行合并,成立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西北分行,林伯渠任行长。
抗日战争时期,西北分行改为陕甘宁边区银行,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山东、华中、大别山等抗日革命根据地也相继建立了各自的银行。1941年“皖南事变”后根据斗争的需要,各革命根据地先后禁止国民党政府的法币流通,发行建立的货币,促进了根据地金融事业的发展。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随着解放区的扩大,根据地的银行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并且日趋统一。1947年10月陕甘宁边区银行与西北农民银行合并。同年11月石家庄解放,不久晋察冀和晋冀鲁豫根据地合并为华北解放区,两地银行也合并为华北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前一年,1948年12月,在华北银行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
第五节革命根据地的财政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建立的各革命根据地的财政是战时财政。在革命战争年代,随着革命根据地政权的建立和发展,革命根据地的财政也逐渐发展起来。
革命根据地的财政是建立在以农业为主的个体经济的基础上的,工商业极不发达。各革命根据地又是被敌人包围分割,战斗频繁,因此财政工作自始至终服务于工农武装斗争的发展。革命根据地财政工作的任务是:保障革命战争和人民政府的供给,把人民的力量动员起来争取战争的胜利,按照新民主主义的政策,调节各阶级收入,扶植私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公营经济的发展,同时注意改善人民的生活。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7~1937年),这个时期的革命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反帝反封建是土地革命的战略任务。革命根据地的财政就是为着实现这一战略任务,保障革命战争的需要和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服务的。最初,财政收入以没收土豪财产和战争缴获为主要来源。随着革命根据地的巩固和扩大,人民政府动员群众发展生产,组织商品流通,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开征土地税、工商税和发行公债,以增加财政收入。革命根据地的财政工作对支援革命战争和发展根据地生产起过很大作用。
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对华全面侵略战争后,中国人民与日本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为了动员一切愿意抗日的人们共同保卫祖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建了陕甘宁边区、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山东、东北、华中等抗日根据地和抗日民主政权。这个时期根据地财政实行的是合理负担的政策,即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合理筹粮筹款。此外,还有国民党政府拨给的一部分军饷,国内外进步人士的捐输。1941年1月,国民党政府停发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和新四军的经费,并对抗日民主根据地进行封锁。根据地政府坚持自力更生的方针,动员部队、机关、学校大力开展生产自给运动,提出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精兵简政、厉行节约、艰苦奋斗、反对浪费、军民兼顾、公私两利等的一系列政策;创建和发展公营经济,从而坚持八年抗战,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46~1949年),1946年国民党政府在美帝国主义支持下,武装进攻解放区,发动了全面内战,解放区军民展开了自卫战争。战争初期,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各解放区相对缩小,财政极端困难,各解放区政府继续坚持贯彻精兵简政,酌情减轻民负,发展生产,保障供给的方针,并实行统一领导,分散经营,军民兼顾,公私兼顾,生产和节约并重等项原则,在财政上渡过了最困难的阶段。1947年7月以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解放区日益扩大,新、老解放区普遍实行了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或先减租减息后分配土地),没收以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和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在当时称为新民主主义三大经济纲领。在财政上,对未进行土地改革的新解放区,农业税采取了累进税制度;对已实行土地改革的老解放区,农业税采用了比例税制。同时开征了货物税、工商所得税、房地产税、印花税等。财政收入的来源除农业税、工商税以及国营经济上交的利润外,还有没收敌伪汉奸和战犯的财产。财政支出集中用于支援解放战争,输送物资供应前线,保证了解放战争的胜利进行,直至获得全国(降台湾外)解放。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以国营经济为领导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基础,从而在全国建立起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财政。
第六节革命根据地的货币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革命根据地里由人民民主政权发行了本位货币。货币的发行是以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巩固革命政权、支援革命战争为方针的。它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的旧货币制度的瓦解,新货币体系的诞生。
革命根据地是在敌人统治力量薄弱的地区开创出来的,各地发展很不平衡,为了适应独立作战的需要,各个根据地因地制宜地分别发行了自己的货币。1927~1949年的22年中,先后发行了数百种货币,种类、名称和面值都不相同。随着革命根据地的扩大,货币的发行才走向相对统一。也就是说,中国革命根据地的货币,是一个货币门类的总称,不但是指某一个货币或某一种货币,它是一个具有自己特点的独立货币体系,包含了四百多个货币发行机构发行的五百多种货币。中国革命根据地的货币,作为一个独立的货币体系,从1926年12月第一张革命根据地货币产生起,到1951年10月实现除西藏、台湾外全国革命根据地货币统一流通止,共经历了24年零11个月的时间。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即土地革命时期发行的货币,一般称为“红军票”或苏票。多数是可以兑换现金的纸币,少数是银币、铜辅币,还有极少数以棉布为货币材料的布币。1928年井冈山革命根据地铸造了井冈山“工”字银元,1929年东古革命根据地发行铜元票,是目前发现的革命根据地最早的纸币之一。1932年土地革命全盛时期,在中央苏区发行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纸币、银币和铜币。川陕、陕甘革命根据地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银行,都印发过蓝、白色布币。1934年10月,红军开始艰苦卓绝的两万五千里长征后,原来发行的纸币,由在当地坚持游击战争的红军负责用银元收兑了一部分,另一部分货币被工农群众珍藏起来,现已成为珍贵文物。
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发行的纸币,一般称为抗币或边币,均不兑换现金,主要以财政税收、公营经济掌握的物资为保证。抗日战争前,国民党所属银行发行的法币可以在抗日革命根据地流通。1938年,陕甘宁边区银行所属光华商店曾发行“光华代价券”作为辅币。1941年“皖南事变”后,停发“光华代价券”,正式发行边区的本位币,禁止法币在根据地流通,其他根据地的“抗币”、“边币”也与法币先后脱离关系并与法币开展了比价斗争。对日伪币则始终采取打击的方针。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发行的货币,币值比较稳定,并日趋统一。1947年陕甘宁边区银行币统一于西北农民银行币。1948年石家庄解放后,晋察冀、晋冀鲁豫两个解放区连成一片,成立华北解放区,两区的银行合并为华北银行,统一行使冀南银行币。1948年12月以华北银行为基础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银行币,简称人民币,定为华北、华东、西北三大解放区的本位币,并逐渐收回各解放区自行发行的货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1年收回东北银行和内蒙人民银行纸币以及新疆省级行币,1959年7月15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发出关于在全区普遍发行使用人民币的布告,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人民币为法定本位币。此后,除台湾以外,全中国货币制度已统一,建立了独立自主的货币体系和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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