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深谋远虑,大展宏图。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古典经济学家管仲在其巨著《管子》中已有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周密系统论述。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就有有计划地安排和组织生产和生活的实践经验和文明积淀,而这只是私有制基础上一家一户小农经济和单个企业家的经验和文明。没有计划的生产和生活是难以想象的。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里,单个经济体是有一定的计划性的,但是整个社会或国家受私有制的制约,不可能有计划地安排和组织社会生产。只有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直至共产主义社会才有可能实行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经济的体制。所以,马克思曾设想未来公有制的社会将有计划地组织全社会的生产和经济活动,不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俄国十月革命后,列宁和俄国共产党曾一度试图利用战时共产主义这个特殊历史时期准备“直接过渡”、“消灭货币”。但是,从1921年春起,现实迫使下不得不转而实行新经济政策,允许多种经济成份存在,通过商品交换,货币流通和自由贸易来活跃经济,培植国家资本主义。并利用外资和技术加快经济发展,利用资本主义来建设社会主义。列宁逝世后,斯大林领导苏联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制度,并使消费品生产成为商品经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主义国家都曾学习苏联,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和计划经济体制。国内外的理论界长期以来也似乎形成了一种固定的观念:社会主义就是计划经济(产品经济);资本主义就是市场经济(商品经济)。这种观念长期僵化地占据着主导地位。社会主义社会里究竟如何对待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商品经济),其二者究竟是什么关系?一直是似乎难以突破的重大理论问题。其实,毛泽东高瞻远瞩,洞察秋毫,不仅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上给予科学阐述,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领导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第一节 社会主义社会选择计划经济的必然性
苏联和中国当初选择计划经济体制,是学习贯彻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必然;尤其是中国,更是学习苏联经验的必然。马克思通过对人类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状况的考察,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即按比例分配社会必要劳动是人类社会的客观规律,只是人类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里(国家)还不可能有意识地掌握和贯彻这一规律,只能以自发的力量通过盲目的事后的调节做到按比例,只有到了“以集体为基础的社会”或共产主义社会,人类才可能按照节约时间的原则,通过自觉的事先的计划做到按比例。苏联和中国在革命胜利后都十分重视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并把它说成是实行计划经济的理论来源。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也就是有计划发展的经济。早在1847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指出:“大工业造成一种绝对必需的局面,那就是建立一个全新的社会组成,在这个新的社会组成里,工业生产将不是由相互竞争的厂主来领导,而是由整个社会按照确定的计划和社会全体成员的需要来领导。”以后,他们更概括地指出:“无产阶级将取得社会权力,并且利用这个权力把脱离资产阶级掌握的社会化生产资料摆脱了它们迄今具有的资本属性,给它们的社会性以充分发展的自由。从此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的社会生产就成为可能的了。”列宁发展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首先明确提出计划经济这一科学的经济范畴。他指出:“只要存在着市场经济,只要还保持货币权力和资本力量,世界上任何法律也无力消除不平等和剥削。只有实行巨大的社会化的计划经济制度,同时把所有的土地、工厂、工具的所有权转交给工人阶级,才有可能消灭一切剥削。”在谈到资本主义不可避免的要为新的社会制度所代替时,列宁又指出:“这种制度将实行计划经济。”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有关论述看,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是有计划发展的经济。
新中国成立以来,毛泽东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经济必须有计划发展。这不是主观愿望问题,而是由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也就是说,这是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资料公有制相结合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首先,社会化大生产要求按比例发展经济。人类不能停止消费;同样,也不能停止生产,生产总是不断发展和扩大的。随着生产的发展,人类社会不仅出现了分工,而且分工越来越细,不同生产部门的出现是社会分工发展的结果。随着社会分工不断发展,生产也日益社会化,社会分工越发展,生产部门或行业也越来越多。整个国民经济,就是由这样许许多多的生产部门或行业所组成,形成一个完整的总体,好像一架庞杂的大机器。因此,国民经济是一极其复杂的社会经济体系。
这些不同的生产部门或行业,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是互相紧密联系着的。它们之间,既相互独立,各自经营,又相互依存,互相制约。比如,机械制造业需要钢材,而钢材来源于钢铁工业,钢铁工业又依赖于铁矿、煤炭等工业。这些行业的发展,又都需要电力、交通运输等。所有这些部门,又都离不了粮食、衣服、住宅等生活资料。这些事实告诉我们,在社会化的大生产条件下,各部门以及各行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一个部门的发展,通常都需要其他有关部门相应的发展。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这些部门及行业之间的生产联系,也越来越广泛、深刻和密切。
在社会再生产中,各生产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都存在着的生产联系,反映在数量关系上,就是一定的比例关系。这些比例关系,有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有部门内部的比例关系,还有生产力在各地区分布的比例关系,等等。国民经济中的相互联系和比例关系,是千头万绪的,极其错综复杂的。如果这些部门或行业,不协调发展,那末,社会生产就会受到影响;严重不协调,就会破坏社会再生产,而使社会生产力遭到损失。只有合理保持各生产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客观上存在的比例关系,社会再生产才能正常进行。为了满足社会对各种物质生活资料的需要,必须根据客观上存在的比例关系,把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分配到各生产部门。就是说,社会化大生产客观上要求按一定比例来分配社会劳动量(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以满足社会对各种不同产品的需要。不管这种按比例发展,是有计划的还是无政府状态的,是自觉的还是盲目的,这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马克思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马克思把这种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客观必然性,称之为自然规律。他说:“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
社会化的大生产,是资本主义建立的机器工业以后出现的。这是人类物质资料生产发展史上的根本变革。在机器大工业条件下,出现了生产专业化和协作。在手工业时期,劳动分工和协作,就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在机器大工业出现以后,随着劳动手段的变革,各种专门化设备也逐渐增多起来,这就引起了分工和协作的迅速发展。生产专业化的形式,不断地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种类繁多,形式五花八门,有部门和行业专业化,产品专业化,零部件专业化,工艺专业化,辅助、服务生产专业化,等等。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专业化分工很细,它们之间的生产联系是十分密切的。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能离开其他有关部门而孤立地发展。这种建立在机器大工业基础上的以专业化分工和协作为特征的社会化大生产,必然要求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否则,社会再生产就无法进行。因此,社会化大生产,不能不导致生产资料公共占有,从而要求有计划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列宁指出,“大机器工业和以前各个阶段不同,它坚决要求有计划地调整生产和对生产实行社会监督。”
其次,社会主义公有制使国民经济能够有计划发展任何社会生产,特别是社会化的大生产,客观上都要求国民经济各部门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然而,由于社会制度不同,实现这种比例关系的性质、形式和特点也是不尽相同的。
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是社会化的大生产,因而客观上也要求国民经济各部门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但是,这种比例关系在资本家私人占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下是不可能通过计划去实现。在那里,生产资料被资本家私人占有,统一的国民经济被分割成为各个资本家的独立的私人企业集团。资本家的生产目的,就是为了榨取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为了赚钱,发财。为了追逐最大利润,他们彼此进行着激烈的竞争。他们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利害冲突。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不是预先根据社会需要有计划地决定,而是由市场价格的高低和利润大小来决定的。正如恩格斯所说的,资本家“谁也不知道,他的那种商品出现在市场上会有多少,究竟需要多少;谁也不知道,他的个人产品是否真正为人所需要,是否能收回他的成本,或者是否能卖出去。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占统治地位。”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分配,是由价值规律自发调节的。哪个部门或行业赚钱,资本家就在那些部门或行业投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也就集中在那里。而这样,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只能在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中,通过资本家之间的盲目竞争和周期性经济危机,以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为代价,而暂时地强制地实现。就是说,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分配,是由资本主义经济规律所支配,通过竞争和经济危机来盲目实现的。列宁指出:“资本主义必须经过危机来建立经常破坏的平衡。”
与此相反,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毛泽东曾经指出:“资本主义道路,也可以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艰苦的道路,我们不搞资本主义的,这是定了的。”毛泽东又指出:“消灭了私有制,可以有计划地组织经济。”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客观基础。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再生产正常进行所要求的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是通过计划来实现的,是有计划调节的。
第一,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私有制,从根本上消除了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而这样,就使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与社会化的生产是相适应的。生产的社会化,要求生产资料公共占有。而生产资料公有制,正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社会化的大生产,要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按比例配置,有计划地发展。而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则提供了有计划调节比例的可能性。生产资料公有制消除了整个国民经济各自为政和无政府状态。各个部门以及各个企业,不是敌对的,而是联结成为统一的有机整体,从而使得整个国民经济有可能协调地发展。因此,只有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才有可能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有计划地分配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整个社会范围内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社会生产的盲目发展和无政府状态,是同社会主义经济不相容的。这种盲目无政府状态,会破坏和瓦解社会主义经济。没有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也就没有社会主义。
第二,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了私有制,消灭了剥削制度。而这样,劳动人民不再受资本家的剥削和压迫,他们成为生产资料和社会的主人。现在,不是生产资料统治他们,而是他们以社会主人的身份支配着生产资料。与此相适应,社会生产目的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不是为了少数剥削者发财致富,而是为了满足劳动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而这样的生产目的,只有在高度的技术基础上,使生产有计划地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才能得以实现。可以说,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实现的重要条件。因此,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个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没有利害冲突,而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他们之间,有着共同的目的,共同的利益,就是为了生活需要和共同富裕。国民经济各部门以及各个企业,它们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以满足劳动人民的需要为目的。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体现着整个社会为共同目的和利益而工作的崭新的劳动协作关系。因此,社会主义经济不仅必须而且能够按照社会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有计划地发展。
第三,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私有制,无产阶级国家掌握了经济命脉,从而有可能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组织全社会的经济活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提供了客观可能性。但是,要把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性,还要有个指挥中心来有计划地领导和管理庞大的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在国家还没有消亡的情况下,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正是这样的指挥中心。这样的国家组织,是代表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掌握了国家经济命脉,又是在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共产党领导下,能够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制定统一的国民经济计划,来领导和管理整个经济,从而实现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由于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就代替了资本主义的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必然是有计划发展的。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必然产物。毛泽东指出:“人类的发展有了几十万年,在中国这块地方,直到现在方才取得了按照计划发展自己的经济和文化条件。自从取得了这个条件,我国的面目就将一年一年地起变化。每一个五年将有一个较大的变化,积几个五年将有一个更大的变化。” 他又指出:“恩格斯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社会生产就成为可能’,这是对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国民经济的平衡是通过危机达到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有可能经过计划来实现平衡。”他还指出:“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能够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使不平衡得到调节……因为消灭了私有制,可以有计划地组织经济”。他指出:“事物的发展总是不平衡的,因此有平衡的要求。平衡和不平衡的矛盾,在各方面、各部门、各个部门的各个环节都存在,不断地产生,不断地解决。有了头年的计划,又要有第二年的计划;有了年度的计划,又要有季度的计划;有了季度的计划,还要有月计划。一年十二个月,月月要解决平衡和不平衡的矛盾。计划常常要修改,就是因为新的不平衡的情况又出来了。”
第二节 社会主义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
马克思指出:“正象单个人的情况一样,社会发展、社会享用和社会活动的全面性,都取决于时间的节省。一切节约归根到底都是时间的节约。正象单个人必须正确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以适当的比例获得知识或满足对他的活动所提出的各种要求,社会必须合理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实现符合社会全部需要的生产。因此,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这甚至在更加高得多的程度上成为规律”。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人人都同样知道,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而在社会劳动的联系体现为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下,这种按比例分配劳动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
毛泽东指出:“恩格斯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社会生产就成为可能’,这是对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国民经济的平衡是通过危机达到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有可能经过计划来实现平衡。计划是意识形态。意识是实际的反映,又对实际起反作用。过去我们计划规定沿海省份不建设新的工业,一九五七年以前没有进行什么新建设,整整耽误了七年的时间。一九五八年以后,才开始在这些省份进行大的建设,两年中得到很快的发展。这就说明,像计划这类意识形态的东西,对经济的发展和不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快慢,有着多么大的作用。‘社会主义计划化建立在严格的科学基础上’,这个当作任务来提,是对的。问题在于能否掌握有计划发展的规律,掌握到什么程度;在于是否善于利用这个规律,能利用到什么程度。”
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能够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使不平衡得到调节,但是不平衡并不消失。“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因为消灭了私有制,可以有计划地组织经济,所以就有可能自觉地掌握和利用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这个客观规律,以造成许多相对的平衡。不以规律为计划的依据,就不能使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的作用发挥出来。我们对规律的认识,不是一开始就是完善的。实际工作告诉我们,在一个时期内,可以有这样的计划,也可以有那样的计划;可以有这些人的计划,也可以有那些人的计划。不能说这些计划都是完全合乎规律的。实际上是,有些计划合乎规律,或者基本上合乎规律,有些计划不合乎规律,或者基本上不合乎规律。教科书说“自发性和自流性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存在是不相容的”,可以这样说。但是不能认为社会主义社会里就没有自发性和自流性。
认为对比例关系的认识,不要有个过程,不要经过成功和失败的比较,不要经过曲折的发展,这都是形而上学的看法。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并根据对必然的认识成功地改造客观世界。这个必然不是一眼就能看穿看透的。世界上没有天生的圣人。到了社会主义社会,也还是没有什么“先知先觉”。拿我们自己的经验来说,开始我们也不懂得搞社会主义,以后在实践中逐步有了认识。认识了一些,也不能说认识够了。如果认识够了,那就没有事做了。
要经常保持比例,就是由于经常出现不平衡。因为不成比例了,才提出按比例的任务。平衡了又不平衡,按比例了又不按比例,这种矛盾是经常的、永远存在的,教科书不讲这个观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不按比例、不平衡的情况,要求我们按比例和综合平衡。例如,经济发展了,到处感到技术人员不够,干部太少,于是就出现干部的需要和干部的分配的矛盾,这就促进我们多办学校,多培养干部,来解决这个矛盾。
毛泽东关于合理配置资源比例的理论有几个含义:行业间发展的多与少?这个发展多与少的最大限度或者说最佳值,这个值就是平衡积累与消费的多与少最佳值求比例的依据,国家在怎样的最佳比例下最有利于重工业发展,同时又兼顾了并举和人民生活,单位和个人的需求。
一、农业合作社的积累和消费的比例
有这样的意见:以一九五七年生产和分配的数字为基础,以后的增产部分四六分(即以四成分配给社员,六成作为合作社积累)、对半分、倒四六分(即以四成作为合作社积累,六成分配给社员)。如果生产和收入已经达到当地富裕中农的水平的,可以在经过鸣放辩论取得群众同意以后,增产的部分三七分(即以三成分配给社员,七成作为合作社积累),或者一两年内暂时不分,以便增加积累,准备生产大跃进。合作社的积累和社员收入的比例,也要注意。合作社要利用价值法则搞经济核算,要勤俭办社,逐步增加一点积累。今年如果丰收,积累要比去年多一点,但是不能太多,还是先让农民吃饱一点。丰收年多积累一点,灾荒年或者半灾荒年就不积累或者少积累一点。就是说,积累是波浪式的,或者叫作螺旋式的。世界上的事物,因为都是矛盾着的,都是对立统一的,所以,它们的运动、发展,都是波浪式的。太阳的光射来叫光波,无线电台发出的叫电波,声音的传播叫声波。水有水波,热有热浪。在一定意义上讲,走路也是起波的,一步一步走就是起波。唱戏也是起波的,唱完一句再唱第二句,没有一口气唱七八句的。写字也起波,写完一个字再写一个字,不能一笔写几百个字。这是事物矛盾运动的曲折性。
二,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的比例
现在的情况是,有的地方,有些农家的收入中个体经济和集体经济的比例是倒四六、倒三七(即是家庭副业和经营自留地的收入,占到总收入的百分之六十、七十)。这种情况必然影响农民对于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积极性。这种情况应当改变。各省可以经过鸣放辩论,研究出控制的办法,对经济关系作适当调整,在鼓励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全面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使农家的收入中个体经济和集体经济的比例,在几年内逐步达到三比七或者二比八(即是农民从合作社得到的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者八十)。
三、农业和副业产值中各项产物所占的比例
毛泽东在《农业生产合作社要注意多种经营(一九五六年六月十四日)》一文中指出:“有必要号召各农业生产合作社立即注意开展多种经营,才能使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社员每年增加个人的收入,否则就是一个很大的偏差,甚至要犯严重错误。河北省的粮食产值只占该省全部农业产值的百分之二十八多一点,而粮食以外的农产物则占百分之七十一多一点,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数目字。河北省产棉花较多,产粮食较少,其他各省情形与此有些不同,但是粮食产值似乎不会超过百分之五十,而粮食以外作物及副业的产值至少占百分之五十,或者在百分之五十以上。我们如果不立即注意这个问题,不论在社员的收入方面,合作社的积累方面,国家的积累方面,势必都要大受影响。因此请你们自己,并且通知专、县、区、乡直到合作社,都对这个问题作一调查,加以分析,算出一笔粮食与非粮食产值比例的账,借以教育干部和群众。”
四、农业本身的积累和国家从农业取得的积累的比例
在合作社收入中究竟各占多大比例为好?议出一个适当的比例来。其目的,就是要使农业能够扩大再生产,使它作为工业的市场更大,作为积累的来源更多。先让农业本身积累多,然后才能为工业积累更多。只为工业积累,农业本身积累得太少或者没有积累,竭泽而渔,对于工业的发展反而不利。
第三节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客观要求是什么呢?根据毛泽东的政治经济学理论有关论述,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客观要求概括如下:
第一,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基本内容,是要求整个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就是说,社会主义国家自觉主动地调节社会再生产比例关系,保持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平衡,使国民经济协调有效健康地发展。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能够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使不平衡得到调节。他说:“我国每年作一次经济计划,安排积累和消费的适当比例,求得生产和需要之间的平衡。”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按照社会及其成员的需要,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有计划的调节。
第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要求统一的经济计划。统一的经济计划是实现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基本经济形式。毛泽东指出:“必须有全国的统一计划”。
统一经济计划,反映了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经济要求各部门及各行业,服从统一的经济计划。只有统一的经济计划,才能协调社会再生产的比例关系,实现国民经济综合平衡,保证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如果没有统一的经济计划,就意味着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失去控制,而必然各自为政,盲目发展,出现比例失调,社会再生产无法正常进行。因此,社会主义国家领导、安排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必须根据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制定全国的统一经济计划,包括长期、中期的规划和短期年度计划以及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步骤,等等。社会主义国家正是通过制定统一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指导和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事业的不断协调发展。
第三,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要求集中统一领导。集中统一领导,是实现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基本组织形式。毛泽东指出:“全面规划,加强领导,这就是我们的方针。”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要求和实现集中统一领导的客观基础。只有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协调和控制国民经济的发展,实现统一的经济计划。如果没有集中统一领导,各自为政,就不可能有统一的国民经济计划。集中统一领导.是实现统一经济计划的组织保证。
第四,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基本实践要求,是比例、速度和效益的统一。毛泽东指出,计划工作的任务是“要经常保持比例。”他说,社会主义建设要注意两个问题,“一个是速度问题,一个是质量问题。”毛泽东提出,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我们讲的是实事求是合乎实际的多、快、好、省,不是主观主义的多、快、好、省”。“好、省是限制多、快的。好者,就是质量好;省者,就是少用钱,多者,就是多办事;快者,也是多办事。这个口号本身就限制了自己,因为有好、省,既要质量好,又要少用钱,那个不切实际的多,不切实际的快,就不可能了。”又说,“力求节省,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毛泽东这些论述,反映了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客观要求。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实践结果,要达到比例和速度的统一,速度和效益的统一。正因为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有统一计划和集中统一领导,能够自觉主动地调节各部门以及各行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因而有可能使社会主义经济比资本主义经济以更快的速度更有效地发展,而这种高速度是以按比例为基础的;同时,又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避免如资本主义经济那样无政府状态所造成的浪费,以最少的劳动占用,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能够做到比例、速度和效益的统一。
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不是自发实现的,而是通过国民经济计划来实现的。而国民经济计划是人们制定的,因而它是意识形态的东西。毛泽东指出:“计划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实际的反映,又对实际起反作用。计划这类意识形态的东西,对经济的发展和不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快慢,有着很大的作用”。国民经济计划是主观的东西,它是建立在客观经济规律基础上的人们自觉的活动。国民经济计划正确与否,不在于它自身编得怎么样,而要看它是否反映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正确反映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就是科学计划,而这样的计划能够促进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反之,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就不是科学的计划,而这样的计划会阻碍甚至破坏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国民经济计划必须以客观经济规律为依据,正确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为此目的,首先要认真研究客观经济规律,认识客观规律产生的经济条件、作用范围、表现形式以及运用方法等等;然后,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确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计划。
毛泽东指出:“计划机关是什么?是中央委员会,是大区和省、市、自治区,各级都是计划机关,不只计委、经委是计划机关。计划要靠全党来搞,靠大家来搞。计划有可能搞好,有可能搞不好。正像斯大林说的,可能和现实不能混为一谈。要把可能变成现实,就必须认真研究客观经济规律,必须学会熟练地运用客观经济规律,力求制定出能够正确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计划。”
第四节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综合平衡
遵循有计划发展的规律,搞社会主义建设,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综合平衡。比如社会主义建设需要钢、铁、木材、水泥、石油、电力等种种东西,缺一样就不能综合平衡。我们有些人办事时总是忘了一两个条件。比如炼铁,没有耐火砖不行,于是他们就把原来做盘子用的陶土拿去搞耐火砖,这样盘子就不够了,因此就要到另外地方去找耐火材料,把原来的陶瓷生产恢复起来。这个事情是很复杂的,每个行业都会有这样的事情。工业、农业、商业、交通事业都可能碰到。农业也要综合平衡,农业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个方面。
一、自觉掌握和利用平衡与不平衡的规律
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能够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使不平衡得到调节,但是不平衡并不消失。“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因为消灭了私有制,可以有计划地组织经济,所以就有可能自觉地掌握和利用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这个客观规律,以造成许多相对的平衡,使经济健康发展。
不以规律为计划的依据,就不能使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的作用发挥出来。制定计划必须遵循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客观要球。
要经常保持比例,就是由于经常出现不平衡。因为不成比例了,才提出按比例的任务。平衡了又不平衡,按比例了又不按比例,这种矛盾是经常的、永远存在的,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不讲这个观点。
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不按比例、不平衡的情况,要求我们按比例和综合平衡。例如,经济发展了,到处感到技术人员不够,干部太少,于是就出现干部的需要和干部的分配的矛盾,这就促进我们多办学校,多培养干部,来解决这个矛盾。
我国每年作一次经济计划,安排积累和消费的适当比例,求得生产和需要之间的平衡。所谓平衡,就是矛盾的暂时的相对的统一。过了一年,就整个说来,这种平衡就被矛盾的斗争所打破了,这种统一就变化了,平衡成为不平衡,统一成为不统一,又需要作第二年的平衡和统一。这就是我们计划经济的优越性。事实上,每月每季都在局部地打破这种平衡和统一,需要作出局部的调整。有时因为主观安排不符合客观情况,发生矛盾,破坏平衡,这就叫做犯错误。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就是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大跃进中出现的重要教训之一、主要缺点是没有搞平衡。方针政策规定了两条腿走路、并举,一线领导人实际上还是没有兼顾。在整个经济中,平衡是个根本问题,有了综合平衡,才能有群众路线。
资本主义技术的发展,有不平衡的方面,也有平衡的方面。问题是这种平衡和不平衡,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平衡和不平衡,在性质上不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技术发展有平衡,也有不平衡。例如解放初期,我们的地质工作人员只有二百来人,地质勘探情况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极不平衡,经过几年来努力加强工作,这种不平衡已经走向平衡。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新的不平衡又出现了。我国目前手工劳动还占很大比重,同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需要不平衡,因此有必要广泛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来解决这个不平衡。特别值得注意的,新的技术部门出现以后,技术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更加显著,例如,我们现在要搞尖端技术,就感到许多东西不相适应,需要尽快地弥补。
二、要注意三种平衡
三种平衡,就是农业内部农、林、牧、副、渔的平衡;工业内部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平衡;工业和农业的平衡。整个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是在这些基础上的综合平衡。搞社会主义建设,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综合平衡。比如社会主义建设需要钢、铁等种种东西,缺一样就不能综合平衡。我们有些人办事时总是忘了一两个条件。比如炼铁,没有耐火砖不行,于是他们就把原来做盘子用的陶土拿去搞耐火砖,这样盘子就不够了,因此就要到另外地方去找耐火材料,把原来的陶瓷生产恢复起来。这个事情是很复杂的,每个行业都会有这样的事情。工业、农业、商业、交通事业都可能碰到。农业也要综合平衡,农业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个方面。
企业和企业之间,企业内部车间和车间、小组和小组、个人和个人之间,都是不平衡的。不平衡是普遍的客观规律。从不平衡到平衡,又从平衡到不平衡,循环不已,永远如此,但是每一循环都进到高的一级。不平衡是经常的,绝对的;平衡是暂时的,相对的。我国现在经济上的平衡和不平衡的变化,是在总的量变过程中许多部分的质变。若干年后,中国由农业国变成工业国,那时候将完成一个飞跃,然后再继续量变的过程。
三、要特别注意质量
1959年7月,毛泽东《在庐山会议上的讲话》中特别强调:“要注意质量,宁肯少些,但要好些、全些,各种各样都要有。农业中,粮、棉、油、麻、丝、烟、茶、糖、菜、果、药、杂都要有。工业中,要有轻工业、重工业,其中又要各样都有。”1960年6月,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又强调:“要看重搞规格、品种、质量。质量放在第一位,数量放在第二位。”质量极为重要,质量是综合平衡的核心问题。
如果没有质量,一切都是负数:生产等于负数,营销等于负数,广告与品牌等于负数,收入与声誉等于负数!
例如生产牛奶,一道工序控制不到位,整条生产线出品的都是问题奶!牛奶浪费了,包装浪费了,设备浪费了,人力浪费了,机会浪费了——此时,生产是负数,收入是负数。有问题的奶如果溜出工厂,流到市场,顾客索赔,商家退货,媒体曝光,舆论抨击,政府问责……特别是买过问题产品的消费者,不仅不再回头消费,而且会一传十、十传百,带来的负面影响非常大——此时,营销是负数,品牌是负数,广告也是负数。当质量与广告方向相反的时候,广告不仅是一种浪费,而且是一根“催命索”:广告越好,死得越快。评名牌,不如争民牌;拿奖杯,不如树口碑。“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的夸奖”。
产品不出问题,只是质量的最低标准;产品满足需求,才是质量的最高标准。同样的劳动,优质产品换回的是“一本万利”,劣质产品换回的是“一本万害”。没有质量,一切等于零——不,一切等于负数。质量问题,今年如果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千万元之多,间接损失那更是超过千万元!我们扪心自问,公司征来土地、雇人盖起厂房、请人装上设备,接着买水、买电、买气、买包装、买劳动力,然后租上车、收上奶、制上冷、缴上税,星星点点哪个不是花的真金白银?结果,一着不慎,正品转眼间化成了废品,上千万的真金白银在我们昼夜忙乎、汗流浃背中变成了一堆堆垃圾,不但损失钱财、前功尽弃,而且损失声誉、后患无穷……从中我们应该反思什么?反省什么?可是,有时候问题批量出现,我们自己的检验报告却依然显示:产品合格率接近100%。这与实际损失是不匹配的。因此,盖棺论定的时间要后移,我们要把检验口径放到市场链的末端:根据最终拿到的市场和消费者的反馈来评功判过。有问题就拿“差额工资”,没问题就拿“全额工资”,成效卓著就拿“超额工资”,铸成大过就拿“负数工资”。检验质量的惟一标准,应该从这句老话中寻找: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就是老百姓。
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的核心就是“一个中心”,即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都要围绕着质量来进行。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特点就是“三全”:全面,全员,全过程。质量控制涵盖检验阶段、制造阶段、设计阶段。质量是设计出来的、生产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检验只是事后监督,是补救的“降落伞”。
质量是企业所有人的共同责任。凡是影响质量的人,一定要承担后果:与后果挂钩的责任是到位的,与后果脱钩的责任是苍白的。如果在出现质量事故时,股东赔钱,经营者、管理者受罚,生产者、肇事者却工资照拿,待遇照要,没有“战战兢兢”之态,那就很不正常。为什么有那么多企业家跳楼?因为他不仅要为企业承担经济责任,而且要承担法律责任: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精神崩溃,牢狱之灾。要想为质量提供“铁的靠山”,光有企业家一个人的“跳楼机制”是不够的,必须建立面向全员的“跳闸机制”:每出现一次质量事故,都要问责到所有相关层面——班组承担多少,车间承担多少,工厂承担多少,事业本部承担多少,集团公司承担多少……要让责任最大(最直接)的那个单元,吞下最多的苦果。
所谓管理的学问,既含以少制多、以小博大的“四两拨千斤”,也含以多制少、以大博小的“千斤拨四两”。我们是否可以通过追究工厂来约束车间、通过追究车间来约束班组、通过追究班组来约束个人?也许,当整个班组被个别人“株连”的时候,班组这个“千斤”就会强有力地拨动个别人这个“四两”,你个别人绝不能忽视质量!
在质量函数中,人是最主要的变量。当人是负数的时候,质量必然是负数。在紧密依存的集体协作中,班组里只要出现一个“负数人”,其他人的劳动往往就会被变性为“负值”——这里绝没有“负负得正”,只有“一负百负”。决定人的正负的是什么?既是态度,也是方法。责任心不强是负数,知识技能不过关也是负数。
要想实现质量没有负数,首先要做到没有“负数人”。要想做到没有“负数人”,办法只有一个:谁创造的负数,谁负责吞下。
总而言之,纵观历史,我们不难发现,现代社会对“质量”的重视程度均高于以往任何时期。其原因有二:一是现代社会是一架高速运转的大机器,任何一个环节的质量出现问题,则相关国家都难以置身事外;二是现代科技的高速发展大大提升了人类改造世界的能力,哪怕是小小的一个质量疏忽,都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对企业而言,质量成了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通行证”;对国家而言,质量是树立国家形象,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军事实力,提升国际影响力的利器。质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而且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甚至是重要政治问题。
第五节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在不同的社会主义国家里,由于客观经济条件和历史特点不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必然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民族特点。因此,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在建立公有制经济的同时,还必须逐步确立适合于本国条件和特点的计划体制。计划体制是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主体。所谓计划体制,简单地说,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具体形式和管理方法。经验表明,寻求和确立适合本国情况的计划体制,是一个非常艰苦而复杂的历史任务。只有这样的计划体制,才能充分地发挥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优越性。可是,无论如何不要忘记,这样的计划体制必然是在探索中逐步完善起来的。
那么,怎样建立一个适合本国经济条件和历史特点的计划体制呢?这是历史向社会主义国家提出的重大课题。而这个课题解决得如何,说到底是如何处理好统一性和特殊性的关系问题。
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这部重要报告第5节《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指出,“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这对于我们这样的大国大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有些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很注意的。它们的制度和我们的制度根本不同,但是它们发展的经验,还是值得我们研究。我们要统一,也要特殊。为了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有中央的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必须有全国的统一计划和统一纪律,破坏这种必要的统一,是不允许的。同时,又必须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各地都要有适合当地情况的特殊。这种特殊不是高岗的那种特殊,而是为了整体利益,为了加强全国统一所必要的特殊。”
“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也是一个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目前要注意的是,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这对我们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比较有利。我们的国家这样大,人口这样多,情况这样复杂,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我们不能像苏联那样,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动权也没有。”
“中央要注意发挥省市的积极性,省市也要注意发挥地、县、区、乡的积极性,都不能够框得太死。当然,也要告诉下面的同志哪些事必须统一,不能乱来。总之,可以和应当统一的,必须统一,不可以和不应当统一的,不能强求统一。正当的独立性,正当的权利,省、市、地、县、区、乡都应当有,都应当争。这种从全国整体利益出发的争权,不是从本位利益出发的争权,不能叫做地方主义,不能叫做闹独立性。 ”省市和省市之间的关系,也是一种地方和地方的关系,也要处理得好。我们历来的原则,就是提倡顾全大局,互助互让。
“中央的部门可以分成两类。有一类,它们的领导可以一直管到企业,它们设在地方的管理机构和企业由地方进行监督;有一类,它们的任务是提出指导方针,制定工作规划,事情要靠地方办,要由地方处理。”
“中央要发展工业,地方也要发展工业。就是中央直属的工业,也还是要靠地方协助。至于农业和商业,更需要依靠地方。总之,要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就必须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中央要巩固,就要注意地方的利益。”
1958年11月,毛泽东和各协作区主任的谈话指出,做什么事情,都要中央与地方,条条与块块相结合,这是一种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的方法,否则搞不好。在这些论述中,毛泽东提出的统一性和特殊性相结合,是非常重要的,具有普遍意义。这个原则,是我们建立社会主义计划体制的指导原则。
社会主义计划体制为什么必须坚持统一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呢?说简单些,这是由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资料公有制要求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也相应要求在计划体制上保持统一性,比如,要有统一计划、统一政策和统一纪律等等;同时,又由于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相比,社会主义阶段的生产社会化程度和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还比较低,要求在计划体制上要有特殊性。正因为生产社会化程度和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还比较低,决定了社会主义经济有计划发展必须有它的特点:在计划的程度上,国家只有计划国民经济的主要部分,而不能是全部国民经济;在计划的形式上,由于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的存在,有计划的社会经济联系是通过商品货币的形式来实现的;在计划的方法上,必须采取直接计划调节和间接计划调节结合的办法,而不可能是单一的直接计划调节;同时,我们国家大,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区间经济差别也大。这些特点决定,我们必须在计划管理体制上把统一性和特殊性结合起来。
统一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统一是特殊性的前提;而特殊是为统一性服务的,是服从统一性的。经验表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善于正确处理统一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如果片面强调统一性,而忽视或否定特殊性,会把国民经济搞得很死,而没有活力;如果片面强调特殊性,而忽视或否定统一性,会破坏国家计划,造成生产的盲目发展和无政府状态。只有把统一性和特殊性正确地结合起来,才能做到活而不乱、管而不死,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从而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任何割裂统一性和灵活性的片面性,都会损害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行政命令也是经济规律。毛泽东认为,从计划与行政命令的关系描述,由于计划具有“意识形态”的属性,履行着国家战略意志,经济的发展和运行要求一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的民主集中制,“没有高度的民主,不可能有高度的集中,而没有高度的集中,就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因此“人民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进行学习和有秩序地过生活,要求自己的政府、生产的领导者、文化教育机关的领导者发布各种适当的带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没有这种行政命令,社会秩序就无法维持”。这说明:
第一,行政命令作为上层建筑的范畴其本身就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是执行“计划”的手段之一,由于它的“强制性”特征使其更具效率。
第二,这种强制性要求行政命令,一是反映规律,不能教条主义和主观主义;二是商量办事,商量好了再下命令,是反命令主义的;三是行政命令有它的局限性,单靠行政命令,在许多情况下就行不通,要按照对立统一法则建立“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如,行政命令与价值法则,这样就可能形成矛盾的辩证法运动以推动事物的发展,在这里尤其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此处话语的关键在于计划的经济规律属性演绎出行政命令的经济规律性。
第三,另外,由于政治范畴包含着更普遍的行政命令,所以,通过政治与经济的关系也可以证实。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如,抓革命促生产就描述了经济与政治的这种深层次关系,其现实载体可以是行政命令。所以用行政命令发展经济正是政治与经济辩证发展的要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许多政治问题其实就是经济问题,许多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更重要的是二者的互动可以产生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的功效。
第四,根据经验事实来看,虽然西方是所谓市场经济,但资本主义企业内部仍存在着行政命令,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内部的政府性”。科斯企业替代价格证明行政命令本身也是经济规律。企业内部的组织经营必然经过命令,这是因为企业实现低成本高效率有多个途径。如:科技途径,命令途径等。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需要行政命令。企业的决议、规章、程序都是协商后的强制。资本主义之所以在社会层面无法推开行政命令是因为它的私有制以及意识形态中资本自由的最高法则决定的。
所以,经济活动存在着交换(经济单位之间)和安排(企业内部)两种方式。经济交换是价值法则,其特点是买卖关系通过价格;经济安排(依据计划的具体部署)是行政法则,其特点是命令关系。大跃进中一线领导人犯错误就是混淆了它们,毛泽东区分了两者。行政命令何以可能。一是国家通过代表政府的企业主管部门来执行行政命令,企业之间没有这样的关系。二是行政命令的类型有制度、规划、条例、决议、决定等。在下列境域中行政命令是不可或缺的:
第一,国家意志—战略经济—计划比例。与西方私人自由经济发展的最大目的是追求当下利润最大化的规律不同,面对西方列强并以其为追赶对象,新中国的经济一开始就是为着实现国家意志,即“大强大富”的目标。不是不要利润,而是要从战略的高度统筹兼顾地处理好农轻重的关系,走出一条战略赶超型经济的发展路子。为此,毛泽东特别强调四点,一是中长期利益;二是资本主义大大破坏统筹兼顾;三是统一的思想认识;四是战略性要素,以粮为纲,以钢为纲,石油,尖端科技。显然,根据当时的世情、国情等境遇,毛泽东首先要解决和应解决的问题是“大强”,同时为“大富”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156项工程”、“三面红旗”、“工业化道路”、“三线建设”、“四个现代化”、“两步走战略”、“四三一项目”以及两个科技发展规划和成就等基本实现了这种国家意志,1976年建立起比较完整的自主型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成为世界第六工业大国。这些说明,国家意志也是推动经济有效发展的规律。
第二,全国一盘棋(比较优势,布局,协作,资金)。全国一盘棋类似于现在的所谓世界经济一体化,当然本质是不一样的。它描述着国家意志在全国可以取得大协作的事实。如,一是运用比较优势理论建立区域经济。毛泽东反对国家间的比较优势论,但他主张国内的比较优势论;二是平衡工业布局,沿海与内地,汉族与少数民族;三是统筹兼顾,农轻重的计划比例,国家、集体、个人的分配比例;四是大协作区域;五是尖端科技攻关;六是集中人力、物力、资金办大事。
第三,价值法则与计划法则的辩证法(生产,交换)。毛泽东力图构建计划与市场(价值)有效结合的对立统一的矛盾法则,在编制计划比例中尊重价值规律,在经济核算中运用计划;计划与价值的辩证法贯穿于生产、交换、消费的循环和“两个市场”的过程。赶超发展战略由此实现了在低收入、低物价、高积累情形下的经济高速增长。利用资本主义经济法则的问题,在社会主义经济法则支配下,适当地利用资本主义经济法则,资本主义经济法则是受限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法则是发展生产,保障需要,这是主要的、基本的,是起领导作用的经济法则。但农村小生产还广泛存在的低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下,资本主义经济法则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存在,法则当然存在,不能消灭;事物受了限制,法则也受限制。不执行劳资两利,把它变为一利,就是不了解这个法则。
第四,多种社会力量发展经济。一是党政力量,经济发展的领导者;二是企业力量,生产效用的承担者;三是群众力量,效用生产的参与者和管理者;四是军队力量,人民解放军参加生产,不是临时的,应从长期建设的观点出发。而其重点,则在于以劳动积累增加社会和国家的财富。生产项目应在人民政府允许之下,以农业、畜牧业、渔业、水利事业、手工业、各项建筑工程、各项可能从事的工业和运输事业为范围,禁止从事商业。这些力量构成了马克思所说的社会生产力的要素。
这四个方面的辩证法的安排就可以实现资源(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最佳配置和运用。
西方资源配置理论建立在价格均衡基础上。但这种均衡,一是反映的是货币购买力的均衡,掩盖了货币商品供应与实际需求的差异;二是这种均衡仅从纯经济关系描述,不反映其他要素的需求;三是这种均衡无法解决经济危机,说明并没有实现最佳配置,所谓“最佳”是谎言,没有能力;四是这些表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源所谓最佳配置始终存在矛盾。
根据斯密描述,资本主义按私人唯利是图意愿从事经济活动,哪个行业赚钱投资就流向那里,按照盈利效率利用价值规律,所以,私利就是价值规律的信条和动力。当然,这个价值规律也从两个方面反映着一些普遍的东西。一是它反映了人与人之间有利交换的原则,如果没有获得交换效用,交换是不能进行的;二是也反映着扩大再生产对积累的要求,如果没有在交换中获得可以积累的资金,交换也不能进行。
社会主义国家处在“赶超”的发展阶段时,按照国家战略意志发展经济,这个意志体现着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这样投资方向会按国家计划规定,而这个国家意志包含着国家战略效用和一般经济效用,并以此运用价值规律,所以,国家意志就是运用价值规律的信条和动力。这就是两者的根本区别。因此,仅用资本价值规律衡量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是错误的。社会主义价值规律的动机更重视国家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之间的平衡,这是由社会主义的信仰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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