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开放时代》2017年第2期。】
【内容提要】推进农业产业化是当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减贫的重要手段。许多学者关注了农民在产业流通领域受到的利益压榨,提出农户“纵向”合作的需要。本文以凉山彝族自治州苦荞产业发展为例,由生产与流通面向切入,讨论农业产业化对农村发展的影响。论文以民族志的形式呈现农业产业化的具体实践、当地的农业生产与农民生活,分析苦荞产业的收益分配,各方力量对市场利益的争夺。其中涉及了意识形态、政府政策、本土家支组织、全球化经济体系在经济过程的角色。研究表明,农户的困境不仅来自市场结构下工商资本的利益侵占,同时也有家庭农业生产组织方式的局限性。农业生产的“横向”合作是必要的。
[关键词]凉山彝族农民 贫穷 苦荞产业 农业转型
2015年8月,凉山彝族小学生木苦依伍木写的作文《泪》在网上热传,被网友称为“最悲伤的作文”。 父母的相继病逝让木苦依伍木姐弟仨成了孤儿。作文以简单平实的语言传递了女孩心底无尽的悲伤:“饭做好,去叫妈妈,妈妈已经死了……课本上说,有个地方有个日月潭,那就是女儿想念母亲流下的泪水”。20世纪90年代以来,凉山的贫穷、毒品、艾滋病、孤儿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最悲伤作文”的出现重新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凉山彝族贫困问题的关注与热议。中国政府自20世纪80年代末如火如荼地开展扶贫运动,对“老少边穷”地区投入数额巨大的扶贫款。可是为什么凉山今天还是贫穷落后,原因在哪?如今政府更是提出了“全面消除贫穷”的决心与目标,检视贫穷问题尤显其现实的意义。
一、贫穷的解释与反贫穷策略
在“最悲伤作文”的热传期间,一些人通过网络发表议论,认为凉山彝族农民“根深蒂固”的民族性是贫穷的根源,他们思想闭塞、不思进取、不重视教育,国家的帮扶徒增了他们的依赖性。这种文化本质主义言论遭到了另一些人在主流媒体上的撰文批评。文化不是固定不变的,差异亦非先天性,基于这样的认识,他们强调教育脱贫的重要性,提出应该加大教育投入来提高人口素质,让居住在地理相对隔绝的彝族农民群体尽快适应主流的市场经济文化,最终完成现代性转型。(吴显昆,2015;侯远高,2015)在这种论述中,市场制度不被反思,却往往被看作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贫穷被认为是“人”本身的问题,是文化调适的问题,那么扶贫就要通过教育来提升个体竞争力以获得发展机会。这种由文化和个体因素来解释人群生存状况的论述不在少数,如“当前农村的贫困问题的根本与关键不是收入与就业问题,更非农业问题,而是观念和文化问题,最终是教育问题”(贺雪峰,2016)。在凉山地区流行着一种类似的对贫穷的解说:“彝族从奴隶社会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一步跨千年,人的思想观念还很落后,文化素质低,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所以穷”。这一带有进化论色彩的话语所输送的信息是,彝族的贫穷是由于自身社会文化发育不良,经济能力缺失的结果。这里面,知识、文化差距与贫富差距被置于理所当然的因果关系中,其逻辑与新自由主义的论述是一致的:收入差距反映了个人能力和努力程度的不同。这样的叙事合理化了贫富差距问题,却回避了从政治经济制度层面对贫穷的检视。
虽然山区少数民族被放在了“落后”的进化序列,但政府同时认为通过扶持和发展,其落后的状况是可以改变的。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政府将市场作为了“关键性的资源配置手段”。在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中,一个人的贫穷是市场竞争力弱从而市场参与度不够所造成的,那么政府扶贫要做的是创造条件以推动他们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中。事实上,为山区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推动他们进入劳动力市场已成为扶贫工作的重要一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015)在凉山州,劳动力作为资源输出成为地方重要的产业。(《我州118万多农民工挣回160亿多元》,2016)由此,彝族农民在市场中的一个主要角色是为城市工业提供廉价劳动力,并成为工业部门灵活调动的劳动力储备。(刘东旭,2013;吉吉衣石,2013)他们的另一个角色是为工业提供原料。1979年的农业改革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了之前的集体农业,形成了农村社会小农经济的局面。然而个体小生产日益显现其局限性,农村经济增长低缓。政府亦将小农生产看作农业发展的障碍,决心以现代化农业改造小农经济。通过龙头企业来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被作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即将分散的农户生产与加工、销售进行纵向整合,以此为农户带来市场机会,让农户从商业种养中增收,从而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998;《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2001)。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开始扶持龙头企业,截至2013年,龙头企业已有12万家,40%的农户为之覆盖。(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统计局,2014:241)引入市场往往被看作促成经济活力的通途,然而作为原料的提供者,农户是否可以与企业实现双赢?依靠市场经济的手段能否脱贫致富?还是会进一步让财富分配不平等,加大贫富分化?
“公司 + 农户”模式的实质为资本主义生产与非资本主义生产的联结(articulation),其联结机制往往是市场纽带。许多研究表明,在联结关系下,资本主义生产获得了所需求的劳动力和原材料,保证了资本的连续积累,然而家庭农业经济发展却受到了结构性的抑制,陷入低度发展。(Foster-Carter, 1978;Wolpe, 1980;柯志明,2003)潘特(Painter, 1986)在对秘鲁南部的研究中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与前资本主义生产在市场交换中的结构性不平等关系:由于小农经济产品投入的劳动时间必然多于高生产力的工业化生产产品,而在市场竞争下,小农产品价值却只能向工业化产品的劳动时间看齐,换言之,小农经济产品投入的劳动大,实现的价值小,而工业化产品则相反,因而两者在市场交换之下,其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农民日益贫穷。另一方面,一些学者指出,家庭农业生产的存在事实上成了工商资本支付低水平的雇工工资和农产品价格的基础,因为家庭农业的保留使得农民可以通过消费自身的农产品来弥补收入的不足,从而维持了劳动力的再生产,换言之,在半工半耕的经济结构下,资本主义经济对农民劳动力的剥削更为深重,与此同时,农业劳动时间被贬值。(伯恩斯坦, 2011:142;Bernstein, 1977:72;Goodman, 1981:78)在资本主导的农业发展模式下,农户不仅在农产品市场受到工商资本的利益压榨(钟真、孔祥智,2010;郑风田,2011;武广汉,2012;黄宗智,2012),他们同时还承受不断提高的农资成本,加之近些年农地流转速度加快,农户生存空间日益受到挤压,呈现被挤出农业生产的趋势(黄瑜、郭琳,2015;陈航英,2015;严海蓉、陈义媛,2015)。
以黄宗智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对家庭农业持乐观态度,认为当前高附加值农产品市场的出现为家庭农业带来了发展的契机,强调市场机遇最终可以促成农业的经济活力,政府努力的方向应当在于减少中间环节对利润的盘剥,由扶持龙头企业转为扶持农户,推动农户合作组织开展自身的“纵向一体化”农业经营。(黄宗智,2006,2016)黄宗智的观点和上述的联结理论(articulation theory)均着力分析了小农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在流通交换中的分配问题,然而家庭农业在生产领域面临的困境却没有得到关注。如一些学者提出个体农业生产缺少组织化的协作与分工导致劳动生产率低下(胡靖,2003,2015);缺乏必要的公共设施及相应管理如大仓库、晾干设施等,使得家庭农业更多地受制于工商资本,农产品也因此容易降低其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冯小,2015:74);单家独户的家庭农业在生产风险面前更显其脆弱性;分散经营的家庭农业在逐利的商业种植中带来环境发展可持续性问题(张慧鹏,2016);等等。显然,制约小农经济发展的因素不仅在流通领域,还有其本身在生产组织结构上的诸多固有的内在弱点。
从上述学者的研究可以看到,在今天资本主义成为支配性力量的社会形态下,小农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的互动关系以及小农经济的命运成了关注和争论的核心,与其紧密相关的是农民的生存境况。本研究讨论的问题是,什么因素制约了小农经济的发展?当前主推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产业化给农村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最终的问题是,中国农业发展往何处走?本文以凉山州苦荞产业发展为考察对象,由生产和流通的面向切入,以民族志的形式呈现农业产业化的实践,当地的农业生产与农民生活,分析苦荞产业的收益分配,各方力量对市场利益的争夺,在此基础上,讨论凉山彝族农村地区的贫穷与发展。论文同时涉及了意识形态、政府政策、地方家支组织、全球化经济体系在经济过程的角色。论文的讨论基于笔者于2013年—2016年期间在川、滇的大、小凉山地区为期16个月的多点田野调查资料。
二、历史背景:凉山彝族社会的农政变迁
大小凉山位于四川南部与云南北部的交界处,属青藏高原与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境内多为高原丘陵山地。该地区是今天凉山彝族(自称“诺苏”)的主要聚居地。凉山彝族大多居住在海拔2000米—3000米的山谷地带,传统生计为旱地农业与畜牧结合。我初次到凉山是在冬天,所见尽是高山深壑、层林孤村。村落附近的半坡上斜挂着一块块人工开垦的黄土地,这些土地在开春后会种上当地主要粮食作物苦荞。当地人称苦荞为荞子,彝语为“额”(mgep)。苦荞抗寒、耐旱、耐贫瘠,是能够适应当地高寒山区环境为数不多的粮食作物,它与清代传入的马铃薯和玉米共同构成了今天凉山彝族地区的三大作物。在高山区,苦荞与马铃薯、燕麦轮作;在中山区,苦荞则与马铃薯、玉米轮作。林耀华先生在1943年率团到凉山腹地考察,回来后在他的著书中对当地苦荞的“火耕法”作了介绍(2003[1947]:58)。这种烧山肥地、随手撒播的耕种方式后来逐渐为新政府纠改。传统上苦荞是凉山彝族的重要口粮(朱圣钟,2006),但由于农具简陋、出产低,过去荞面并非人人可以均等享用:“娃子出力气,黑彝吃箩筛粑粑”(严汝娴、刘尧汉,1984:95)。并且,苦荞还是彝族社会的礼仪物品,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重要的文化地位。当本土学者嘉日姆几博士得知我要做苦荞的研究,称苦荞之于彝族就如同鱼骨架之于鱼,在物质上和精神上支撑了人们生老病死的各阶段。因而,由苦荞切入可顺其脉络了解彝族社会的政治经济及社会文化的发展历程。
在1956年的民主改革前,凉山彝族社会主要由各黑彝家支割据统治,这些黑彝家支之间多为竞争对立状态,冤家械斗不断,他们以家支组织和习惯法维系内部严格的血缘等级秩序。(《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编写组,1982:131-155)家支被认为是具有共同祖先的父系纽带血缘群体,分属各黑彝家支的农民没有迁徙的自由,他们一部分人对主人是交租纳贡服劳役的关系,还有出人出力“打冤家”的义务;另一部分人则人身完全被占有,被迫终年为主人无偿劳动。(《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编写组,1982:91-130)20世纪50年代新政府的社会历史调查资料显示,凉山彝族地区70%的土地为占人口总数7.4%的奴隶主阶级占有(包括90%的黑彝及2%的富裕白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办公室,1957:29,附页;伍精华,2002:111;秦和平,2009)奴隶制生产方式以及家支之间的冤家械斗严重制约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始于20世纪初的鸦片商业种植却进一步强化了奴隶制度。(潘蛟,1987)有关凉山奴隶阶级生存状况的文献很多,今天我还能在田野中听到一些当事人的回忆:
如果交不起地租,明年要翻倍,再交不起,儿子姑娘就会被拉走到主人家做娃子(意思指锅庄奴隶,即呷西)。
我父亲给刘家放牛,刘家管饭。就跟现在的打工一样,只是过去不给工钱,只管吃的。把洋芋和圆根切成小块一起煮了吃,荞面吃不上。有时活太重,或早上起不来,主人家会给一点鸦片,抽了就有精神去干活。不听话要打骂。很难逃跑,到处是他们家支和跟他们家支开亲的人。
民主改革的核心是解放奴隶、废除奴隶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秦和平,2009)显然,新政府对凉山彝族社会的改造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下进行的,即改造旧有的生产关系,发展生产力,消除不平等。与此同时,黑彝家支的政权功能被废除,确立了“以奴隶群众为主体的统一的基层人民政权”(伍精华,2002:149)。在新政府看来,家支组织虽然起到对外御敌、对内部成员扶助的作用,但它同时也维系了奴隶制生产关系和社会等级制度。随着,家支组织对个体的控制力量被削弱,人们的生产生活事务转由大队、公社等集体单位进行组织和管理。(郑成军,2000;张德元,2003)在我的田野调查当中,75岁的老党员巫嘎和86岁的洛嫫在民改前是奴隶,她们至今怀念公社化时期“当家做主”的尊严和“光荣”:
以前生活条件没现在好,现在吃的不愁了,但以前精神生活好,光荣,在队里说话有分量,在家里地位也高。我经常教育孩子,党员的后代要带头做好,我们家现在7个孩子从没有吸毒贩毒。
过去我们非常受苦受难,共产党来了解放了我们。后来我还当上组长、生产队长。我有一次看到张家的人在地里干活偷懒(张家以前是叙事人的主人家——笔者注),远远听见他吆牛的声音,等我走近后却发现他在草地上躺着,牛在旁边吃草,只是他嘴里在吆喝,让其他人以为他在干活。我就批评了他,以前都是他们骂我们。
在农业生产上,新政府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就开始着手对凉山地区的发展扶持工作,“传授新农技、加强农田基础建设、植树造林、开展生产组织合作化、实施救济……等等”(张望,2005)。1956年成立合作社,1958年扩大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大规模生产协作、有组织的分工合作适应了农业自身特点的要求,它的社会化经营方式(与其他部门包括农业内部各部门的分工协作关系,如工农联盟、农技服务系统),显示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优越性(Bramall, 2008;金宝瑜,2006)。更为重要的是,在这种组织形式下,兼顾了社会公平。(Bramall, 2008)此外,在对资源的开发利用上集体经济也显示了组织化劳动和管理的优势。在我调研的几个彝族村落,当地大部分平坝耕地是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辟出来的。凉山地区山体连绵,在山峦之间有一些很小的盆地,当地称坝子。根据当地老人的叙述,这些坝子过去是烂泥巴,或是季节性被水淹着,不能种庄稼。50年代政府组织了村民去挖沟、修渠、排水、整地,形成了今天看到的平坝耕地。“过去我们祖先住在山上,坝子开发后就搬下来住了。”
不少老人依然记得以前生产队的口号:“山上戴帽子,山腰拴带子,山脚穿袜子”。“戴帽子”指保护森林,绿油油的;“拴带子”指堰渠通水;“穿袜子”指土地改造,搞条地沟,把几个大队的沟连在一起。
平坝耕地的开发扩充了耕地,成为今天的基本农田。“到1978年,全州建稳产、高产农田35万多亩,有效灌面38万亩,喷灌6万多亩。” (凉山彝族自治州地方志编撰委员会,2002:1295)集体经济时期凉山州社会经济逐年增长(详见表1)。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农村在地工业被提倡,鼓励社队企业利用本地资源、集中农业剩余发展加工业和小型工业。1970年全国社队企业共实现产值66.6亿元,到1978年,产值493亿元,吸纳了2800多万农村工人,近30%的公社和大队收入来自于社队企业。(潘维,2003:70-71)这是吸纳农业富余劳动力、缩小城乡差距、地区经济不平等的有力举措。(迈斯纳,2005:332-333)
1979 年的农业改革解散了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将土地重新分配给农户。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减少(杨蓝举等,1999:75),经济重点转向了发展城市和工业,农村增长低缓,城乡差距拉大,青壮年农民涌向城市寻找发展机会。20世纪90年代以来,“三农”问题突出。大量农田灌溉系统因得不到维护而遭淤塞损坏(Vermeer, 1997;Hinton, 2006),土地灌溉面积持续缩减(陆学艺,2002:5-6)。土地细碎化和个体化经营制约了生产力的提高,外出打工造成了家庭劳力的不足,农田产出依靠大量的化肥农药,带来了环境健康问题(Smil, 2004;Lora-Wainwright, 2009),这一系列问题使得农业发展的基础进一步恶化。
经济基础的变革同时影响了村落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变化。集体经济组织解散后,凉山彝族农民转向了寻求家支和邻里的互助合作,以至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大小凉山地区出现了一股搬迁潮,人们通过相互调换土地的方式,与自己的家支成员聚居在同一村子,形成了今天以一个或少数几个家支构成村落主体的局面。(蔡富莲,2008)通过聚居和家支聚会,村民增强了本家支的力量(蔡富莲,2008),得到了必要的生产支持、加强了社会保障及相互间的利益维护(陈业强、陈浩,2015)。然而,传统血缘政治力量的恢复和加强同时也带来了其他的问题,甚至呈现为一种倒退。血统等级婚姻和习惯法仍被遵循(严文强,2008:88-144);出现了以家支为纽带的贩毒运毒团伙,放高利贷,强势家支掌控村落政治事务和利益分配(许恒,2010:38-45);以前的奴隶家庭因为没有家支而不得不投靠过去的主人家支以求得被接纳和保护(马尔子,2013[1999]:58-59;蔡富莲,2008;嘉日姆几,2010);以家支为纽带的工头制度使得企业得以顺利实现以灵活雇工的方式获取廉价的彝族劳工(刘东旭,2013),广大彝族农民成了工头组织“新的干活奴隶”。从我的田野观察来看,彝族工头已经成为当地的新富,并往往凭借经济实力让自己或家支的人当选为基层干部,从而影响了地方的政治权力形态。
三、苦荞龙头企业的兴起与产业化推进
凉山彝族自治州总人口487万,其中彝族人口245万。全州耕地面积623万亩,苦荞常年种植面积在90万亩以上(《凉山彝族自治州志:1991~2006》,2011:676),年产量10万吨。苦荞产业的发展在2008年后较为显著。几年间,西昌、成都、昆明等西南城市涌现了数量众多的以苦荞茶为主的苦荞产品专卖店,市场迅速扩展到全国各大城市的超市。在网络上,苦荞茶的保健功效被传播:“富含芦丁”、“降三高”;苦荞的生长环境亦被强调:“生长在高海拔山区”、“绿色无污染”。这无疑契合了当下人们对安全食品的想象与追求,使得苦荞产品在市场上热销,苦荞产业获得蓬勃的发展,成为当地重要的农业产业。到2014年仅在西昌市注册的苦荞公司就有48家。地方政府决心把凉山打造为“苦荞之都”,州农业局主持成立了由各企业组成的苦荞协会,并协助企业对外宣传及开拓市场,推动行业的发展。在这个产业化的过程中,地方政府采取的发展策略是“招商引资”,与“科学技术”和“民族特色文化”相结合,具体是通过扶持龙头企业为农户的苦荞产品开辟市场渠道。这与中央政府的发展思路是一致的。2001年中央政府明确提出了产业化扶贫(《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2001),2005年国务院扶贫办要求各省区市把扶持国家扶贫龙头企业的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关于大力支持国家扶贫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2005)。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在2000年—2005年间,中央政府投入了119亿元扶持国家级的龙头企业(黄宗智,2010),这个数据还没有包括对省级、县级龙头企业的扶持资金,也没有包括地方政府对龙头企业的投入。2006年—2010年,全国各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资金共达697亿元(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2012:14)。沈洋(2013:82)在湖北J县做的调查研究表明,农业产业化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一个340万元的扶贫项目,其中300万元补贴给了当地12家企业,而只有40万元给了64家农户。在我调研的国家级贫困县万格县,王先生的新绿苦荞厂就在这样的形势下应运而生,成为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王先生四十多岁,不是本县人,二十多年前来到万格县城“做生意”,包括开办小型的荞面加工坊,2010年成立了现在的新绿苦荞公司,从事苦荞粉加工及苦荞产品生产。王先生将自己的成功归因于“国家政策好”,还有朋友的扶助:“我以诚待人,讲义气,所以朋友们都很帮忙”。根据王先生的讲述,他当初的起步资金是110万,其中建厂房用了七十多万,30万交了购买土地的押金(余款等土地证办好后才支付),剩下的3万用作定制生产设备的订金,“是朋友给我面子,收了这么少的订金”。后来通过办低息贷款和朋友借款,王先生付清了设备余款并运回安装,工厂生产的启动资金也通过低息贷款以及“老客户”预付货款得到解决。由于新绿公司属于县里的招商引资项目,因而厂房的土地获得了县政府批的优惠价7万元/亩。此外,农业企业可以获得税收减免,只需缴纳营业额4%的税,而常规税收是17%。在新绿公司建成后两年(2012年),政府派人验收了厂房和设备,王先生顺利拿到了四川省财政局拨付的新建厂房补贴九十多万元。2013年新绿公司扩大产能,产能由2600吨提升为5000吨,新添置的生产线拿到了政府75万元的产能提升补助。
上述可以看到,新绿公司的发展得益于政府的扶持政策,该公司成立总计得到了政府将近175万元的补贴,从而解决了高资本投入后资金周转的瓶颈问题。此外,企业享受了优惠土地价、低息贷款、低税收扶持。新绿公司在当地逐渐取代了地方粮站和中间粮商的位置,成为苦荞市场的主要力量,并且陆续承担了一些政府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
新绿公司在2014年牵头实施了一个“产、学、研”结合的“富民强县”政府科技项目。以“公司 + 农户 + 基地 + 订单”的方式推动“苦荞产业化发展”,并推进“苦荞的科学种植”,合作单位包括了某大学和某科技单位。根据王先生的讲述,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是这样的:资金85万全部拨给了新绿公司,王先生分别付给合作的两个单位各12万,作为科技指导费、培训费支出,新绿公司则支配其余的61万。项目实际支出包括在基地上做一个大广告牌,花费了一万多元。此外,给一些农户免费发放肥料和种子,也花费了1—2万元。“发放的农户数量随意,没有人会去核对,我们只要在技术人员指导村民播种的时候拍些照片就行。”新绿公司跟村民签订了苦荞购销合同,价格是3.5元/公斤。但王先生坦言,合同实际上对双方都没有执行力:“这一个小地方的苦荞数量对我公司来说意义不大,而村民出售肯定也要看市场价格”。此外,公司跟村民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但合同实际上并不执行。对此王先生解释,流转合同只是为了应付项目的要求,“手续齐全才能拿到国家的资金,我们这个地方的项目都是这样干的”。那么为何村民会愿意配合企业签这样的“假”合同,这种做法显而易见对他们并无益处。对于我的疑问,王先生又解释:“跟村里要一份按有村民们手印的空白合同太容易了,去跟村主任或合作社拿就行。我刚刚才帮另一家苦荞公司拿了5个村5份这样的合同,这对村民也没损失”。后来我从这个“苦荞生产基地”拉莫村的村会计阿皮那里了解到,按有手印的空白合同与彝族家支成员之间的信任关系有关,对于长辈或威望高的人,家支的人更是无条件地服从和支持。拉莫村所在的乡是县委书记挂靠的帮扶点,为了配合苦荞产业化发展项目的需要,拉莫村在2013年底成立了一个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与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和土地流转合同,“公司不可能挨家挨户去跟农户签合同”,村主任兼合作社理事长木且向我解释。根据村民的反馈,合作社之后便没有开展其他更多的活动。木且村主任和他负责的合作社实际上成了企业连结个体农户的中介。
我拜访了在一个科研单位工作的张先生,他同时还担任当地一家苦荞企业的技术顾问。张先生前两年与这家企业合作了一个项目,他为企业提供一项苦荞良种技术,协助企业拿下了四川省科技局的一个科技项目,项目资金总额100万。项目实施由企业牵头。企业为当地农户免费提供良种,并与农户签订3.2元/公斤的保价收购合同,总计600亩。张先生是这样评论这个项目的:企业不仅拿到政府补助,还拥有了自己的生产基地,为企业产品起到宣传造势的效果,农民也得到了实惠”。由农业产业化的实施可以看到,政府通过扶持地方的粮食加工企业,将农户吸纳到市场体系,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在这种设计下,企业一开始便成为产业链的主导者,而广大农户被置于了原料提供者的位置,这个过程中,技术与本土社会资源均与资本合流。
四、家庭农业生产的困境
“产、学、研”项目是今天政府推动科研成果服务生产、提高农业生产力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为产品开辟市场渠道。但这些项目的实施到底给农民的实际生产和市场收益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由上面王先生的科技项目可以看到,企业支配了项目资金的大部分(占68%直接),用于农户的资金比例很低(占2%),这2%的资金用于为提供农民良种和化肥。不难看出,这个项目提高苦荞产出率的手段主要是改良种子和鼓励农户增施化肥量。然而,事实上,苦荞的产出这二十多年来并没有起色,在统计数据上甚至显示为大幅倒退:苦荞于1975年开始实验施用磷肥,1988年达到平均亩产的高值,此后亩产量却显示为下降(详见表2)。不少研究显示,中国家庭农业通过增施化肥来提高产出其成效在20世纪80年代是显著的,然而,这种增产手段到今天已走到了尽头,其代价不仅是农户投入成本的加大,还带来土壤性质的改变和环境危害,威胁了农业的可持续性。在种子方面,由于苦荞是自花授粉,花朵微小,所以培育高产杂交品种有技术上的难关,加之当前国家对常规育种的投入经费很少,也是技术没有突破性进展的原因。虽然苦荞选育良种品种出来不少,像“川荞”、 “西荞”、“云荞”、 “昭荞”、“黔荞”等均推出各自的良种系列,然而良种需要花钱购买,在增产效果不显著的情况下,一般农户不愿意额外增加的种子支出,因此良种成果没办法大范围被应用,而以政府项目形式的推广则由于农户生产的分散性其影响范围有限。与过去集体农业时期相比,今天中国农业支持系统的角色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集体时期的农技成果为社会服务的性质被强调,被无条件用于改善集体经济的生产条件。今天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仍然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来开展研发工作,然而其科研成果却私有化和商品化,服务于企业和个人的逐利。像杂交玉米的种植虽然高产,却需要配套高额的农资投入,使得当地许多贫穷家庭无力种植。而技术还没能够掌控的物种像苦荞、马铃薯,其农资投入的自主性反而让穷人获得生存的空间。
由于苦荞低产,这些年政府部门有意扩大当地的马铃薯种植面积。然而马铃薯市场价格变动不居(价低的时候是0.3元/公斤),即便有高产出,农户却并不一定能够获得相应的市场回报。加之马铃薯相比苦荞其储存保质时间不长,而家庭也没有更多的空间来存放,这迫使村民在挖出马铃薯后便急于出手,在市场上处于更为被动的状态。因此,马铃薯虽然高产,但在市场价格波动和存储条件的制约下,村民并不敢贸然增加种植,对于他们来说,选择多种作物种植是更安全的,可以让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分摊开来。并且苦荞种植也是轮作制度的需要,以保持土壤肥力。
黄宗智(2008)提出中国“人多地少”的现实条件下农民“不充分就业”是小农家庭贫困的基本原因。然而其中的悖论在于:一方面,小农家庭苦于土地资源匮乏没法开展更多的经济活动,正如拉莫村的情况,村民春种秋收,农活一年加起来大概忙3—4个月,其余时间大家只能闲着晒太阳,外界将这种状况指责为“懒”;另一方面,农业改革后大部分家庭面临了劳动力不足的困境,迫使他们减缩农业经营范围,尤其随着近二十年来大量的外出务工更加剧了这种态势。换言之,当地同时出现了“劳动不充分”和“劳动力不足”的矛盾现象,人闲着却又因“人手不足”而无力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去开展更多的农业生产。这种矛盾却正是小农经济的生产组织方式的结果。
可与之比较的是集体农业时期的生产实践。那个时期凉山地区开展了复种制度和综合性农业经营,通过提高土地利用率、多样化经营、农业资源循环利用等措施来提高全年的农业产值。根据村民的追述,20世纪60—70年代当地开展过十多年的大、小春生产,实行两年三收的耕作制度:大春作物马铃薯和荞麦,小春作物小麦(当时亩产150公斤—200公斤)和花麦,第二年5月收割小麦后由于来不及种大春作物,就种上夏播作物蚕豆。两年三收无疑能够提高农业的全年总收入,并且豆科的种植能够固氮,有利于地力的恢复。然而分田到户后,土地不能统一调拨安排,没法解决土地分割后的灌溉问题(种小麦需要灌溉),一些家庭的耕地离沟渠远,没法实现灌溉,离沟渠近的则可能因为上面的家庭不想种小麦,不放水,下面的就没法灌溉,小麦最终被放弃。沟渠亦因得不到维护而逐渐堵塞毁坏。事实上,个体家庭在资本、人力、技术、土地的制约下,作物种植的种类被减少,而经济作物的种植亦困难重重。集体经济时期通过完备的农业技术推广系统(吴国宝,2000:181),在组织成员实行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兼顾了畜群放牧、耕种以及发展经济作物,一些地方还利用地方资源发展起村集体的小工业。而现在以单个家庭的劳动力要同时兼顾放牧和耕种变得不现实,村民只能放弃羊群,限制圈畜,甚至减少耕种。放弃畜牧不仅减少了农业生计来源,削弱抵御风险的能力,并且使得循环农业生态系统难以为继。过去土地肥力主要靠猪羊粪与苦荞秸秆、松针栎叶混合发酵后的农家肥,现在只能越来越多地依靠化肥投入。农业的综合经营无疑对农业资源的配置利用是最合理的,而农业改革后随着生产组织方式以及生产条件的改变,这种生产实践便难以实现。
项目制作为政府进行资源再分配的手段受到了学界的关注。(渠敬东,2012)很多研究指出其普遍存在的问题是,项目往往被“作假”,成了各级单位和企业联手套取政府资金的渠道,制造了社会不公。但假设项目都得到了很好的执行,且不谈它普惠广大分散农户的能力,在不改变现行生产方式的情况下,它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家庭农业的困境?小农经济贫困的重要因素在于其进行合理农业生产的能力,而当前主推的农业产业化强调的却是市场,市场分配的逻辑,只能进一步强化资本的支配。
五、苦荞的生产与收益
拉莫村处于山间的一个平坝,海拔2600多米,全村耕地总面积4016亩,总人口706人,213户。当地主要作物是马铃薯和苦荞轮作,由于海拔较高,玉米的产出低,只是少量种植,此外种些燕麦、圆根(芜菁)、绿肥、少量杂豆、蔬菜。
经一位朋友介绍,我认识了尔洛一家。夫妇俩年近五十,丈夫尔洛四川话说得流利,但妻子阿依嫫却没法用汉话与我沟通,她经常对我笑着比画,努力组织些词句,我也尽力回应些零碎的彝语。他们早年已与双亲分家而居,但保持着赡养的义务,两个女儿均已出嫁,大儿子和媳妇常年在东莞打工,只在11月彝族年的时候回来,将三岁的小孙子留在家中,小儿子在县城上高中,学费和生活费由大儿子支持。家里17亩地,养了3头猪、2头黄牛、1匹马(主要运输工具)。家庭的现金收入主要靠出售庄稼和猪,尔洛农闲时会在附近做点小工。初次到尔洛家时,阿依嫫把我迎进他们的主屋。屋内两边堆放了用编织袋装起的粮食,中间火塘烧着火,主客围着火塘就地坐在羊毛毡子上,屋里有几张矮凳子,尔洛说是扶贫项目“板凳工程”所发。因为我是远方来的客人,又第一次到访,他们杀了只鸡招待我。宰杀牲畜通常只在节庆、仪式和来客人的时候进行,村民平日以米饭、洋芋、荞粑粑为主粮,配几片腊肉和酸菜汤。然而,很多时候也没有配菜,只简单用盐巴和干辣椒粉混合成调料佐餐。
当地粮食只种一季,洋芋在3月种完,接着4月种苦荞。下种那天,天未亮阿依嫫就起来先把犁架子和种子做了“尔察苏”仪式,希望庄稼能获得丰收,不遭雪弹子(冰雹)、不受虫害。他们最担心的就是眼看荞子要收获时,不期而至的一场冰雹把大部分的荞粒打落掉地,或一场大风让庄稼倒伏。他们与一个亲戚家互相帮工。单个家庭耕种效率不高,尤其难以应付抢收抢种时节赶工的需要。地里,尔洛在前面扶犁吆牛,其他三人依序跟在后面往犁沟里放种子、洒磷肥和农家肥,等尔洛犁第二道沟的时候,翻过来的土就把前面沟里的种子覆盖上。这几年一些家庭开始使用微耕机,效率要高些,但很多村民认为家里耕地不多,又有季节性休耕,投资了农机却利用率不高。同时人力的节省对他们来说不是最重要的问题,重要的是限制现金的支出。买微耕机需要一次性拿出6000元,这对当地大部分家庭来说是难以办到的,并且使用微耕机需要花钱买燃料,而牛“反正要养着,家里有老人,去世时要杀牛”。休息的时候,尔洛坐在地边叹气,“办庄稼只能解决吃饱问题,然后卖一点出去得明年的肥料钱,没得干头,不如打工”。我便和他一起算了算种植苦荞的投入与收益。(见表3、表4)
由表4可以看到,苦荞这种“原生态、绿色”作物的种植收益是负收益237元,种植者的收入甚至得不到起码的劳动力再生产成本补偿。尔洛抱怨的“办庄稼不如去打工”,形象地说出这样一个事实:很多时候农产品在市场所受到的价值掠夺比打工所受的剥削更深重。农业经营正如村民所描述,能保障的只是有粮填饱肚子,现金收入则非常有限。然而,今天即便身处深山的农村家庭其日常生活的现金需求也在日长,他们必须兼以外出务工,才能应对买肥料、看病吃药、下聘礼、受教育等基本生产和生活开支。然而临时工收入低下,加之彝族农民在劳工市场中由于多种因素,更是受到了多重的剥削。(刘东旭,2013;吉吉衣石,2013)尔洛在2009年跟工头出去打工收入只有3元/小时,大儿子现在是10元/小时,而且工作并不稳定,没有活儿的时候就没有收入。事实上,农业收入加上务工收入都难以让当地家庭获得现代生活的基本所需。贫穷如影随形,少数人铤而走险,“提着脑袋”去贩毒,进而让更多人吸毒成瘾,甚至患上艾滋病。(刘绍华,2015 [2010])一些家庭如网上谴责的那样“生了孩子不上学堂,却让他们去放牛放羊”,自甘“堕落”,放弃对现代化生活的追求。坚强的家庭则采取尔洛家的策略,精打细算,尽力减少现金支出,能够用劳动解决的就不去花钱。这种以贫穷为代价的“自我剥削”生存策略在市场经济学观点看来却是小农经济“市场竞争力”的体现。
六、市场利益争夺与分配
每年火把节前后,拉莫村的山坡田野上便开始呈现黄澄澄的丰收景象。一到8月,地里热火朝天,割荞、打荞、挖洋芋。苦荞在8月头开始陆续收割,到8月尾便收完。等到荞子脱粒晒干,商贩便开了小货车过来收购。这几年过来的都是同一个人,他来之前已经打电话跟村里的熟人伍合联系好,让伍合通知村民具体的日期以及收购价格。2015年的价格是2.8元/公斤,比2014年(3.5元/公斤)跌太多。我问尔洛这么低价卖不卖,他说,“没办法,你跟他讨价还价的话,他不理你,如果自己拿去县城卖要运费,价格也差不多”,“急着用钱的家庭就会立刻卖了,娃儿要开学了,要用钱。松动一点的家庭可以放一放,等缺钱的时候再卖”。商贩跟村民买的价格是每公斤2.8元,转手卖到苦荞厂或粮站去是3.2元—3.4元,每公斤赚取0.4元—0.6元。尔洛猜测伍合作为中间人应该会从商贩那里得到0.2元/公斤的中间费。其他村也同样存在伍合这样的中间人,如果外面的商贩进来不与他们合作,他们就会拦截车辆捣乱。这些中间人通常或是家支势力大或是在外面的人脉广。对于企业来说,中间商贩的存在是吸纳原料的有效力量,他们深入到各村落,将分散的苦荞原料集中起来输送到工厂里,变成资本积累的基础。
企业对苦荞产业的支配力量在掌控苦荞的加工环节后便形成。在这种经济结构下,农户只能是单纯的原料提供者,被排除在分享市场利润之外。当企业的苦荞产品在市场上以高级保健品的昂贵价格出售,农户的原料却只能与低廉的粮食作物价格看齐。
2013年,我到昆明和西昌等地进行市场调查。在苦荞茶专卖店里,一盒高档的450克苦荞茶标价近千元,中低档的也要近百元至数百元。有的企业门店在旅游旺季的月利润高达10万元。随着行业竞争加大,苦荞产品价格相应开始下行,并且这两年受到中央反腐倡廉政策的影响,高档礼品销售受挫,但2015年苦荞的大众产品450克售价仍是数十到数百元。市场上高档与低档产品的区分主要在两方面:一是包装的精美程度;二是芦丁含量。据说长在更高海拔更低产量的“黑苦荞”芦丁含量更高,然而苦荞公司从粮贩手里收购过来的苦荞原料混杂了多个品种,很多时候没有办法将各品种分开或操作起来成本高,并且将少量的“黑苦荞”进行单独加工也不是现实的事情,因此“黑苦荞茶”和其他一些名目的苦荞产品更多时候只是企业增加产品附加值的市场策略。而对于大多数地方的农民来说,无论是“黑苦荞”还是其他品种,原料的收购价格是一样的。在企业方面,苦荞原料成本在苦荞茶生产成本构成中只占了很低的比例。廉价的原料与售价昂贵的“绿色保健品”之间的巨大差额为企业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到这个行业。企业抱怨原料供应紧张,要各显神通去“争抢”苦荞原料。这个状况从一则有关苦荞行情的报道可见一斑:“消费者热捧,农民种植冷;投资建厂多,原料基地少;年均出产量大,企业却出现收购难”(钟美兰,2012)。企业还抱怨,“农民种的苦荞品种太多,优劣掺和,有的出粉率高,有的出粉率低”;“他们喜欢怎样干就怎样干,今年多种些,明年不喜欢就少种些”。老板们的苦恼在于农民不能跟其工厂生产线上的工人那样听从指令进行标准化生产,不能按照市场的需求调节供应。可以看到企业当前的经营障碍包含了两方面,一是工业生产对标准化的追求得不到满足,但这种状态最终会随着资本对自然的掌控力的增强而得到解决,苦荞最终如其他大宗作物像水稻的情况一样,以减少品种多样性来服务工业标准化生产的需求。另一方面的障碍是无序的生产与市场,在这种需求压力下,资本需要不断寻求如何更有效地控制生产者的途径。
在这个阶段,企业即便有这样的烦恼,但也并不愿意自己涉入种植以保证稳定的原料来源。其原因是显而易见的,苦荞的种植成本高于它目前的市场价格,如果企业自己经营,他们还需要额外增加土地租金、劳动管理成本、资金积压,以及承担生产风险。而通过市场交换,企业不仅无须负担这些成本,还可以以低于种植成本的价格买入原材料。换言之,市场机制使得资本得以合法侵占农民的劳动剩余,并且转嫁风险。对于农户来说,承担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是常态:2014年天气早期干旱而后期雨水过多导致了苦荞减产,相应带来市场价格的上涨;2015年农民看到上一年苦荞价格好,便增加了种植量,加上周边云南昭通、贵州等地也增加了种植和供应,造成了价格大跌。但即便企业获得了廉价原料,却仍然要想方设法地减低购进成本,以追求最佳增值。对于直接送来工厂收购的农户,企业限定了收购的时间——在1—2月进行,因为这段时间天气干燥,粮食脱水量高。企业并且通过建立周边地区和省份的供应渠道,来维护稳定的原料供应,同时达到压抑本地苦荞的价格上扬的目的。近两年一些企业不愿意继续投身工业生产,转而专注于“做市场”。这些公司在市场上接到订单后,就安排到苦荞加工厂进行生产然后贴上各自公司的品牌。这种情况使得苦荞的收购和加工出现了集中化的趋势,甚至形成了地方垄断性的苦荞市场,从而增强了工业企业对原料的吸纳能力和价格控制力量。
对于农户来说,他们的农业收入不仅受到本地中间商和工业企业的利益挤压,还受到国家政策的左右,以及国外强势资本的利益争夺。2015年,在低价进口粮食的压力下(这里面当然也有其他因素的影响),国家下调了玉米收储价,导致玉米市场收购价大跌,由原来的2元/公斤跌至1.4—1.6元/公斤,使玉米种植户受到重创。同时大宗粮食价格下跌对其他小宗粮食的价格起到拉低的效应。随着玉米价格下跌,各类农产品价格也纷纷下跌。其基本原因在于,农户在减少玉米种植而加大其他作物的种植面积时,必然增加了后者的市场供应量,从而使得价格下跌。反之亦然,如果玉米价格高,则苦荞等农产品价格在大方向上也会随之上升,否则农户就会改种玉米,而放弃苦荞。这样一来,玉米在粮食市场上实际扮演了价格定位器的角色。国家完全可以通过玉米价格来调控其他粮食作物的价格,以此达到维持廉价粮食和工业原料的目的,从而助益工业生产的成本降低,促进经济增长。如此,对农民的利益侵占便制度化了。然而,对农民生计形成破坏力量的却是全球化资本主义经济。在全球化的市场经济下,国内的小农产品不可避免地要与其他国家的劳动时间投入低的工业化农业产品竞争,并且发达国家的农业经营能够得到更多的政府补贴和支持,受到补贴的农产品能够以更低的价格出售,这迫使我国农产品价格也要与之看齐,受其限定。这种情况下,小农产品往往只能以低于其实际劳动时间的价格出售。在这过程中,世贸组织(WTO)往往成了国际资本的通行证。2016年,美国向世贸组织起诉中国对三大主粮的补贴不符要求,目的是为了增加美国农产品对中国的出口量。(高攀、郑启航,2016)
七、文化作为贫穷的原因与文化作为市场
我有时与从丽江、成都等地过来包地种药材的几位老板聊天,询问他们对平日打交道的当地彝族农民的看法,当问及他们为什么那么穷?这些老板说:
你看他们成天一群人坐在外面晒太阳、聊天,不像我们勤劳刻苦去赚钱,有计划地花钱,一点点地攒钱。
他们打工的钱过个彝族年就花完了,你在这都看到了,他们喜欢在一起喝酒,杀一只羊一头猪一天就能吃完,把亲戚朋友都喊过来吃。一个葬礼要杀好几头,甚至几十头猪牛羊,亲戚邻居过来坐满大半个山坡,完了每人还拿走一份肉和荞饼。他们根本存不了钱,婚礼、葬礼、做迷信、来亲戚,把钱都吃光了。
以现代经济学概念来看,彝族农民的经济逻辑是非理性的。他们把很大一部分的精力和积蓄花在了维系社会关系上面,包括生前身后的关系。正如彝族学者侯远高老师跟我解释的,如果说藏族人的财富积蓄用于了宗教寺院文化,那么彝族人则是为了能够进行仪式,以维持社会关系的运作。在这个社会里,家族的声誉和团结被看重,然而这些对于市场来说是没有交换价值的,它们只会消耗财富积累使得个体没法聚集一笔启动资金去进行市场投资。这种带有集体主义倾向的互惠经济在自由主义经济学信奉者看来,无益于激励个体的进取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然而主流经济学忽略的是,农业生产自身特点以及农村生活对合作化的内在需求。在农业社会,种庄稼、婚丧嫁娶等事无巨细都离不开人与人的团结协作,彝族社会并且通过家支成员“凑份子”(尔普)来实现一定程度的社会保障及提高抵御天灾人祸的能力(陈业强、陈浩,2015)。这种合作和社会保障过去由集体经济组织来完成,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组织的解散,村民只能转向从自己的亲属组织寻求帮助。家支又重拾政治经济上的重要角色,成为个体的依靠力量,这种情况下,家支关系的维系重新被强化。然而家支组织在生产上也只能限于简单的互助合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个体农业经营所面临的困境,甚至一些时候家支组织与资本合流,成为挤压农民利益的势力,同时,传统血缘政治力量的加强也是国家在民主化建设方面所作努力的退却(见历史部分)。
尔洛有时感到挫败,他也跟外面的商人们有同样的看法,责备自己这个民族在人情往来和“迷信”事项上耗费太多。同时他又认为更根本的原因是自己努力干活也赚不到钱。外面热销的苦荞茶似乎与村民的生活毫无关系,即使原料是他们供应的,文化资源亦是他们所创造和实践的,然而却成了企业的财富来源。在凉山州,苦荞、彝族火把节等元素组成的“原生态彝族文化”成了地方重要的旅游资源。州府西昌的一个食品企业的“苦荞文化园”,观光消费的游客每日络绎不绝,里面不仅有彝族歌舞表演台,还有由专家指导设计的“苦荞文化展厅”。展厅里的投影设备随时播放苦荞的传统耕种文化以及作物的生长环境,下面的展柜则陈列了彝族文化器物,以及品种繁多的荞麦种子,它们被分门别类地标识,或用本土的彝语命名,或以科研单位名称的缩写命名并缀以序列号。展厅努力向顾客传达的信息是,本土物种和传统知识丰富多样,自然环境优良,企业有充分的资质和能力对这些资源进行科学开发和利用,并且企业是道德和负责任的,它自觉担当了传承保护传统文化的任务,因而消费者可以充分信任企业能够提供高质量的保健食品。在这个表述中,本土的物种知识、风俗传统、宗教仪式都是有价值的,受到充分的尊重,它们被构建为应对现代性危机的出路。这无疑能够提升苦荞产品的附加值,最终助益企业从食品市场中获得了超额利润。
然而,在文化实践者彝族农民那边,本土文化却被指责为贫穷的罪魁祸首,是制约地方进步和发展的落后思维。当地农民迷信、没有文化、不思进取,与理性、进步的现代发展目标格格不入,贫穷被看作是不具现代意识和经济能力的结果,他们拥有资源却不会利用,因而地方政府要做的是招商引资,让拥有现代知识的企业家来开发利用资源,以带动地方的发展。然而,这种发展模式的结果是,本土资源的利用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而当地农民依旧陷于贫穷。对此,尼格仑(Nygren, 1999)从后现代理论视角进行了批判,指出这种不平等的发展在将本土文化看作现代性的对立面的知识表述中被合法化。在当前的政治经济制度下,农民要面对的现实问题是,有资本才能对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八、结语
本文考察了以龙头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对凉山彝族农民群体生存状况的影响。在苦荞产业化发展中,龙头企业成了政府扶持的发展主体,政府意图以此为农产品开辟市场渠道,让农民群体间接从市场交易中增收。企业凭借廉价的苦荞原料以及对本土文化资源的利用,从保健食品市场中获得了超额利润。然而,农户不仅被排除在分享产品市场利润之外,甚至其出售原料所得连基本的劳动力投入成本都没有得到充分支付,并独力承担生产风险。这种发展模式显然没有如政府所预期的那样“带动农户发展”,而是企业通过市场交换实现对农户的劳动剩余的掠夺成就企业的资本积累,剥夺农户自身的发展机会,两者的贫富差距日益扩大。虽然政府扶贫同时致力于当地的修路通车,并以项目发放补助等方式来减轻农民的负担,试图以二次分配的方式来缩小贫富差距,然而在某种意义上二次分配只是巩固了农民的附属位置,却助益了资本以更低成本、更有效的方式进行积累,以致一些学者批评这是以发展的名义使得农民成为资本的附属。
农户不仅在流通领域受到工商企业的利益侵占、中间商贩的利益挤兑、国际资本的利益争夺、市场结构的限制(陷于增产与过剩的循环),同时其本身的生产组织方式也是制约发展的重要因素。20世纪80年代集体经济解散后,彝族农户转向了从传统的家支组织寻求生产生活上的联合互助,且的确在人情网络的支持下实现了一定程度的生产力提高和社会保障,然而这并不能解决个体经营所面临的更多问题,也没法在简单互助中谋求进一步的发展。政府主推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却更多地强调为农户创造市场机会,不仅无力解决家庭农业生产上的困境,并且进一步强化了资本对资源和财富的支配。可供借鉴的是集体农业时期的生产实践,在土地的统筹利用、经济组织成员的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开展多样化、综合性的农业经营,包括利用地方资源发展村集体小工业,并通过公共积累提供社会保障,以此让劳动者成为发展的主体。
阮池茵:香港中文大学人类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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