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哲学、历史和理论的高度,揭示了城乡分化的本质,分析了资本主义城市和农村的异化现象,指出了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处理工农、城乡等重大关系,回答了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基本特征和路径。这些重要理论成果,是坚持乡村振兴正确方向的根本遵循,是谋划乡村振兴必须掌握的“桥”和“船”。在这些思想的指导下,结合地方实践探索,本文提出关于乡村振兴的政策建议:把乡村振兴置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全局,同新型城镇化共同谋划,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把党领导下的组织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切入点。
【关键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党支部领办合作社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当前历史关口一个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目前,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已经成为共识,然而走什么样的乡村振兴道路、如何推进乡村振兴、如何看待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关系,还有大量理论和实践问题有待回答。我们党高度重视理论建设和理论指导,重视吸取历史经验。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哲学、历史的高度,揭示了城乡分化的本质,分析了资本主义城市和农村的异化现象,指出了社会主义国家应如何处理工农、城乡等重大关系,回答了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基本特征和路径问题。这些重要理论成果,是坚持乡村振兴正确方向的根本遵循,是谋划乡村振兴必须掌握的“桥”和“船”。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城乡分化根源的认识
乡村振兴直面的问题就是城乡分化。人类社会的城市已经有9000多年历史,城乡分化是一个古老的现象。近代以来的社会主义运动,使城乡分化受到特别的关注。不少空想社会主义著作中,都有批判资本主义城市、设想田园牧歌般乡村生活的情节。这些朴素的观点已经正确地指出:近代形成的城乡分化不仅是一种自然现象,更是社会现象和历史现象,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西方经济学主要从城市和农村的自然禀赋、产业结构、地理空间等因素来分析城乡分化,而马克思主义则运用政治经济学方法,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本质出发,揭示了城乡分化的根源。
第一,城市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近代城市的形成既是资本主义发展的结果,也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动力。一方面,城市形成的动力在于社会分工和近代大工业生产的出现,“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的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1](p390);“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2](p520)。另一方面,城市一旦产生,资本就可以不再像过去那样依赖土地,这就为资本集中和资本运动创造了重要前提,进而资本又引发各种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力聚集,大大扩大了市场交换的范围,促进生产力发展。“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3](p56)“这一切都是这样雄伟、这样壮丽,简直令人陶醉”。[4](p303)
第二,资本主义不仅无法消灭城乡对立,反而使这种对立日益尖锐化。马克思恩格斯在承认城市进步意义的同时,并没有把城镇化绝对化、神圣化,而是一分为二地指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由于资本集中在城市,而劳动力和原材料主要来自农村,人口和资源不断向城市集中,乡村的发展空间一再遭到挤压,城乡差距日益扩大、形成对立。“城市已经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这个事实;而在乡村则是完全相反的情况:隔绝和分散。”[2](p556)“使人口密集起来,使生产资料集中起来,使财产聚集在少数人的手里”[5](p470)。农村人口成为城市“产业后备军”的来源,农业资本家也把农业工人的工资压到最低限度。同时,城乡产业分工和差距拉大,导致农村人口精神生活匮乏、与世隔绝。
第三,社会主义的发展趋势是缩小城乡差距和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是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内容。恩格斯提出,未来人类社会的组织形式是“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而有计划地尽量利用生产力”“通过消除旧的分工,进行生产教育、变换工种、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以及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5](p371)他还提出了“大工业在全国尽可能平衡的分布”[6](p321)“将结合城市和乡村生活方式的优点而避免二者的偏颇和缺点”[5](p368)的远景,并预见“城乡关系的面貌一改变,整个社会的面貌也跟着改变”。[5](p159)列宁和斯大林也都在晚年的重要著作中提出了缩小城乡差距的设想。新中国成立后,缩小城乡差别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1953年中共中央出台《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指出:“逐步克服工业和农业这两个经济部门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并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7](p661-662)新中国成立70余年来,党领导人民对缩小城乡差别进行了长期探索。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城乡融合发展,提出“不管工业化、城镇化进展到哪一步,城乡将长期共生并存”;“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等重要思想。
这启示我们,城乡对立不仅是自然原因,还是生产关系和发展方式造成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会有一个发挥城市化带动作用、同时出现一定程度城乡差别的阶段,但这个阶段不是永恒的。随着生产力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城乡差别会逐步缩小以至消失。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除了自然、地理、产业等方面的原因之外,根源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一定程度上说,城乡差距是经济发展导致资本集中到城市的必然结果,是市场自发调节盲目性和滞后性在城乡关系中的体现。既然找到了这个根源,我们就要坚定信心,社会主义一定能够缩小城乡差别,也只有通过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才能缩小城乡差别。在具体政策中,既要解决生产力的问题,对农村加大资金、技术、产业等方面的投入,也要解决生产关系的问题,在党的领导下把农民组织起来,扭转那种把农村单纯作为城市化、工业化
资源来源的思路,充分挖掘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让农民群众成为发展的主体,改变资源向城市过度集中、导致城乡分化的体制机制。
二、中国必须走不同于西方的城市化道路和乡村振兴道路
近代以来,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经历了一个城乡差距先扩大、再缩小的过程。那么,是不是我们就可以模仿西方的城镇化和乡村发展道路,等城乡差距扩大之后再自然缩小呢?肯定不行。对此,习近平总书记说得非常明确。谈到城镇化时,他指出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谈到乡村振兴时,他指出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这两个表述都说明,既然中国的现代化都没有照搬西方的发展道路,那么我们的城市化和农村现代化也不能照搬西方。
(一)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而不能走西方 “物的城市化”“资本的城市化”道路。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城市和乡村各有其功能,城乡分割的状态使二者的功能都得不到有效发挥,城乡环境遭受严重破坏。他们分析过资本主义城市化带来的失业、童工、住房、传染病、环境污染等问题,“一切能使空气变得更坏的东西都聚集在那里了....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最贫穷的阶级怎么能够健康而长寿呢?”。[4](p380-381)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进一步认为,资本主义城市一方面是为了让劳动力集聚,降低企业的成本,另一方面是为了制造出住房、交通、消费等新的需求,甚至把城市的空间也变成了特殊的商品,发展城市化是为了给生产领域过剩的资本投资寻找出路,城市化的目标是追求经济利润的最大化,而不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宜居、舒适、环保、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追求。如美国学者的著作《扫地出门:美国城市的贫穷与暴力》通过八个贫困家庭的遭遇,揭示美国城市的贫民窟问题,高昂的住房、医疗费用和卫生危机、失业等困境,造成了大量突破社会底线的行为。一旦人们生活的必需品成为利润的源泉,那么对利润的追逐就会成为人们相互之间“要命的肉搏”。归根结底,西方城市问题的总病根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固有矛盾。
一些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教训更进一步证明了这点。模仿西方城镇化单兵突进的发展中国家,无一例外遭遇了重大社会问题。如人口超过1亿的发展中大国印度、墨西哥、孟加拉国、巴西等,都遭遇了农村贫困人口转移导致的动乱、大型贫民窟、黑社会等问题。我国农村转移人口比这些国家的总和还要多,但总体保持了社会稳定,原因之一是强调城市化和农村现代化协调推进,原因之二是坚持了农村基本经济制度长期稳定不变。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不平衡的现象,城市里各种社会问题也在集聚,如城乡结合部问题、农民工家庭问题、流动人口刑事犯罪问题、农二代失业问题等。如果不抓紧推进乡村振兴,不走新型城镇化道路,仅靠社会治安治理是难以解决这些问题的。更何况,西方的城镇化道路不符合共同富裕要求:在城市内部,少数人富可敌国,但是也有广大的贫民区、贫民窟。我国总体的人口密度远远高于欧美发达国家,如果走西方的城镇化道路,有限的生态空间就难以满足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要求。
因此,我们要走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不同于西方那种以物为本、以资本为中心的城镇化道路,基本要求是“四个更加”,更加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更加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更加注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13年召开的中央城镇化会议强调:“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推进城镇化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遵循规律,因势利导,使城镇化成为一个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这实际上批评了一些地方盲目大拆大建、大造新城、逼农民上楼、让市民成流民、“住上楼万事愁”、乱举债摊大饼等问题。要走好这种新型城镇化道路,就必须统筹考虑、协调推进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因此,走新型城镇化道路,与实现乡村振兴,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
(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而不是西方那种扩大城乡差距的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乡村振兴,同样是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农村发展方式的一种新的道路。我们既要学习美国、欧洲发达国家在规模化经营、农业技术进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经验,也要吸取一些发展中国家实施土地私有化带来的城乡差距、土地兼并、农业衰落等教训。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特征有哪些?2017年起,山东省烟台市创造性地施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把农村重新组织起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应当有四个基本特征。
一是必须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也必须把党的领导融入集体经济组织各环节,把党组织嵌入合作社治理结构之中。我们提出了一个公式:“党的有组织>资本的有组织>小农的无组织”,农业合作化本质是把农民组织起来,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和实施乡村治理,维护农民利益。这就要求党组织必须站出来承担这个责任,充分动员群众走合作化和共同富裕道路,这样才能确保合作社姓公不姓私,真正为最广大农民利益服务,才能赋予农民和农村强有力的组织、规范的制度,确保合作社发展行稳致远。
二是必须突出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融合。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公有制为主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实现广大人民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如果实行土地私有制,不仅违背党的初心、愧对牺牲的革命烈士,更会导致农村两极分化、大量人口失去土地、市场范围受限,造成巨大的经济和社会风险。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既发挥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也通过明确的股权设置激发了群众的内生动力。
三是必须突出农村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农业合作化不仅是资产资源等“物”的合作化,更重要的是“人”的合作化,通过共同劳动解放生产力,共同分享发展的成果。同其他合作社相比,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更加强调以劳动联合为主、资本联合为辅,最大限度吸收群众以劳动力入股,发挥群众在管理和分配中的主体作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通过党的领导,以劳动为纽带把农民组织起来,更有利于盘活农村各种资源,把潜在的经济发展动力变成现实,避免走其他发展中国家那种城市掏空农村而导致巨大社会问题的道路。
四是必须突出共同富裕这一取向。这是我们和西方农村发展的重要区别。资本主义国家农村也可以实现繁荣,但无法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可以实现乡村繁荣,主要是由于人口基数小,加上其在全球分工中处于优势地位,可以反哺农村,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无法走这条路)。我们的乡村振兴,不管能人还是老弱病残,都要过上幸福生活、全面发展,一个也不能掉队。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在入社资格、股权设置、分配办法以及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面,都能充分体现共同富裕原则。提高普通党员和村民的入社比例,让尽可能多的贫困群众入社,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的权益。
三、在“新发展格局”中高度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
上述分析表明,无论是城镇化,还是农村现代化,都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路。那么,进一步的问题是,这两者是什么关系呢?马克思主义在分析农村问题时,从来没有就农村谈农村,一向是把农村放在城乡关系、工农关系的框架中认识。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使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有机地联系起来,是实现城乡融合的经济基础和重要条件,“大工业在全国的尽可能平衡的分布,是消灭城市和乡村的分离的条件”“只有通过城市和乡村的融合,现在的空气、水和土地的污毒才能排除……。[6](p321)”列宁指出“只有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混合和融合起来,才能提高乡村居民,使其摆脱孤立无援的地位”。[8](p192)要促进城乡的结合,“只有一条路,就是城市工人和农业工人结成联盟”。[9](p22)
运用上述原理回顾新中国城乡关系的历史,可以得到结论:在新发展阶段,要构建新发展格局,就必须统筹考虑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换句话说,乡村振兴的目的不仅是缩小城乡差距、补短板,同时也要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凝聚新的经济增长动力。这个道理,从我们党成立以来对城乡关系的认识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到。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能够取得胜利,从根本上得益于解决了农村农民问题。国民党表面上集各种大权于一身,但实际权力只在乡以上,没有延伸到广大农村,出现了“城市有党,农村无党;上层有党,下层无党;沿海有党,内地无党”的情况。国民党失败的重要原因是脱离群众、缺乏基层基础,大量农业剩余被土豪劣绅所蚕食。我们党用短短的二十几年时间取得全国政权,靠的就是把群众组织起来,不仅获得了农民在政治上的支持,而且在经济上也打了翻身仗。把农村组织起来,是革命取得胜利的关键前提。
新中国成立初期,1950年实施的“城乡物资交流”对我们有重要启示。当时,随着战争结束、生产恢复,工商业很快就遇到了生产过剩、市场不足的问题,大量工业品滞销。党中央决定,利用农村进行土地改革、农民购买力旺盛的条件,通过重建城乡贸易流程,打通城乡流通,启动农村大市场。鼓励国营贸易机关、合作社和私商收购农产品[10](p88-91)。通过这些办法,我国经济开始扭转半殖民地条件下城乡之间相对孤立的两个内部循环,向城乡统一市场的“大循环”转变。主持经济工作的陈云同志指出:“农民经过土地改革,加上城乡交流,购买力必然会大大提高,问题不是工业品过剩,而是工业品不足”,[10](p129)“收购蚕、茶、猪鬃,这样也不用借钱给他们,也不要加工订货,他们就可以搞好了,这样就救了城市。这是中国经济的钥匙。这一收购的结果,商人也有事干了,东西也卖出去了,工厂开工,失业减少,税收增加”。[11](p717)这一经验在20世纪60年代经济调整、20世纪80年代农村改革中都起过重要作用。其实质是,通过改善社会公平、启动农村这个巨大市场的购买力,为城市工业化发展提供巨大市场。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二十多年,为尽快维护国家安全和建成工业体系,建设的重点在城市。为支持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农村实行了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和农产品统购统销。虽然通过“剪刀差”农村向城市输送了大量资源,支持了城市建设,但由于合作化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农民的生活也得以改善。20世纪60年代之后,党中央采取了一些措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展开了缩小城乡差距的探索。
1960年,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针对大跃进期间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的情况提出:“如果让减少下来的农业人口,都拥到城市里来,使城市人口过分膨胀,那就不好。从现在起,我们就要注意这个问题。要防止这一点,就要使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样,或者还好一些。”在他这些思想推动下,1965年,党中央指示要以生产队为主,大力发展集体副业。1970年中央召开北方地区农业会议,大办“五小”工厂,为农业剩余劳力寻找出路,增加农民收入【12】。社队企业的发展客观上为20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的大发展准备了条件【13】。同时,还采取了上山下乡、普及农村医疗和教育等措施。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加上严峻的国际形势,这些措施推进得并不顺利。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有进展,为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经济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城乡关系总的特征是农村各种优质要素进入城市,支持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改革开放初期,城乡关系比较协调,农村生产力得到释放。农民收入增长较快,城乡差距缩小,也为城市和工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20世纪90年代末,城市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之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出口和重化工业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农村劳动力进城成为支持出口加工产业低成本扩张的优势,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也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低成本的土地。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缩小城乡差距的迫切性日益突出。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是工业部门从短缺经济转为过剩经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来,大量工业品产能、房地产产能、金融产能出现过剩,与新中国成立以来城乡关系的主题“城乡争夺资源”不同,现在变成了城市过剩的资源希望去农村,但农村缺乏承接的能力。因此,必须把推进乡村振兴和化解城市经济运行的风险结合起来,也完全有可能结合起来。
二是城镇化发展已经遇到一定的瓶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城镇化要发展,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也要发展,同步发展才能相得益彰”“目前,我国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人以上)和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人以上)人口密度总体偏高。长期来看,全国城市都要根据实际合理控制人口密度,大城市人口平均密度要有控制标准”。城镇化带来的城市病、心理健康、环境污染、城市社会问题等也不容忽视。像过去那样大干快上推进城镇化的条件已经不存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强调“双向流动”,当前重点是解决怎样让资源从城市向农村流动。
三是生态资源的价值日益重要。农村还有大量未开发利用的资源。而乡村的山水林田湖草人是天然融合的共同体,无法单独作为生产要素流动,必须以集体经济的方式,兼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改善民生,而不能放任资本下乡把农村冲垮、生态破坏。同时,随着信息化时代到来,农村向二产三产延长产业链的前景也更加广阔,有利于突破大规模人口进城只有打工这种单一路径的局面。
四是农村内部还不同程度存在集体穷、支部弱、群众散、产业衰、合作社乱等问题。一些地方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缺乏发展后劲,成为乡村振兴进程的短板。在集体经济薄弱的地方,村党支部和村干部就相应降低了影响力和权威性,有的农村经济组织与党组织“争影响”,用经济手段把群众联结起来,群众“跟着协会跑、不听支部话”的现象时有发生。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的分散经营割断了群众与集体的经济联结纽带,弱化了群众对集体的依赖,淡化了群众的集体意识。农村“空心化”、人口老龄化、农业边缘化、作物品种老化的问题十分突出。要进一步实现多种经营、产业升级、共同富裕,一家一户的能力越来越捉襟见肘,老龄化、空心化的农村迫切需要集体经济平台吸引更多人才和资源。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全局性意义,是应对金融过剩危机、工业过剩危机和生态环境危机的出路,也是缓解发展不平衡现状的必然选择。当城市招商引资、批地建房越来越难的时候,不妨把眼光投向农村。农村有巨大的自然资源、广阔的绿水青山、大量的潜在人口,如果能够通过新型合作化道路,把这些资源充分整合起来,就可以吸引城市过剩的资金、产能、人口下乡,再造一个与城市一样繁荣美丽的新农村。启动乡村振兴,不能走其他发展中国家搞土地私有化、跑马圈地、竭泽而渔的老路,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走新型集体化道路,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农村各种资源和资产的经营主体,让广大农民充分占有农业农村资产收益。农民收入提高,集体收入增加,农村公共服务改善,购买力就增强了,城市过剩的资本和产品也都有了出路,这就为实现“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奠定了城乡关系的坚实基础。
四、乡村振兴的关键是提高组织化程度,在党的领导下走新型农业合作化道路
上述分析表明,要让乡村振兴撬动新发展格局的杠杆,关键是把农村各种资源要素整合起来,从而实现和城市融合发展。这就决定了,乡村振兴关键是提高组织化程度。这既是马克思主义一贯的观点,也是实践证明的必然选择。
(一)从理论上看,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把农民组织起来,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贯主张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小农经济的根本矛盾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分散个体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马克思恩格斯将合作社运动作为改造以阶级对抗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的各种力量之一,强调“公民公社将从事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将把城市和农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2](p686)当工业和农业劳动的旧有分工消失之后,同一批人将既从事工业劳动又从事农业劳动,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不平等和差别将逐渐消失。在毛泽东的思考中,几千年来中国分散的个体生产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导致农民陷入长久的穷苦,而集体化是彻底改变这种状况的根本方式。从长远看,解决农村和农民问题的主要途径就是将农民组织起来,变个体经济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而实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就是合作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避免在实践中将包产到户误解为完全放弃集体经营,邓小平明确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农村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他强调,“要巩固集体经济,也就是要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根本方向”。2021年新版的《中国共产党简史》介绍了邓小平同志“两个飞跃”思想和1995年江泽民同志关于“逐步走上集约化、集体化道路”的讲话。并强调:农村改革在推进过程中,有些集体经济基础比较扎实的地方,继续实行集体统一经营,改革原来的平均主义分配办法,逐渐向高水平的集体化前进,他们的做法也是符合中央“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精神的。
习近平同志较早提出要增强乡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他指出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公有制的主要形式。1990年时任宁德地委书记的习近平在实地调研后提出,“喜的是广大农民开始脱贫致富了,忧的是乡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出现了弱化的现象”。同时,他明确指出,“发展集体经济实力,绝不是复归‘归大堆’式的人民公社,而是纠正大包干中忽视统一经营所造成的偏差,绝不是对是对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否定,而是对这种承包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壮大集体经济,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
(二)从实践上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一招
2017年以来,烟台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创造性地探索形成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抓手,把党的领导全面融入乡村发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发展模式。
这个模式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抓住党的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把农村党支部的领导作用做实做强,通过党的政治和组织优势,带动合作社发挥经济优势,发挥群众能动性,用党支部这个“凝结核”把城乡各种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党建引领、抱团发展、规模经营、共同富裕的强村富民“烟台模式”。目前,已有3045个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占全市村庄总数的40%。据不完全统计,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前比较,带动集体增收3.9亿元,群众增收5亿多元。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主要特点是,以“党建引领”为主导,把好政治方向,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凝聚起各级干部群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因地制宜走合作化道路的共识,大规模开展村干部培训,为乡村振兴打好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由党支部主导,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合作社运行。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运行规范,深得群众信任,目前已有34.5万名群众入社。以“共同富裕”为目标,重塑利益联结,全市统一对合作社股份设置、分配办法等制定指导意见,如单个社员出资比例不得超过20%,集体占股不低于10%,体现共同富裕导向,切实防止“大户垄断”,鼓励吸收贫困户和老弱病残群众入社。充分发挥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作用,规范合作社各项制度。建立章程统一审核、项目统一论证、分配统一规范、财务统一管理、社务统一公开、文档统一保管等“六统一”机制。按照“速度服从质量”的原则,注重典型引路,及时总结经验,鼓励比学赶帮超,在全市上下形成你追我赶、热气腾腾的局面。在组织起来的基础上,将土地、资金、人才等资源优化组合,对社会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的吸引力明显提高,流转土地23.5万亩,改良新品种、应用新技术,实现生产方式变革;注册品牌400余个,与龙大、振华等农业企业、大型商超建立合作关系,畅通销售渠道。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合作社理事长,党支部把牢经济发展领导权和利润分红主导权,开展工作有抓手、组织群众有载体,村干部找到了干事平台,群众对集体有了依赖,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二是乡村发展活力充分释放。整合土地要素,发展规模经营,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农业产供销链条,广泛应用良田、良种、良法、良品“四良”模式,有效改变了拼资源拼消耗的传统生产方式。三是实现村集体和群众互利共赢。通过股份合作将村集体和群众紧紧扭在一起,形成共建共享联合体,集体盘活了资源,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群众合理分享到土地流转收入、股份分红、务工收入等,实现了利益最大化,尤其是贫困户长期稳定脱贫。四是推动农业走向现代化产业化。带动改造老劣果园47.2万亩,3年内将梯次改造120万亩,解决了一家一户转型升级难的问题。五是乡村治理更加有序。打开了人才振兴通道,吸引了大批外出务工人才返乡创业;集体经济的发展为建设美丽乡村、倡树文明新风夯实了物质基础和群众基础,促进了乡村善治,五大振兴全面起势。
我们在实践中感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路,是在走“把群众组织起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路。同时,在村庄层面的合作化还是低水平的,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基础上,扩大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内涵,打造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综合合作社;在纵向提高合作的层次、扩大合作的规模,乡镇大力推行建联合社,解决村级合作社办不了、办不好的事;县域要统筹规划布局、产业发展、政策资金、土地利用、公共服务,通过“在地工业化”“在地服务业化”,实现“在地城镇化”,进而实现城市与农村同步发展,逐步向着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共同富裕的远大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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