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正在召开,据说此次两会代表最为关注“生娃”的问题,各种“神提案”令人眼花缭乱,大抵也不过是为蹭热度、吸眼球罢了。
然而有网友观察到全国人大代表丁列明提了一个建议,这个建议真正令人眼前一亮,是一个有良心、有温度的建议。其内容是“建议减免农村60岁以上老医保缴费”。
或许很多人还不知道,农村60岁以上老人,不管多大年龄,要想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待遇,必须每年自己缴纳保险费;而对城镇老人来讲,只要年满60岁就可以自然享受医保社保。两者相较,差距太大。
又或许有人认为,农村老人不应该与城镇老人相比,因为城镇老人60岁以前缴足了保险费,而农村老人之前并没有缴费,因而要补缴。这样讲看似有理,其实是把享受保险待遇单纯作为经济问题看待,而不把它作为社会问题、国民基本权利问题来看待。况且农村老人之前未缴纳保险费有着社会发展的历史客观原因,不能单纯地算表面的经济帐,而要综合全面地算农村老人为中国社会发展作出的牺牲和贡献。
现在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都经历过大集体和分田单干时期。在集体时代,由于国家底子薄,发展工业主要依靠农业积累,国家通过二元体制形成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发展战略。如果没有广大农民作出的贡献和牺牲,就不可能实现中国的工业化,也就不可能为改革开放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而到了分田单干时期,直至取消农业税之前,农民背负着沉重的负担,不仅要缴公粮,而且国家继续实行的统购统销政策实际也仍然在抽取农村。我记得很清楚,八九十年代,除国家对农民收取的农业税外,各级政府对农民的各种税费摊派多如牛毛,就连八九十岁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也要所谓的人头税,因此发生了李昌平向总理上书这样震动一时的事件,李昌平泣血直书“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残酷事实。
再说自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广大农民为自身生存,背井离乡到沿海城市和发达地区打工。由于历史原因,那时政府也未严格要求企业必须为农民工办理保险,因而这些农民工才作为廉价劳动力,成为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所谓比较优势,为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保持30多年经济高速增长作出巨大贡献,这个经济帐又该怎么算呢?谁来算呢?
现在这批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很多青壮年时期基本上在城市打工,牺牲了家庭的天伦之乐,把自己毕生血汗和最美好的年华都奉献给了城市,然而却因为不能享受包括社会保险在内的城市待遇,只能在年老体衰、被城市抛弃后无奈回到农村,现在说他们没有缴纳保险费就不能享受保险待遇,这公平么?
我们每个有良心的中国人都应该想想,现在我们看到中国大地上那么多光鲜漂亮的城市,哪座不是农民工一砖一瓦挥洒血汗建设出来的,又有哪座城市能够离开干着最脏最累最苦活计的农民工,而他们最终又获得了什么?
现在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应该有能力也有义务反哺农村、回报农民了,使全体人民都公平地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这些年来国家也确实实行了一些相关政策,如免交农业税、开展新农村建设、对农村老人发放每月100元基本养老费等,虽说一定程度上照顾了农民利益,但没有根本改变底层农民尤其是农村老人贫困无助状况。就说这一年缴纳的300多元的医保费吧,也许对一些人来讲只是一顿饭、几包烟的钱,而对缺乏收入、一分钱恨不得当两半花的农村老人来说,可是要命的事!
现今中国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主导的社会,传统养儿防老的养老方式已经失去了土壤,反倒是啃老赖老颇为流行。而对农村老人来讲,更有半工半耕家计模式形成的代际分工,实际上造成的对农村老人的代际剥削,将农民家庭的社会竞争压力最终导向老年农民,使他们成为家庭参与社会竞争的牺牲品,因而在这固化的社会结构中,农村老人的境遇最为悲惨。
据社会学家调研,在某些地区农村老人自杀成风,正常的寿终正寝的反属异类,不都是由于他们贫困无助造成的?因此退一万步说,即便农村老人应该缴这个钱,但他们实在缴不起啊。前面说了现在国家给农村老人每月100元左右,如果他们还能劳动,或许还可能有其它收入,如果失去劳动能力,就只能指望这个钱过活了,统共一年才一千多元,交医保费就要300多元,怎么承担得起!况且这个缴费标准这几年还在逐年递增。因而逼得很多老人放弃了缴费,只好病了不去医院,小病熬过,大病等死,这不是继续助长老人自杀风气吗?
为老年农民提供医疗保险是好事,是好事就要做好,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应该享受的待遇。难道我们就缺老年农民缴费的那点钱吗?收他们本已不多的养命钱于心何忍!那么多锦上添花的事我们做了,这一点比雪中送炭还雪中送炭的事为什么不能做?
如何对待最底层最贫困无助的老年农民,拷问着社会良心,也体现什么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
为丁列明代表的良心建议点赞!希望更多的人引起关注,推动这项建议的尽快落实!
20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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