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发展集体经济的问题时,有位网友留下了这样的评论:
“农民的共识是不赞同搞大集体”。
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在建国之后,我国进行了土改,把土地均分到户,形成了“耕者有其田”的小农生产模式。但是,这种以小私有制为基础的农村经济发展,必然会导致两极分化,要不了多长时间,土地就会向少数人集中。另一方面,也由于我国农业生产条件恶劣,小农单干模式势孤力单,难以改变靠天吃饭的状况。因此,才有了后来的互助组、合作社,直到之后的人民公社。
从互助组到合作社,从初级社到高级社,甚至后来的人民公社,都是由下而上地形成的,大多是下面先有了互助合作的做法,然后是政府进行面上推广。
因此,从集体经济产生的过程看,说农民的共识是不赞同搞大集体的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
在我国这样一个有二千多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农业大国,建立人民公社体制是一个创举,没有先例可以模仿,因而头三年因为核算单位过大,走了弯路;但是在1960年之后,经过“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调整之后,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就走上了正轨。短短的二十多年时间,我国农村的人口出生率、婴儿成活率,农村的医疗条件和农村教育水平及人均寿命,都有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尽管这二十多年时间人口增加达到了60%以上,但我国人均拥有粮食也由1959年的252公斤增加到1979年的340公斤。由于这一时期我国农业处于从原始种植状态向电力化、水利化、半机械化和现代化农业的转变过程中,因而经历了一个艰苦奋斗时期。但即使是这样,那时的生活水平比起集体经济之前,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一个一穷二白的基础上,使原始种植的我国农业向电力化、水利化、半机械化和现代化的农业发展,除了艰苦奋斗,没有其它路可走;而同时又要使一个农业大国转变一个工业化的国家,同样也必须在满足个人消费需要与国家建设需要之间平衡。这是人民公社时期苦和穷的基本原因所在。但是,身为农民,他们对于生产队时艰苦奋斗的必要性是能够理解的。
但是,有人会说小岗村的事件发生,难道不是说明农民不赞同搞大集体吗?
回答是肯定的。因为与小岗相反的典型,例如大寨、华西、南街、周家庄等坚持集体经营的单位难道不是更多?
而最不能忽视的一个事实是,带头分户单干的小岗,还是走了集体经济,农民生活水平才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全国有这么多的生产队,搞得极好的或极坏的生产队都只是少数,绝大部分是处于中间状态的。因此,两方面的典型都有,起决定作用的就是当政者希望走什么样的道路,从而选择什么样的典型推广罢了。假如政府把南街村的典型事迹进行进行宣传推广,那农村的经济发展状况就会类似南街村一样,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状态可能完全会是另一个情景。
就农民而言,也是有两种相反的意见的。对于这点,在自媒体特别发达的今天,是很容易看出来的。
为什么带头包产单干的小岗村之后又走上了集体的道路呢?
在我讨论人民公社大集体与包产单干哪个更先进的问题时,还有一位网友留下了这样的评论:
人民公社搞企业,包产到户种庄稼。
这是不是点出了两者的本质区别呢?
我觉得这句话是值得大家都应该好好品味的,特别是每一个期望振兴乡村经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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