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文章《解决“养老金双轨制”应有时间表》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共鸣。文章中说:“养老金双轨制”的问题、成因、危害、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等,社会早有共识,关键是决策者的勇气、决心、具体方案层面的问题。正如宋晓梧委员所说,“问题实质不是理论争论,而是利益调整。”现在的关键不是“提办法”,而是“下决心”。也就是说,解决这个问题应该有一张时间表。
为什么本文提出有两张时间表呢?因为解决养老金双轨制或者说退休双轨制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概念,所以也就对应着两张时间表。
广义的解决养老金双轨制包括:建立统一的、公平公正的养老保障体系。把目前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农民,农民工,各个不同群体中实行的事实上的养老金多轨制彻底终结。公务员也要进入社保,与所有公民一样缴纳养老费,彻底消除养老和社会保障中的超国民待遇。同时,也要彻底解决在职职工的工资增长速度低于养老金增长速度的不正常现象。—— 与此目标相对应的时间表是一个中长期的时间表。有些目标甚至在本世纪内也未必能够解决。比如:经人大审议通过并定于2011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就是要建立统一的、公平公正的养老保障体系的最大的障碍。所以,这是一张需要“持久战”的时间表。
狭义的解决养老金双轨制指的是:解决全民所有制在养老领域内的遗留问题。其基本点是:在全民所有制的条件下,不管是政府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的身份都是国家职工,他们的贡献是一样的,他们获得的待遇和权利也应该是一样的。在同等资历同等学历同等工龄的情况下,他们的养老待遇也应该相同。至少应该相近。同样曾是“国家职工”的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在养老待遇上与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相差两倍甚至三倍的现象应该彻底废止。——狭义的解决养老金双轨制指的就是这个任务,也仅仅是这个任务。就好比新民主主义阶段不能解决社会主义才能解决的问题、社会主义时期不能实行共产主义才能实行的办法一样,解决养老金双轨制也不会是万能的,它并不能把养老公平、社会保障公平,以及保证在职职工的工资增长高于退休职工养老金增长这些问题全都一骨脑儿给予解决。所以,它所对应的是一张近期的、短期的、应该尽快兑现的时间表,因为它所要解决的是全民所有制在养老领域的遗留问题,是不应该无限期拖延和敷衍公众的。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社会各界坚持呼吁和要求解决退休双轨制,主要指的就是这种狭义的、具有特殊指向的概念。这是不容混淆也不应该偷换的概念。
明确了两张时间表的概念,对公众是有利的。否则,某些官员会利用公众对养老公平的向往,故意混淆两种时间表,公众明明提的是近期的、短期的、应该尽快兑现的时间表,官员却以建立公平的统一的养老体系是个长期的艰巨的目标为理由,以“从无到有、从低到高、从小到大”这种似是而非的借口敷衍公众,拒绝尽快解决早就应该解决的问题、拒绝兑现早就应该兑现的历史欠账。那就上了人家的当了。
所以,我非常赞成新京报文章《解决“养老金双轨制”应有时间表》所提的观点,但我觉得如果该文在具体指的哪一种时间表的问题上进一步予以明确,社会效果就更好。
新闻链接:. http://opinion.people.com.cn/GB/14036079.html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