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之死似乎业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前有江苏大学一名大学生跳楼自杀,以及大连理工大学一名研究生实验室自杀,而后,则紧跟着两名兰州高校的大学生在南京上班期间死亡。据警方所述,这两名大学生的死亡系自杀身亡。
死亡的薛同学和陈同学就读的高校为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他们与校方、中介方、企业方总共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安全承诺书、说明书等4份文件,而后离开学校,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南京景煌劳务公司,成功在位于南京的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上班”。没几天,就传出了薛同学与陈同学死亡的噩耗:两位同学在位于工厂附近的一家宾馆里烧炭自杀,系一氧化碳中毒而死。
从陈、薛两位同学遗留下来的物品来看,两人并非安全意识淡薄才酿成了悲剧,这由其遗物得到了佐证,其中最重要的遗物有两份:一份为律师函。律师函称,薛同学在京东金融上多次借贷,被多次催收贷款后,仍旧没有偿清;一份为从陈同学衣服里找到的皮夹中抽出的遗书。遗书中,陈同学绝望地写到:“我生活得很累”,“看不到以后生活的希望”〔1〕。陈同学和薛同学选择死亡原因大抵在于:沉重债务无法偿清,生活前途越发渺茫的、前进道路越发逼仄,外出上班让他们更加触摸到的市场经济导致的残酷现实,让他们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
面对死者家属“谁该负责”的追问,校方的反应颇为迟钝,而且态度也模棱两可。校方说,薛同学和陈同学在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是在“顶岗实习”,而并非是在“上班”。但两位同学的家属并不承认这一点。家属们称,因为顶岗实习理应要让学校老师陪伴,而且,所谓“实习”,中间却突然冒出个中介,也即是“南京景煌劳务公司”来,着实令人难以相信。这是上班,不是实习,家属们一再强调。原来,陈同学和薛同学死亡后,劳务派遣公司无法联系到他们所在学校的负责老师(假设有负责老师的话),这才不得已联系了薛同学和陈同学的家人。在这一过程中,南京上班的陈同学和薛同学一直与学校处于“没有任何关系”的状态里,而学校也回复家长说,两位同学“失踪”了。这也不错,并没有所谓的带实习的负责老师的存在,并没有所谓的带实习的负责老师一直同两位同学保持相对密切的联系,故而,说两位同学“失踪”了,倒也是校方的坦诚说法。
这不是实习,这是上班,这是应该明确的。如果推测成立的话,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大抵是与位于南京的景煌劳务公司达成了某种利益合作,校方以实习为掩护,负责向位于南京的景煌劳务公司派遣作为廉价劳动力的青年学生,景煌劳务公司则负责向熊猫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输送一大批可供盘剥剩余价值在校大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如果假设成立,如此一来,三方皆可获利,三方皆可盘剥一定阶段内作为工人而活的在校大学生。据了解,在所有工人当中,例如在正式工、零时工、学生工等工人当中,学生工的处境是最为悲惨的,因为学生工相比于大抵受工厂盘剥的正式工,受工厂、中介盘剥的临时工,还会受到所在学校的盘剥。不少学校事实上会参与到对学生工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分红里,也就是学校为工厂、中介输送学生工,会获得一定的“管理费”。有的学校,一个学生会给该学校带来每月1000元至1500元的管理费不等〔2〕。而且别忘记,学生还要给学校交学宿费,如果是民办高校,每年的学费更多,要两万左右。所以,陈同学在遗书中大声呼喊“我生活得很累”“看不到以后生活的希望”也就不难理解了。
挣最少的钱,受同样的苦,尤其是薛同学还背负着京东金融的债务。生活看不到希望,按劳分配名存实亡,雇佣劳动制度仍旧榨取着劳动人民的血汗,街道上展开的红布白字的“勤劳致富”事实上则成为了天大的谎言。大学生之死,是时代之悲哀。贫穷杀死了陈同学和薛同学,劳动与劳动对象分离,在工厂“勤劳”,只会让老板更富,工人更穷。薛同学和陈同学在工厂的“勤劳”能让他们致富,最终还清债务吗?很难!到头来,部分青年学生们在还没进入到生产关系之前,一想到“找不到工作怎么办”,“找到工作会不会天天熬夜加班”,等等,都不免得了焦虑症、抑郁症,都难免不像大连理工大学的那位研究生同学一般,由入学时的乐观开朗,转变到生命弥留之际的阴郁、绝望,只要“看不到以后生活的希望”的社会现状仍旧如此,部分学生很难不会想到“一挂解千愁”来。
〔1〕现代快报
〔2〕新浪网,《未成年学生被送进工厂,职校每人每月可提成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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