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基本住房和商品房 严格区分开来
——首提“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钱伟品 原创:2014年 首发:人民网、新浪网
几十年房地产调控,折腾得死去活来,却仍然是“问题的问题”。
主要是“三门”官员和公知,连住房的本质属性、及中国国情都没有真正弄明白。或者是故意的乱我祖国、毁我民族。
住房的本质属性和中国国情。什么叫住房?就是用于人民居住的房子。直白说: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中国国情是什么?一是人口众多;二是城乡二元结构即:城市居民住房靠政府单位分配、农村住房主要靠农民自建;三是由于新中国成立一段时期(战后)人口增长较快,城市住房比较紧张。
社会主义的住房应有政策。一是必须保基本:随着经济发展理应逐步满足人民群众“一户一套房”的基本住房需求。二是适度发展商品房:所谓适度就是“供需基本平衡”;所谓商品房,就是指专门用来满足‘大户人家’、或者改善住房的需求。商品房:一市场化,二不限购不松绑,三政府宏观调控。将“基本住房”和“商品房”两种性质不同的“住房”严格区分开来。并且区别对待。政府管“基本”。市场管“商品”。这,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房地产。
基本住房必须严明政策。主要:(1)确保一户一套,只依“户”、不依人——凭结婚证;二婚以上都除外。(2)由政府核定房价;房价、贷款双优惠;每户成人只一次。(3)凡是初婚找政府,凡是解决过基本住房的一律找市场。(4)市场商品房一律不贷款全放开。(5)农村农民住房,可采取“国家、集体”双补贴政策,尽量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形成:政府保基本;市场管改善;的房地产新格局。
依法依规加强市场商品房交易监管。1,基本住房必须20年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不足20年必须补缴一切“优惠”。2,对投资投机购买商品房,课以《八级累进税》,以及增值税。目的‘以无利可图’抑制商品房的“投资或投机”,确保住房“自住”的本质属性。
建立基本住房制度利大于弊。起码: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促进婚姻家庭相对稳固;从根本上限制了空置房和土地浪费;从根本上调控社会主义房地产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保障内需压抑外资暴利。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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