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可能是迄今为止,我见过钻了法律空子后最明目张胆进行明抢式“敲诈”的社会团体,没有之一。
特别是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副会长高朋面对媒体采访,竟然能恬不知耻地搬出“免费重新培训”“规范工艺品质”这套虚伪的华丽说辞,令人瞠目结舌。
回溯过往,同样的一幕,2019年也曾发生过。当时的舆情主角是视觉中国,也是因为“黑洞照片已获授权,仅限于编辑用途,不能商用,自媒体使用或被追责”“国旗国徽、伟人照片、大学校徽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400-818-XXXX或咨询客户代表”等钻法律空子原因而被引发舆论谴责,招致一致批评,后在全网舆论的压力和天津网信及时介入下,才得以扭转纠偏。
最近,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再次用近乎相同的方式上了热门热搜,足以说明这类以法律之名谋利益之实的碰瓷现象可能并非个例,而如果继续任凭这些碰瓷法律者肆无忌惮地钻法律空子,势必会给整个社会公平、正义带来巨大负面冲击。
从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特别要求商家“每年要向协会交1000元会费”“不然就得赔偿3到5万元 ”这些种种“明抢式”敲诈行径不难看出,其向众多胡辣汤店发法院传票,根本不是为了所谓的“让全国人民喝上口感更好、品质更优、卫生状况更佳、健康指数更高的逍遥镇胡辣汤”这些冠冕堂皇的目的,而是希望通过上诉法院寄送传票的方式进行“合法”性包装,以法律之名与被起诉商家打心理战,抓住对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害怕被索赔”等共性妥协心理,进行十分险恶的心理敲诈。
同时再用1000元入会的小额度金额,一步步将这些被起诉商家诱入“花钱买平安”“以金钱私了”的预设陷阱,最终完成利益收割,达到谋取金钱利益的险恶目的。
事实上,这些还是其次。最恶劣的还是这种卑劣行径恶意绑架了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形象,让法院传票成为了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牟取非法利益的背书工具,不仅无形之中增加各地法院的业务工作量,更为严重的还是长期以往将大幅度破坏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当中的正义形象。
我始终认为,世上的恶有很多种,“假借法律名义,绑架现有规则,大肆敲诈圈钱谋利”的恶一定是其中危害最大的一个,因为这种恶不单自己作恶,还裹挟捆绑了法律规则成为其手中牟利工具,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如果任其所为,不及时震慑遏制,势必会在社会层面造成更大的行为模仿和作恶蛊惑,社会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除了建议当地要对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进行彻底整顿外,作为其主管部门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及其他协会主管单位、责任部门也要及时吸取深刻教训,要把“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老祖宗的古训真正植入人心。
最后,能把“碰瓷法律进行明抢式敲诈”讲的那么义正言辞的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副会长高朋,还是抓紧时间驱逐出队伍吧,这是典型的“劣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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