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幽默的段子是法院说不能以单方出轨为理由申请离婚。我说这真是厉害。这种昏招也想得出,原因是不难理解的,就 是为了减少离婚率,让人多生孩子。可是,当今的家庭的存在的理由一般来说已经是以爱情为基础了,虽然这个基础非常的脆弱,可是现实就是以这个脆弱的事物为基础的,当双方不再爱对方之后,那么家庭的基础事实上就破裂了,出轨不过是这个家庭破裂的强有力的证据。如今证据不再被取证,结果会是什么呢?结果就是陷在婚姻围城中出不来的男女就只能搞得鱼死网破,不知道要出多少悲剧,要么呢,就是不再结婚了,反正不结婚,爱出不出轨,司法是管不到的,反倒是男女的结和只能以爱情为基础了。如果不爱了,分开就是了,就不需要考虑法律了。这样,法律就被抛弃了,就在事实上成为无用的东西了。我想,以爱为基础的婚姻在当今无论如何必然是基础,而且是主流(除了资本家的家庭的结合是以资本为条件的外),其他的任何限定,比如法律都不会起作用的,法律在真爱面前和已经死亡的爱情面前都是束手无措的。法律既不能扑灭人民心里的爱情的火焰,也不能让已经死亡的爱情起死回生,仿佛让一个医生去将死了的人搞活一样,都是不可能的。以爱情为基础,其实是当代以工资为基础的社会的必然结果,而这个以工资为生活基础的情况又是以人们出卖自己的劳动给资本,自己作为雇佣劳动者存在的必然结果。因此,因为爱情的结合其实是有着不可抗拒的经济基础的。这是我们的法律无论如何不能战胜的,毕竟,我们的另外的法律还确定,我们是以市场经济为主要的资源配置方式,也就是劳动者以出卖劳动力为主要的存在方式,换言之,法律现在已经是自相矛盾的了。这种自相矛盾表明官僚们是多么不了解自己的法律,不了解自己已经被现实所抛弃的法律,当然也就是说他们不了解自己的现实啊!
当司法者不理解自己的法律和法律的现实的时候,就是大量的悲剧开始的时候了。
截至目前为止,婚姻中女性依然是处于弱势地位和不利地位,因为要生小孩这个永恒无法摆脱的麻烦。
一切不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就目前的时代来说必然是对女性不利的,这点是无需多说的。特别是已经相当资产阶级氛围的家庭中就更是如此,最近的王力宏的案子就是典型的。
如果出轨都不可作为离婚的证据,那么分居就更不应该成为证据,因为工作的原因的长期分居在现在是更为普遍的和合理的行为,那么按照长期分居就该离婚的逻辑,那么我们就得有更多的离婚者,不过,现实也确实是在增多。
这样,什么是离婚的标准呢?法律我想在这里一定头疼的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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