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带来的余毒仍未消散。
8月12日,一封《关于请求维护营商环境、增强房企投资信心的纾困解难报告》的文件在网上流传。根据文件内容,有17家房企联名盖章,对合肥市政府发起三大请求:
其一,打击业主“恶意维权”;
其二,约谈自媒体,严禁不合理负面报道,对不实报道自媒体进行封杀、处罚;
其三,通过敏感词汇,净化网络环境,将不合理言论进行屏蔽,无法通过网络传播。
在这三大请求的后面,房企对政府还发出了“善意”的警示:政府对于购房人的相关诉求慎重考虑,稍有倾斜,则引起连锁反应,将会有大量购房人“非法维权”,产生更大的社会矛盾,并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稳定。
在文件开头的内容中则提到,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行业之一,规模大、链条长、牵涉面广,在国民经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地方财政收入、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均占有相当高的份额。
从这些内容来看,房企的姿态是很高的。这份报告中的诸多内容,都颇具威胁的色彩,大有一种经济捆绑和社会捆绑的意味。在内容中,17家房企提出的三大请求,倒不如说是三大要求,“请”中带着一股浓烈的“威胁”味道。
为什么这17家房企的胆子这么肥?因为它们不是房地产行业中的小鱼小虾,而是房地产大鳄,不乏有保利、华润、中交、葛洲坝、绿城等国企央企,也有龙湖、旭辉、融创、阳光城这样的民营房企龙头。别看只有17家房企联名,但当他们抱团时,其影响力是非常大的,个个都是中国房地产市场里的头部大哥。
有了央企和国企牵头,民营房企也就有了更大的底气。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基本上就是他们说了算。他们不出钱,地方政府的地就卖不出去,土地财政就会加速走向枯竭。
从他们的三大要求来看,可以说是相当霸道。
第一条,打击业主“恶意维权”。什么叫“恶意维权”?“恶意维权”的界限在哪里?房企可以雇佣法务维护房企利益,业主是否也用权力雇佣律师维护自己的利益?
第二条,约谈自媒体,还要封杀自媒体。自媒体该不该约谈,该不该封杀,是听房企的吗?房企一声令下,自媒体就要被封杀?媒体的核心功能之一就是舆论监督。如果房企都能要求政府封杀自媒体了,那自媒体的舆论监督何在?
第三条,通过敏感词汇屏蔽不合理言论。什么叫“不合理言论”?是不是对房企不利的言论,就算是“不合理言论”?房企有没有权要求政府对网络信息进行屏蔽?
中国是不是法治社会?要不要依法治国?如果业主违法,房企大可以去法院起诉业主;如果自媒体造谣,房企大可以去法院起诉自媒体,对政府实施财政绑架、经济绑架和社会绑架,这是不是反向证明房企自己不干净呢?
房企和业主的直接矛盾点在于,业主认为房屋质量不达标,对房子进行拒收,而房企拒绝业主拒收,非要完成交付,这合理吗?
在淘宝上花几十块钱购物,还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可花上百万买的房子,你说不能拒收?这对业主公平吗?
那么,房企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委屈呢?在队长看来,房企的委屈还是有的。因为房价下跌,有些业主买完房子还没交付,房价就跌了几十万。况且,有些业主本来就是炒房投资,不是刚需房。这眼睁睁看着炒房不仅没得赚,还亏了,就想找一找房屋质量的漏洞,拒收,要求开发商退钱。
开发商冤不冤?不仅冤,还冤透了!房价上涨的时候,开发商有在交房时要求业主退款吗?没有。
除了炒房客,刚需购房者也想退款。因为房价降了,这时候“闹一闹”,拿回购房款,重新买一套新的,还能省下好几十万,何乐而不为呢?
更何况,在房价上就已经亏了那么多钱,房屋的质量瑕疵就更加不能接受了。
对业主而言,“不闹”肯定没有退款,但趁着国家打压房地产,“闹一闹”,也许还真能拿回退款。这是一种投机心理,也是中国人身上的劣根性。
依法治国,我们讲了几十年,可到现在,业主、房企都没有把法律当成自己的武器。业主想用“闹”来争取利益,房企呢?则想通过捆绑地方经济来让政府去平息事件。双方走的都是非法路径,而不是合法途径。
最应该被依赖的法院,反而不被任何一方看作护身符。为什么?因为双方都知道,自己心里盘算的不是公平,而是利益。
业主想通过拒收拿回房款,减少自己的亏损,而房企则想尽快完成房屋交付,确保交楼顺利,让现金流滚动起来。双方都不是站在公平的角度出发,都是以自我利益为天平。
房企身上不干净,业主所谓的“维权”也充满了私心。要是闹到法院那里,房企的房屋质量确实有问题,而业主呢?这个质量问题真的到了不能住的地步吗?还是说,只是草坪变小了,绿化面积小了,建筑材料从高档变中低档了?
其实,所谓的“房屋质量瑕疵”,基本都是一些小问题,既不影响收楼,也不影响居住。这种房屋质量瑕疵也不是今天才出现,只是以前房价一直涨,业主看着自己的房子涨了几十万,上百万,有点瑕疵也就赶紧收楼了。收楼就等于躺赚几十上百万,谁又不乐意呢?
在房企频频爆雷之下,某些房企为了完成“保交楼”,在小区规划上进行缩水,已经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了。像恒大集团,哪还有能力根据以前的规划把小区按最高标准来建设啊?保交楼是某些房企的底线,这种底线转移到业主身上,就是小区建设缩水。
烂尾楼业主最大的心愿是收楼,但对于那些收楼的业主而言,他们更想要退钱。因为只有按原价退钱,才能重新低价买新的,买更好的。房企呢?只想尽快交楼,回笼现金流,降低负债率,以便于打开新的融资渠道。
在队长看来,在这场“维权”行动中,不管业主有没有恶意,但精致的利己主义私心是有的。房企呢?同样如此。双方都去政府那里闹,都以自我利益为最高准绳,对双方都是不公平的。
队长预计,政府大致会各打一耙。安抚业主不许闹,而房企则可以选择推迟交楼,来迫使业主妥协。
输的最惨的是“依法治国”。
根据我国法律,房屋严重影响业主居住,是可以依法申请退房的,相关违约责任全部由开发商承担。
可是,没人关心法律,也没人拿起法律的武器,这是依法治国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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