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央视再次剑指公摊制度——
“公摊”刺客?女子购74平米房仅得40平。
河北女子在靠近天津的霸州买了一套房子,面积差不多74平方,交房时发现套内面积只有40平左右,公摊面积占了46%!
这个公摊比例远远超出我们想象,还好买的是70多平,如果是30多平是不是直接缩水剩个厕所?所以连央视都直呼太过份了,然后给予无情抨击。
于是,关于取消公摊面积的话题,又再一次引发关注。
事实上,这些年围绕取消公摊一直争议不断。去年内蒙古住建厅就曾拟将取消“公摊面积”,买房应该按套内面积计算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而《法治日报》也反应迅速,先后以《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仅61平方米》,《让百姓买房每一平方米都买得清清楚楚》为题连续报道,推动舆论持续发酵。
从1998年跑步进入商品房时代开始,公摊面积就一直是摆在购房者面前的一本糊涂帐,摊了哪些,又摊了多少,全是开发商说了算。
河北这位女士的46%还不是最牛逼的公摊。早在2014年,山东高密一楼盘得房率仅有48%,买了85平的房子公摊就占了40,成为史上最牛批的公摊盘。
位列第二的是山东青岛的某楼盘,公摊面积高达46%,买了146平的房子,套内面积直接缩水到78,大四室变成了小迷你,业主一怒之下拒绝收房。
位列第三的是山西太原某小区,公摊面积高达43%。100平的房子,实用面积只有57,如此“花大钱买小屋“,业主也是气的大闹售楼处。
一面是一家数口急需的安居需求,一面是暗藏猫腻的公摊面积,让购房者苦不堪言。即使按业界良心30%的公摊算,你买100平的房子套内面积也不过就70平。
剩下的30平去哪儿了?电梯井、楼梯间、共用墙体、公共门厅过道、甚至门卫值班室等,这些都会分摊给你,甚至连小区绿化和地下车库都有你的贡献在里面。
更让人绝望的是,法律上对此还没有上下限的规定,全凭开发商叭嗒一张嘴,他说多少就多少,你根本没有反驳的机会。而且越是高层分摊越多,越是高楼楼盘分摊越离谱。
这就相当于买了头肥猪,到手一看成了一条土狗。买了件棉袄,一上身才发现是马甲。不仅缩水严重,而且还不清不楚,无可奈何。
有个笑话说,“小区所有房子的公摊面积加起来,一定会超过这个小区的实际公摊面积。”
仅仅分摊就完了吗?当然不!
你后面所交的物业费、暖气费、税费等等,全部是按总面积来算的,也就是说,你花100平米的钱买了70平的房子,还得为多付的30平公摊费用买单。
所以对于此莫大不公,除了此次的《法治日报》,更多的中央级媒体也纷纷下场,猛批公摊面积的不合理制度,“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早在2018年,新华社就剑指公摊面积,分别以《“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公摊面积7大乱象》等公开鞭跶,引发全网讨论。
随后央视《中国质量万里行》也积极响应群众呼声,曝光了山西省晋中、山东潍坊、内蒙古赤峰等多地楼盘缩水严重,大打“公摊牌“坑害消费者。
去年2月,新华每日电讯再次以《公摊面积成糊涂账?别再让买房像开盲盒》,把“公摊面积”推上了风口浪尖。
舆论虽然没有推动公摊面积的直接取消,但一个巨大进步是,很多城市的供暖开始按照室内实际使用面积来计算。
与众多媒体相呼应的是每年人大代表的提案,几乎都有着公摊面积的身影。由此可见,公摊之痛已经是天怒人怨。
2011年,全国人大代表林燚提出议案,呼吁现房销售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取消公摊面积,与国际接轨。
2016年,全国人大代表柳树林等10名代表建议,全国都应该根据“套内建筑面积”买房、售房。
2020年,全国人大代表、资阳市副市长刘廷安则直接带着《住房问题“四冤”》上了全国两会,刀刀都指向了公摊面积。
2022年,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再次提交提案,建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商品房销售计价依据”。
可以说,公摊面积自问世以来,就没有一天不被质疑。这说明这是一条不得人心急需改变的不合理设计,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
莫说你不是百姓,衣食住行面前你我都是百姓。所以才引发媒体、人大代表持续多年的坚持不懈的声讨、提议。
而这一次内蒙对于人大代表立法项目建议的回应,也表明政府的某种态度。但每到关键时候,都有一批类似于董藩这样的教授出来反对。
因建议农民“县城买房,开车种地”而被全网禁言的董大砖家,就曾是反对公摊面积和预售制的急先锋,称“公摊面积和房价无关,永远不可能取消”。
这一次也一样。不少专家一听说要取消公摊面积,就像要取消了他的代言费好处费一样,急的赶紧跳出来反对,危言耸听说“取消公摊面积可能会导致房价大幅上涨”。
还有一个狗屁专家居然说,让老百姓按照建筑面积买房,它显得多,面积大,可以让老百姓产生满足感、幸福感。真是毫无下限,无耻之极!
而另一拨专家则混淆视听,当下直接取消公摊面积不可行,主要原因在于可能影响房价和住房舒适度,以及带来的收费标准混乱等等。
某豪宅研究院院长更是指出,取消公摊面积目前面临两个难题:房企建房成本提升,售房价格如何控制?如何保障配套公共设施的品质?
燕梳楼注意到,凡是提反对意见的,要么是长期为房地产站台的多钱奴隶,要么是与楼市相关的既得利益者,已经成为取消公摊面积改革最大的阻力。
他们最堂而皇之的理由是,取消可以,但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他们想当然地认为,不管怎么改,取消的公摊面积都会以房屋溢价的形式体现出来。
当然,也有良心专家。比如著名经济学家马光远,他就直言不讳地说,公摊面积早就应该取消了,公摊里的猫腻和腐败太大了,水太深了。
因为法律上没有上下限规范,购房者又处于弱势地位,这就意味着业主们就像“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一样,任凭开发商宰割。
现在一线城市的房价都飙到了10万每平以上,即使是十八线小县城也都大几千上万的,面对动辄30%以上公摊,就相当于每套多付了几十万几百万给开发商,多大的利润就会导致多大的腐败,开发商能放过这么大蛋糕吗?
公摊面积本意是为了公平而设立的,但现在却沦为开发商牟利的工具,而且变本加厉毫无底线,成为欺骗消费者的消费暗区,严重侵害了购房者的权益。
事实上,虽然公摊制度1998年从香港引入,但2003年香港便修正了这个不合理制度,以实用面积取代建筑面积,从而告别“建筑面积”时代。
为了彻底纠正这种恶规带来的巨大诱惑,香港还立法对对违反者处于罚款100万至500万港币、判处3至7年监禁的重罚。
同时,建筑面积计算方式也不符合国际惯例。欧美国家也是按“室内面积”来销售房产。目前为止,只有内地用建筑面积来计算房价。
即使是在国内城市,也有废除公摊面积的先例。比如重庆,早在2002年就以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的形式,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应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违令者,处以商品房交易金额5%-10%罚款。
而这个“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政策,重庆已经执行了20年。
这说明什么?说明那些持反对意见的专家根本就是只看利益不管对错。取消建筑面积,重庆房价动荡了吗?重庆能做到的,为什么其它地方做不到?
何况,以建筑面积来计价的销售方式,实际上是通过牺牲老百姓的利益来成就开发商,由此带来了几十年的房地产大发展。但现在房地产已经空前繁荣甚至过剩了,这种牺牲机制再不改变,就必然会影响到整个经济的公平运行。
哪怕现阶段一时无法取消,也要做到“公”的明白、“摊”的规范。让消费者明明白白买房,高高兴兴住房,而不是花大钱买小房,成为开发商的板上鱼肉。
意外的是,今年3 月 1 日,住建部又出台了一个新规——《民用建筑通用规范》。这个新规一度被解读为外围护结构的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保温层、抹灰层幕墙等都将被计入建筑面积。
这意味着,房子的公摊面积增加,得房率下降,购房者想要买到和以前同样套内面积的房子可能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
难道我们呼吁多年的取消公摊,现在不仅公摊没取消,反而增加了?再呼吁下去,是不是连绿化、消防通道也给你算到面积里?
后面证实为一场虚惊。这个标准针对的是建筑规范,而不是测绘规范,在测绘规范未变的情况下,不会实际增加公摊面积。
无论是国际通行标准来看,还是从香港与重庆的例子来看,按套内实际面积销售是大势所趋,也是真正的让利于民。
如果总是站在开发商角度去制订行业标准,吃亏的肯定是老百姓。
一直被诟病,从未作改变的公摊制度,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天下苦“公摊”面积,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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