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可能,这是一封求救信?
之前看到新闻,(当然,这是极个别现象)有些地方的村镇银行,为了不退存款。将存款定为理财。疑似还派出水军洗地说:是因为这些人贪图利息。
现在,(当然,这是极个别现象)我们遇到了,有些地方,为了不还地方债,将地方债定为非吸。
1:借地方政信债的时候,说是:政府信誉,保障本金。
还地方政信债的时候,疑似河南省安阳市的公职部门,在一份疑似安阳市几个相关的公职部门和国企的统一口径的模板回复里,表达的意思是:所有股东的公章都是伪造的,你这是非法集资,剩下多少钱就退多少本金,剩下的损失自己负责。
2:疑似事情的起因是。
甲方:安阳市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河南省锦拓贸易有限公司。
丙方:安阳市文峰区处置安阳市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集资案件工作组。
这三方,签订的协议书。这份协议书的时间是:2018年10月19日签订。
也就是说,丙方,这个处置房地产非法集资的工作组是安阳市政府部门设立的,这个处置房地产非法集资的工作组的成员是政府的公职人员。
也就是说,这三方协议。是安阳市政府行为。
也就是说,这个三方协议,是安阳地方政府,为了处理这些烂尾楼的售后问题,成立的工作专班,目的是为了这个。对烂尾楼业主的补偿,进行再次融资。
进行再次融资的钱,就是我们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
但是。当时我们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时候,并没有和我们说,我们的本金是用在烂尾楼的。
所以,这是否疑似是安阳市的公职部门,未经我们地方债购买者的同意,挪用地方政信债的钱,用于烂尾楼呢?这是否和中央规定的严禁此类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相违背呢?
或者是,这是否疑似是安阳市的公职部门,将烂尾楼包装成地方政信债,然后,让安阳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发行地方政信债呢?
3:这在,人民网的领导留言板的,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政府,给疑似烂尾楼业主的回复,也证实了这一点。
看图片可以知道:
网友问:安阳锦达世纪明珠什么时候可以交房?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政府回复的意思是:这是监管帮扶项目。是对房地产的业主的金额,进行了抵顶兑付工作,并进行了二次融资。
也就是说这个二次融资里,就有我们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
现在又说,我们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是非法集资?本金不退了?这是什么道理?
4:为何安阳市总是出现非法集资?
辛辛苦苦打工攒钱,买个房子,被定义成:非法集资?
辛辛苦苦打工攒钱,买个地方政信债,被定义成:非法集资?
还是说,非法集资是借口,目的就是为了吞并普通人辛苦打工的本金?
还是说,非法集资是假。以此为借口,吞并普通人辛苦打工的本金是真?
还是说,非法集资是,专门用来给普通人定罪的?地方政府是没有半点责任的?
5:然后,才是家里老人,因为信任安阳市财政局的信誉,信任安阳市财政局实控的城投公司,以及城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发债国企的信誉。在2020.8.29号,购买了,安阳市财政局实控的发行地方政信债的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公司。发行的地方政信债。总共102万本金。
现在摘录,企业公式平台,企查查APP、裁判文书网等,关于,这个,安阳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公司的企业公示数据。
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来梳理。
时间线最先第1的是:2018年10月19日,签订的甲乙丙三方协议。其中丙方是:安阳市有关部门成立的处置烂尾楼的工作专班。也就是说,这个三方协议,对安阳市某些烂尾楼业主的损失进行赔付,的第二次融资,是安阳政府的行为。给这些烂尾楼业主补偿的再融资的钱,就有我们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
时间线第2的是:2020年8月29号,家里老人,因为信任安阳市财政局的信誉,信任安阳市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的信誉。在2020.8.29号,购买了,安阳市财政局实控的发行地方政信债的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公司。发行的地方政信债。总共102万本金。
时间线第3的是:2020年9月15日,家里老人的本金转账过去1个月不到。碧源控股集团,起诉,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案由是: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件金额是:500万。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1.原告碧源公司(乙方)与被告恒泰公司(甲方)签订的《房地产开发合作框架协议》第一条约定:双方合作土地位于安阳市××、××路北,用地面积约46466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不低于5.0(以下简称目标地块)。甲方已经完成目标地块范围内拆迁安置工作,并获得安阳市政府同意定向摘牌;第三条第(1)款约定: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诚意金人民币500万元,诚意金到账后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①立即开展目标地块相关手续办理,甲方需在30日内取得目标地块定向摘牌、协议出让给新项目公司的安阳市政府相关批复文件或会议纪要;②甲方需在30日内促成新项目公司就目标地块与安阳市卫计委达成安阳市卫生系统专家、骨干人员团购协议(该协议约定住宅团购价格不得低于5500元/㎡含装修);第七条第1款约定: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30日仍未完成本协议第三条约定之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给甲方的诚意金,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签订后,原告于2017年9月1日向被告支付了500万元的诚意金,被告于当日向原告出具收到条,载明:“今收到河南碧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诚意金伍佰万元整”。原告诉称案涉地块为实际开发出让。被告未向法庭提交被告协调案涉地块开发事宜的相关证据。2.安阳碧源荣泰置业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成立,股东为碧源公司和恒泰公司。3.庭审中被告恒泰公司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地产开发合作框架协议》。
案件判决大概是:本案中,原告在签订《房地产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后于2017年9月1日向被告支付了诚意金500万元,被告(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在收到原告(碧源控股)支付的诚意金500万元后,却未按约完成《房地产开发合作框架协议》第三条约定之义务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开发合作框架协议》第七条之约定,构成违约。故根据该协议约定,被告应在该协议解除后退还原告已支付的诚意金500万元并应自原告起诉之日即2020年6月5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也就是说,这个安阳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名义上是文化旅游公司。实则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相关工作的国企公司。从裁判文书网,法院认定的事实来看,而且这些国企房企一起运作的团购房项目,疑似是得到安阳市政府认可的。然后疑似是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出现了违约,所以碧源公司解除了合作。
时间线第4的是:2020.11.11号。距离家里老人转账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时间,才过去两个多月。发债国企的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的股东安阳大城置业公司,的100%股权,也就是5千万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河南建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而这些,并没有经过我们这些购买地方政信债的人同意,甚至都没有告知我们。
不仅是0元转让国企股权这一点很奇怪?而且安阳大城置业是安阳财政局国资委100%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100%实控的子公司。安阳大城置业是国企。但,这个以0元接收这个国企转股5千万的河南建银企业管理公司是个私企。这是否疑似是让国有资产流失?
还有一点非常奇怪。请大家想一想。这以0元转股国企的5千万元的股权。也就是安阳大城置业这个安阳财政局国资委实控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国企。疑似将5千万元,免费赠送给,这个,河南建银企业管理这个私企了。谁会平白无故的赠送你5千万?只有两种可能:左手转账到右手。或者是家长转账赠送给孩子。
因此质疑,这个以0元价格接收,安阳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国企,5千万元股权的,河南建银企业管理公司,质疑该公司,疑似是:安阳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国企的皮包影子公司?至少,这个河南建银企业管理公司和,安阳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国企,有着深度的利益关联。否则要怎么解释?
而且这个,安阳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国企,以0元价格转股5千万元给私企的,这个5千万元里,就有家里老人转账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因为家里老人转账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的时间是2020.8.29号。他们转股国企5千万股权的时间是2020.11.11号。家里老人转账购买地方政信债的这部分本金,是转给:安阳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国企,实控的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现在安阳市的有关部门说,我们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被挪用到烂尾楼至少4千万。那挪用到烂尾楼,或者是作为,为了给烂尾楼业主补偿而再次融资的这个行为,是有处理烂尾楼售后的安阳市政府组成的工作专班参与的。也就是说,家里老人的本金,是当地财政借的地方政信债,是用于烂尾楼售后的。当地财政通过实控子公司借的钱,还是当地财政借的钱,且用于烂尾楼的行为也是政府行为。当地财政借的钱,自然是当地财政还钱。
还是说。当地财政凭借公权力。
在借钱的时候说是:地方政信债,政信就是政府信誉,保障本金。
在还钱之前,疑似为了逃债不还钱,在做准备:安阳市财政局国资委退股、安阳市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退股和0元转股5千万元给私企、安阳市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实控的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这个发债国企也借机改制为私企?
在还钱的时候说是:你这是非法集资,你的本金我们用掉之后,剩下多少给你退多少?
这难道就是借地方政信债的逃债三连么?疑似用各部门的统一口径,说是所有股东的公章都是伪造的,坑骗普通人几代人辛苦打工的全部积蓄?
这难道就是安阳市当地财政借地方政信债的公信力?
这难道就是,安阳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国企,实控的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借钱时和还钱时,截然不同的嘴脸?
还有,决定注册资本由河南建银企业管理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5千万元,在2049.12.30之前缴纳完毕?
也就是说,在2020.11.11号,我们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被安阳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国企,以0元转让股权的形式,转股给私企。然后呢,私企还钱的时间是2049.12.30号?从2020年到2049年,展期29年的意思?某些其他地区的地方债最夸张的展期,也就是20年。所以到底是哪些公职机构借钱不还的在比烂?比拼谁借钱之后,还钱的展期更长?
更别说,你们这些借地方债然后不想还钱的,公职部门,比如:当地财政局国资委城投公司、投资型国企等发债国企等。连退本金的展期都没有。直接想凭借公权力,将我们购买地方政信债的合法行为,他们凭借公权力,将,我们购买地方政信债的合法行为,变更性质为:非吸非法集资等。
时间线第5的是:2021.2.5号。家里老人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转账过去,6个月之后。大股东变更:从安阳大城置业公司,变更为,河南建银企业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董庆锋,变更为,郭俊峰。总经理:董庆锋和监事:张新静,退出。新增总经理:郭俊峰和监事:董振。
那这个退出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的安阳大城置业国企是谁呢?
企查查数据显示:安阳大城置业公司是国有企业。还显示:安阳大城置业公司是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时间线第6的是:2021.2.5号。安阳大城置业这个国企,100%退股: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也就是安阳财政局实控的发行地方政信债的国企)。
时间线第7的是:2021.5.11号。建信资本管理公司退股47.6%。安阳投资集团公司,持股从52.3%变更为,持股100%。
这个建信资本管理公司,企查查数据显示,仍然是:国企。是位于上海市虹口区的国企。
查询相关资料得知,一般来说,股东,尤其是持股100%的股东就是最终受益人,也就是这些子公司的实控人。
而这个持股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100%股权的安阳投资集团的,实控股东则是:安阳市财政局(安阳市国资委)。
安阳市财政局100%实控安阳投资集团。
安阳投资集团100%实控,发行地方政信债的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
也就是说,安阳市财政局通过100%实控安阳投资集团,进而100%实控,那个发行地方政信债的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
根据企查查的数据显示,这个安阳大城置业,同样是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现在是2023.5.27号,早上5点。睡不着,这个文章,已经从2023.5.26号写到现在了。一想到,地方财政局实控的地方国企借地方债不还,那么多本金都是家里所有成员,辛辛苦苦工作几十年攒下来的。现在地方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在还钱的时候说是非法集资不还钱了。就心里非常烦躁焦虑抑郁、坐立不安。想到哪里写哪里。时间线可能,没有严格的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写来记录。
时间线第8的是:2019.12.25号。安阳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实控的:安阳华晨商贸这个国企,为了补充流动资金。向同样是,安阳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实控的:安阳恒泰文化旅游这个国企。借款3千万元。大概是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
甲方: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
乙方:安阳华晨商贸公司。
听其他地方债的购买者说,这3千万的钱,好像没有要回来?这个安阳华晨商贸就注销了。
企查查数据显示:2021.3.24号,安阳华晨商贸公司,注销。
也就是说,安阳华晨商贸借的,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的3千万。疑似没有还,就注销了。而现在我们转账给:安阳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实控的: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公司的本金。现在说没有了。被挪用了。
也就是说,安阳市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这些国企子公司安阳大城置业实控的,发地方政信债定向融资的的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国企,是否疑似是地方公职部门的皮包影子公司?需要借钱的时候,用这些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城投公司实控的子公司去借钱。还钱的时候,地方财政局国资委悄悄退股,城投公司悄悄转股给私企。然后,这样,这个原来是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城投国企实控的国企子公司安阳大城置业实控的:发地方政信债定向融资的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就顺势,从国企改制成私企?然后说这个私企是非法集资?说给这个发债借钱的国企分销这个地方政信债的中介公司是非法集资?本金想退多少就退多少?真是一个完美的闭环,地方财政局国资委和城投国企就这样,顺势切割。口径一致的咬定。用公权力的定义权定性权,将地方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城投公司实控的子公司借地方政信债,且地方政信债至少4千万被挪用到烂尾楼上的这种政府行为。变更性质为:非吸、非法集资。经过这样一番操作之后。我们一家五口人,辛辛苦苦打工的本金102万。明明是用来购买地方政信债的,就变成了:参与非法集资?这样就能不退,普通人辛辛苦苦打工的一家人的全部积蓄了?甚至是家里老人的养老钱?
时间线第9的是:2023.4.7号,但是,这份《安阳市有关部门有关国企的,统一答复口径》是昨天,也就是2023.5.26号,我才知道的。也就是说,安阳市各个公职部门,对这些的答复口径,早就已经形成了统一的话术回复模板。
这是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的实控股东:安阳大城置业、安阳投资集团的。统一口径的回复模板。意思就是:安阳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和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的董事会股东领导等,都是不知情的。是手下的人瞒着这些董事会股东领导的。如果有安阳大城置业这个国企的某些临时工之类公职人员,“私自”发布这些地方政信债项目的,那就由纪委依法处理?而且从来没有使用过,这个发行地方政信债定向融资的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发债获得的资金。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已经是私企了,不是国企了,这个锅应该是,已经完成国企向私企改制的,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负责。和我们安阳市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等国企没有关系。
写这个统一回复口径的地方公职人员,真是厉害。敢情,高薪养廉,就是养着这样的人,千方百计的找国企融资借地方债的监管漏洞,找国企改制为私企的时间差,来算计我们普通劳动者的本金的?
对于你们这个早就写好,但是还没有发出的统一口径,提出几点疑问。希望安阳市财政局国资委、和安阳市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安阳大城置业等国企。详细解答下。
第1个问题:你们说,安阳市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城投公司:安阳投资公司。从未使用过,安阳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实控的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发行的地方政信债定向融资来的资金?
其实这个很简单,因为家里老人是在2020.8月左右,通过转账的到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的地方政信债的专项收款银行账户的。只要,银行或者银保监或者审计署或者纪委去调查,披露下,那个收款银行账户的资金流向就知道了。那为何我多次咨询,就是不披露这些收款银行账户的资金流向?不披露这些银行账户的资金流向难道是疑似包庇拿了我们本金的公职人员、实控股东、最终受益人等?
还有,的确,安阳投资集团和安阳大城置业,可能确实没有,动用,这两个国企实控的,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发债定向融资而来的,我们的本金。
但是,根据,在2022.5.13号,第三次去安阳的维权小组,总共40多人。的某个组长的说法是:安阳市公安局,已经确定,是安阳市处非办,也就是安阳市处置烂尾楼的专班的公职人员,接到政府的指令,将我们的本金至少4千万,挪用到这个烂尾楼的售后,为烂尾楼业主的赔偿进行的二次融资,也就是借我们的新的本金,来还烂尾楼业主的旧债。
试问?哪个公职人员会闲着没事干,去“私自”挪用4千万到烂尾楼。这必然是安阳市政府的决策。
这个回复就好像是那种辟谣:反转了,不是骑自行车两天,是骑自行车一天半?
所以,安阳投资集团和安阳大城置业这两个国企,可能没有挪用4千万到烂尾楼。但是。是安阳市处置烂尾楼工作专班的工作组公职人员挪用4千万到烂尾楼的。这还是安阳市的政府行为。
首先我们发声的根本诉求是退本金。退家里老人购买地方政信债的102万本金。我们的根本诉求,根本不是追责哪个公职人员。
但是,现在我们购买的安阳市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实控的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现在疑似安阳市的所有公职部门,疑似商量好的似的,将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借的地方政信债,凭借公权力和对地方的掌控力,变更性质为:非吸非法集资。
所以第2个问题是:你们说,对于财政局实控的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这个发债国企发行地方政信债定向融资,(根据其他维权组长提供的资料,大概是2亿左右的本金)安阳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和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的董事会股东领导等,都是不知情的。是手下的人瞒着这些董事会股东领导的?
一般来说,考上公务员或者是国企的都是非常珍惜这种铁饭碗的。尤其是基层公务员。会有哪个公务员,会“私自”去“偷公章”去借地方政信债。然后还将地方政信债的本金,至少4千万挪用到烂尾楼上?但凡去过公司工作过的人都不会信?在公务员这种只唯上的环境下,只有一种可能,借地方政信债,然后将地方政信债挪用到烂尾楼。那就是上级实控国企或者是上级领导,的指令。
这可是2亿多的本金,用于购买地方政信债的。现在这2亿多本金,疑似没了蒸发了?安阳政府的审计部门呢?安阳政府监管部门呢?你们是说,这2亿本金,转到安阳财政局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实控的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的地方债专项收款银行账户之后,就没了?而且本金没了之后,安阳财政局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等悄悄退股转股。明眼人都能看的出来,这么明显的在逃废债。拿出银行的资金流水来?
事情的起因是。地方财政局国资委城投公司持股的发债国企。疑似为了违规借地方政信债。但是在省内,在市内。当地人都知道这些地方财政局和这个发债国企的信誉。所以他们借不到地方政信债。所以,为了借到地方政信债。这个地方财政局国资委城投公司实控的发债国企和一众股东等,只能给出比信誉好的国企等,更高的借地方债的利率。然后,再去省外的国企股权交易平台。利用他们对这些国企股权交易平台漏洞的了解。
也就是:当地财政局实控的城投公司实控的发债国企,为了违规绕开监管借地方政信债、地方专项债。特意去外省的交易平台挂牌。然后,不在交易平台交易。利用国企股权交易平台的漏洞,也就是,交易方式并不强制是:平台内交易。也可以场外交易的这种,国企股权交易平台的监管漏洞。选择:场外交易的形式。利用老年人对当地财政局和信任、对国企的信任。恶意诱导家里老年人,通过直接转账到发债国企的接收地方政信债的专项银行账户。
然后,等老年人将家庭的全部积蓄转账到那个发债国企的银行账户之后。疑似实控发债国企的财政局退股逃债、实控发债国企的城投公司退股逃债、当地处置烂尾楼的处置办的工作专班的公职人员疑似至少挪用4千万到烂尾楼、至少5千万的国企股权以0元价格转让给私企,现在疑似想要定这个私企为非吸,以此来侵吞我们的本金、当地的某些公职部门实控的疑似皮包影子公司、国企公司,采用“借款”的形式,向这个发债国企,提前借款至少1亿5千万。然后等我们的本金转账过去之后,疑似划转我们的本金。然后疑似皮包影子国企子公司开始退股甚至是注销。 现在质疑,城投公司实控的全资子公司,向发债国企借钱1.5亿的这个借钱的行为。到底是借钱?还是疑似利益输送?还是疑似将我们的本金转移洗钱成这些公职部门的钱?
也就是说,这些公职部门实控的发债国企,恶意诱导,信任地方国企信任地方财政局国资委的家里老人,将100多万元,家庭所有成员,这十几年,几十年的全部劳动成果的工资收益、劳动果实、全部积蓄,买房成家钱和养老钱。采用,国企股权交易平台可以场外交易的漏洞,和老年人普通人不懂这些的漏洞,先诱导家里老人将家庭的全部积蓄,采用直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100多万本金,转账到,发债国企接收地方政信债的专项地方政信债银行收款账户上。这是他们这些算计普通人本金养老钱成家钱的第一步。
第二步。也就是说,我们将本金转账到这个发债国企的银行账户的时候。这个当地财政局国资委城投公司实控的这个发债国企。疑似已经被他们弄得,变成了账面亏损130万了。也就是说,本来又有财政支持又几乎是有些垄断保护的国企。竟然在当地公职部门公职人员的参与下,变成了负债?也就是说,这个国企早就已经没有钱了。
准确的说,这个应该是第一步。疑似当地实控这个发债国企的公职部门,先以大额借款1.5亿的形式,让这个发债国企处于负债状态。
第二步,才是他们这些公职部门国企算计普通人本金养老钱成家钱。
第三步。也就是说,我们将本金转账到这个发债国企的银行账户的时候。他们这些公职部门实控的发债国企,将我们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疑似通过洗钱的手段,洗成是发债国企的钱。也就是,洗成是当地财政局国资委城投公司100%实控的发债国企的钱。
第四步。这些公职部门,先通过比其他发债国企高的利息,利用国企股权交易平台可以场外交易的漏洞,将明明不具备所谓的合格投资者的老年人,兜售地方政信债。诱导家里老年人通过直接银行转账的方式,购买地方政信债。然后,将老人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在转账到那个当地财政局国资委实控发债国企的收取地方政信债的专项银行账户上。也就是,将因为信任地方国企信任地方财政局国资委等公职部门的老年人的本金,疑似洗钱成:公职部门的钱、疑似洗钱成国企的钱。然后,再利用:不能让国企国资流失,这项可能担责被追责的大帽子。去给包括:实控发债国企的财政局国资委、发债国企、城投公司、担保的国企公司、实控股东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等事业单位、公职部门、监督国企国资的公职部门。施压。以此形成,统一口径。让法院不受理等。将地方财政局国资委城投公司实控的发债国企,违规借地方政信债,然后至少4千万挪用到烂尾楼这种实实在在的地方政府的公职部门参与的行为。推责给房地产公司。可以说,这个发明驭民五术的商鞅的故乡,河南安阳市,疑似是举全市之力,为了不还地方政信债的本金,疑似动用公权力,将我们合法买的地方政信债,利用公权力,变更性质为:非吸非法集资。
也就是说:当地能指挥地方财政局国资委、发债国企,这种级别的实权公职人员等。现在他们统一口径的借地方债不还的推责借口疑似是:是金融中介和房地产公司、还有某个盗取公章的公职人员。这几方合伙,先是拿着这些股东的公章,签订地方政信债的发债文件,再去外省的国企股权交易平台去挂牌。再去其他省,开设兜售地方政信债的门店。然后利用,家里老年人对国企对财政局的信任,然后恶意诱导骗取我们家里老年人购买地方政信债地方专项债的本金。然后目的就是为了,将至少4千万挪用到烂尾楼? 这种说辞借口,小孩都不信。
是不是以后,只要地方公职部门,借了地方政信债,然后不想还钱了,也就是打算侵吞我们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了。就可以以:财政局不知情、公章是假的、利息高于其他国企发行的地方政信债。为借口,利用在当地的公权力,将地方财政局国资委城投国企实控的发债国企:借的地方政信债挪用至少4千万到烂尾楼的公职部门的行为。将我们购买地方政信债的行为。凭借你们的公权力,将购买地方政信债的这个性质,恶意变更为:非吸、非法集资。等。就是为了不退本金。
关于,你们说的利息高于其他国企发行的地方政信债。这个是财政局国资委城投国企实控的发债国企承诺的。骗子杀猪盘可以这样骗人。可你们是公职部门,是公职人员。怎么可以像骗子那样骗人?而且现在更别说,利息不给,甚至还想侵吞我们辛苦打工几代人的全部积蓄的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 这就是地方国企城投公司。地方财政局国资委的担当和信誉?疑似毫无信誉,毫无担当。
关于,你们说的:财政局不知情,公章是假的。
质疑1:借地方政信债的时候手续齐全,公章齐全。还钱的时候,说公章是假的。而且这些手续公章可是,在国企股权交易平台,通过审核的。而且这么多股东,谁能有这么大能耐,在短时间内,分别盗取所有,位于不同省份的股东的公章?而且,他费那么大力气盗取公章,竟然是为了像个救世主那样,将至少4千万挪用到烂尾楼做好事? 这种说辞借口,小孩都不信。
质疑2:怎么证明,怎么审核,这个公章是假的?拿出,中央文件,对于鉴定公章真假的具体哪个鉴定法案来?只依靠你们管辖地的公安出示的调查公章的文件就可以了?而且现在只有,那个担保国企的报案书,这个担保国企的报案书就能证明公章是假的?就算是纪委调查,为了避免调查结果的可信度,为了避免被本地的实权公职人员的影响,也得是异地外市甚至是外省的纪委公安去调查的。 你们财政局国资委城投国企实控的发债国企所在地的纪委和公安,去调查这个发债国企的公章等。你们自己查自己?有可信度么? 现在你们这些公职部门为了吞并我们辛苦打工的本金和成家买房钱养老钱。都能将,我们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利用公权力定为:非吸非法集资了。 你们还有公信力么? 怎么保证,你们市的公安纪委等调查部门,对你们市财政局国资委城投公司实控的发债国企的调查结果是客观公正的,是不受本市实权公职人员的影响的? 现在你们疑似都,统一口径。将你们借地方政信债借钱不还。利用公权力,变更性质为:中介和房地产公司非吸非法集资了?
首先,安阳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实控的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为了绕开监管,违规借地方政信债。故意跑到外省的国企股权交易平台等挂牌备案,取得发债资格。甚至有些都没有分销商去摘牌,只是走个过场,在那里挂牌一下。然后拿着这个挂牌备案的证明,凭借他们对体制内的了解、对国企监管的漏洞、对监管国企发债的漏洞、对监管交易平台的漏洞。疑似去恶意诱导、蒙骗普通人打工的血汗钱、中老年人的养老钱。疑似,分别在: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国企)、深圳市前海融资租赁金融交易中心(现在疑似改名为:深圳广金联合投资公司)、贵州贵金信用资产交易公司(家里老人最近的一笔转账大概是2022.4月,然后仅仅过去6个月的时间,在没有退还家里老人的本金情况下,这个交易平台就注销)、吉林东北亚创新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而这些资产交易平台大多是当地的省级国资委或者是省级金融办等同意设立,甚至有些交易平台的实控股东就是当地的省级国资委等公职部门。
然后,这个发行地方政信债的国企:财政局实控的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为了绕过监管,达到违规借地方政信债的目的。有些甚至直接是,只在那些交易平台挂牌一下,都没有人摘牌。然后恶意诱导家里老人等,不在那个交易平台交易。而是诱导家里老人,通过直接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转账给: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的收取地方政信债的专项银行收款账户上。
现在那个实控发债国企的财政局疑似想将借的地方债定为非吸非法集资等来逃避还债。借地方债之前,是财政局持股,发债的国企还是国企。疑似将我们的本金骗到那个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的浦发银行的银行账户上的时候,这段时间里,用公权力将至少4千万挪用到烂尾楼、至少5千万由国企0元转让给私企、至少3千万的质押债权,也就是3千万的本金没有退,就注销那个公司、甩锅给中介公司。再凭借公权力判定那个私企是非法集资?财政局逃债式退股、发债国企逃债式改制。然后要还地方债的本金的时候,定为非吸非法集资。你们这些地方公职部门。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这分明疑似是蒙骗人民几代人打工的辛苦钱。
利用公权力,将借的地方政信债,定为非吸、非法集资。也就是说,哪怕是那个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的银行账户里只有几百元就退几百元。那么,那个实控发债国企的财政局借着,地方财政局地方国企的信誉。对监管漏洞的了解。绕开监管。疑似恶意诱导家里老人,总共转账,102万本金。家里几代人的全部积蓄,是买房成家钱和家里老人的养老钱。全部转账给对方财政局实控的地方国企,的收取地方政信债的专项收款的银行账户上。然后实控发债国企的财政局退股式逃债、发债国企逃债式改制为私企。甚至有些交易平台直接注销。甚至,疑似安阳的处置烂尾楼的工作专班,挪用至少4千万到烂尾楼,甚至那个烂尾楼还没有完全建起来。只要背后操控这一切的最终受益的公职人员,可以指挥当地财政局、当地发债国企的这种级别的公职人员。疑似将实控发债国企的地方财政局违规借地方隐性债,未经债权人同意,利用公权力利用决策权力等,直接将至将至少4千万挪用到烂尾楼上。然后只要这个背后的实权公职人员,疑似这个有权力指挥当地的公安局金融办法院等,地方财政局甚至是能指挥地方财政局的当地实权公职人员。违规借地方债然后为了不还钱的这个性质,变更为:非法集资、非吸等。疑似这些公职人员的绕开监管、滥用职权、肆意举债等,导致的情况。就能不退我们的本金了?
那个实控发债国企的财政局,疑似借着,地方财政局的信誉。地方国企的信誉。对体制内的了解。对国企监管漏洞的了解。绕开交易平台。绕开监管。疑似恶意诱导家里老人,总共4次转账,102万本金。家里几代人的全部积蓄,是买房成家钱和家里老人的养老钱。全部转账给对方财政局实控的地方国企,的收取地方政信债的专项收款的银行账户上。然后实控发债国企的财政局退股逃债、发债国企改制为私企逃债。甚至有些交易平台直接注销。甚至,疑似实控发债国企的财政局的公职人员挪用至少4千万到烂尾楼,甚至那个烂尾楼还没有完全建起来。还有5千万的本金,疑似被发债借债的地方国企以0元转让给私企。这同样未经我们这些债权人同意。然后判定那个私企是非吸非法集资?这样来蒙骗普通人中老年人辛苦打工的几代人的买房成家钱?还有大概3千万是其他国企或者是私企的应收质押债权。后来那个私企也注销?这里就有1.2亿的本金了。疑似被地方实权的公职人员,通过这些体制内监管的漏洞,疑似将人民辛苦打工的辛苦钱,正当钱,先疑似将地方政信债,定性成非法集资。就是为了不退本金?
疑似财政局实控的地方国企为了不退地方债的本金,以悄悄退股、国企改制为私企、频繁转移股权、半年或者1年内短时间内频繁更换股东、且更换的股东大多是两年之内成立的疑似皮包影子公司的新公司、背后实控人高管退股、应该是审计机构去监督审计的交给公安执法机构去调查,等方式,逃避还地方债。疑似以财政局不知情等借口,妄图将地方财政局违规,绕开监管,疑似操控其实控的发债国企以及发债国企的子公司等皮包影子公司,违规借地方隐性债,为了不还钱就地方财政局退股、地方国企改制为私企。并且未经地方债的购买人同意,疑似安阳处理烂尾楼的工作专班的公职人员,将地方债的本金至少挪用4千万到烂尾楼的售后上。剩余的将近1亿多的本金,他们拒不提供,我们购买地方债的本金的银行转账记录等钱的具体去向。现在当地财政局不退本金,我们这些人用来买房成家、养老的,几代人的积蓄,这严重伤害我们的爱国情怀,严重危害我们接下来的生活,严重伤害我们对公职机构的信任。现在地方财政局拒不退本金,导致接下来的买房成家都无法实现。现在疑似当地财政局以不知情等借口,妄图将地方财政局违规借地方隐性债的事情,定为:非吸、非法集资等。 这样,这些地方财政局等公职机构、公职人员,就能不退大家辛苦打工赚的辛苦钱。
咨询律师和媒体得知,这是否疑似已经构成了,实控发债国企的财政局等实际受益的股东,凭借公权力和公信力还有人民对公职部门对国企的信任,疑似操控其实控的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发行地方政信债定向融资。然后还钱的时候,说本金没了,是非吸非法集资,本金不退了,本金剩下多少退多少?疑似洗钱的手段了?至少是洗钱之前的准备工作,就是先将我们购买地方债的本金,定性为非吸非法集资。这些背后操控的真正受益的公职人员,没有经过投资人同意0元转股退股,然后疑似凭借公权力定为非吸。然后就能不退我们几代人辛苦打工钱。
行为人在实施上游犯罪后对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进行“清洗”,使之合法化。称之为:自洗钱。
现在这些实控发债国企的公职部门和国企等,疑似就是将人民几代人辛苦打工的钱。未经债权人同意,甚至没有告知债权人,通过转股退股注销子公司等各种手段。将人民的钱,疑似洗成,这些公职部门和发债国企的最终受益人,他们自己的钱?
疑似地方财政局实控的地方国企,先是以地方国企的公信力信誉等,恶意诱导家里的中老年人购买这种地方政信债。然后疑似挪用到烂尾楼4千万,0元转股5千万。其他公司的应收账款质押的那个公司注销了,这个注销的公司也有大概3千万的债权没有退。也就是3千万的本金没有退。然后疑似再凭借公权力定为非吸非法集资等。明明是你们恶意诱导我们购买的地方政信债。现在地方财政局等地方公职部门,毫无担当毫无信誉的说是:我们参与非法集资?
既然你们说是非法集资。
那我问你。
非法集资的受害者是谁?非法集资的被骗者是谁?很明显,我们是被地方财政局持股实控的发债国企那样恒泰文化旅游公司,欺骗的。我们的本金100多万是转账到你们安阳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的,用来收取地方政信债的专项银行收款账户的。很明显,我们是受害者。家里老人因为信任实控发债国企的地方财政局的信誉,信任发债国企的信誉,导致被骗钱的。
非法集资是被谁骗的?非法集资的加害者是谁?非法集资的主体主角是谁?导演这场非法集资的幕后最终受益的公职人员是谁?是哪些人?
那就从,谁是最终的受益人,谁接收大家的本金没有退就知道了。
查询承销协议得知,中介的承销费是:所有本金的3.5%。 估计中介的承销费都没有拿到? 交易中心的挂牌服务费是:所有本金的0.3%。 而最大头的,用公权力公信力欺骗我们大家购买地方政信债的地方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却是得到我们全部的本金。我们一家的本金的100多万。听其他地方政信债的购买者说,至少有2亿的本金没有退。现在疑似实控发债国企的地方财政局,本金都不退。更别说利息了。
所以,很明显。导演这场非法集资的幕后最终受益的公职人员公职部门疑似是实控发债国企的地方财政局,甚至是能够用权力指挥地方财政局、地方金融办、地方国企的,当地的实权公职人员。
另外,你们说,地方财政局持股的发债国企,发行地方政信债的行为,是非法集资?那你们在发债之前是怎么监管的?这些省级国资委设立甚至是直接间接控股的,交易平台是怎么监管发债国企的?非法是怎样的非法?这些金融交易平台和信用交易平台,可大多是当地的省级金融办甚至是省级国资委同意设立的。有些甚至是省级国资委直接或者间接实控的。是同意设立这些金融交易中心的省级国资委的设立是非法行为?还是省级国资委金融办同意设立的,这些金融交易中心的存在本身,是非法行为?还是绕开这些监管平台交易平台,诱导,爱国、信任地方财政局信任地方国企的中老年人,通过银行转账到地方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的地方政信债的专项收款银行账户的发债国企的这种诱导中老年人转账的行为,是非法行为?还是监督这个地方政信债专项收款账户的银行的监管不力是非法行为? 还是地方金融办多次敷衍推脱漠视人民的正当权益,甚至这些咨询件转交之后,那些实控股东纷纷退股的,疑似金融办的疑似泄露咨询件的泄密行为是非法行为?还是地方公职部门公职人员实权公职人员,未经债权人同意,将债权人的本金用于烂尾楼的售后的这种公职部门、实权公职人员的决策行为是非法行为?
那问题出在哪里?
这个实控发债国企的地方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疑似,恶意诱导中老年人,不在这个平台交易。绕过这个,省级国资委同意设立的交易平台。采用,直接转账到,地方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的接收地方政信债的专项银行账户上?现在这个钱不见了? 别跟我说,又是临时工弄得,你们财政局不知情?然后那个临时工已经逃去国外了?
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得知,个人兑换外币,外汇兑换的限制是每人每年5万美元。如果没有公职部门金融部门银行部门监管部门的疑似内鬼、间谍,做内应,或者是监管部门的漠视人民的正当权益,它们怎么可能将,至少2亿多本金,在1年左右的时间蒸发掉,消失掉?甚至是转移到国外?
分明就是,我们的本金,要么疑似是被背后的实控股东,也就是地方财政局、发债国企,甚至是疑似被能指挥财政局的当地实权的公职人员抽取资金,用到其他地方了。比如:至少4千万被挪用到烂尾楼的善后了。谁能有这么大的权力调动这4千万,而且没有经过我们债权人的同意,疑似将烂尾楼项目包装成地方政信债,用于烂尾楼?那至少疑似是有决策权力的市政府甚至是市委级别的地方公职人员? 这是否和中央规定的严禁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相违背? 要么就是疑似以退股转股注销倒闭的形式,或者是受益的实控股东通过抽资分红等形式,抽取我们的本金。或者是将我们的本金转移给子公司,债务留在原公司,然后退股子公司。或者是实控发债国企实控的财政局的发债国企吞并转移掉我们的本金。那可是我们的买房成家钱还有家里老人的养老钱。是几代人的辛苦打工的全部家庭积蓄。 而且这4千万真的全部被用到烂尾楼的重建上了?怎么证明?拿出具体的银行转账流水?具体的给工人工资或者是购买建筑材料的具体价格清单来? 如果地方财政局的公职人员拒不披露,这4千万到底用于烂尾楼的具体哪些花费上了?那极有可能就是疑似在包庇最终拿这4千万的最终受益的公职人员? 而且,查询人民网等平台,还有很多的购买到这个烂尾楼的业主在投诉?也就是说,这4千万说是挪用到烂尾楼,实则疑似没有全部挪用到烂尾楼?那剩下的本金,剩下的钱,是哪些公职部门,哪些公职人员拿走了? 拿出具体的银行转账流水? 拿出国家审计署级别的财务审计报告来?
之前咨询了政务类的官方媒体、律师、其他地方债的购买者等,他们给了如下建议。
第1:要求,省银保监局等审计监督部门,披露,我们的100多万本金转账到浦发银行等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用于地方政信债收款的专项银行收款账户,用于购买地方政信债之后的资金流向银行流水。明明是审计部门去审计安阳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的,以及挪用到烂尾楼4千万的公职部门的事情的。为何交给公安部门去调查?
就算是公安部门去调查。也不能抓中介。中介公司现在好歹也是大家期待的一个退本金的希望来源。你们要是将中介公司的人抓了,中介公司的资金链完全断了。那就是斩断了,大家期待的一个退本金的希望来源。
而且,我们的100多万的本金,是在安阳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的恶意诱导下,家里老人,转账给安阳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的地方政信债的专项银行收款账户上。那个中介至多退点3.5%的承销费。承销费能有多少? 大家全部的本金,可都是转给安阳财政局实控又退股的发债国企的银行账户里的。这边也已经反馈给国家审计局这个事情了。本来就应该审计署去审计安阳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的银行流水账户的。现在这么多本金,说没了?那只能是安阳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或者是他们的股东抽资拿走的。我们和中介公司可都是被骗的。希望不要为了,咨询件的办结率就抓中介然后结案了事?大家的根本诉求是退本金,不是抓中介,甚至也不是追责哪个公职人员。
这个地方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为了躲避绕开监管,是故意在外省的国企股权交易平台注册挂牌登记,疑似借助这个交易中心审核不严格的、监管不力的漏洞,先在交易中心挂牌登记。然后疑似是为了躲避监管、绕开监管,为之后的赖账不退本金做准备似的,该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疑似故意绕过交易中心这个交易平台,让地方政信债的购买者,通过银行转账,将我们的本金,转账到该国企开设的地方债专项收款账户,现在疑似发债的国企,将我们的本金,挪用到烂尾楼等事情上了。
网传,编内人员,每年的收入,包括五险一金奖金绩效等各种的总收入,每周休息两天。总收入大概是12万元1年。 而多数普通人的非编工作的收入,每个月包括五险一金大概是3500元。每周休息一天。节假日等休息时间的保障都要少于编内人员。每年总收入大概是4万200元。 而房价大概是90万到100万1个房子。 也就是说,除了编内人员的总收入和公积金能承担买房,覆盖房贷。 普通人买房,必然要动用家里老人的养老钱,甚至是家庭的全部积蓄。
而现在,因为信任地方财政局以及地方财政局实控的国企的信誉。购买了,地方财政局实控的地方国企发行的地方隐性债政信债。结果地方财政局悄悄退股,地方国企悄悄改制。拒不披露,我们的家庭全部积蓄的本金转账过去之后的银行资金流向。这难道就是地方财政局和地方国企的担当?疑似用公信力公权力等坑骗普通人的全部积蓄。疑似进行逃逸式注销、逃债式退股、将明明是地方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违规借地方债,违规将本金挪用到烂尾楼的地方政务行为,然后为了不退地方债的本金,疑似利用公权力公信力等,以及疑似对某些偏向公职机构的法律的了解甚至是制定,甩锅式定性为非吸。
第2:哪怕每个月退款几千元。也要求退本金。现在安阳财政局国资委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实控的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这个发债国企,疑似没有任何一点退本金的意思?而且,我们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至少4千万是被安阳处理烂尾楼的工作专班的公职人员挪用到烂尾楼的,这是政府决策行为,政府决策行为导致我们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被借去用掉了,那自然是地方政府的财政还钱。
2023.5.28号更新。
现在因为地方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不退本金。甚至为了不退本金,将地方政府操控地方国企借地方政信债,然后地方政信债至少4千万挪用到烂尾楼、至少5千万的国企股权未经地方政府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因为这5千万的国企股权里,就有我们购买地方政信债,然后转账过去的本金),私自转股国企5千万给一个私企。在安阳财政局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实控的发行地方政信债的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在2019.10.15号和2019.10.24号,向:安阳华晨商贸公司(该公司也是安阳财政局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100%实控的国企)转账1.3亿,疑似到现在,安阳华晨商贸这个国企都没有还钱就注销了。这里就有2.2亿的,我们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23条规定: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在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但是,在一份,虽然没有盖公章。但是疑似是安阳市各公职部门、国企等,统一口径的,回复:安阳财政局实控的安阳投资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实控的,发行地方政信债的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不退本金的。回复文件里。
安阳市财政局国资委的回复是这样:安阳财政局实控的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的,国企股权转让,不需要上报国资监督部门?
希望安阳财政局,详细回复下:是哪个中央文件这样规定的?为啥我们查询到的法律法规暂行条例等,却是显示:转让国企股权,需要地方政府批准。
用逻辑想一想也知道,怎么避免国企股权流失?怎么避免国资流失?那国企的股权转让的时候,肯定是要让地方政府同意,才能国企股权转让的。
还有,安阳财政局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实控的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又是借款1.5亿,这次是借给:河南省锦拓贸易公司。疑似,河南省锦拓贸易公司,又没有还钱。这可是向国企借钱,然后就这么轻易的借出去了,而且没有还钱?这里面又疑似涉及国企国资流失。
加上之前的2.2亿,这就是3.7亿的国企股权,疑似流失。而且安阳财政局等公职部门。拒绝提供这些3.7亿,疑似安阳财政局实控的安阳投资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实控的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的国企股权资金流失3.7亿,银行资金去向?
这里面也有我们购买的地方政信债的本金。
这张图。也就是说,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这个发债国企。在诱导家里老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当时转账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时间是2020.8.29号。然后,仅仅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就说财务审计是: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账面亏损130万多,然后以账面亏损为借口。行 :0元转让国企股权的事情。 现在质疑,是否账面亏损是假,或者是,通过疑似花钱无度的方式,故意制造账面亏损。目的就是为了0元转让国企股权。
2023.5.30更新。
最近,其他地方债的购买者,又提供了新的资料。以新的证据资料为准。之前写的可能稍微有些不是非常准确。上文不准确的地方,在此改正,在此更详细更准确的叙述。
看这个图片,也就是说。
我们购买的:安阳财政局实控的安阳投资集团实控的安阳大城置业实控的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发行的地方政信债。
表面上看,我们购买的是地方政信债。
但实则用途是:安阳文峰区处置烂尾楼的处置办,挪用到烂尾楼的。并且,这个用途,安阳文峰区处置烂尾楼的处置办的这些公职人员,并没有告知我们,自己是用到烂尾楼的。这疑似是公职部门对信任公职部门的人民的欺骗。
然后,这个,将烂尾楼包装成地方政信债的这个地方政信债。的担保公司是:安阳炬星投资公司。安阳炬星投资公司是:安阳中原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这个事业单位,实控的国企,法人是:王剑波。
这些公职部门、国企等,恶意诱导我们,通过直接银行转账的方式,诱导我们将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转账到发债国企:安阳恒泰文化旅游公司的银行账户上。(包括但不限于浦发银行等)。
然后,我们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转账给发债国企的银行账户之后。这些资金,是:安阳市文峰区处置烂尾楼的处置办监管的。这是实实在在的政府公职部门公职人员在监管这些:我们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 然后,现在你们说本金没了?你们安阳市这个文峰区处置烂尾楼的处置办等有关部门有关国企没有监管责任?
2023.6.4更新。
这个图片是,维权组长发给我的,他们这些中老年人去安阳市要求退本金时候的遭遇。
有一点很奇怪。明明是合法买的地方政信债,要求退本金的诉求也是合理合法。
这些维权组长在求助信里,提到的:“我们老百姓2022年12月18日晚上到郑州高铁站(只是为了要回辛辛苦苦打工的本金),被安阳特警劫持到安阳”?这些维权组长、维权老人说的,是否属实?为何这些维权组长,疑似去郑州反馈这个,地方城投国企实控的发债国企,借地方政信债不还,然后城投公司退股,国企改制为私企的这个合理合法的要求退回本金的诉求。疑似遭到当地执法部门的疑似不文明的对待?
以下,是本人,对发表这个文章之后,可能的遭遇,做一个猜测。如果本人因为,发这个要求退地方政信债《地方政信债变非吸》的这篇求助信,而死亡。我不可能自杀。也不可能被网友网络暴力杀害。只有可能是被他人杀。比如:被疑似公职部门执法部门杀害。或者被公职部门执法部门派出的打手杀害。
(当然,这只是我对最坏情况的猜测,如果我因为发这个求助文章被杀。那这个猜测就是真的。希望不要出现最坏的情况:那就是被疑似公职部门捂嘴巴、下黑手、甚至是利用公权力下死手)
写这封求助信的时候,我也很害怕。
我仔细觉察自己的内心:我为什么,合法买的地方政信债,现在被安阳市的公职部门定为:非吸非法集资。然后以此发文,要求退回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按理来说,是非常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为什么,我会心里如此害怕呢?
发这个要求退本金的诉求文章给媒体。本人已经做好了,被公职部门以:寻衅滋事等疑似专用来对付普通人的罪名,跨省拘留的心理准备。
可是,这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以人民为中心。中央要求:帮助人民解决急愁难盼的事情。
为什么我们这么信任公职部门,发行地方政信债然后不还然后用公权力将地方政信债定为非吸的公职部门,如此算计我们?
现在质疑,非法集资罪,是否也是专用于:吞并普通人钱财的法律?
从2022年大概6年,到2023年的6月。大概1年多,为了让城投公司实控的发债国企退本金。咨询件写了几十封。得到的答复永远是:安阳市有关部门很重视,正在督促各用款单位退本金。然后一直没有退本金。
所以我现在整个人可以说是暴瘦,我一个男的。大概90多斤,估计体重不超过95斤。而且已经出现了:比较严重的焦虑、惊恐、胸闷、头晕、失眠等情况。
但我在此说明:本人绝对不会自杀。
本人这篇求助信发给媒体之后。可能也会在其他平台,发表这篇要求退地方政信债本金的文章。本人会关闭私信。我也不相信,现在普通人很多都过的那么辛苦,我不相信,我们要求地方政信债的发债国企城投公司等退本金这个事情。会被同样过的辛苦的普通人,网络暴力。
如果本人死亡。不可能是自杀。不可能是被网友网络暴力。不可能自己跳楼。不可能在海边河边溺亡。
如果本人因为发了这个,要求退回,购买地方政信债的本金的这个求助信。如果本人死亡了。那只有一种可能,是那些借了地方政信债然后不想还钱,用公权力定为非吸的公职部门执法部门的,对我施加的高度压力下,死亡的。
如果本人被执法部门,以类似调解7小时。比如:你买的不是地方政信债,就是非吸债。这样“耐心”的解释个7小时多。
以我现在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本人肯定扛不住。只要被执法部门约谈传唤跨省拘留。我认为,以我现在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我肯定不可能活着走出那间调解室。
如果真是这种最坏的情况出现。估计到时候也会退102万本金。请将这102万本金。家里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这家里5口人的全部积蓄。转交给我父母。虽然,这本来是他们用来给我成家的钱,还有他们的养老钱。我不知道为什么普通人会过的那么难。合法购买的地方政信债,因为发债国企实控的城投公司不想还钱,就用公权力定为非吸?
本人的身份证已经拍照给媒体。是实名向媒体求助。如果在其他平台发文,手机号也能联系到本人。也是实名反馈。
但愿以此发文,能退回家里老人的全部积蓄:102万本金。但愿。
另外,也感谢这个愿意为普通人的困难发声的媒体。感谢所有为其他普通人发声的普通人好心人。有没有一种可能:为其他普通人遇到的困难发声,就是为自己发声,因为大环境公权力环境对普通人更友好了,普通人的正当权益得到保障了,大家才不至于过的那么辛苦。这个社会才是完善的社会。
感谢所有为其他普通人发声的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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