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一起特大医疗诈骗案,手术植入支架不成功还隐瞒真相照常收费,造成2个月后患者突发严重脑梗而死亡,如此胆大妄为,草菅人命,该当何罪?
案件的概况是,今年3月18日,62岁的朱老汉因反复胸痛,被送入江苏省宿迁市唯一一所综合性三级甲等公立医院的第一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住院治疗,3月19日朱老汉胸痛有所减轻,但检查发现其椎动脉狭窄。3月28日朱老汉被转入该医院神经内科继续治疗。3月31日朱老汉接受脑动脉造影手术,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齐某为主刀医生(该医院官网介绍,齐某擅长全脑血管造影术、颅内外血管狭窄支架植入术、慢性闭塞血管开通术,尤其擅长急性脑血管闭塞取栓开通手术,累计手术量4000余例),手术记录显示,朱老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其左侧椎动脉颅内段闭塞,右侧椎动脉颅内段、基底动脉重度狭窄。当时医生告知家属,如果不予血管内介入治疗,患者随时可能因动脉闭塞导致死亡的结果,经家属签字同意后,4月6日齐某再次作为主刀医生,对朱老汉进行经皮基底动脉支架植入术,术后告知家属手术成功。根据4月7日至4月10日的查房记录,朱老汉术后病情平稳,症状有所好转。4月10日朱老汉出院,共计花费12万元,包括进口的颅内支架价值4.7万元,导管1.88万,神经导纹4275元。然而5月4日,也就是出院之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朱老汉又突发严重脑梗送医抢救,居然发现不久前医生称成功植入父亲颅内血管的高价进口支架莫名其妙“消失”了,眼看事态败露,涉事的操刀医师才承认,此前的手术未能成功放置支架,欺骗家属的理由是“我做了这么多手术,没做成的时候很少,当时这个支架没放成,我觉得很打脸,感觉有点不好看,下不了台”;未能安装支架却仍收取费用的理由是“支架没有用,但也浪费掉了。你说不收费,去哪儿出这个东西”。而在朱先生提供的录音中,齐某猜测可能是支架存在出厂质量问题,或在推送过程中出现脱载的情况,也有可能支架始终“就在微导管里”,但当家属询问其是否留存了微导管,齐某称,“已经扔了”。据中国医师协会心血管内科医师分会指南与共识工作委员会、中青年冠状动脉专家沙龙组织专家2019年制定的《冠状动脉支架脱载的处理和预防专家共识》,冠状动脉支架脱载与病变、器械和技术操作等因素密切相关,目前支架脱载的发生率极低,已降至1%以内,但所导致的“次生”并发症发生率达20%,可导致脑血管意外、急性心肌梗死、甚至死亡。结果朱老汉终因动脉血栓堵闭于6月7日不幸去世。显然,齐某的欺骗与朱老汉的死存在因果关系。朱先生将就涉事医院和医护人员故意隐瞒支架未能植入事实、伪造病历虚构手术经过、未装支架却收取费用等情况,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医院和医生医疗过失责任。朱先生认为,院方和相关医护人员均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案件的性质。医生做手术人命关天,有着明确的规范和严格要求,竟然发生了手术未能成功放置支架却隐瞒实情的咄咄怪事,而当事医生还竟然恬不知耻拿维护面子辩解,他的一个轻飘飘面子就要让患者付出生命代价;他还以“支架没有用,但也浪费掉了。你说不收费,去哪儿出这个东西”的强盗逻辑,让患者家属为并没有装的支架买单;他猜测可能是支架存在出厂质量问题,可当家属询问其是否留存了微导管,他却称“已经扔了”。为什么扔?是怕内外勾结以次充好败露,还是毁灭诈骗的证据?这起手术诈骗,不仅仅是丢掉医者仁心和医德良知,而是十足的诈骗犯罪。其理由:一是因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名医生及其帮凶明明没有植入支架,却欺骗患者家属手术做得很成功,明明没有植入支架的费用,却以欺骗的方法骗取12万元,不是十足的诈骗罪吗?二是因为诈骗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说的更明白,201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起案件诈骗12万元,应该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是因为还有情节特别恶劣,齐某是脑梗的医学专家,明知不能植入支架的脑梗严重程度和存在的极度危险,为赚钱欺骗家属手术很成功,误导被骗患者及其家属不仅放松警惕,也不再去更高级的医院装支架,致使患者脑梗深度加重,被骗两个月后终因脑梗病亡,可以说是诈骗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惩。
案件严办的意义。手术成功与否,患者及其家属都有知情权,主刀医生更有如实告知责任。可在齐某的表达中,让人看到的是一个没有一点点做错事情歉意的张扬跋扈,是面子大于患者生命天的冷血无情,也让人从中找到了近些年来医患关系紧张的症结,也让人深深理解被医院痛斥的“医闹”背后的无奈(朱老汉是再次住院发现齐某等医生的罪证,还有那些没有发现的呢,是不是都被隐瞒在“医闹”里?)人们不禁要问,齐某说,做过不少手术,没做成的时候“很少”,这“很少”又是多少,还有隐瞒多少没做成的?医院还有多少类似齐某主刀的秘密手术?医院还有多少让患者震惊的类似秘密?实际上,类似事件已经不是首次发生,新京报此前就报道,某知名医院有患者付了高价器材费却未被使用,也曾引发广泛关注。回到这起案件,植入体内的医疗器械价格昂贵,患者及家属又不能肉眼看到,越发要求医生尽到如实告知责任,而作为专家的当事医生,却欺骗、忽悠患者及家属,其目的不是昭然若揭吗?
我们不否认,生活中存在不少谎言,甚至有些谎言还充满善意,比如不少医生对重病患者说病不重,鼓励患者正确面对,战胜疾病,显示了医者仁心的大爱,可自从医疗市场化后出现医院与医生为了赚钱合伙欺骗患者,医生为了高额提成恶意误导患者,有些谎言已经发展到诈骗的地步。所以说有不少人,包括家属都把这起案件当作民事案件,甚至误认为医患纠纷,实在是严重错位,大错而特错,这起案件既不是医疗事故,也不是群众一向厌恶的小病大治、过度治疗,而是名副其实的以诈骗钱财为目的,订立攻守同盟的团伙作案。有点医疗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个脑血管支架植入手术,除了主刀医生,还有麻醉师、助手、护士等人员在场,如果没有利益关系,没有集体串通的欺骗,怎么可以瞒得住?由此证明,这个医院的坑人诈骗已经形成一个链条,构成团伙诈骗,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医疗责任。
此案告诉我们,尽管医疗很早就被划归三产,走向市场化,成为赚钱的行业,也势必出现“欢欢喜喜过新年,手术室里全是钱”的唯利是图,但退一万步说,即使市场化私有化也要遵纪守法,遵守市场法则,也不能靠诈骗赚钱,也不能结成医院和医护人员坑害患者的利益共同体和内外勾结的利益链条。医院手术室里收了钱没干事和干错了事的秘密,都是因各种巧合才被病患发现维权,没被发现的是大量的,是触目惊心的。本案关涉的介入治疗放支架本来就是暴利行业,居然把没有放支架欺骗患者,还厚颜无耻告诉患者家属很成功而照常收费,并且事后没有半点羞愧,没有半点对不起患者及其家属的愧疚,而是宣扬那个所谓面子的强盗逻辑。他们诈骗的目的就是为了捞钱,而且是以患者鲜活生命为代价的诈骗,较之其他诈骗更恶劣,更能制造人们的恐慌和社会安定,更是严重践踏法律和破坏社会秩序,必须对当事的医生及其帮凶予以严惩,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杀一儆百杜绝类似医疗事件的发生。也要通过本案也出台相关的患者家属查看的知情权和监督部门的监督权,手术在场医护人员都有监督的职责和公开手术经过的义务,建立落实术后核查复检机制,规范手术流程,监督手术效果,也避免意外事故发生。还要进行警示教育,建立预防医疗诈骗的体制和机制,建立医患纠纷的医院医生无过错举证制度,切实维护患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和生命权,彻底惩处没装支架欺骗患者家属照常收费的诈骗,真正实现救死扶伤天职的回归。
参考文章:1、手术“成功”两个月后,老人突发脑梗去世,医生承认:钱收了,支架没放,环球时报 2023-06-10 19:09 发表于北京;2、连没植入支架都敢隐瞒,这名医生实在胆大包天;3、12万的脑支架植入手术失败却谎称成功,老人突发脑梗抢救无效去世,网易2023-06-10,来源: 小舞的爱好浙江;4、手术植入支架不成功还隐瞒真相照常收费,如此草菅人命令人震惊,昆仑策网 2023-06-11发表于广东。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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