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犯罪事实。”
被人从六楼扔出窗外、身负重伤十年后,杨银包等来了西安警方一纸《撤销案件决定书》。
得知警方的撤案决定,杨银宝心生“绝望,悲愤,不公”之感:
他被人残忍地扔下高楼,腰都摔断了,在医院躺了几个月,怎么可能“没有犯罪事实”?
「“他们是故意杀人!”」
2023年12月,笔者发布了《杨银宝追凶记》一文,披露甘肃男子杨银宝在西安一家足疗店打工时、因工资纠纷被人扔下高楼致重伤的情况。
根据杨银宝的讲述,十年前的2013年4月,他与女友一起从甘肃来到西安,在一家主营足疗按摩的“唐韵会馆”打工。杨银宝担任经营经理,女友负责前台接待。
“刚到会馆半个月,老板解西莉为了牟取暴利,决定在会馆搞‘打飞机’、‘胸推’等涉黄服务。”杨银宝说,他们不愿意在违法的足疗店继续工作,很多员工都提出了辞职。
足疗店原址。如今是某司办公点,走廊张贴着扫黑宣传海报
杨银宝说,但解西莉表示“要等到下月15日发工资才能辞职,现在辞职一分钱工资都没有”,迫于经济压力,他们决定等领了工资再辞职。
杨银宝还回忆,当时,面对诸多员工对开展涉黄项目的反对,解西莉曾称,其丈夫是警察,“我老公托人给公安局打个电话就摆平了。”
而根据知情人士的介绍,解西莉的丈夫,确系陕西省榆林市的警察。
2013年6月15日,到了发工资的日子。此前打了辞职报告的员工们发现,6月1日—15日这半个月的工资没有发,因此与解西莉发生争执。
“解西莉认为,员工闹事是我在后面指挥。”杨银宝介绍,随后,解西莉将他召至一个包间内“单独沟通”。
杨银宝回忆,进屋后,解西莉的弟弟解晓宇带着多名社会闲散人员也进到包间,并将门反锁;在包间里,有人手持着半米长的大砍刀,对他进行威胁恐吓,有人扇他耳光、殴打他,“我一下子脑子就懵了。”
杨银宝与代理律师范啸虎回到当年案发地
杨银宝说,大约在持续十几分钟的恐吓、殴打后,他听到解晓宇说“把他扔下去”,随后,多人强行将他抬起,从六楼扔出窗外。
“他们这就是故意杀人!”回忆起当年的事,杨银宝如此说。
「“为什么不抓犯罪分子?”」
杨银宝幸运地摔在了五楼的露台上,并最终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被送到医院抢救。
杨银宝的病历显示,被诊断为“腰椎爆裂性骨折伴不全瘫”“闭合性颅脑损伤”,在入院时,他也自述了被“黑社会成员”从六楼扔到五楼的情形。
杨银宝入院治疗时自述被“黑社会成员”扔下高楼
事发当天,杨银宝及亲属就打了报警电话,但重伤他的人一直未被逮捕。这令他感到困惑:
“我都伤成这样了,为什么一直不逮捕犯罪分子?”杨银宝想起解西莉丈夫的“警察”身份,又想起解西莉派人威胁他时说过的话,“省公安厅有的是人。”
他还想起,在事发前不久的2013年5月,解西莉的一名朋友曾领着一名5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来会馆接受“服务”,并介绍该男子系“公安厅一把手,姓杜,在西安很多事都能摆平”。
杨银宝认为,他被重伤却无人被逮捕,是因为解西莉与警方存在关系,受到了庇护。
在病友的指导下,他在微博发文求助,讲述自己的遭遇,并实名举报足疗店老板解西莉“雇佣黑社会杀人”“开展色情服务并招待省公安厅杜厅长”。
他的举报,引起了知名调查记者刘虎的关注。在向杨银宝求证核实后,刘虎也在网络发布了“会馆经理曝陕西公安厅长接受性贿赂”的举报帖。
陕西省纪委对“杜厅长被曝接受性贿赂”予以辟谣
网络举报后,警方迅速采取了抓捕行动。但抓捕的对象,不是解西莉等人,而是发帖者刘虎和杨银宝。
刘虎、杨银宝分别被北京警方、西安警方以涉嫌“制造传播谣言”、“诽谤罪”刑事拘留。
2014年11月,杨银宝被解除取保候审。2015年9月,刘虎未被起诉。也就是说,无论是刘虎还是杨银宝,他们针对杜厅长的举报,最终未被司法认定为“诽谤”。
杨银宝从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成了一起“诽谤案”的犯罪嫌疑人。而故意重伤杨银宝的那些人,却至今没有一人遭受法律的制裁。
「“没有犯罪事实?”」
时间一晃就是十年。因涉嫌“诽谤罪”被取保候审后,杨银宝远远“逃离”西安,偶尔在微博上讲述自己的遭遇,表达自己的诉求,但不敢再回到西安,不敢正式提出控告。
直到去年4月,他在网友的鼓励下,正式委托了律师,开始为当年的事情奔走。
2023年11月,杨银宝在代理人范啸虎律师陪同下,向陕西省政法委、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检察院、西安市检察院等多个部门递交了控告材料。
杨银宝在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
他信心满满,相信法律会给他一个公道。提出控告后,西安警方很快就联系了他。但警方的态度和结论,令他大跌眼镜。
原来,2022年8月,警方就对“6.15杨银宝被故意伤害案”进行了撤案。
杨银宝提供的《撤销案件决定书》显示,警方撤案的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
西安警方作出撤案决定
“我被黑社会人员残忍地扔下高楼,腰都摔断了,在医院躺了几个月,怎么可能‘没有犯罪事实’?”杨银宝说,“那我到底是怎么摔下去的?怎么受伤的?”
2023年12月,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的警察,曾经与杨银宝就其控告诉求进行沟通。
警察称,2013年案发后,警方也曾对犯罪嫌疑人刑拘、报捕,但检察院没有批捕,“没有证据显示,你的坠楼跟人家的行为有直接关系。”
此外,2023年12月杨银宝还接到了西安市公安局警察的电话。警察在电话里对杨银宝说:
“你现在是不是还在网上发帖,炒作这个事?”
“建议你合理合法地维权,不要在网络上炒作传播了。”
“我就正式通知你一下,停止在网络上发这些事,你直接去相关的部门提起你的诉求就好了。”
「查了十年,才查出“没有犯罪”?」
杨银宝的代理人范啸虎律师认为,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以“没有犯罪事实”撤销案件,存在诸多法律错误和问题。
“既然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为何2013年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侦查,并以‘6.15杨银宝被故意伤害案’成立专案组?”范啸虎律师不解,十年前成立了专案组,十年后却“没有犯罪事实”,为何会自相矛盾?
“杨银宝案所显示的各项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笔录陈述、就诊记录等事实和证据,全部一一对应了十年前的犯罪事实和具体嫌疑人。”范啸虎律师指出,该案如果“没有犯罪事实”,为何公安机关却要立案侦查长达十年之久?
范啸虎律师说,一个十年前已经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雇凶杀人致重伤”案件,需要花费十年的时间,才能调查清楚有无犯罪事实吗?
“这不仅是公安机关在打脸自己的侦查业务水平,还严重违背刑事诉讼法的法定侦查期限规定,更是超出社会大众常识。”范啸虎律师说。
杨银宝与其代理律师范啸虎
对此,范啸虎律师表示,根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诉讼规则》第567条之规定,本案应当向同级检察院申请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要求对经开区分局的《撤销案件决定书》及其办案过程中的侦查活动开启检察院的侦查监督权。
“应将本案刑事侦查过程中的卷宗材料,依法向被害人杨银宝代理律师查阅复制,以保障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的知情权、法律救济权利。”范啸虎律师表示。
范啸虎律师同时提出,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在侦办杨银宝被故意伤害案的同时,西安市公安局也正在侦办杨银宝涉嫌“诽谤陕西省公安厅厅长”一案,经开分局隶属于西安市公安局,由此可能导致案件存在包庇、渎职、不作为等情形,因此,西安警方并不适合侦办杨银宝被故意伤害案,依法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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