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能用扩内需资金来维持高房价
余丰慧
北京市将选择部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通过政府收购等方式,转化为保障性住房或限价房进行销售(11月20日《法制晚报》)。
此做法对于解决低收入者住房、加快保障性住房进度十分有利,购买现房总比新建要快得多。然后,有两个致命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此做法有维护高房价之嫌疑。政府拿钱购买市场上的现房,必然推动市场需求,结果维持的是高房价。二是政府以市场价格购买普通商品房,又以低于市场价格转化成保障性住房或限价房进行销售,政府必然要倒贴中间差价,这个差价必然落入开发商的腰包。此种做法等于政府白白给开发商送钱。
那么,购买普通商品房的资金从何而来呢?笔者猜测有两条渠道,要么政府从财政资金(包括土地出让金)拿钱,这个应该比较难,因为财政资金僧多粥少,这就决定极有可能从这次扩大内需资金中出钱。这种利用扩大内需资金托市维护高房价,把内需资金送入开发商腰包的做法,严重违背中央扩大内需的精神。
中央4万亿投资要求首先要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明确要求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中央“救房市不是救高房价”的意图十分明显。因为,通过加大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保障性安居房工程建设,可以取得一举三得的效果:启动了内需,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投放使得高房价开始回落,又解决了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而部分城市政府采取直接购买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做法,与新建保障性住房相比较成本大得多,白白浪费了一部分扩大内需资金,又维护了高房价。
此种做法不利于扩大内需、启动消费。中国国内消费一直启动不起来的原因有三:一是社会保障不健全,百姓消费有后顾之忧,二是百姓收入上不去,没有消费能力,三是个别商品价格畸高、泡沫巨大,阻遏了百姓消费,比如:高房价问题。住有所居是中央的要求,是百姓的期望,谁不想拥有住房,又有谁不想改善住房条件呢?但是,目前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几万元一平方米的房价又有多少百姓能够消费得起呢?因此,维护高房价就是在抑制消费。
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举措和资金决不能走样和变味。在建立保障性安居住房上,必须按照中央要求进行新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决不能用扩大内需资金购买现有市场商品房来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那样的话,扩大内需资金将大大失去应有效果。必须清楚认识到,卖现有房拉动经济效果比新建房差得多。中央提出的建设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等低价房屋满足低收入人群,既能刺激经济又能平息社会公众对高房价日益增加的不满情绪,决不能变味,要不折不扣落实下去。
地方政府明智的选择是,出台各种政策,督促开发商适应市场大形势,降价销售,这是恢复交易量、活跃房地产的唯一出路,也能够大大促进消费的启动。政府决不能与开发商沆瀣一气,用所谓的“房价大跌最终受害者是老百姓!”来“公开恐吓”民众,用什么“地产业冬天来临”的说法“逼宫”政府,政府更不能采取直接购买商品房的办法来建立住房保障安居工程。
新闻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cn/estate/zcfg/news/2008/11-20/14575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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