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西方民主制度下的常态:看陈水扁是怎样炼成的
2009-01-14
宋鲁郑
随着特侦组长达281页的起诉书出笼和陈水扁被关押,全球第一次、全球都在看的陈水扁弊案终于告一段落。陈水扁是台湾政党轮替后产生的第一位民选领导人,也是台湾历史上第一位卸任后即由于贪腐被起诉和关押的领导人,更是华人社会历史中的第一个和第一次,其震撼效应和关注度自不待言。
根据起诉书,已查实陈水扁首批涉及四大案件:诈取“国务机要费”、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和洗钱案,金额高达七亿新台币,号称“海角七亿”。而其中的细节则更是触目惊心。且不说国务机要费是否违法,仅长达八年间,扁家用国务机要费报销全部私人生活开支,包括儿子、儿媳、女儿、女婿一家人的私用、还将节余的国务机要费全部占为已有,为此不惜利用亲朋好友收集的发票冒领国务机要费,其人格道德和个人操守何在?至于龙潭购地案,吴淑珍以第一夫人之尊,令身为最高领导人的陈水扁打破正常程序,在经建会已经否决的情况下,以最高权利介入的方式为达裕公司说项。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一项不可能完成的土地购销协议。甚至在“行政院”尚未正式核准之前,便以科管局的名义签署。为此,扁家获利三亿新台币!而扁家更在南港展览馆泄标案获回扣九千万!
在这触目惊心事实的背后,世人不禁要问,一个出身三级贫户(最贫级)之家、后又成为通晓法律的名律师(曾是台湾最为年轻的律师)、投身台湾民主运动并最终登上最高权利宝座的陈水扁何以贪污至此?
细细分析,陈水扁的贪腐钢铁之身应该是这样炼成的。首先在于其个人道德操守的低下。这里仅举三例即可窥一斑而知全豹。1979年尚处威权时代的台湾爆发“美丽岛”事件。所有的律师包括谢长廷、苏贞昌等都冒着风险义务为嫌犯辩护,唯独陈水扁是按标准收钱的。二是1998年陈水扁竞选连任台北市长败北,居然将办公室钥匙带走,致使胜选马英九不得不在外面签署其第一份公函!三是2008年在瑞士的揭发下,贪腐和洗钱案爆发。为了自保,不仅继续把已处于奄奄一息的民进党绑在自己身上,使其不能切割,同时更将曾情同父子的李登辉出卖:声称李登辉洗钱16亿新台币,出现“卸任元首告卸任元首的旷古奇景”。显然一身腐败官司的陈水绝非是因为疾恶如仇才大义灭亲举报李登辉,实是借此转移视线,掀起更大的政治风浪,从而寻找脱身之机而已,为此不惜将自己所追求的台独大业陪上。
其次是台湾的法制失效。现在的台湾不仅政体是民主的,而且还有配套的相关制度,如阳光法,要求官员必须申报财产。但陈水扁八年不如实申报,又奈何?再比如,台湾也有政治献金法,对献金有着严格的规定。然而,陈水扁在连任之后,还辩解说收受的是政治献金,甚至说这些钱是为了下一届竞选之用,是为了台独建国,居然仍有人相信。再比如,调查局的职责有着清楚的界定,然而调查局长却成了扁案的帮凶。明明在瑞士的揭发下,陈水扁洗钱大案曝光,他自己为此也不得不公开道歉,说做了法律不允许的事情(8月13日公开否认,14日公开承认)。然而,泛绿就是认为特侦组侵犯了陈水扁的司法人权,尤其攻击对陈水扁的未审先押。岂不知,美国伊利诺州州长由于出卖参议院位置也是被美国司法当局未审先押?此外,对陈水扁的两度关押也令人质疑台湾司法的公正性。仅仅是由于换了一个法官,无保开释又变成未审再押。显然在外界看来,换法官是有用的!不同的法官绝对可以有不同的审判结果。从而证明法官绝对是可以操纵的。法院、法律也是可以操纵的。人们不仅要问:既然所有的法官是同一个体系,使用的是同一套法律,自然不该有不同法官做不同判決结果的现象出现。
第三,陈水扁贪腐案,根源还是在民主制度本身。如果我们跳出台湾,环顾全球就会发现,最高领导人的贪污在民主制度下实在是常态和独特惯例。比较完善的西方民主国家如日本首相、意大利总理、法国总统、德国总统、德国总理、以色列总理不一而足。而新兴的民主国家如亚洲的菲律宾、印尼、泰国、韩国以及东欧的波兰、保加利亚、罗马尼亚都是如此。这显然不能用个案来解释,更不能说由于可以一个接一个的抓出最高领导人(象日本、意大利、德国、以色列都是一个总理倒下了,另一个总理又前“腐”后继站出来),就是民主优越性的体现。就是现在,曾被司法指控高达10余次的意大利现总理贝卢斯科尼就声明“不付红包什么也建不成”。甚至2008年当反对党左派因贪污受到调查,他居然对左派大加声援,遗憾的表示:“新的媒体-司法机制的穷追猛打,对国家没有好处。”他希望“对左派这些代表的指控能够减弱”。而这一切的根源就在于通过选举产生的有任期限制和保护的这一民主体制。可以说选民选出的国家领导人和一个大公司的CEO并 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但不同的是一旦候选人赢得选举,便拥有几乎全部的行政权利,难以受到党内和社会的有效制约。特别是有了任期保障,即使无能,甚至有些不大不小的瑕疵,也难以被弹劾(美国总统克林顿的性丑闻就是一例)。于是一个拥有巨大权利、又几乎不受党内和社会有效制约、同时又有任期限制的国家最高领导人走向腐败就变成民主制度的常态了。当然,与这些领导人一旦事发就声名狼藉、从此过着深入简出的低调残生不同,陈水扁则依然高调的全台巡回,招摇过市,继续指点江山,实是千古一人,无人出其右。
最后,不能不提一下中华文化的因素。如果从东方文化的传统来看,往往是把权力与人情作为主要思考点,缺乏对价值与信仰的终极关怀。陈水扁家庭及其亲信在其第二个任期腐败案已经开始曝光,然而,民进党却选择了与陈水扁共进退,所有的民进党立委都投票反对国民党提出的弹劾案。甚至还提出“本土政权就是最高道德”、“世界上哪个地方没有贪污”来为陈水扁辩护。这就更不是制度所能解决的了。如果民进党如果在哪个时候果断的抛弃陈水扁,就象当年共和党抛弃“水门事件”中的尼克松,也许2008年大选获胜的仍然是民进党。
不过可以令陈水扁稍感心安的是,他不会是台湾唯一和最后一个被关押的卸任最高领导人,只要他的生命力足够强,他自然会看到第二个、第三个阿扁陪他共度不会寂寞的牢狱生涯,并以此一而再再而三的验证着台湾民主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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