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身工现象显然就是一种倒退
云淡水暖
倒退没有出路,倒退是死路一条,这些话媒体上说得很多了,有些人也以此作为自己的一套东西的虎皮,凡是不赞成自己一套的,就划为“倒退”,就预言“没有出路”,凡是不赞同新自由主义经济模式的,就断定是“企图回到计划经济”,也就等于“倒退”。
按照以上的“凡是”的逻辑,“回到”=“倒退”,“回到”哪里呢,“回到旧体制”,于是,似乎但凡“回到”均可称为“倒退”,按照此逻辑,搜寻一下所见所闻,发现确实有些东西有“倒退”之嫌。
这里,有必要引述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第六自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其中的“三个已经”表明了“过去时”,违反这三个“过去时”的,是不是应该称之为“倒退”呢。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就下过定义“我们现在讲的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下开展的。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现在占整个经济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邓小平所说的“公有制”的前提,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占整个国民经济的90%以上,这个,也是符合《宪法》中关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的坚持和维护。那么,在主流媒体上大肆鼓吹生产资料私有制取向,大量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在“产权明晰”的借口下折腾到极少数私人手里,算不算是对《宪法》“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和邓小平“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现在占整个经济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等论断的“倒退”?
2008年3月13日新华社报道,哈尔滨市警方在调查一起民工坠楼事件中,在呼兰区成功破获一特大奴工案,捣毁了一个有组织地抓智障人员、组织外出干苦力、从中榨取钱财的黑团伙,解救了囚禁数月的33名民工。从“奴工”一词,人们应该想起另外一个已经被“消灭”过的名词“包身工”。
知道“包身工”源于读过夏衍先生的报告文学《包身工》,写成于1935年,新中国被选入中小学教材。夏衍先生解放后写了一篇《从包身工引起的回忆》,登载在1959年的《中国工人》上。夏衍先生写道“在20世纪的帝国主义经营的工厂里,原来还公然保存着奴隶制度。”、“为了压迫和榨取这成千上万的孤苦无告的包身工,日本帝国主义者、工部局、带工头、老板、帮口头子、国民党特务,以至当地的地痞流氓,完全结成一条统一战线。在这个地方既没有所谓国家主权、政府法律,更谈不上生活保障和人身自由。解放之后,在镇反运动的一次诉苦大会上,我听到过一个老年的纱厂女工说:‘你们说,我们给资本家作牛马,其实呀,连牛马也不如,我们是苍蝇、蚊子一样的虫豸。东洋老板和带工头打死一个工人,好像在地上踏死一个蚂蚁一样,一点也不算稀奇。’”
对于包身工“已经被消灭”后的历史,夏衍先生还有一段描述“解放之后,我去看过上海的曹杨新村、控江新村,我也曾去看过工人医院。看到这些,不知别人是什么感觉,我却总会很自然地联系起包身工的生活。包身工的形象,想起来就会使软心肠的人流眼泪。…我在北京参观了一处女工宿舍,看到她们床边有书籍、雪花膏、香水等,我替她们感到了幸福。…在那个悲惨的时代,今天的青年们还没有出世。人吃人的社会,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工人给资本家当牛马、当虫豸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就是说,如果一个“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的现象还想回来,还想“补课”,恐怕就是倒退,就是折腾。
哈尔滨“奴工”的境遇,并不比夏衍笔下的“包身工”好多少,而且,哈尔滨2008年的“奴工”案件,绝非孤例:
2005年中央电视台报道的辽宁“盘锦惊现现代‘包身工’”、《四川日报》报道的“民工遭非人待遇 每天劳动19小时监工带电警棍”、《新京报》报道的“暗访童工:日夜颠倒中劳作 经常挨饿疾病缠身”、“四川民工举报当代包身工 记者展开调查时失踪”、《生活新报》报道的“揭昆明黑心砖厂:老板暴力奴役 工人像畜牲”、《兰州晨报》报道的“农民工的背煤生活:25年目睹数十位同伴死亡”、《新快报》报道的“加班时间超法定极限6倍 当代‘包身工’惊现广州”……
比较典型的还有2007年媒体报道的“山西黑砖窑包身工”事件,在山西的黑砖窑,有的奴工已经被热砖严重烫伤了,还要出工干活,有的奴工已经被打手打断了,还要干活,奴工们人人身上都有伤,要么是被打手打伤,要么是被热砖烤伤,黑砖窑的奴工们被发现的时候,“由于一年半没有洗澡理发刷牙,个个身上发出臭味,身上的泥垢能用刀子刮下来”。
《宪法》关于“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应该是指在人剥削人的制度下饱受欺凌的劳动阶级的解放,即所谓“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这里的“人”当然是指最广大劳动人民。出现了新的“奴工”、“黑砖窑包身工”、“现代包身工”。按照自由主义精英们的观点,是“走向市场经济”的不可避免的“代价”。但是,提出“代价论”的们,大抵都衣食无忧,甚至一世无忧,甚至几世都无忧了。可谓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流血流汗的是别人,精英们早已经超越了温饱的追求,达到了“追求快乐”(茅于轼语)的境界。
当然,有的自由主义精英也觉得这种残酷盘剥的现象有违于现行的宪法原则,而且是实实在在的历史“倒退”,但又“不可避免”,于是就想辄,有大胆者就提出来要“修改宪法”,把这个判断是否出现了历史倒退的钢尺拿掉,他们理想的“倒退”就可以肆无忌惮了。
倒退没有出路,这毋庸讳言,问题要先弄清楚什么是“倒退”,“奴工”、“包身工”的死灰复燃,就应当算是不折不扣的倒退,因为这种丑恶现象,把历史退回到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时代。而这样的倒退的出现,应该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背后推动那些黑窑主、黑资本家们。
说计划经济是“旧体制”,那么比计划经济还要“旧”得多的、《宪法》序言中所说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中的“所有制”和“制度”,就不应该再折腾回来。理直气壮地反对倒退,就应该把《宪法》中“三个已经”被倒退的东西,再“倒退”到《宪法》“三个已经”的“过去时”,并且彻底砸烂滋生这种倒退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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