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慧丽司机公车撞人事件:一件被网络民意误伤的非典型性冤案
2009-02-15
新闻背景:“那个进京卖米的中国农大教授出事了。听说前几天酒后驾驶撞死了俩人。”2009年2月4日,开封多名群众拨打报社电话,称听说兰考县县委常委何慧丽酒后驾驶出了事故,询问此事是否属实。对此事进行首先报道的是《东方今报》,随后《重庆晚报》也进行了转载,据报“大年初六,河南兰考县一对母女被该县县委一辆公车撞死,逃跑的肇事司机第二天自首。据悉,该车以及肇事司机是县长何慧丽的”。
热心于帮助兰考农民卖米,进行乡村建设,举办城乡互助合作的何慧丽,在被媒体的“教授卖米”的一场“轮番轰炸”正面效应后,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她所受到的伤害也同样来源于媒体追求轰动效应而妄下的蒙汗药。这个事件中有一些东西象影子一样闯进了天罗地网的禁地,在这个禁地里行走尚且是一件危险的举动,更何况是跳舞?何慧丽公车撞人事件,乃是一件被网络民意误伤的冤案,而其中折射的问题,值得深思。
一、记者的操守已经在利益魅若游丝的勾引中发出了腐烂、腐朽的气息,不讲新闻道德、不讲原则和操守的“注意力经济”是舆论误导网民的始作俑者。
没有什么事实的根据,有的只是一个暧昧的“据悉”,而且“据悉,该车以及肇事司机是县长何慧丽的。”一个简单的“据悉”成了何慧丽与此事有关的罪证,一个暧昧的眼神成就了记者的吸引眼球的需要,而且直接与何慧丽挂上了钩,使其成了网民的千指所向。仔细查找,才发现这个“据悉”来源是“‘一个司机肇事逃逸,咋会传言是何慧丽酒后驾驶呢?’面对记者的询问,兰考县公安局副局长李辉说:‘车是何常委的车,司机也是她的司机,咋会不传言是她呢?不过一切还得按事实说话,她的司机第二天早上就自首了,目前已被刑拘。’他们已把案情汇报给县委。”就是这样的一条基本能够说明何慧丽本人与车祸无关的关键句子被其他报纸、网站转载的时候,特意忽略掉了,成了“河南一县长公车撞死母女,县长否认与此事有关”(《重庆晚报》)。我不得不佩服记者们误导舆论、错误引导网民情绪的功夫了。即使是秦始皇、秦桧再世,也想不出这么“莫须有”的“株连九族”的舆论发明了。相比我们的记者,秦桧还算老实的了,他还说罪名是“莫须有”的,而我们的记者连“莫须有”都不用了,一个“据悉”了事,还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难怪“在回帖中,虽然有极少一部分网友认为标题有歧义,带有太强引导性,但是,绝大多数网友在惯性思维的作用下,或许才刚刚看完标题与开头,就已确定其中黑幕,想当然认为何老师撞死了人然后找的替罪羊,并把语言暴力运用得无以复加,给何老师带来许多伤害。”(《何慧丽撞人事件真相》)。
而且连“莫须有”的县长也出来了,何慧丽一个常委,在记者的笔下成了县长,高升了。也就是说,根据记者的个人主观需要,随时可以升迁和平调了。这些媒体已经狂妄到了什么程度,可以不管事实,罔顾真相,随意编造。试问,这是谁的天下,这是谁的媒体?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西哲将新闻学的真谛一起告诉了记者。从平凡中挖掘惊人的题目,从一件车祸中拉出名人的影子,已经成为新闻炒作万古不变的秘诀了,真可谓“千古秘制”,“古传秘方”了。即使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记者们也会将他们追溯到三皇五帝,拉扯到名人身上,以期吸引眼球。有时候,为了让观众获得快感,那怕编造点谎言也在所不惜。至于新闻的道德、记者的操守、法律的三令五申、人的良心,都如同逝去的记忆中的小船,已经随着人性在经济利益面前的泯灭而摇曳晃荡去了,剩下的,只有一首离骚一般的《再见道德,拜拜良知》了。如果朝名人脸上泼尿水能够吸引眼睛,增加报刊的广告收入,那么估计记者们准会回家收集尿桶,像金子一样储备起来了。
媒体如同双刃剑,如果对事实负责,而不是对“效应”和“注意力经济”负责,那么很容易将“车祸、公车私用”这些盆盆罐罐的污水与何慧丽撇清。但是兰考县太小,兴许新近的名人除了焦裕禄,也就剩下何慧丽了。当何慧丽和焦裕禄一起出现在兰考的新闻热点备案单中,那么在记者的世界里,兰考就不仅是“焦裕禄”的兰考县了,而且变成“何慧丽”的兰考县了。
在这里,我们发现了一个奇怪的质变。如果牛群仍然在安徽挂职,这个县发生的一切行为都可能会与牛群挂钩,至少会猜测与牛群关联起来的比率,只有保持这样的“敏感性”,记者和报纸才能够生存,从而也才能够吸引住读者猎奇的眼光。
何慧丽正是这样的受害者,当何慧丽在兰考因为卖米吸引了舆论的眼光,那么记者们毒辣的眼睛同样会把所有兰考的新闻都和何慧丽联系起来思考,“深翻”其中可能的关联性。
而我们的记者恰恰具有狗一样的鼻子,他们擅长从明星们一举一动中去推测“真相大批露”、胡诌“真理大展示”、揭破“惊天的秘闻”,什么同性恋、双性恋、三角恋、异国恋、姐妹恋,什么“谁看了都喷血的性感”、“如果不是风采魅力砍我头”、“妖冶风情世界第一”、“史上最强”等等吹嘘、轰炸、卖弄、畸形的各类题材和爆炸性的内容,比台湾的狗崽队还胜一筹。真可谓,人民日报,求是红旗,稍逊风骚,看今日能吹能造谣者,还看今朝。
鉴于中国的小混混媒体是这样低级的素质,何慧丽们大可不必为此类品质的媒体大伤脑筋,“笑可笑,笑尽天下可笑之事”。
二、何慧丽不堪舆论之重,更不堪承受网民符号化行为解读的群唾之轻
《东方今报》记者虚拟和“据悉”的“何慧丽”令人发指地“撞人后轿车逃逸”,而且是“公车封存”后,却“拿到钥匙”。在这篇报道里,记者在看似平淡的叙述中,将所有的愤怒都倾泻在了这篇报道那看似轻描淡写的报道里了。《重庆晚报》的报道就更带有明显的情绪了,该报道的题目是“河南一县长公车撞死母女,县长否认与此事有关”。
1、悲情与绝情的强烈对比。在这篇报道里,网民们看的是他们习惯的政府嘴脸,“我姐当场死亡,怡琳被120拉走抢救了,到第二天上午10点,也没抢救回她的命”的悲情和“肇事后车逃跑了,第二天才自首”的绝情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令网民们愤恨不已。司机代表着公权力,也就是实际上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古代的定位中,现代司机就类似于县太爷的仆役,仆役的蛮横自然会让人联想到主人的纵容。而死去的百姓,非常悲惨,是“当场死亡”,代表了安全处于绝对弱势的民众,如此一悲一绝,怎能不令人愤恨?这司机既然是何慧丽的专职司机,又是封存后拿钥匙开的车,怎能不联想他的主子“何慧丽”?这个时候,谁还管她知情不知情,是不是挂职,更不管她是不是“初七才回兰考了”。一个特殊的挂职县常委被作为官僚化体系中的一员习惯法处理,完全符合民众的审视事实的习惯和规则。然而何慧丽终究是被误伤了,而且伤得不轻,伤她的,不是网民本身,而是她所在那个体系的“潜规则”。
2、冷处理与群众回避的强烈一致性让网民怀疑在强大的政府威势下另有内情。我们不得不承认,报道确实存在着卓绝的引导艺术,看似平淡的报道里将读者的愤怒引导到了传统的愤怒“觳中”。在这篇报道里,记者采用了传统的政府的冷漠言论,比如“只能是听警察的”、“并称兰考县县委已针对该事故成立了调查组”、“孙理胜说,他也不知道司机是怎么拿到的钥匙”,即使是何慧丽本人在记者记述下的反应,也给读者惊人的官僚化感受“但我不清楚具体情况。县里有事故处理小组,有交警大队,你可以去向他们了解详细情况。”这种反应是那些事故中政府习惯的表达,正是这种政府的习惯冷处理引起了“冷漠”、“草菅人命”、“推卸责任”的印象,而记者笔下的群众就更表现出了似乎另有内情的举动,比如“‘就在那家三环超市门口’,听到记者询问当时的情况,多名群众向记者指点说,但他们均称没目击到现场”,这里暗示群众知道情况但是不敢说。如果说我的这种判断并不准确,那么下面记者的叙述就更令人坚信了。报道称“距离事故现场不足3米远是三环超市,记者提起事故,三环超市女老板立刻称自己不知情”,这种刻意的描述和故意突出的对比关系,“不足3米”但是却“立即称自己不知”,真是绝妙的导引之术。读者很容易就从这篇报道中体会到记者隐藏着的愤怒和无奈,从而将唾沫吐到何慧丽头上。奇怪的是,在报道的背后,记者又特意地附录了“何慧丽其人”这样带有明显贬抑的叙述方式,说什么“这一次,这位因卖大米而扬名的学者已是官升一级,跻身兰考县委常委。经历了‘副教授——副县长——副教授——县委常委’这一轮回”,各中的酸溜溜和告诉读者何氏的名人背景用意不难体会得到。网友名为“至诚大兵”就说“报道让人感觉疑云丛丛”,而且“看不到她对死者的歉意。完全是官话应付,丝毫看不出同情与怜悯。看不到她对司机的批评”(《焦玉禄与兰考县长公车撞死母女的联想》),而这种感觉和效果是何慧丽本人造成吗?错,恰恰是记者报道的目的性所决定的。
3、“莫须有”等于“正是有”成了民众对政府认识的基本定位。正是政府丧失了在群众的基本信任,才导致了群众一直认为政府“欲盖弥彰”,“越是辩白说没有正是有”的印象。这是整个中国地方政府面临的全面信任危机。贾林州就正确地说明了这一现象,“网友们一时愤怒,各种下流辱悔与对社会政府不公之言辞一下子都发泄出来了”,“是抓住‘卖米县长’的名人效应不放,进行新闻炒作”(《炒作卖米县长与记者的职业操守》)。
三、何慧丽成为群众表达对政府愤怒的符号,成为为政府官僚化形象的替罪羊,这反映了政府公信力的巨大危机。这是一个基本的态势恶化的进展,即:网民已经不问事实的真相,只要在政府中做事,可以不问其本初或过去做了多少事,一概处于被抨击的行列。
这是一种巨大的危机,反映了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地方政府面临的真正困境:已经无法取信于民。即使是一位辛苦为兰考奉献知识和能力的女教授,也无法获得群众最基本的公信。
网民已经不去追究事实的真伪,也不再管何慧丽们究竟是不是被冤枉的,他们的目的只是倾诉对政府“草菅人命”、欺负良善的愤怒。因为这样的类似“政府公车撞人逃逸”、“公车私用”的事情太多了,群众已经没有耐心去等待真相去澄清了。这是政府摇摇欲坠的征兆。国无诚信不立,老祖宗都懂得这个道理,但是我们的“人民”政府却已经无法做到“取信于民”了。这在战国时期的思想家们看来,是一国即将败亡的预兆。商鞅立木取信而秦国得以强盛,最终在战国的“准国际关系”中取得统一之战果。而诚信不立的“齐、楚”,虽实力足以和秦抗衡,最终不敌而灭。
制度性的腐败让群众愤怒,梁奇先生就代表了这种意见,“在春节公车封存期间,一辆已经封存的公车竟然在路上把母女俩撞死,实在是令人震惊!对此平民百姓往往幼稚地认为公车封存了,应该不如再撞人害命了。可是,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死铁一般的公车,在官员的主动驾驶下,即使封存也依然会跑到大街上伤人害命。我想,这种悲哀不是制度的错,也不是官员的错,而是监管不力导致的。为什么?因为监管不力,一切制度都成为垃圾;任何官员都不惧怕违反规定和制度。任何有点权力的官员都利用手中权力实行公车私用”(《卖米县长公车撞死母女俩折射公车私用严重》)。关于这一点,是公认的事实,即使是何慧丽的辩护者也都承认这一点:“这个事情是很奇特,骂何老师的也不一定就是没有良知的人,也可能是一些正直的人,骂的其实不是何老师本人,骂的是最近频发的公车撞人事件,骂的是这个社会中坑人的不平,我很理解很理解”(《正直的网民,不要再被无良记者强奸啦!别冤枉何慧丽》)。
在我看来,何慧丽以昭昭之身、清白之举(过去卖米的善良举动并没有换来网民仔细去审视一下撞车事件的真实性)却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耐心,反而因为一个模糊不可信的“公车”和记者故意忽略的、失掉真相的新闻而“臭了一锅粥”,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在冥冥之中似乎暗示着是如改良中国一翼,即使做得再好,也无法挽回摇摇欲坠的地方政府信任危机了。
进行乡村合作实验的何慧丽本身做的是一件非常伟大而崇高的事业,这种事业由于舆论的报道而得以广而告之。但是成于斯,也容易毁于斯。舆论为民所用的同时,也容易为舆论的另外一面所伤。而关于这一点,何慧丽似乎并没有做好心理上的准备。
附录:两个新闻报道的版本,我们从中可以看出报道是如何被在《东方今报》记者的危言耸听标题下,又被《重庆晚报》编辑第二次刻意地“处理”的。
报道版本一:《河南兰考卖米县长公车撞死母女俩 司机肇事逃逸》
2009年02月05日 13:46 来源:大河网 田霖
“那个进京卖米的中国农大教授出事了。听说前几天酒后驾驶撞死了俩人。”昨日,开封多名群众拨打记者电话,称听说兰考县县委常委何慧丽酒后驾驶出了事故,询问此事是否属实。昨日,记者对这一传言进行了调查。
死者家属:正月初六母女俩被车撞
根据群众提供的情况,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兰考县北关受害人家中。“出事故的母女分别叫朱艳丽、秦怡琳。朱艳丽是我姐,今年38岁,她女儿10岁。”朱奇是朱艳丽的弟弟,“正月初六晚上8点左右,她们母女到兰考县文明路与黄河路附近洗澡,快9点的时候,我们才得到她们被车撞了的消息。我姐当场死亡,怡琳被120拉走抢救了,到第二天上午10点,也没抢救回她的命”。
朱奇说,他只知道肇事车是兰考县县委的一辆公车,肇事后车逃跑了,第二天上午司机才自首。他和家属都不知道事故发生时车是由谁驾驶的以及司机有没有喝酒等情况,“只能是听警察的”。
县委宣传部:两个常委参与调查
在记者走进朱奇家时,兰考县县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已经在现场等候。“先到宣传部再说。”看到记者对朱奇等人进行询问,工作人员催促记者到宣传部了解情况,并称兰考县县委已针对该事故成立了调查组。“这是个很普通的事故,县委常委何慧丽和这事没关系,就是县委从交通局借调的一个司机肇事逃逸了。县委已经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两个县委常委都在调查组内。”在兰考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孙理胜说。“春节期间公车不是都封存了吗?一个司机怎么拿到的钥匙?”面对这一问题,孙理胜说,他也不知道司机是怎么拿到的钥匙。
公安局:肇事司机已自首
接着,记者和孙理胜等人来到了兰考县交警大队。“一个司机肇事逃逸,咋会传言是何慧丽酒后驾驶呢?”面对记者的询问,兰考县公安局副局长李辉说:“车是何常委的车,司机也是她的司机,咋会不传言是她呢?不过一切还得按事实说话,她的司机第二天早上就自首了,目前已被刑拘。”他们已把案情汇报给县委。
记者从警方的汇报材料上看到,此次事故大致内容如下:2009年1月31日20时47分,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途经文明路与黄河路时,发现事故现场,随即拨打120,开始排查肇事逃逸车辆。第二天早上肇事司机王超到交警队投案,称驾车超越一辆的士时,酿成车祸,然后逃逸。2月1日,王超被刑拘。
何慧丽:正月初七才到兰考
那么,对于众多传言,何慧丽是如何看待的呢?据了解,何慧丽于2月3日与兰考县的多名工作人员一起到南阳考察。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何慧丽。
她说:“我是初七从北京到兰考的,到兰考后就听说出事了,但我不清楚具体情况。县里有事故处理小组,有交警大队,你可以去向他们了解详细情况。”
记者调查:现场没有目击人
昨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了事故现场——兰考县文明路与黄河路交叉口东约30米路南,事故现场所在的文明路路宽只有6米左右。
“就在那家三环超市门口。”听到记者询问当时的情况,多名群众向记者指点说,但他们均称没目击到现场。
“俺关门早,啥都不知道。”距离事故现场不足3米远是三环超市,记者提起事故,三环超市女老板立刻称自己不知情。
接着记者询问了附近4家商店,均说没看到现场,不知道是谁开的车。唯一知道情况的,是一家洗脚店的女工作人员,但她说:“只听到撞击声,没出门看。”东方今报
何慧丽其人:
自2003年8月首次挂职兰考以来,近日,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何慧丽第三次来到兰考县挂职。这一次,这位因卖大米而扬名的学者已是官升一级,跻身兰考县委常委。经历了“副教授——副县长——副教授——县委常委”这一轮回,何慧丽和她的新农村建设思路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在何慧丽看来,这是一种从学者式试验探索到政府式实践推广的转变,也是一种从过多依赖知识分子力量到呼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的转变。在具体运作方面,何慧丽开始引导农民进行商业化尝试,不再有当年“被动”卖米的无奈和迷茫。而在自我意识中,“我是政府官员”开始取代“我只是一个学者”,成为她给人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经过《重庆晚报》编辑处理后,新闻成了这样:
报道版本二:河南一县长公车撞死母女 县长否认与此事有关
2009-02-06 09:12 来源: 重庆晚报
河南兰考县长公车撞死母女
县长否认与此事有关;逃逸肇事司机次日自首
大年初六,河南兰考县一对母女被该县县委一辆公车撞死,逃跑的肇事司机第二天自首。据悉,该车以及肇事司机是县长何慧丽的。
撞人后轿车逃逸
记者4日来到兰考县北关受害人家中。
“出事的母女是朱艳丽、秦怡琳。朱艳丽是我姐,今年38岁,她女儿10岁”,朱艳丽的弟弟朱奇说。“正月初六晚8点,母女俩到兰考县文明路与黄河路附近洗澡,快9点时我们才得知她们被车撞了。我姐当场死亡,怡琳在第二天上午去世。”
朱奇说,他只知肇事车是兰考县委的一辆公车,他不知事故发生时车由谁驾驶,以及司机有没有喝酒等情况,“只能听警察的”。
现场没有目击人
“就在那家三环超市门口出的车祸”,听到记者询问,多名群众指点说,但他们均称没目击到现场。记者又询问了附近4家商店,均说没看到现场。唯一知道情况的是一家洗脚店的女员工,但她说“只听到撞击声,没出门看”。
两常委参与调查
兰考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这是个很普通的事故,县委常委何慧丽和这事没关系。县委已成立调查组,两个常委都在调查组内。”
春节期间公车封存,一个司机怎么能拿到钥匙?对此,该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孙理胜说,他也不知司机是怎么拿到钥匙的。
兰考县公安局副局长李辉说:“司机王超第二天早上就自首了,目前已被刑拘。”对此事,何慧丽说:“我是初七从北京到兰考的,不清楚具体情况。县里有事故处理小组,你可以去向他们了解情况。” 据东方今报。(编辑:紫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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