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委门前禁行出租车”报道反思舆论监督
忠言 文
2月26日《法制日报》发表该报记者马竞采写的《石家庄市委门前禁行出租车百姓质疑》的新闻,一石激起千层浪。该新闻迅速被全国主流媒体和网站转载,许多报刊、网友纷纷发表评论,对石家庄市领导机关的特权行为给予谴责抨击。但是,令人深思的是市委门前禁行出租车的做法早在2005年就存在了,而在四年多时间里竟无一家河北媒体对此事给予关注和报道。
是群众对石家庄交管部门这一做法没有意见吗?否!不仅居住在被禁出租车通行的青园街居民不满,出租车司机不满,而且外地来石办事的人员也不满。是媒体的记者们不知道此事吗?否!在青园街附近不到一公里的范围内有包括省、市级别的七、八家报社和电台,许多新闻媒体的记者也常坐出租车到市委大院采访,对那里的规矩一清二楚,而且也是十分不满的。
为什么自己身边的事情却熟视无睹、习以为常,而被外地媒体曝光了呢?这就不能不提到舆论监督这个敏感的话题。马克思说过:“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公众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眼睛。”我们的党和政府历来重视舆论监督问题,几代领导人对舆论监督做过精辟而重要的论述。1945年,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关于中共能否找出一条新路跳出人亡政息的“历史周期率”时,曾非常明确地提到了舆论监督:“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他主张“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胡锦涛同志对舆论宣传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各项监督制度建设,把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紧密结合起来,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他还亲自上网与网友交流,给舆论监督工作极大关注和支持。
在新的时期,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构成了强大的信息舆论平台,许多腐败现象和丑恶行为通过媒体和舆论监督被揭露出来。但是,在舆论监督问题上,仍然存在着一些体制性的弊端或者“潜规则”,严重影响正常的舆论监督的开展。其表现大体有以下几种:
一是片面强调和理解正面宣传。一些做宣传工作的同志一说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就忽视甚至放弃了舆论监督和负面新闻的报道。一味地“吹喇叭”、“唱赞歌”,甚至以新闻报道作为为某些领导“抬轿子”、“显政绩”的手段。而一些领导也见不得批评报道和负面新闻,好像搞舆论监督报道或批评报道就是给领导“摸黑”、“影响政绩”,于是千方百计给于捂和压。即使不得已报道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轻描淡写、低调处理。
二是各级媒体只能监督下级。这好像已经成了“潜规则”,地市媒体可以监督县、乡基层,省级媒体可以监督市、县,中央媒体可以监督各省、市,而各级媒体都不能监督同级或上级。因为各级媒体接受的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监督同级或上级就是犯了大忌。这样的监督注定是蹩脚的。河北媒体4年时间里,对市委门前禁行出租车熟视无睹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省委、省政府所在的维明街南段也同样禁止出租车通行。除非媒体领导不怕丢官,否则谁敢去捅这样的“马蜂窝”。可见,石家庄市委门前禁行出租车事件被中央级《法制日报》报道,而不是当地媒体报道,也就毫不奇怪了。
三是摆不正舆论监督与和谐稳定的关系。舆论监督无论是监督政府还是监督群众,其目的都是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但是一些领导同志和媒体的同志,却错误地认为搞舆论监督和问题新闻报道,会使群众感到社会不稳定、不和谐。于是,大搞愚民舆论。其实,这只能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事实已经发生,你不报道、不披露就以为群众永远不知道?而那些被掩盖而没有报道的问题新闻,会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传播开来,有的甚至传播得面目全非,与真实情况相差甚远,这样的小道传播对社会危害更大。
四是把党性与人民性对立起来。新闻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坚持党性原则,而我们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坚持党性也就是坚持人民性,二者是统一的。但是,实际上许多媒体包括一些党和政府的领导人,片面强调“党性”,而他们所说的党性并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是某些领导个人的意志。这样,他们实际上自己就把自己划到了群众的对立面,充其量是变了味道的“党性”。近年来,一些传统媒体如报刊的读者在减少,这固然与互联网等新型传媒的发展有关,但也与这些媒体片面强调“党性”而忽视“人民性”有关。人民想知道的事情你不登、不敢登,这就迫使读者不得不向信息更加开放、博大、宽容和多元的网络靠拢。忽视“人民性”的结果最终是丢失了“阵地”、失去了读者,无异于“自杀”行为。
五是新闻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在中国新闻界有一个奇特的现象,就是舆论监督大多都是异地监督,本地媒体揭露和监督本地问题的少之又少。即使是有的本地媒体想监督,也往往被当地领导和宣传部门“和谐”掉。河北三鹿毒奶粉事件是由甘肃媒体报道的,石家庄市委门前禁行出租车事件被中央媒体报道后,河北当地媒体依然讳莫如深地保持沉默,这是极其不正常的。一些媒体的崛起,就是靠的舆论监督,而这种监督也大多是“异地监督”,极少对本地问题给予监督。令人遗憾和不可思议的是,媒体无奈创造的“异地监督”,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强烈要求下也被有关部门禁止了。
综上所述,中国的舆论监督存在着严重缺陷,有认识上的问题,有体制上的问题,有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也有新闻工的良心问题,需要综合治理。中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文明的时代潮流,要求舆论监督工作必须改进,新闻宣传必须开放。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对社会丑恶现象和党内腐败现象实施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体的权利和义务,是新闻工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也是加强党的建设、促进政府工作,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体现。
笔者建议,酝酿多年的国家“新闻法”应该尽早出台,切实保障新闻媒体正常进行新闻报道的权利、舆论监督的权利和新闻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规范权力机关、领导者个人对新闻媒体过多的限制、干涉、审查和支配;加强新闻媒体的自律,进一步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提高舆论监督的水平,使新闻媒体能够按照新闻规律进行正常的新闻报道和监督,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在推动我国社会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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