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东民事件原上访职工的网上声明——“我们没有扰乱公共秩序”
西安参加2009年615、625省总工会上访职工的网上声明
西安“先进法律工”赵东民被西安新城分局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超期羁押一年多后,又被新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看到这个结果后,我们去过省总工会上访的离退休职工良心上感到不安,我们觉得一个无私正直的法律工为我们工人义务法律援助,却受到如此不公的处罚,是我们陕西工人的耻辱,是我们司法界的耻辱。如果我们当事人再不站出来说句公道话,我们将终生受到良心的谴责。所以,我们几个当时的目击证人发表网上声明,以正视听。
1、 西安部分企业(西北三印、西安新华橡胶厂等)改制损害了我们工人的利益。所以我们是从2005年开始上访的,曾多次向省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但无结果。所以说我们上访不是赵东民组织策划的。
2、 2008年8月,在我们长期反映问题得不到解决时,我们才联系到法律义务维权志愿者赵东民请他帮助指导我们合法维权。
3、 后来上访过程中,赵东民一直指导我们要“合法维权,不要堵路,不做任何违规行为”。所以说赵东民是我国法律的自觉维护者,是真正的先进法律工,而不是违法之人。
4、 6月15日 ,我们去省总工会上访,赵东民根本未去,况我们160多人去省总工会秩序良好,工会在二楼会议室接待了我们,并给我们开了“十日内协调解决”的便条。两次去省总工会,我们走时都把环境打扫干净,真正做到了“合法维权,文明上访”。
5、 6月25日 是省总工会给我们约定的答复时间,我们大约180人去总工会,因考虑有些具体问题需要赵东民帮助,才请他一起去。工会副主席张仲茜、办公室主任梁小民接待了我们。我们有序发言,并全体学习了全总主席王兆国的讲话与工会章程。因一些具体问题上,工人与工会领导有些意见分歧,有些争论,是赵东民协助工会统一了意见,要我们选出代表与工会商谈。
6、 两次上访都在基本良好的气氛中进行,我们既没有堵门堵路,也没有任何违规行为,更没有走到社会上去。总工会60多人,办公只有五人接待了我们,其余50多人都在正常办公,何谈“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之说。
7、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之说,完全是陕西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个别官僚在有意破坏党群关系,在挑拨政府与人民的矛盾。
以上是我们参加2009年615、625省工会部分上访工人向全国同胞及正义之士的网上声明。
孟振荣、李甲才、韩金侠、郭保民
201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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