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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与思想评论2011年第1期:十二五期间资本的重点攻击目标
编者按:十二五期间资本的重点攻击目标是什么?大资本的大智囊樊纲和迟福林都一致地说,是把农民赶到城市里(见《评论》正文资料)。为什么呢?是为了农民过更好的日子吗?非也!君不见,已经进城的大学生,这中国无产阶级的先行者,不是正生活在城乡的夹缝之中,很多沦为蚁族吗?这些智囊如果真的关心人民幸福,就应该先关心一下这些已经怨声载道的大学生吧。而事实上,由于胡温执政后实行惠农政策,连年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问题的,可以说,农民的经济和生活状况有所改善,因此农民就不是很愿意接受条件较差的就业机会,甚至出现了民工荒。农民日子不是在恶化,而是在变好,资本为什么要这样多管闲事呢?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资本要新的利润掠夺也。城市现在经过十几年的泡沫经济,已经通过按揭等方式把普通人的未来都掠夺一空了,资本下面可以掠夺的对象就是还处于半无产阶级状况的农民。将农民赶出农村,将农村土地私有化,将既可以解决所谓“民工荒”(实质是超级廉价的劳动力荒),造成大批廉价劳动力,同时又可以将几亿农民更深地卷入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之中,扩大资本的市场。搜狐网在报道樊纲等的观点时,不小心漏出了自己背后的资本的立场——它用的标题是:劳动和资本倒挂。资本的逻辑在人们没有认识和掌握它之前,它具有一种魔一般的强大力量,它将越过中国政府的所谓大权在握和知识分子的善良愿望,将中国社会按照自己的逻辑来塑造。同时,资本的丑恶和恐怖将会通过社会、生态等危机甚至战争逐渐表现出来,——这也将是中国社会无法拒绝的后果。
本来,中国农村集体所有制在全球资本主义危机的背景下,可以成为转向新的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式的支点,但是在资本的魔力下,在资本渴望利润的压力下,土地私有化和农民无产阶级化却正在静悄悄地大规模发生着。我们主张,除非农村走新型集体化道路,其他无论是不进不退法,还是公司农户法,或是政府大规模推动土地流转法,将必然导致土地私有化。其中最危险的是政府推动的非集体化导向的大规模土地流转。“这种模式为下一步的土地私有化打下最好的基础,是当前最危险的趋势。原因至少有三:1. 入股时间一般都很长,农民一般被拆迁安置到离开土地较远的城市,社区被拆散,社区团结被消解;2. 土地的使用性质慢慢会被公司改变,比如建设工厂或住房,甚至再被转让给别的公司;3. 不少政府官员和大资本早就想吃掉土地,它们构成土地私有化的最大动力。第二种毕竟还是小资本和级别较低的地方政府在推动,但是第三种模式是大资本和较高层政府在推动,力量和规模将极大。在适当时候,当原来的农民分布到四面八方,失去组织团结的可能性,地方政府很容易就会宣布将所有的农民转为有最低保障的城镇居民,土地就完成私有化了。这个策略用拖的办法瓦解农村社区团结。它事实上是将农村先通过土地入股变成一个企业,然后仿照以前国有企业私有化过程:先让企业处于半停产和亏损状态,工人得到很少的工资,时间拖下去就会有很多工人辞职,最后停在工厂的工人很少,然后就将它私有化。”(参考《中国左翼评论》第一期http://chinaleftreview.org/?p=45)下面所选的贺雪峰、潘维和温铁军先生的文章也基本表达了这样的担忧。我们应该揭露资本的计划,争取更多的人认识到我们必须走新的发展道路。
目录
中国经济50人论坛樊纲:用各种方法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是“十二 五”规划的重点
迟福林:“十二五”期间让农民工成为历史
日本《东洋经济》周刊(2月12日一期)文章:中国劳动力不足的真正原因在于制度缺陷
贺雪峰:也说民工荒
潘维:向农地集体所有权下刀子是革农民的命
温铁军:靠“土地私有化”解决农村问题是南辕北辙
《中国左翼评论》:围绕三农问题解决方向的重大争论:城乡统 筹将把中国导向何方?
民工荒资料集1
土地流转资料集1
中国经济50人论坛樊纲:用各种方法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是“十二五”规划的一个重点
广州日报 2011年02月20日
本报北京讯 (记者赵琳琳、张莹、柳建云)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11年年会于昨日下午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中国经济50人论坛学术委员会成员樊纲表示:用各种方法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让农民在城里待下来,这是“十二五”规划的一个重点。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经济50人论坛学术委员会成员樊纲则表示,工业化进程根本核心是劳动力转移,按目前分析数据,如果计算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力,至少有30%~35%的劳动力是农民劳动力,尽管他们的收入目前仍在增长,但其收入也只是农民工的一半,照此不应出现民工荒及农民工工资上涨的情况。“但现在,确实出现了劳动力工资上涨的情况,如何解释这个悖论?”他说,此悖论反映了中国的一个特殊情况,也就是我们的城市化率大大低于工业化。工业化率步速快,但城市化率低,劳动力进城了,把老人孩子留在农村。他表示,用各种方法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让农民在城里待下来,这是“十二五”规划的一个重点。
迟福林:“十二五”期间让农民工成为历史
中国改革研究院(海南)院长 迟福林
2011-2-7
“十二五”期间,我国的发展方式转变与农村改革发展直接联系在一起。转变发展方式,重要的是把13亿人的社会需求释放出来,以形成消费主导的基础条件。这就需要:加快城市化进程,使城市成为建设消费大国的主要载体;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把7亿多农民的潜在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十二五”期间,无论是城市化还是城乡一体化,都绕不过“农民工”这个坎。“让农民工成为历史”,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既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头戏,也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突破口。
一、“让农民工成为历史”应当成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
农民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形成的一个规模庞大的特殊群体。30年来,这个“特殊群体”在为工业化、城市化做出历史性巨大贡献的同时,却难以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当前,我国已进入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加快推进的重要时期。无论是从现实需求还是从发展趋势看,都需要在“十二五”中实现农民工市民化,让“农民工”成为历史。
1. 农民工融入城市是一个客观现实。虽然农民工尚未纳入城市保障性住房范畴、尚未享有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基本公共服务,但这并没有妨碍事实上形成的农村人口不断融入城市的趋势。首先,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产业工人的主体。2009年农民工总量达2.3亿人。其中在第二产业从业的农民工占57.6%,在加工制造业从业的占68%,在建筑业从业的占80%。第二,农民工是城市新增人口的主要来源。2.3亿农民工,在城市务工的约有1.5亿人。这些年城市新增人口主要靠农民工数量的增加。“十二五”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城市人口将突破7亿,城市化率有望达到52%~55%。
2.农民工群体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十二五”时期,“80后”、“90后”等新生代农民工将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新生代农民工大量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他们不再是为了生存而进城,而是为了谋求发展而进城。其利益诉求也开始多元化和现实化。
3.“十二五”全面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时机成熟,条件具备。不久前,我院组织了“十二五”农村改革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近80%的专家认为,“十二五”全面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条件已经具备或初步具备。我的基本看法是,“十二五”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既有很强的需求,又有现实条件。
第一,从需求来看,农民工市民化有利于扩大社会总需求,有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农民工市民化可以将2.3亿大群体的潜在消费变成现实需求。为此,建议把“农民工市民化”纳入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第二,从条件来看,今年国家财政收入将突破8万亿,客观上已具备一定的财政能力来推动并最终解决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第三,从政策展望看,“十一五”时期,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了明显进展。预计“十二五”时期,无论是在政策创新上,还是在均等化程度提高上,都会有重要突破。这将为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提供重要的基础条件。第四,从实践来看,发达地区有望率先取得突破。长三角、珠三角是农民工最集中的地区,这些地区已经开始着手解决农民工问题,估计在2~3年内会有一定的突破。
总的看法是:“十二五”解决农民工市民化应当做得到,也有条件做得到。“农民工”三个字应当成为历史。
二、“让农民工成为历史”应当作为“十二五”城乡一体化的重大突破
农民工既涉及农村,又联系城市。解决农民工市民化,既是城乡一体化的焦点,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十二五”推进城乡一体化应当把“让农民工成为历史”作为重要的突破口,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和土地制度。
1. 以落实农民工就业落户政策为突破口,放开城乡二元的户籍限制。建议“十二五”时期分两步走:第一步,“十二五”的前三年实现中小城镇户籍制度全面放开;第二步,“十二五”的后两年实现大城市户籍制度基本放开。“十二五”末期,把农民工“暂住证”改为“居住证”,实现农民工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统一管理。
2. 以农民工市民化为突破口,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当前,如何有效保障农民工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是一个突出的问题。2006年农民工享有的基本社会保障水平只有城镇居民的25%。近两年,尽管这一差距的程度有所减小,但是仍然比较悬殊,尤其是制度还未对接。“十二五”实现农民工市民化,重在推进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的市民化,这样才能为未来10年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重要的基础。
农民工在全国范围内跨区域流动越来越频繁,应当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相关政策,保障农民工无论在什么地区就业,都能享受到与该地区户籍居民大致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当务之急是解决两大问题:第一,全面解决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建议尽快实行义务教育全国通用的教育券制度。国家为每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发放教育券,农民工子女可以凭教育券在全国任何一个地区就学,国家按照学校提供的教育券进行财政拨款支持。或者按照近年当地义务教育实际入学学生数对地方进行专项财政转移支付。第二,抓紧建立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在内的农民工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在解决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障的同时,探索衔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基本医疗制度的有效途径。现在已经到了出台这样一些政策的时候了。
3. 以创新农民工土地制度安排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城乡土地一体化。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安排,尤其是农村土地长期承载的基本社会保障功能,是农民工被排斥在诸多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之外的深层因素。建议“十二五”创新农民工土地制度安排:
一是尽快剥离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十二五”的土地政策调整,要把剥离附加在土地上的社会保障功能作为重点之一,使农民工能实际获得与城镇居民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应当叫停诸如“土地换社保”等各种不合理做法。尤其是在农村土地得不到物权保障、不能抵押贷款的情况下,不能硬性要求农民工以放弃土地权利为代价来获得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是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土地收益权。在符合城乡土地规划的前提下,统一建立完善农民工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的相关制度安排。
三、“让农民工成为历史”应当作为“十二五”政府转型的约束指标
“让农民工成为历史”,既关系城市化进程,又关系和谐社会建设,牵动我国发展方式转型的全局。为此,应当明确把“让农民工成为历史”作为“十二五”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和政府转型的约束性指标。
1. 把农民工市民化作为政府的公共职责。农民工市民化需要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职责分工,建立以中央和省级政府为责任主体、市县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的分工体系,为“十二五”农民工市民化提供财力保障和组织保障。
2. 把政府土地收益的一部分用于解决农民工基本住房保障问题。这里的主要建议是:第一,将农民工纳入居住地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范围,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第二,规定一定比例的土地收益用于改善农民工住房保障。当前,土地增值收益已经成为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土地转换为城市土地的增值收益,理应让农民工参与分享。建议“十二五”时期明确规定50%的土地收益要用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住房保障。第三,建立符合农民工实际需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城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畴,探索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公积金使用办法。
3.保障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是当前农民工的迫切需求,对其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建议尽快把农民工纳入所在城市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农民工和所在城市户籍人口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同时,完善由城市户籍人口与农民工共享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制度和机制,确保农民工通过所在城镇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享受自助式公共就业服务。在此基础上,把农民工纳入所在城市就业、失业统计范围,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力资源及就业状况调查统计登记分析制度。
“十二五”时期,“让农民工成为历史”,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将大大加快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将对以公平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发展方式转变产生重大而积极的影响。我们应当为此付出努力!
日本《东洋经济》周刊2月12日一期文章】题:中国劳动力不足的真正原因在于制度缺陷(日本桃山学院大学教授严善平)
在笔者看来,有关中国农村劳动力不足的看法大多源自未能准确把握事实,且未正确理解劳动力不足和工资激增的成因。
过去30年里,中国第一产业从业人口所占比例降至38%,共下降了30个百分点,从业人员却增加了约1000万,增至3亿人。在此期间,中国总人口增加了3.6亿人。另一方面,农村耕地面积减少,单位面积产量增加,粮食作物二熟制逐渐转为一熟制,实际耕作面积大幅缩小。随着机械化程度提高,农机总动力已达到原来的7倍以上。农业劳动力需求不断减少,而农业从业人口数有所增加。由此不难推断,农村存在潜在的过剩劳动力。
尽管如此,中国各地声称劳动力不足问题严重。笔者认为,这主要是由于以下两个制度层面的原因。
其一,中国城市人口退休年龄过低,造成大量人力资源浪费。中国城市人口的退休年龄男性为60岁,白领和蓝领女性退休年龄一般分别为55岁和50岁。退休过早显然不利于确保劳动力供应。
其二,农民工通常在30岁以后不得不返回农村老家。农民工事实上基本无法拿到城市户口,在医疗、教育和就业等各方面都受到差别对待,因此难以一直在城市生活下去。农民工多从事体力活,随着年龄增长体力下降,就业机会越来越少。等过了30岁,不少人为了结婚生子及照顾父母而匆匆还乡。
有关调查数据显示,2000年,中国30岁至40岁的打工人口为5500万人,之后5年内减少了1200万人。
如果取消对农村户籍人口的差别待遇,拓宽农民工的就业面,那么农民工可以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在城市一直工作至退休年龄。如此一来,城市劳动力人口将大幅增加,劳动力不足问题随之解决。随着农业从业人口数减少,过剩劳动力引发的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低下问题自然得以解决。
如果在取消差别对待的同时上调城市人口退休年龄,那么劳动力会进一步增加。
从表面上看,中国劳动力不足问题相当严重。但如果改革户籍制度,为农民工长期居住在大城市提供有利环境,那么中国仍能在一段时间内拥有丰富的劳动力。
也说民工荒
贺雪峰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430079)
一
最近几年,除2009年外,几乎每年开春即有关于民工荒的报道。今年更甚,不仅沿海发达地区有了民工荒,而且报道说中西部地区也有民工荒,地方政府甚至大打感情牌,以将民工留在本地。
与民工荒报道相呼应的是关于中国人口红利耗尽,或关于刘易斯拐点到来的理论预测。中国社科院人口所所长蔡昉即认为,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正在发生逆转,以廉价劳动力为特征的人口红利即将耗尽,中国经济结构面临困境与转型。
与民工荒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大学生的就业难。难到什么程度?大学毕业生的预期月薪只有1000元左右,远低于农民工预期月薪的2000元,大学生不如农民工的新脑体倒挂成为见惯不怪的社会现象。更重要的是,一方面关于民工荒的报道铺天盖地,一方面,全国九亿农民,真正外出务工的不超过2亿,至少还有数以亿计可以外出务工的农民却未外出务工。民工荒,民工工资就应上涨,工资上涨,就会吸引更多农民外出务工,从而有更多农民外出务工。奇怪的是,这个过程好象并未发生。
这是为什么?
二、
2011年春节前一个月,笔者到发生民工荒的核心地区广州番禺调研,这时还没有发生民工荒,因为民工还未春节返乡。走在珠三角大地上,可以看到字迹已很陈旧的招工广告,大都写有:招收18—30岁,身体健康,女工,月薪1500—2000元,等等,大都对年龄有相当严格限制。我们到番禺比较偏远的榄核镇调研,榄核镇经济虽不发达,但也办有不少工厂,全镇约有一半的农民在当地工厂务工,遗憾的是,当地超过40岁的农民要想在本地获得务工机会竟也是很困难的事。
30岁左右的番禺农民在本地工厂务工,月收入大多在1500元,他们的收入甚至不如外来农民工。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外来农民工更能吃苦,更愿从事脏、累、苦、险、重活,而本地人吃不了这个苦。工厂是要赚钱的,他可不认你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更重要的是,外地人普遍加班,一个月2000元收入,是以每月休息2天,每天工作10—12个小时换来的,本地人希望每周有一天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10小时,收入因此赶不上外来农民工。
事实上,沿海工厂需要劳动力,是有相当苛刻条件的,这些条件如年轻(18—30岁),身体健康,能吃苦愿加班,等等。笔者调研时发现,农民工将每月2天的休息日当作节日:要好好睡一觉,好好逛商场及好好谈恋爱的。既然这两天休息对农民工这么重要和珍贵,为什么不能每月休息4天,或每周休息2天?这是国家的法定休息日啊。工厂招收农民工,仅仅是将农民工作为廉价劳动机器,那里会想到农民工也是人呢!
换句话说,沿海工厂既不增加农民工的工资和待遇,又不降低招工的标准与要求,这才是民工荒的核心问题。
三、
实际上,即使如此,看起来的民工年年荒,其实也只是春节才荒,这个时候的民工荒,是因为农民工在工厂的劳动不能累积(即劳动报酬并不随工龄增加而增长,甚至会随年龄增长下降),农民工换个地方碰运气的成本就极低,他们返乡过春节,之后再到哪里务工,得再想一想。他们也要趁春节与父母子女团聚片刻。工厂希望机器一刻不停地运转,农民工一天春节不过,都留在厂里生产赚钱。当农民工还在家乡考虑到哪里务工时,工厂却迫不急待要开工生产,这个时候,“民工荒”叫得山响,好象到处都缺农民工。实际上,再过十多天,随着农民工大量外出,民工荒的企业很快就招到人手,很快就提苛刻劳动条件,很快就又将农民工将作机器对待了。
民工荒,仅是春节时的正常情况,因为沿海工厂并不为农民工提供真正保障,农民工年节要返回农村家乡,再外出则要考虑下一步的务工方向。
四、
民工荒的起点恰是2003年国家在农村进行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和提高粮价,并继而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的时候。取消农业税,农民负担减轻了,粮价提高,种田有利可图了,新农村建设,国家投入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农村生产生活的条件改善了。在家务农,一年可以有万元以上收入了。在家务农,农业收入加兼业收入,赚不了大钱,开支却少,年年有节余,小日子过得蛮好,因此,农民就有了一个不外出的选择,沿海血汗工厂(2003年到苏南一个工厂调查,农民工一月工作时间累计竟达510小时)不提高工资,不改善条件,农民就不外出务工了。
这样一来,民工一荒,工资略涨,劳动条件也有改善。但城市生活成本也在上涨,其中推高城市生活成本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农产品价格上涨(2010年农产品价格上涨幅度尤其让人深刻印象),一方面使进城务工生活成本增加,一方面使务农收益增加,这两个增加,就使农民工期待更高工资和更好务工条件,也有更多不外出的选择空间。2010年农民居民首次超过城市居民收入增长是一个好消息,这也是今年出现民工荒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
农民工不外出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外出获得务工收入往往是以家庭分离为代价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甚至留守丈夫,都是因为家庭成员外出务工致使农民无法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生活,仅在春节,一家人才有几天时间团圆。笔者调查发现,甚至有相当部分农民工数年不回,因为一年打工的钱,回家一次就花掉了。回家太不容易。而这个时候,沿海工厂急需农民工,农民难以在家久留。留守已成为农村致命之痛。农民宁愿在家务农,收入少些,但至少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生活。
在家务农而不外出务工,可以有完整的家庭生活,这对农民家庭来说是十分地重要(对任何家庭都十分重要),但户均不过十亩的耕地显然太少,因此若可以在务农的同时,又在附近务工,或家庭成员中有人务农,又有人在附近务工,这样就同时有务农+务工收入,又有完整家庭生活,这样的状况就比较理想。
如果工厂就建在农民家乡,农民务工不出省,甚至不出市,从务工的地方回家很方便也很便宜,则这样的工厂就会大受农民工的欢迎。或者说,沿海工厂搬到中西部农村,这些工厂不只是好招工,而且简直是做了不让农民“妻离子散”的慈善事业。当前中西部也有工厂,农民工也在当地务工经商,不过,直到今天,中西部务工工资还比较低,工厂条件还比较简陋。尤其是地方(县市)就业条件(主要是工资收入)很差。随着中西部经济发展尤其是随着产业递度转移,农民在不远离家乡的情况下也可以到工厂务工,则于农于工,都是大大的好事。
实际上,不仅仅只是由市场来决定产业转移,国家也应有政策支持,因为沿海地区发展本身就是国家政策支持的产物。国家下决定支持中西部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就不仅为中国经济增长提供了几乎是永恒的动力,而且为农民提供了一个可以兼顾家庭与就业的选择。
六、
2009年春节是最近几年中唯一一次没有媒体报道民工荒的春节。因为金融危机影响并导致部分工厂停工,农民工就业成为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将农民工就业放在第一位,甚至为了让农民工有就业机会,而鼓励农民工创业。我当时即写文章说,大学生创业都很难成功,鼓励农民工创业,岂不是要害农民工?他们赚点钱不容易,创业将手中的血汗钱打水漂,实在是一件糟糕的事情。我还说,我们不用担心农民工失业找不到工作,因为他们还有土地,出得去,也回得来。不说2000万农民工,就是5000万农民工失去工作,他们返回家乡照样生活得很好。这就是中国特色。
同样,在今天貌似出现民工荒时,又有人出来说应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取消户籍制度,鼓励农民永久居留城市。这种说法的核心是要将农民无产阶级化,让9亿农民为中国血汗工厂提供源源不断的劳动力。这样想法好是好,只是,当9亿农民都已经不可逆地“被”进城了,他们又不能在城市体面生活下去,作为人的农民,就随时可以成为中国社会的定时炸弹。
在农民可进可退,进可攻退可守的情况下,中央通过调整农业农村政策,和调整产业支持政策,将是否外出务工,是到沿海务工还是本地务工的选择权留给农民自己,这样就可以在中国的城与乡、农业和工业、沿海和内地之间保持一个平衡。这本身岂不是大大的好事!
七、
最后再说说大学生与农民工的工资。
大学生工资起点低,但因为大学生基本上是技术性工作,这些技术是积累性的,因此,他们的工资随资历而增加,农民工的工资起点高,但这些工资大都是计件工资,年龄越长,动作越慢,出错率越高,工资就越低了。不同的起点,因为相反的变化方向,而有恰恰相反的终点。我们因此不应拿大学生起点工资与农民工的起点工资来说事。
2011年2月18日下午
向农地集体所有权下刀子是革农民的命
潘维
一些“专家学者”和媒体爆炒所谓“新土改”,沸沸扬扬地鼓吹废除农村集体所有制,要求个体“永佃”,实行耕地和房基地私有化,要求容许“资本下乡”去促进“流转集中”,去“盘活农村固定资产”以“扩大内需”和增加“廉价”劳力供给。并非真金白银的今日“资本”,正孕育着一场对我国农民史无前例的剥夺。
农村房基地上的房屋属于私有,这从来没成为过问题,但耕地和从耕地“划拨”出来的房基地是集体财产,这也不应成为问题。我国宪法规定,耕地归农村集体所有。我国共有57万个村民委员会,这57万个行政村就是我国农村耕地和房基地的集体所有者,产权的法律地位非常清晰。
都“市场经济”了,我国为什么还拒绝国有也拒绝私有,坚持耕地和房基地的集体所有?理由有五个:
第一,集体所有而非国有,是对城市利益可能侵犯农民利益的有效制衡。正因农地属村民集体所有,国家征用农地就必须给予农村人适当经济补偿,并担负起为失地农民安排未来生活的道义责任。这个责任,“公司”绝不愿承担,也绝不会比“国家”更有承担能力。公司随时可以关门“跑”掉,但国家“跑”不掉,无法生存的失地农民至少还有“找补”的对象。
第二,集体所有而非国有,是对乡村自然和历史差异的有效承认。我国从南到北,从海岸到高山,加之历史变迁,农村各地人地之比差异巨大,不同的集体凝聚力也导致土地收益大不相同。正因为农地集体所有,各地农户的承包地面积才可以有因地制宜的差异和弹性。正因为因地制宜,才在村民们认可的公平条件下出现了“承包专业户”。
第三,集体所有而非私有,是平均分配土地和房基地的唯一手段和保障。如果农地私有,发包耕地和分配房基地就失去了主体,失去了法律依据,分配的平均和公平也就失去了保障。废除了集体这个“地主”,废除了集体权利,公平、道义、安全就都没有了载体,连残疾人和五保户都没人照顾了。
第四,集体所有而非私有,是抵抗资本剥夺农民生存权的最后屏障。法定的“权利”不是什么天然的东西,而是力量均衡的产物。较之“集体”,个体农户基本不具备抵抗强大资本的能力,很容易被“各个击破”。就讨价还价的能力而言,集体远强于个体。
第五,非农地的国有,农地的集体所有,是工农联盟的两大基石。正是在这两大基石之上,中国共产党才可能协调和领导“工农联盟”。没有了乡村的集体所有制,乡村政府就必然被资本俘获。先剥夺乡镇企业,又削去集体“地主”的“财权”,直至削去村党支部的“政权”,削弱农村集体是中央政府上世纪末期的重大失误,致使农村基层政权溃败以至“灰色化”。基层不稳,天下大乱。向农地集体所有权下刀子不是“深入改革”,而是代表资本“自由”的利益去“闯(人民利益之)关”,革农民的命。
当前,农村的主要问题不是进一步削弱农村集体,而是党要夺回基层政权,巩固基层政权,加强集体所有制。只要中国共产党没有被资本俘获,所谓“新的土地革命”就不会发生,烽烟四起、天下大乱的局面也就不会出现。
有人说,集体所有制导致农民不能卖地卖房,所以贫穷。倘若耕地和房基地私有,农民个体就能在银行“抵押贷款”,就能“致富进城”。
农民卖地卖房真的就能“致富”吗?农产品只可能让极少数占有巨大面积耕地的农民“致富”,卖2亩耕地和1所乡间陋房,不会让农民富裕,只会让我国大量农民成为无地无房无工作的“三无”流民。倘若不违法改变耕地的用途,房和地也“押”不出“资本”,押不出“进城”生活的货币。农村集体根本不是农民贫穷的原因,工业时代财富形式的变迁才是农民贫穷的根本原因。
倘若搞“永久”的分光吃净,农村社区就垮了。农村社区垮掉就出现权力真空,就必然有黑社会来填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集体的农民是分散软弱的,是无组织的“一盘散沙”,谈不上被政府和法律尊重。农村集体所有权就是法定权力,是宪法规定的。
农民有组织,集体有力量,政府和法律才会向着农民。
(《环球视野》第351期,摘自2009年第1期《华中科技大学学报》)
温铁军:靠“土地私有化”解决农村问题是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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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计划还是市场,当这些本源于西方的外来制度面对发展中国家传统的经济基础时(如中国这种高度分散而且剩余太少的传统小农经济),都有交易费用过高导致的制度成本问题;因此,才需要有中国自主的制度创新。
由此引申出的另一个相关假设则是:无论集权或是民主,当这些政治制度面对发展中国家的传统社会基础时(如中国这种高度分散的小农村社制的社会),也都会由于交易费用过高而难以形成“有效治理(Good
Governance)”的制度成本问题;因此才需要重建以社区自治为主的草根管理体制。
也许,正是这两个具有丰富内涵的与“三农”有关的最基本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问题没有被讨论,也没有来得及形成解决办法,难以与全球化接轨的中国的三农问题才在一个较长的时期里面临“市场失灵”的困境。直到2004年中央政府开始了“三农新政”----免除农业税、增加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并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专业合作社法之后,这种最基本的矛盾才相对逐渐缓解。
当前第一个值得讨论的认识误区还是土地私有化。
1980年代我们搞土地制度研究的时候,那时,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很多人都认同这种逻辑:只要土地私有化就能流转,就能成规模地集中土地;而只要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就能够参与国际竞争。
好在,我比别人更有条件多下农村。于是,带着这个逻辑我们去农村基层开展试验,经过10年试验之后,我这个认真搞基层操作的试验员才终于明白,这个道理看上去逻辑完整,实际上似是而非。可惜,今天的人们,尤其那些坐在书斋里的人们,无论是土是洋,大都还在继续唱着我们“昨天的歌谣”。
中国水土资源都严重缺乏,有600多个县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8亩,有三分之一的省人均耕地少于一亩。这些地方的农村土地已经基本上转化为农民的社会保障,世界上有哪个国家把社会保障私有化?那些人均耕地面积多于一亩的地方多在北方,然而北方缺水严重,旱魔肆虐,经常是数以千万亩的土地受旱,因此,尽管那些地方土地资源相对宽松,但水资源缺乏导致产出率低,耕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仍然是第一位的,也没有条件以所谓的耕地私有化来形成规模经济。因此,中国农业事实上不可能依靠提高土地的规模来参与国际竞争。这些所谓照搬现代经济学理论来考量中国农业问题的思路,在目前我们这样的资源环境中都要碰壁。
其实,在我国现行的社区所有制的土地制度条件下,很多地方都有通过“反租倒包”、“承租返包”等租赁形式形成的土地规模经营;也有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制”搞的市场化土地流转。
但令人遗憾的却是那些学者们,他们对这些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伟大创造似乎兴趣不大,有的甚至批评为“非驴非马”;我实在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非要农民按照洋人书本上的理论做他们才满意呢?
近年来尤其值得重视的趋势性问题是,在农业收益过低和农民负担过重的压力下,农村土地出现大面积弃耕,上亿农民流入城市,客观上造成企业以各种方式征占农民土地的历史机会。有些教授对此作简单判断,全面肯定土地大规模兼并集中的市场化意义,并且以此证明农地私有化的现实性。尽管在鼓励工商业资本介入农业这种“产业化”的政策导向下,这在某些地方可能是难以遏止的趋势;但从历史教训的对比看,我们之所以至今还没有出现循环往复的以土地为中心的农民革命,也主要在于中央反复强调并且落实了基本制度30年不变的政治承诺。据此,亿万农民仍然相信中央政府。否则,人们无论如何作不出乐观的前景分析。
第二个认识上的误区是把美国的现代化农场与我国做简单类比。
在很多学术场合,那些去过美国的官员和学者都喜欢举美国农业的经验来教育我们这些埋头在基层搞调研的人。可这种证明美国多么先进、中国多么落后的比较,真的就那么有比较意义吗?
只要愿意了解不同国家经济发展历程的人们,其实都可以先作个比较:从1500到2006年的500年里,中国人口增加约10倍;而英裔人口从区区400万增至2.15亿,增加53.5倍(含括美洲、大洋洲的移民)。表明西方靠殖民化向外转移制度成本来解决内部问题----移民到美国的英裔3000万,加上第一代欧洲白种人合计4800万。
当代的那6个大农场国家(美洲5个:加美墨巴阿,澳洲1个)几乎全部是在殖民化进程之中大规模杀戮当地土著来开疆拓土的产物。而老欧洲的小农场国家和日韩这些小农经济国家,则至今虽然市场化了几百年,却都没有实现美国式教科书才有的“农业规模经营”。
中国在工业化进程中没有可能像西方那样大规模对外殖民,基本上依靠内部积累推进工业化,特别是工业化加速的最近50年,更不可能像过去的欧洲国家那样,一旦人口膨胀了,在美洲、澳洲有大片的殖民地可以移民拓殖。由此,我们的农村人口和劳动力一直在增长,人均和劳均占有土地也就必然下降。现在,美国农业劳动力人均土地面积是我国的200多倍。人们应该知道,农业的收益主要来自于地租,美国农场土地面积广大,地租绝对量大。大农场的规模农业当然绝对收益高,这种条件,与中国的小农经济根本就没法比。因为我们这种以农民生存保障功能为主的土地,在大多数传统农区已经连绝对地租都产生不了,劳动力和资金的投入产出比因此就是负值。
综上所述,我提出“市场失灵”的问题,是希望人们能够反思以前约定俗成的看法。本来,社会关注三农是一件好事。但由于人们缺乏对国情的了解,多年不做农户调查,往往习惯于意识形态化地在两个极端上争论,可能会犯一些常识错误。中国的国情决定我们不可能完全照搬西方的制度,如果没有大量的实地调查资料的积累和政策经验的积累,把各种理论概念套到三农问题的解释上,的确有可能帮倒忙。其实我们现在遇到的复杂局面,在一定意义上也与长期照搬照套的做法有关。所有从国外引进的学问,在今天复杂的三农问题面前的确都需要重新思考。书斋里的学者尤应“慎言”三农。
还有,近年来,人们不仅习惯于“唯书、唯上”的气氛,而且对“改革是个筐,什么都能装”的现象也已经司空见惯,政策研究人员似乎有意回避如何深化农村改革的问题,尤其避讳如何深化涉农垄断部门的改革;也鲜见有结合基层实践阐述“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的讨论。正是在这种条件下,我才一再恳请人们理解:我们农村形成的现在这种基本制度,的确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总体上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倘若没条件在农业外部的宏观环境上作重大政策调整,就应该继续坚持农村基本经济制度,不要轻易改变。
《中国左翼评论》:围绕三农问题解决方向的重大争论:城乡统筹将把中国导向何方?
见http://chinaleftreview.org/?page_id=98
民工荒资料集1
见http://www.sixiang01.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77
土地流转资料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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