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4日,在7月1日科技部《关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即将实施之前,复旦大学将多年研究的“中国人基因图谱”刊发在《自然》杂志。由于存在“危害国家安全”的巨大潜在风险,成为议论热点并被自媒体刷屏,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害国家安全罪”。在现代生物战争愈演愈烈背景下,遏制“中国人基因图谱”危害国家安全的巨大潜在风险,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要务。
一、国外泄露中国人基因图谱,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潜在风险
所谓的基因图谱,是指综合各种方法绘制成的基因在染色体上的线性排列图,分别有遗传图谱、连锁图谱、物理图谱。若将图谱列出,就相当于暴露了身体的每一个器官,医生能对身体上有病症的器官对症下药,而基因图谱,可以通过基因来特点提前预防好那些遗传疾病,破解人类的遗传秘密。7月1日,科技部《关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即将实施,明令禁止“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同时,2020年10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57条“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向境外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提供或者开放使用的,应当向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事先报告并提交信息备份”,是否事先报告并提交信息备份?是否遵循第62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公布可被用于生物恐怖活动、制造生物武器的生物体、生物毒素、设备或者技术清单,加强监管,防止其被用于制造生物武器或者恐怖目的”?
复旦大学绘制首个中国人群专属的泛基因组图谱,也许其初衷可能是为破译中国人群基因密码奠定基础,为“健康中国”“精准医学”战略提供支撑。但是将图谱发表到国外杂志,是否可以为“健康中国”“精准医学”战略提供支撑做出贡献?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无论美国、俄罗斯还是日本,都不曾公布他们的基因图谱。在生物战争背景下,美国一直在苦苦追求中国人的基因图谱,岂不让研究基因武器的敌对势力坐享其成?基因武器的恐怖之处在于其靶向针对性,能够快速、灵活、精准地对具有该基因的人释放毒素,而对于其他不同基因的人没有任何危害。如果用这些数据制造专门针对黄种人的基因武器来攻打我们,国家安全与人民生命健康将受到严峻挑战。因为基因武器的杀伤力十分巨大,甚至是一种能够灭绝种族的武器,有学者曾将其称为“可以将人杀于无形的世纪末日引爆器”。
二、如果“危害国家安全”产生,将涉嫌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罪”
1972年,联合国签署《生物武器公约》明确禁止生物武器的研发和使用。但是,2001年美国宣布退出《禁止生化武器公约》,从此摆脱束缚,开始肆无忌惮地发展生化武器。尤其,在苏联解体后,打着帮助独联体国家防止生物威胁的旗号,在格鲁吉亚、乌克兰、摩尔多瓦、亚美尼亚、阿塞拜疆、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区域等建立生物实验室网络,对俄罗斯形成半弧形包围的态势。如果美国利用复旦大学提供的中国人基因图谱,造出针对中国人基因图谱的生物武器,复旦大学“中国人基因图谱”团队,将涉嫌触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害国家安全罪”第102条【背叛国家罪】“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次,资助复旦大学“中国人基因图谱”的相关组织,将涉嫌触动《刑法》第107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时,复旦大学“中国人基因图谱”团队和资助组织,将涉嫌触动《刑法》第112条【资敌罪】“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尤其,针对中国进行更为精准的生物战争,对国家和人民造成特别严重的危害,将涉嫌触犯《刑法》第113条【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三、遏制“危害国家安全”潜在风险,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要务
复旦大学诠释这项研究成果的价值:展现了“中国生命科学尤其是基因组学科研水平在过去40年间的历史性跨越,为完整构建中华民族参考泛基因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人类参考泛基因组图谱绘制了独特的‘中国画卷’”(《首个中国人群专属的泛基因组参考图谱!复旦、西安交大、中国医科院等团队发布成果》,复旦大学,2023年6月15日)。但是,现代生物战争背景下,确实存在“危害国家安全”的巨大潜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如果复旦大学“中国人基因图谱”团队和资助组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2条【背叛国家罪】、第107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12条【资敌罪】、第113条【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必将得到法治的严惩。因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遏制“危害国家安全”的潜在风险,必然成为复旦大学基因图谱团队的根本要务,也成为国家安全部门需要高度重视的国家安全问题。为此,提出建议:
(一)复旦大学中国人基因图谱团队需向社会澄清并承诺:
1.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无论美国、俄罗斯还是日本,都不曾公布基因图谱的原因是什么?
2. 为什么在7月1日《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效前,急于“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3. 如何避免“中国人基因图谱”可能被美国生化实验室利用,制造出攻击中国人的基因武器?
(二)国家安全部门基于《国家安全法》审查监管:
1.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59条,对“基因图谱”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2.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65条,在消除中国人基因图谱“危害国家安全”的潜在风险前,有权采取限制“复旦大学中国人基因图谱团队”公民和组织权利、增加公民和组织义务的特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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