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皓 月
昨日,河南尉氏县公安局透露,该县多名女中学生被强迫卖淫案告破,两个犯罪团伙中多名涉案人员被控制,目前尚有4人在网上追逃。(摘要自6月24日《凤凰网》)
还是祖国花骨朵的女中学生被逼迫卖淫,我想这是任何有良知的人都无法容忍的事情。逼迫卖淫,是一种罪孽深重的行为,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也规定了严厉的惩处措施。可是,为什么屡屡有人不惜以身试法,不惜被天下人唾骂,逼迫妇女卖淫,甚至屡屡逼迫祖国花骨朵的女学生卖淫?
这些逼良为娼者固然自身素质有问题,可是,导致他们铤而走险干出伤天害理之事的,难道仅仅只是他们自身原因?非也。诚如一个网友所言,逼良为娼甚至逼迫幼女卖淫的事情,在前三十年是无法想象的。
是的,我们应该从社会大环境寻找更深层次的原因。伴随着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进程,卖淫业也如同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虽然官方屡屡组织对卖淫业予以打击,但因为某些原因,卖淫业不但未能禁绝,反而在某些地方还呈现出一种方兴未艾之势。
是什么导致了此业的方兴未艾?难道仅仅就是因为此行业是一个暴利行业?非也。如果仅仅只是因为此行业有暴利,那么前三十年此业为何能被禁绝?可见,导致此业在某些地方方兴未艾的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一是某些地方的治理呈现出一种畸形状态。打打停停、似打非打、紧一阵松一阵、严打一阵放宽一阵、抓小鱼放大鱼、抓小姐放组织者,这些充满猫腻和暧昧的整治手法,怎能禁绝卖淫业?不但不能禁绝,反而还出现腐败丛生、从业小姐权益难保障等问题。在这样一种暧昧的打击手段之下,不但难以让法律起到应有的威慑力,相反还助长了一些人犯罪的胆量,在暴利的诱惑下,铤而走险,逼良为娼。
二是卖淫业遍地开花,为逼良为娼者提供了温床。当今社会,卖淫业遍布某些地方,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傻瓜都能看出这样一种“娼盛繁荣”的景象。在“娼盛繁荣”温床的“哺育”下,一些罪孽往往会由此而滋生,逼良为娼者也会在其中浑水摸鱼,试图从卖淫业种狠狠捞取一把。
三是当今失业率高居不下,大量的无业游民存在,必然滋生犯罪。此案逼迫女中学生卖淫的犯罪嫌疑人,多是无业游民,这些人没正事可干,但又想发财,自然会将罪恶之手伸向女中学生。即便不逼良为娼,也可能干出其他坏事。
四是某些嫖客天良丧失的特殊嗜好,助长了逼良为娼。当今某些嫖客包括某些所谓先富者、某些贪官污吏,他们对幼女、处女有特殊需求,动辄花大钱买幼、买处,在暴利的诱惑下,一些人自然会铤而走险。
五是性开放的大环境为浑水摸鱼者提供了温床。当今社会一些文人骚客及所谓专家纷纷鼓吹性开放,一些先富和官吏们纷纷实践性开放,一些平民百姓也纷纷加入到性开放的大军,什么包二奶、养情人、一夜情、聚众淫乱、夫妻互换、卖淫嫖娼等等,无度、无节、无序的性乱现象纷纷粉墨登场。在性乱温床的滋润之下,浑水摸鱼的罪恶之手也会滋生。
当今社会,在两性关系上的确够乱了,某些先富和官吏们更成为身先示范的乱源。对性乱现象,到底是犹如前三十年从严整治,一次性根治到位?还是干脆继续开放搞活,比如将卖淫嫖娼合法化(前提是自愿,严厉惩治逼良为娼者)?我们到底该何去何从?非常值得我们深思。对于性乱现象,如继续走当今的某种治理之路,逼良为娼现象将会继续比前三十年多。
对于男女两性关系的治理,笔者还是比较推崇前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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