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模式”,对官员的大爱
最近以来,重庆“唱红打黑”,杀了一个文强;广东惩治贪腐,抓了一个省政协主席陈绍基,一个深圳市长许宗衡,一个中山市长李启红,还牵出一个大富翁黄光裕。就级别、人数、案值来比较,广东好像力度还要大一些,但就在全国的影响而言,重庆的“文强案”似乎要大得多。
广东的贪官,百度一下,密密麻麻,数不胜数,当然与广东的人口数和改革前沿省份有关。但我们看看全国其它省市,所抓的贪官,其级别、人数、案值也超过了重庆,但影响和威慑力远远不及重庆,照样在前腐后继。
这就涉及一个问题,到底谁的反腐成果大?反腐成果大小是以所抓贪官多少为标准吗?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反腐反贪,是为了减少甚至根治贪腐,那才是爱护官员有益国家。毛泽东建国初期,杀了张子善、刘青山两个贪官,保持了近三十年的吏治清廉,使上百万的官员干部善始善终,起码避免了数万官员家庭的灾难,真是泽被后世大爱无疆。
我们现在惩贪反腐的原则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如果遍地皆是,那么谁去发现、谁去查处?果真全部查处了,那是幸,还是不幸呢?现如今各省市查处的贪官,人数越来越多,案值越来越大,级别越来越高,但人民群众的反应好像麻木了,基本不抱希望了,因为贪官“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明知贪如虎,偏向虎口送”。
所以,重庆只杀了一个贪官,但它的反腐成果是其它省市抓几百几千贪官也不及的。关键就在打黑反腐的方式。重庆打黑之初,很多媒体学者就在质疑重庆的方式,指责什么“运动式”,现在枪决了文强,又有人在质疑什么杀少了等等。但从效果和影响力来看,从对官员干部的爱护来看,“重庆模式”却是最好的。
文强临死之前就哭诉自己的犯罪欲望不能自控,上级又没有谁有时间来提醒批评教育他。如果把他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他会走到这一步吗?
充分调动广大的人民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深挖到底,解剖麻雀,改造土壤,以群众的检举监督来预防犯罪,这就是“重庆模式”,这才是对官员最大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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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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