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蹋重庆声名的开发商雇佣杀人“改判死缓”
钟 声
违法拆迁不成,开发商向世全就雇凶杀死被拆迁户独生子。此案历时3年,近日竟被重庆市高院由死刑改判为死缓,且据称“改判原因是开发商积极赔偿,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这一改判,使世人看到了资产阶级法权的罪恶,也糟蹋了因“唱红打黑”获誉颇多的重庆当局及其高院的声名。
臭名昭著的房地产开发商向世全,严重违犯了在全国人大强行通过不久的《物权法》,还雇凶将执意不从的被拆迁户独生子残忍地杀死,是否罪大恶极和理该处以极刑?毫无疑问,杀都不足以振党威、国威和平民愤!一审坚决判其死刑就可证明。然重庆市高院何以非要将死刑改为死缓不可?
从“改判原因是开发商积极赔偿,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可见,无疑是开发商向世全的金钱起了决定性作用。就是说,这个“违法拆迁遭到崔英安夫妇拒绝后,即故意报复杀人,雇佣歹徒残害崔英安的独子崔军致死的家藏万贯的开发商,只要拿出其中的微小部分就可使自己免死,甚至日后还可以此获得减刑。这个“引起全国关注”(见《重庆商报》 9月2日 )的性质极其恶劣的故意杀人案,果真坚持“由死刑改判为死缓”,能否创造开发商及各类报复性杀人犯罪都可用金钱买命的先例?回答绝对是肯定的,毫无疑义的!
重庆高院的“开发商积极赔偿,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的解释该是何等的勉强、苍白无力和令人不齿!拿人心比自心,假如该院的法官们特别是主管者处在独生子被开发商杀死的崔英安老夫妇的立场上,自己该如何对待?是忍痛收钱同意免除开发商死罪还是坚决要求判其立死?不觉得开发商赔偿再多的金钱已无意义,甚至花用此钱之际都心如刀绞,仿佛看见了满身鲜血的独生儿子?
少拿什么“积极赔偿”和“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类经不起推敲的鬼话自欺欺人了!有钱的“先富”们当然可以不惜花钱买命,可因“后富”而无钱买命的类似杀人者不只好等待死亡?!况且,如果不是由于开发商金钱到位的因素,首先取得了你们这些身着法袍者的“谅解”,并且积极去为开发商做受害人家属的工作,崔英安老夫妇果真能发自内心地“谅解”杀害独生子的元凶?而在你们与开发商软硬兼施甚至威胁利诱下,作为“后富”的被拆迁户崔英安能不违心地的“被谅解”!否则,何以改判后“崔英安夫妇已寄居他处”?
按理,连全国人大都主张对举国曰“杀”的贪污贿赂犯罪免死的今天,重庆高院为一死刑犯改判死缓似无不可,不应大惊小怪。但对于侈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法律为准绳”、“法制社会”和“依法治N”当政者而言,特别是对于因“唱红打黑”、不惧各类邪恶势力而声名大振的重庆当局和公检法机关而言,却是一个极大的讽刺、令人大惑不解乃至憎恶。好不容易且被强行通过的《物权法》难道只是为了保护“先富”而非“后富”们的利益?连罪大恶极的雇凶杀人犯都可花钱免死,如此法律还有何公平正义可言?
重庆啊重庆,果真坚持此荒唐之判,被糟蹋的能仅仅是享誉颇多的声名?但愿,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薄熙来同志尚不知道此判。(附原消息导语)
重庆开发商雇凶杀死钉子户独子终审改判死缓( 9月02日 重庆商报)
本报讯 (记者 李双全 方有成)违法拆迁遭到拒绝后,指使手下教训“钉子户”独子,酿成命案的重庆黑龙集团原董事长向世全一审被判处死刑。这起引起全国关注的案件日前由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向世全被改判为死缓。据悉,改判原因是向世全积极赔偿,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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