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黑格尔的逻辑高度:“专家”并不代表“理性”
药家鑫案终于有了一审判决:药家鑫这个成年男子、在读的艺术院校高年级学生,驾车伤人交通肇事后又心怀恶意故意将被伤害的人八刀捅死,事后不报警,被问及案情时隐瞒伤人后又将人杀死,随即回家。之后通过家长带领才在另日投案(不过没有被警方当局及时批擒)。审理案情时,药犯本人直言不讳说杀人的动机,是怕被伤害者记下车牌号而带来日后自己经济利益上的麻烦。案情清楚简单,性质极端恶劣,手段极其残忍,事后又极其冷静,没有任何可以质疑的是故意杀人致死罪。所以被西安中级法院一审判死刑和相应的经济罚款。这是实至名归的公正判决,我们海内外华人都给予支持拥护!
然而,就在药案尘埃即将落定的时刻,腾讯评论的编辑大笔一挥给我们的民族提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民族智慧和正义认知水平的哲学问题。
在腾讯评论编辑那里,“李玫瑾是用专业知识做分析,是专家”,孔庆东是泄愤,是"砖家"。编辑然后就“为何砖家受捧,专家反挨骂”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说是大家捧孔庆东不是因为孔说的在理,而是因为大众都很愚昧,而孔的评讲符合了大家的出恶气的心理预期,所以腾讯评论网编给公众舆论了一个大帽子叫做“反理性的伪正义”。
我刚好和李玫瑾“专家”有过一个共同的学术爱好,那就是研究哲学,尤其是对黑格尔的《小逻辑》有过专门的北京大学导师指导下的研究活动和论述。本人的师哥还是把黑格尔《小逻辑》第一个翻译成中文的哲学大师贺麟先生的博士生。
针对李玫瑾不断翻弄“专家”和"学术"的牌子来压制公众舆论在药家鑫案子上的正义性要求,而媒体界也一再陷入,“专家分析”="理性分析"的哲学上的认识论误区,我作为被祖国哺育长大的赤子,不得不借用这个机会,向大家---包括不从事脑力劳动的普通公众--分享一下黑格尔《小逻辑》中告诉大家的一个基本的哲学认识论的常识:
那就是,实践活动是呈“否定之否定”的那种“正反合”方式螺旋式上升发展的,它在低级阶段和在高阶段是具有不同认识意义的“双重性”的。低级阶段的实践是和动态的盲目的“感性”结伴的,而认识要往前发展,就要通过抽象的静态分析来了解事物的内在逻辑构成要素,这个静态的分析过程是脱离的活生生的实践过程的,因而相对于实践活动本身来说,它是抽象的,不是具体的,是特定角度或特定片段的,不是全貌的,也不是立体的。这个过程,就是主体的“知性”活动。认识的主体,通过“知性”阶段,才能上升到更高的、回到动态的、但又能对客观事物进行透彻的、全貌的、立体的把握的“理性”阶段。,简单地说,就是,实践由低级和高级之分,而认识有“感性”、“知性”、“理性”之分。在低级的实践阶段的,主体往往伴随着产生出“生动具体的感性”认识活动;在高级的实践阶段,主体则应产生出"动态而透明的、全面而立体的"“理性”判决活动。 而在抽象做学问,分析事物之所以成为其事物的某方面的某个角度的,某个构造的探究,这认识过程,则属于是“知性”活动,而不是需要进一步在动态实践中综合各要素个角度各方面构造,来适时定夺的那种“理性”活动。
具体到药家鑫案的“专家”与“砖家”的是以非来看,李玫瑾是“专家”而不能就说她代表“理性”。为了压制舆论李玫瑾教授,拿出她读过黑格尔《小逻辑》这一招牌,吓蒙了一大片媒体记者,也想借此来堵住公众对她蹩脚的“知性”卖弄的愤怒。药家鑫案的动态社会秩序范围内的“理性”的选择不是静态的、脱离事实本身的“知性”评论所能承担的任务,所以,以李的专业视野所限制,是不宜于做药本人该判什么罪的定性的结论的,从社会实践的分工角度,李也不应该承担这个任务。她的“犯罪心理学”专业,只能做案件了结之后的“解剖”意义上的示后功能,央视在案件还没有定性和判决时,让李玫瑾在非学术的大众传媒中心“分析”案情,是不合适的。而李在这里边以学术的片面影响大众对案情的性质的讨论和舆论的导向,是很不“专业”的做法,这在西方专家身上是不会发生的。
药家鑫案的认知“理性”,不属于眼下我们某些“专家”们专业范围的认识,而是更高意义上的,超出这些个别专家们的学术认识水平的,它事实上是一种社会实践动态流中,国家法制秩序维护的“统治意志”定夺。判药死不死,涉及到国家有无法要尊,国家要制定什么样的新法规来解决恶意杀人案件对社会秩序的危害。绝大多数公众的舆论强烈要求搞清楚这一点,这是十分正当合理的,也是无可辩驳的正义的要求。李玫瑾把药家鑫案从动态的社会秩序环境中抽象出来,静态地分析,这在学术上是有认识的价值意义的。但在面对药家鑫案的社会实践意义讲解中,李用学术静态中的某个片段的延伸发挥和渲染,来代替社会实践意义的动态秩序的认识本身,就是非“专业”的,已偏盖全,以偏乱全的歪曲事实了,所以李玫瑾即使是以”专家“身份说话,拿着”专家“的姿态训人,但她仍不代表"理性"。相反,孔庆东作为文学家,他嬉笑怒骂李玫瑾的歪曲视频,从社会动态秩序的“理性”认识水平上,没有问题的,尽管在他语言的“知性”环节的使用上中有些地方过激和不在逻辑。
总之,药家鑫案社会秩序动态实践上的大众“理性”水平,不仅不是腾讯编辑所说的那样是在“无知的”低下水平上,而是在很高的水平上。孔庆生以公众的立场和文学家的语言与激情,去抨击李玫瑾等“知性”水平上的“专门家”们在实践意义上的荒唐可笑和极端危害,此举根本就是代表的正义,而不是相反。洽洽搞笑的是腾讯编辑维护的那些“知性”阶段上的抽象假设,才是确确实实的“伪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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