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犯罪是谁之“过”?
刘钧/文
药家鑫撞人“事件”,情形很“恶劣”,舆论导向引发争议,引起司法轰动,稍许让这一事件上升到政治层面中。
二十二日,西安中院对药家鑫宣判“极刑”,哗然声在司法公正的利剑之下有所平息。然后,余温之下开始反省,药家鑫这一“官二代”、“富二代”,本该有着梦想般青春年华,不久就是一位有“激情”有“天赋”的音乐公子。但是,因个人行为不善不久或“二审”,最高法院“复核”,药家鑫将要在舆论监督,司法公正之下,进入执行程序,承担违法产生的责任后果。
然而,在我们“深读”药家鑫从一般的交通事故至受害人张妙“伤”再用暴力至“死”,从一般的“交通事故”瞬间变为“暴力杀人”的刑事案件后,细致分析研究得出有它的“必然性”和“果然性”。“必然性”在于药家鑫的个人性格、行为举止、社会责任、公共道德与前期李启铭的“我爸是李刚”如出一辙,属于思想型主观意识问题;“果然性”就在于有前因就必然带来后果,后果是建立在前因的基础之上,这种前因就必然会产生这样的后果,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
所以,不难看出,枉枉这种事件都发生在“官二代”、“富二代”身上,再就是有“金钱”或有权有势的人身上,而且都有一个共性,就是从小骄生惯养,没有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一般都是用“金钱”哄大的孩子,严重缺少个人修养和思想道德,没有公共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势必,在处理一般的社会矛盾或“偶发性”事件时就炫耀权势、牺牲别人、保护自己、仗势欺人,这就是“我爸是李刚”的李启铭,药家鑫等人的特性。
事情发生后,“官二代”恐慌中肯定后悔莫及,后悔的还有“官一代”们,自古“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才发现自己的行为规则与言传身教惨害了“官二代”,须不知“金钱”与“权力”让人“自豪”也可让你“生悲”。药家鑫事件发生后,有消息称药家鑫父亲是军代表,(八十年代初笔者也经历过驻工程机械厂学习接运设备知晓一些情况)因中国整个部队的装备基本上国厂化出自定点工厂,地方对军代表很恭维,军代表除受部队军需待遇外也受地方恩惠,药家鑫大学期间享有专车可见家境不一般,“炫富”可以说过去,但是说现役军人的后代不应该发生这种太“出格”的事件。
所以说肯定药家鑫父亲不是一位称职的军人,在这个年龄上职位也不低,这样的事件发生在儿子身上太侮辱了军人形象。假若,不反省及时带上儿子自首,继续隐瞒或窝藏儿子的犯罪事实,也许自身都难保,个人政治前途也因此终结。这件事的发生不能因偶然而寻找理由逃避现实,要看清它的必然性,要深知不是警钟而是深刻的教训,司法没有给你“亡羊补牢”的机会,你的权利挽救不了儿子命运,儿子之“过”必让你在人生路上永远“反思”、“沉哀”。也许,前车之鉴让更多的“官一代”引起警觉,现在“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社会不是你所冤恨的,包括“李刚”,你们的教育不善“惨害”了下一代,儒家思想“子不教、父之过”,是你们的责任。同时,由于你们的责任产生的连锁反应污染了社会风气,还破坏了执政党的形象。
这里,笔者回笔所说“稍许让这一事件上升到政治层面中”作出解释,社会因你们造成的“负面”影响被自由民主派知识分子利用,把事件放大后用媒体来攻击中国政府和执政党,攻击国家的司法领域。
深知,“腐败”是危害中国的最大要害,执政党内不少人“染指”。但是,必须认清腐败的根源是改革开放带来的弊端,也受“精英改革派”政策操纵所至,崇尚“金钱”利欲完全影响到中国社会的稳定,攸关国家生死存亡,从重庆“打黑”就已经给“腐败”势力敲响了警钟,也证明执政党看出了政策失策的影响,中国必定回到人民当家作主,走自由民主、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来。
再回头我们必须认清洋奴哲学派、自由精英派不断宣传把西方价值观引向中国,把有毒的转基因食品,生物制品引向中国,正在奴役、残害善良的中国人民,我们必须认清西方的价值观是隐藏很深的阴谋,就如西方资本家操控的政府不断奴役人民,剥削劳动价值;看清所谓的“民主”与“自由”只不过是一种奴役方式,让人民乖乖听从指挥而已,根本没有分配财富,享受与资本家同等生活待遇的权利,资本家永远是资本家,奴隶永远是奴隶。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才六十年,受资本主义国家围堵,也走了很多的在弯曲道路,中国需要“人权”,也更需要主权。这是笔者自《药家鑫犯罪谁之“过”?》而对社会造成影响后引申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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