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云南宜良“千亩人工湖”施工地点,记者看到大片土地已被挖开,中间有几个水坑,大小不一,一些工人正在施工,新修的道路周边摆放着绿化苗木,项目大开发的架势已经摆开。(2011年05月03日 新华网)
正在开发的“千亩人工湖”平面图(4月21日摄)。新华社记者 杨宗友 摄
近日,云南宜良“租用千亩农用地建造人工湖”事件备受关注。“新华视点”记者进行追踪调查了解到,该项目全称为“南盘江宜良城区段水环境治理人工湿地项目”,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县规划委员会审定。项目采取租地方式,租了狗街镇和匡远镇几个村近600户农民的千余亩土地,一亩地租金1800元,期限18年,每五年租金递增10%。但这个政府认为“效益显著”的项目,却遭到部分村民的强烈反对。有村民含泪说,“我们要赡养老人、抚养上学的孩子,拿走了我们的承包地,今后该怎么生活?”“1800元一亩的租地标准,政府是怎么定的?18年租地期限满后,我们又该怎么办?”
其实,类似宜良“租用千亩农用地建造人工湖”事在我国各地并非罕见。只不过有的是造山,有的是造龙,有的是造海罢了。因为占地特多,所以不可能得到合法批准,只能各显其能,或抢占,或以租代征。何以至此?无非是当地官员披着漂亮外衣——发展;主管部门当高参;上级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加上瞒天过海、暗渡陈仓的惯用伎俩。
君不见在宜良县政府看来,项目开发目的一是治理南盘江污染,二是解决部分村民增收问题。有关领导表示,当前各地都在借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民变市民,这个项目周边的村子很快将成为城中村面临改造。搞千亩湖开发,就是推动城市化,而“城市化将远远大于目前种植几分田的效益。”并且谁搞得大,搞得另类,谁的政绩就大,往往就能得到快速提升。笔者所在的市,近年来,在创建新城过程中就搞出了“五湖四海七十二湖工程”,在大大提升城市形象的同时,也让主要官员大大露脸,从而成为再升一步的阶梯。
对这种政府租借农民土地建湖事件,当地国土资源局是什么态度呢?从副局长岳平的说法可见一斑:这个项目,选址在城市建设拓展区范围内,土地性质是一般农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用地方式为租用地。其实,行中人都清楚,即使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又如何?还不是一个调整就完事。再说,要是你管地的,敢和政府搞对立,你还打算干下去吗?
工程如此浩大,难道上级政府就不会发现?非也!在聪明的大官员心中更有自己的如意算盘:你下面搞出政绩来,自然有我的一份;即使有人告了你,责任由你负,却并不会影响我的升迁。我为什么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时下,我国监督耕地变动的卫星天天在转,可那些造海、造城的工程为什么天天在建?!要说上面不知道,鬼才相信?
至于下级“官员”呢?针对为何不召开村民大会的质疑,龙华村党支部书记许建平更是直言,农村工作不好做,各有出发点,如果一家一户做工作,那什么事都干不了。乖乖!还用我多言?
在这种上下利益攸关、密切合作下,千亩良田变湖泊也就顺其自然了。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他们还是留了一手。当地官员诡称,挖湖不改土地性质,部分手续正在报批。“不是搞房地产开发,而是产业结构调整。项目于2010年6月30日获得了昆明市农业局同意的批复。”只是,假的就是假的,伪装不会长久。记者从项目指挥部墙壁上的几张远景规划图上看到,在人工湿地周边将建许多楼盘,有高层建筑也有别墅和漂亮的绿化景观,看上去规模浩大。
对此,宜良县委副书记、指挥部指挥长张贵平解释说,在《宜良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4-2020)》中,将规划8平方公里的东城新区,其中除了水产项目、人工湿地和配套的绿化工程外,还有5平方公里的预留建设用地将来是要搞房地产开发的,但开发前会严格按相关政策进行审批、征用、收储、土地招拍挂等。至于千亩湖开发项目,目前一些手续正在加紧报批。在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实下,边占边报,甚至只占不报,不正是一些官员的惯用手法吗?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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