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特警为民工讨薪,有某媒体表示质疑。该媒体报道此消息时用的标题就是《重庆出动特警为民工讨薪遭质疑(组图)》。报道中说:部分网友认为,不靠法院,而要靠特警为民工讨薪,其实显示了法律的缺位。还有一些网友表示,讨债不属于警察管辖的范围,按正常程序应该是农民工起诉,法院判决,法警去查封,在法警查封的过程中,如被告人反抗才能出动人民警察。网友俞飞龙认为,法院有法院的权限,公安有公安的权限,对正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个人或群体实施抓捕行为,在公安合法的权限之内。还有某律师说:讨薪不属于刑事案件,不在警察的职责范围之内,此事公安机关可以协调劳动部门参与,但公安机关不能代替劳动部门去为农民工讨薪。
以上质疑强调的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运用法律手段维权。也不能说他们错了。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理应如此。问题是,当今世界“理应如此”而实际上却并不如此的事情太多了。等于是给法律的鼻梁上画了一道白粉。使得法律有时候显得苍白,有时候显得虚弱,有时候又显得虚伪。权威媒体曾报道说,民工维权平均耗时462天。有很多维权的民工因迫于生计耗不起这么长的时间而选择了放弃。对那些等米下锅的、被拖欠几个月乃至几年工资的民工,你去告诉他叫他准备用462天的时间来通过法律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你告诉他们,这就是法律。我想,多数民工会回答你说:法律算是个什么东西?!
然后我们来说枪杆子维权。先说明一下,本文所说“枪杆子维权”不是专指重庆特警为民工讨薪,而是说的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些情况。那时候资本家开的工厂还没有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工厂里还是资本家说了算。但是,那时候的资本家是不敢拖欠工人工资的,也不敢随意开除工人,也不敢发生工伤不给救治也不给补偿,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工人向驻厂军代表或者向市里面的军代表反映,军代室只要给资本家一个电话,分分钟搞定。资本家是不敢向军代室叫板的。所以然者何?因为人民手中有枪杆子是也。这就是本文所说“枪杆子维权”的含义。
有人说,“枪杆子维权”,太吓人了,“枪杆子”几个字太打眼睛,太容易令人害怕了。那我们就换一种说法,改成“路线维权”。因为枪杆子总是掌握在人的手里,路线则是决定一切的。党指挥枪,历来是一个原则。党指挥拿枪的人,也是一个原则。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在发生野蛮拆迁时,警察是帮资方还是帮百姓,实际上要听当地政府和党委指挥的。所以路线才是至关重要的。说到底,枪杆子掌握在什么人手里,拿枪的人执行的是什么路线,才是决定一切的。
所以,法律维权也要受路线的制约。执行什么样的路线,就会出台什么样的法律。这何需多说。古人造字,“法”有三点水,表明古人追求法律的“一碗水端平”。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公平正义的意思吧。可是,世界上有绝对的公平、有绝对的正义吗?没有,从来没有。让民工平均维权耗时462天的法律,肯定不是什么好法律。人们因此而怀念起新中国成立初期由军代室一个电话就把维权的事搞定的时代,也很好理解了。现在枪杆子到底掌握在什么人手里,握枪的人执行什么样的路线,真应该好好反思一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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