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问我:近三十年来,中国最大的泡沫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刑法》,没有任何经济泡沫能够望其项背。在我看来:与其讨论废除死刑,不如讨论废除《刑法》。法律死了,也许老百姓就无须期待什么了!
许宗衡没死很正常,死了才不正常,先不管其3300万这个数字是否真实,就算真实,在中国也只能算条小鱼,最近,网上不是有个腐败前十位的排名吗?1.5亿腐败案还排不上前十名,排上前十名的也仅仅只有1个倒霉鬼被判了死刑,其他的还活得好好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许宗衡根本就没有“资格”死,许宗衡死,那你得让其他人怎么活啊!?
其实,我内心真的不想写有关反腐败的文章,因为我知道自己人身安全尚且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还大谈所谓的为民请命,那简直就是个笑话!!!然而,每每总碰到点点火花触发我想说话的神经,该死的网络何必报道许宗衡的案子呢?“阴干”不是好得多吗?中国封建时代的老办法再用用不就得了,让老百姓知道,不就是让其添堵吗?
什么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中国人要说聪明嘛,也不算顶聪明,要说笨,也不算笨,尤其是在财富的聚敛方面智商绝对不低,在聚敛“黑色财富”方面,犹太人也未必是俺族的对手。财富来历不是很光彩的情况下,中国人有一整套世人皆弄不明白的招法,自古以来,中国贪官均精长于这一套把戏。许宗衡也好,其他贪官也罢,要论个人财产,也未必足以让人瞠目结舌,但要算上其整个家庭或者家族的财产,那就可能吓死一堆人,“没收贪官个人财产”实际上就是给他们留一条金光大道,打捞队会沿着这条大道把他们荣耀地恭迎回家。过去,中国的将死之人常常会讲:二十年后,我又是一条好汉。今天,中国的贪官也可以说:两年后,我又是一个贵人。
前几天,本来我就想写写“三公消费”的问题,后面还是没写,免得又有人说我专挑毛病,不讲进步。我当然看到了进步,但是,说句实在话,在中国,有时候“进步”不如原地踏步好,举个例子说:1996年,中国就出台了副处级官员收入申报制度,说是为财产申报探索经验,进而执定合适的财产申报法律法规,结果呢?快二十年了,老百姓看到什么?“进步”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大家不要以为“改革”了就是进步了,有很多事情就是不能按循序渐进的办法搞的,要么不搞,要搞就一步到位,否则,“进步”便成了合法抢劫的护身符。对于“三公消费”的问题,我仍然是这个观点,要么不搞,要么就一刀切,不能只对预算内资金作出公示,“三公消费”的主要开支还有预算外资金的支出,这部分资金是中国管理最为混乱的部分,也是中国腐败的高发区,如果只挠痒不除疮,那就别挠了,越挠只会越痒,我认为:除了国务活动之外,其它任何层级的公务活动都不能有“三公消费”,在这一点上跟西方接接轨没有坏事。
对不起,前面说得有点过傻,最后还是提点现实意见,真想反腐败取得成效,我倒要建议:一、取消《刑法》;二、永不搞“财产申报”;三、继续加大“三公消费”力度和范围,让全民参与。实现了这三条,就实现了全民同乐,腐败也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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