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保证金”为什么堵不住农民工的“讨薪路”?
海南网的报道《跳楼堵路 海南农民工讨薪路上无奈的“尴尬”》说:月4日上午,来自湖南衡阳的农民工彭文初向媒体反映:“我们参与建设的海口紫泉花坊小区一半业主都已入住,承建商却拖欠我们300多个农民工的900多万元工资迟迟不给,大家都没钱回家过年,非常着急。”事实上,当时彭文初已和30多名农民工代表在该小区门口站了大半个上午,身边还有几堆黄土,堵住了进出小区的车辆。后经媒体了解,是因项目建设单位玩“失踪”,致使农民工无奈想出“堵路”的讨薪方式。 南海网记者了解到,除了“堵路讨薪”,有些农民工甚至爬上房屋楼顶或者建筑工地的塔吊,上演“跳楼讨薪”的尴尬剧目。经记者粗略统计,仅2011年发生在海南海口、万宁、三亚、澄迈等地的“跳楼讨薪”事件就不只6起。
曾有消息说,为解决农民工讨薪难这个老大难问题,海南曾经出台过“保证金”的好办法,在《三亚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后,海南省决定将在全省推广这一做法,并声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从此将告别海南历史舞台。据《海南日报》报道,截至2011年6月底,海南省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金额达到10.2亿元。
可是,10.2亿元的保证金却没有堵住农民工的“讨薪路”,还让农民工用几堆黄土堵住了无辜居民进出小区的路。这对当地政府来说,不仅是“尴尬”,也是笑话。为什么“10亿保证金”没有堵住农民工的“讨薪路”呢?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用人单位单方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因素外,农民工法律意识不强,不知如何维权;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不够,缺乏强有力手段打击欠薪行为等,也是重要的因素。
“农民工法律意识不强”应该是可以预料得到的正常的的事。如果“农民工法律意识很强”,他们就不会做农民工而去做律师了;如果“农民工法律意识很强”,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的一些人可能就要去做农民工了。正因为“农民工法律意识不强”,才需要劳动保障部门对他们进行保障。所以,“10亿保证金”堵不住农民工的“讨薪路”的关键还应该是“相关职能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缺乏强有力的打击手段”。具体到“保证金”是措施上,可能就是该交的没有交,该查的没有查,该打的不敢打,该用的舍不得用,结果又堵了自己的一条路。
现在存在的许多问题,领导说几句漂亮话容易,拿出一个好办法容易,就是制定一项法律也容易,但是一做起来就总是变得很不容易了,为什么呢?过去共产党极高的威信是在“说得到,做得到,全心全意为了人民立功劳”中建立起来的。如果你搞成了“说一套,做一套,总是对着人民放空炮”,那还会有什么威信呢?那还能够做得好什么事情呢?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