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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国强:要求幼女家长“不要闹大”反人性

:戎国强 发布时间:2013-05-31 来源: 字号切换:   |    |  

戎国强:要求幼女家长“不要闹大”反人性

 

【转帖者按】

 

海南万宁“校长带幼女开房案”,如今已经是举国皆知。万宁当地政府官员的态度则十分令人费解:他们不去谴责败坏师德的校长,反而向受害女生的家长施压,要求他们“不要闹大”。

这不禁让人浮想联翩——你们跟那个校长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替他说话?难道,你们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

 

看来,网络上的这种推测是正确的:

校长给海口的领导送货!
所有的疑团就此解开。
1
、校长胃口再大也不会一口气要上46个女孩子。
2
、校长回报丰厚,所以随便一掷千金。
3
100多公里从万宁到海口,只是自己想强奸要这么折腾?
4
、关键点来了:海南有“破处”才能才能从处级升厅级说法,万宁作为县级市,正处级凤毛麟角,市场都在省城,涉及不止几个正处级的领导,所以出事后,当地不遗余力灭火,警察不惜作伪证。
5
、从所有迹象看,这个罪行绝不是第一次了。

 

【下面是我引用的戎国强先生的原文】

 

“使女人处于恐惧之中”

“违背我们的意愿”,这本来是一个书名。美国作家、教授、社会活动家苏珊·布朗米勒从1970年开始思考强奸犯罪问题,研究各种相关历史记载,包括两次世界大战中发生的强奸事件,搜集大量案例,阅读案件笔录、证词,与当事人交谈,1975年出版了《违背我们的意愿》一书。本书出版至今至少已经被译成17种文字,中文版由江苏人民出版社于2006年出版。

“违背我们的意愿”,女性同样拥有独立的人格、意志、尊严,拥有自身的价值。“违背我们的意愿”,侵害女性——包括强奸、猥亵,都是侵害、侮辱、剥夺女性做为人的价值。“违背我们的意愿”的本质,就是反人性。所以,苏珊·布朗米勒要对这个世界说:这违背我们的意愿!

苏珊·布朗米勒对“强奸”的定义是:强奸是男人使女人处于恐惧之中的一种有意识的过程。这种恐惧,在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侵犯女生事件中也同样存在。据报道,海南“校长开房”事件、河南桐柏教师猥亵事件中的受害女生,出现了各种症状:有的变得不爱说话,不想上学,有的孩子睡梦中常常惊醒,额头上全是汗。

强奸、性侵、猥亵,是以最粗暴的方式所呈现的一种人与人的关系:用暴力奴役他人,将他人(当然主要是女性)置于完全无助的境地,彻底剥夺受害者身体的、心灵的自由,将痛苦、羞辱、恐惧植入受害者身体乃至记忆,毁灭受害者对他人、对世界的信任,用恐惧取代对生活的期待与想像。一位家长说:“我小孩说叫我们不要打官司,打官司人家又要问这问那,她现在很怕。”

《违背我们的意愿》中有一份受害女性的证词:“他们把我过去的全部生活展现在众人面前,让我重新经历生活的所有变化,而他只是坐在被告席上,一声不吭,四周围满律师。当然,根据法律,这是他的权利,可看起来好像受审的人是我。”校长开房事件的事态进展,与此很相似:受害女生被置于前台,她们的身体状况等各自身体信息被置于聚光灯下,而前校长陈在鹏似乎隐居起来了,“一声不吭”。很多有头有脸的人物在台前替他忙乎。

究竟是谁在“闹”

昨天,有最新报道说,6名受害女生家长被各种压力包围。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轮番上门给家长做思想工作,要求“不要事情闹大”;一位家长说 “政府要求我们不要把事情闹大,慢慢来。教育局长跟我说,如果孩子以后上学需要他们可以提供帮助,我们说不需要。”

家长“闹”了吗?怎么“闹”的?无非是接受媒体采访,自己请律师,这些都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但政府部门说这是“闹”。甚至受教育的权利都拿来做交易了。“不要闹大”,政府部门心目中还有没有法律、法治?有没有最起码的是非观?也许只有把法律、法治“闹”得荡然无存,他们才睡得着觉?

514日晚上,两位万宁副市长和万宁市教育局长会见家长,要求他们不要接触媒体。当天深夜,市长亦通过关系人联系家长,要家长打电话给相关媒体撤掉相关视频与报道。

“不要闹大”,是对反人性行为的纵容。校长开房事件,违背我们的意愿;“不要闹大”,同样违背我们的意愿。我们的意愿,就是法治、公平的意愿。我们的意愿,是受宪法保护的神圣权利,不能让渡一分一毫。

“不要闹大”,让人担心,校长开房事件,在当地能否得到依法、公正裁决?也许,受害女生家长应该申请异地审理此案。

“开放”与保守之间

前天晚上,写完《保护女生,不能靠说教》(见昨天本报A24)一文,才意识到,文章本来应该从现在结尾的地方开始写。文章结尾写到,宁波华天小学女教师王颖想利用这个例子告诉女生如何保护自己,给学生讲什么是“猥亵”等。但是,有的家长说王颖“讲这么下流的事情”。这些家长的保守、守旧是显而易见的,有人可能会说: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呀!是的,“二十一世纪”是开放、时尚的同义词。“二十一世纪”已经“开放”到在社交场合当着女性的面随意说黄段子,说荤笑话,各种有关性的信息通过影视、网络大肆泛滥,不分成人孩子。

极端的守旧与极端的“开放”同处一个时代,刺眼,怪异,对比强烈而又相安无事,让人有“不知今夕是何年”之感——这幅怪异的图景里面,隐藏着什么样的文化密码?

与保守相对的“开放”,应该具有“进步”的含义,“进步”意味着男女更平等,更尊重女性。在社交场合当着女性的面随意说黄段子,说荤笑话,以及影视、网络上的各种大尺度暴露女性身体的镜头、视频,是对女性的消费行为;不是把女性作为独立的人来看待,而是作为一种特殊的“题材”来消费。与这种亚文化氛围相一致的,是“二奶”的盛行。“二奶”现象,骨子里也是一种交易,一方提供金钱等物质享受,一方提供身体,但不能要求对方的全部感情与婚姻地位。所谓“包养”,就是“承包”女方的身体;因此这种关系也是很脆弱的,因为随时可能出现更有承包价值的身体。

据报道,河南桐柏县斗称沟村希望小学的杨士付侵犯女生已经多年,甚至现在的学生家长中也有受其侵犯的,杨士付侵犯女生在一定范围内并非秘密,但是,被侵犯者觉得不能说,不便说;而杨士付则敢于打听一个曾经被他猥亵过的女生现在嫁到哪里去了。自古以来,女性被侵犯,似乎不是男性的丑闻,而是女性的丑闻,原因就是女性被侵犯的信息被公开后,女性就“贬值”了,为了避免“贬值”,就要保守“秘密”;保守“秘密”,是为了“保值”,同时也“保护”侵害者,为继续侵害行为创造了条件,于是有更多的女性“贬值”。

无论是“开放”,还是保守,两种看似差异巨大的行为,其实被同一种文化所编码;这种文化的本质,就是否认女性的“人”的价值。

为什么严肃、认真的保护女性的教育,包括性教育一直未能在学校开展?学校方面一般以社会、家长不能接受、学校有“压力”为理由,但从来不分析社会为什么不能接受,不接受的理由是否合理,也从来不努力设法让家长接受,可能关键问题在于,他们自身就缺乏坚定、成熟的尊重人的观念。没有对人的尊重,内心就缺乏庄重,性教育的严肃性就得不到保证。大写的“人”字,还没有写进人心,写进社会的宣言。从报道看,即使宁波华天小学女教师王颖,在进行保护女生的教育时,也缺乏足够的自信,恐怕还是因为缺乏社会氛围的支持,所以才有欲言又止,想说又不敢说的尴尬。于是,事情就变得无法理解:不尊重女性的事情,做起来一点压力没有,为保护女性而进行严肃教育,倒要受到压力;给受害女生家长施加压力,“开房校长”的压力就小了。

“不要闹大”,是对反人性行为的纵容。校长开房事件,违背我们的意愿;“不要闹大”,同样违背我们的意愿。我们的意愿,就是法治、公平的意愿。我们的意愿,是受宪法保护的神圣权利,不能让渡一分一毫。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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